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產權?什么是科斯產權?什么是草原產權? -YANYI 2021-09-06 14:26:53 作者:-YANYI 2355 收藏 產權的界定、結構和安排不僅影響著國家資源配置及制度運行的成本和效率,而且也決定著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制度的結構和性質。因此,對“產權”進行概念界定非常重要。學術界關于產權概念的界定各不相同,西方學者對“產權”概念的界定主要包括以馬克思為代表的產權(所有權)理論,以及在此之后以科斯和諾思為代表的西方新制度學派的產權理論。馬克思的產權理論主要關注所有制關系。科斯產權是指經濟當事人擁有的權利,產權所有者擁有它的同時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形式的權利。諾思認為,產權是個人對其所擁有的勞動、物品和服務的山有權利,他加強調產權的排他性權利。阿爾欽則認為產權是個社會所強制實施的選擇種經濟品的使用的權利。該定義強調的是人們對財產能夠擁有的社會強制機制而實行的權利。而社會強制包括政府的力量,日常社會行動以及通行的倫理道德行為規范。德姆賽茨的產權定義是產權就是使一個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損的權利實際也把產權乍人與人之問的權利關系。國內的有學者則認為,所謂產權,括財產所泊權,實際有權,使用權和處置權,它是具有法律賦予的社會權利的所有、占有、使用、處置關系。除此之外,還有學者認為產權可以理解為資源稀缺條件下人們使用資源的權利,或者說人們使用該資源時的適當規則。綜合以上產權概念的界定,我們可以將產權概念理解為產權是指社會所強加實施的使用、占有、所有和處置某種資源或經濟品的權利,同時包括這種權利所引起的人與人之問的利益戈系和權利關系。這定義中的產權更強調政府或相關力量強制實施的權利。當前關于草原產權的研究不多,對“草原產權”概念界定更不夠成熟和不完整。學術界關于草原產權概念界定的問題基本達成的共識是草原產權可以看成是草場使用權、轉讓權和收益權的集合?!安菰a權是人們對草場資源的占有、用、繼承、管理、交易等諸方面的一套規則”。 本文標簽 草原產權 科斯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