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大宗商品?指哪些?
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之《大宗商品電子交易規范》(GB/T18769-2003)中,大宗商品被定義為可進行流通,但并非零售的物質產品,其具有商品的性質,可以進行大量買賣,主要用于工農業中的生產和消費,其英文被譯為Bulk
Stoek。該標準中的大宗商品主要指的是現貨市場中從事電子交易的標的物,對期貨市場并適用。
我們通常所提及的大宗商品是指那些易于標準化、用途廣泛、交易數量大或交總金額大的商品,它主要可以分為能源、農產品、金屬、基礎原材料和礦產品等。

2、大宗商品政策
下面是2021年以來我國大宗商品相關政策的匯總梳理。
2021.5.18國家發改委,關于“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
加強對鐵礦石、銅、原油、天然氣、玉米、大豆、食用油等大宗商品市場動態和價格形勢的跟蹤分析,深入研判輸入性影響,及時提出儲備、進出口、財稅、金融等綜合調控措施建議,推動有關方面做好保供穩價工作。
2021.5.23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證監會等五部門
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約談了鐵礦石、鋼材、銅、鋁等行業具有較強市場影響力的重點企業,要求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強化法律意識,依法合規有序經營,帶頭維護大宗商品市場價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播漲價信息,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
2021.6國家發改委,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
為了規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以下稱“價格指 數”)行為,促進價格指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價格指
數信號作用,服務市場價格合理形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021.6國家發改委,關于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的意見
對今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結合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聚焦玉米、小麥、食用油、豬肉、蔬菜等重點品種,促進產供儲加銷各環節有效銜接,同時積極做好大宗商品市場調控工作,強化市場監管,全力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應充足、價格基本穩定。
2021.7.5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投放第一批國家儲備銅、鋁和鋅共計10萬噸。
2021.7.29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投放第二批國家儲備銅、鋁和鋅共計17萬噸,其中銅3萬噸、鋁9萬噸,鋅5萬噸。
2021.8.27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投放第三批國家儲備銅、鋁和鋅共計15萬噸,其中銅3萬噸、鋁7萬噸,鋅5萬噸。
2021.9.22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聯合派出督導組,赴相關重點省份和企業、港口開展能源保供穩價工作督導。督導工作以現場督導為主,重點督導有關省區、企業煤炭增產增供政策落實情況,核增和釋放先進產能情況,有關項目建設投產手續辦理情況等。
2021.9.22國務院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于大商品,要求做好跨周期調節,穩定合理預期,保持經濟平穩運行。
2021.9.27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投放第四批國家儲備銅、鋁和鋅共計15萬噸,其中銅3萬噸、鋁7萬噸,鋅5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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