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同于美國等自由定價的醫藥市場,日本藥品由政府統一定價。為保證藥品供應,自 1953 年起日本政府采用“90%銷量價格線(90% Bulk Line)”對藥品進行定價,即將某一藥品銷售價由低至高累計至交易量 90%時的價格作為修訂藥價,這給了醫療機構較大的利潤空間,不利于推動醫藥分業。1982 年日本政府將藥品定價調整為“81%銷量價格線”,并在 1991 年調整為“加權平均價格+一定溢價”的模式,不斷降低藥價,進而減少醫療機構在藥品銷售中的獲利。根據日本勞動厚生省數據,藥劑占醫療費的比例由 1979 年 36.8%下降至 1993 年 28.5%,并進一步下降至 2020 年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