
分類管理校外培訓,非學科類規范發展。2024 年 2 月 8 日,教育部發布《校外培訓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明確校外培訓的定義為“學校教育體系外,面向社會開展的,以中小學生和 3 至 6 歲學齡前兒童為對象,以提高學業水平或者培養興趣特長等為主要目的,有組織或系統性的教育培訓活動”,認可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其主要內容包括:1)實行分類管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按照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實行分類管理,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從業人員和培訓時間提出具體要求。2)建立全國統一監管服務平臺,協同各部門健全聯合執法機制。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應當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3)鼓勵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鼓勵、支持少年宮、科技館、博物館等各類校外場館(所)開展校外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