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靈活用工
靈活用工指的是用戶把部分業務/重復性勞動的崗位交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讓其按照業務流程、崗位職責,自行組織人員安排并完成業務,用戶根據業務完成量/崗位人員工作開展情況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結算的服務方式。靈活用工適用于人員編制緊張、旺季人才短缺、項目用工短缺、三期(孕期、產假、哺乳期)員工短期替補等企業面臨的難題。我國靈活用工的主要形式一般是崗位外包服務,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承擔相應的法定雇主責任,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承擔所有用人風險,在用工人數、周期及人才的篩選方面都非常靈活。
1.1學術界對靈活用工的定義
(1)2006年楊燕綏等在《靈活用工與彈性就業機制:新規則,自由人的夢》一書中,定義靈活用工是基于勞動力交易和人權保護而發生的微觀經濟問題和勞動關系問題,其多樣化體現在用工模式工作時間、地點、環境、薪酬和管理方式等方面,所謂靈活主要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自主協商,用工條件自由組合
(2)2018年馮喜良等在《靈活用工:人才為我所有到為我所用》將靈活用工界定為在規定工作任務或固定工作時間長度的前提下,企業根據關于雇傭關系制度的現行法律法規,通過使用兼職、勞務合作、自雇合作、勞務派遣、短期合同、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多種用工方式,幫助實現企業人力資源隊伍的快速調整、精確匹配彈性管理和敏捷適應環境變化
(3)2020年楊偉國等在《中國靈活用工發展報告》中界定靈活用工是雇傭組織(企業、平臺組織、非營利性組織、公共服務組織等)以標準雇傭之外的方式進行人力資源配置的用工安排。

1.2不同機構和企業對靈活用工定義的認識
(1)科瑞國際對靈活用工的理解是針對企業在面臨人員編制緊張、旺季人才短缺、項目用工短缺、三期(孕期、產假、哺乳期)員工短期替補等難題,針對那些替代性、臨時性、輔助性的崗位,由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客戶派駐員工的一種特殊用工形式
(2)萬寶盛華大中華對靈活用工的定義是為企業提供專業而靈活的用工服務,以有效應對企業季節性、臨時性、周期性的發展變革挑戰
(3)上海外服集團基于對“靈活”一詞的不同理解,靈活用工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為代表的時間上的靈活、以勞務派遣為代表的雇傭形式上的靈活,以及以業務外包為代表的服務形態上的靈活
(4)北京外企認為一般意義上的靈活用工包含了以下用工方式:勞務派遣、外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實習等勞務用工,以及其他招用短期或臨時性人員的用工
(5)金柚網認為靈活用工是基于成熟專業的項目經驗與數據智能應用,針對企業的業務經營需求,通過一種或多種用工配置與管理方案,高效實現企業業務線分析、模型配置、過程流轉和成本風險管控等全閉環。

2 靈活用工與勞務派遣的區別
靈活用工的業務收費模式一般是根據業務量折算項目所需人員數量,并在提供的人員成本(員工基本工資+五險一金)基礎上加成風險金和合理溢價進行收費。風險金指發行人靈活用工業務按照歷史經驗來確定的賠付比例所計提的裁員風險金和工傷風險金。

(1)合同形式:傳統勞務派遣是公司與客戶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靈活用工是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的主要的形式為服務委托協議、業務外包、崗位外包、業務流程外包。
(2)用工風險承擔:傳統勞務派遣是客戶承擔用工風險,客戶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公司與客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靈活用工是公司承擔全方位的用工風險,客戶不承擔用工風險。
(3)派出人員的后續管理:傳統勞務派遣是客戶控制業務進展,派遣員工完全受控于客戶,由客戶對其進行管理,公司不參與派遣員工的提供服務過程中的管理。靈活用工是公司需要參與業務的進程,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為客戶提供員工入職前、在崗到離職的全流程管理服務。
(4)薪酬決定方式:傳統勞務派遣是員工被派遣至客戶工作,通常按照客戶的正式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員工的工資以及“五險一金”均由客戶決定。靈活用工是公司主導派出人員工資標準的制定,對于醫藥研發崗位、工廠流水線崗位等,完全由公司決定。
(5)收費標準:傳統勞務派遣是按派出人員的數量收費,一般人均每月80-300元不等,由于業務附加值低,收費較低。靈活用工是業務附加值高,收費較高,一般按照業務量折算項目所需人員數量,在人員成本基礎上加成風險金和合理溢價進行收費,對于終端銷售崗位,達到工作成果考核要求的,給予一定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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