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初,全球新冠疫情爆發并在后續持續反復,對汽車零部件供應和整車生產環節以及下游汽車消費均造成較大影響,核心體現在:1)零部件以及整車工廠直接停產,2020年初主要集中于湖北武漢地區;2)物流阻斷導致零部件生產后無法與整車生產及時接軌,整車批發銷售環節也面臨類似情況,供需錯配情況較為嚴重;3)疫情反復,銷售門店停止營業,短期影響居民外出消費熱情,長期影響居民現金儲蓄,降低購買力。上述三方面原因共同作用下,2020H1的汽車消費受到明顯抑制,表現為批發以及零售銷量同比大幅下滑。
在此背景下,國家以及各地方政府針對汽車板塊消費出臺一系列刺激政策??偨Y來看,本輪汽車消費刺激政策主要針對:1)舊車報廢換新補貼;2)新能源購車補貼以及購置稅減免優惠延長;3)增加地方燃油車/新能源牌照發放額度,降低用戶上牌難度;
4)汽車下鄉政策鼓勵;5)充電設備以及基礎設施建設補貼,解決用戶新能源汽車消費痛點。上述政策從需求端進一步刺激消費者首購/換購的消費欲望,擴大汽車消費面,并且對新能源領域的傾向性更加明顯。
下面是政策的詳細匯總
全國
2020年4月《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①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2020年4月《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①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并平緩2020-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加快補貼資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領域推廣應用。將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②用好汽車消費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汽車消費信貸等金融業務,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
2021年2月《關于印發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經驗做法的通知》①優化汽車限購政策。②支持農村汽車消費。③推廣新能源汽車消費。④完善汽車平行進口管理。⑤加大汽車促消費力度。⑥豐富汽車消費金融服務。
2021年3月《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①推進汽車行業生產準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預計12月底前完成)。①穩定增加汽車消費,取消對二手車交易不合理限制,增加停車場、充電樁、換電站等設施(年內持續推進)。
北京
2020年3月《北京市進—步促進高排放老l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于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對報廢或轉出北京市的高排放老舊機動車的,發放3200元—2.2萬元報廢補助或2000元—1.1萬元轉出補助。
2020年6月《關于—次性增發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方案》①年內一次性增發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配置。
成都
2020年4月《支持汽車更新換代實施細則》消費者置換或報廢在我市登記注冊的國三排放標準以下(含國三)家用乘用車,并在我市注冊登記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國六”排放標準家用乘用車(含新能源車),每輛給予2000元一次性消費獎勵。
廣東省
2020年4月《廣東省2020年汽車下鄉專項行動公告》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汽車生產企業對我省農村居民綜合讓利基礎上,省級財政按照購買新能源車在使用環節補貼資金1萬元/輛、購買燃油車補貼5000元/輛的標準進行補貼。在補貼期限內,每位補貼對象只能享有1輛車的補貼。
廣州
2020年3月《關于印發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落實2019年明確的新增10萬個中小客車指標額度。2020年4月發布促進汽車生產消費若干措施,優化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每月配置不少于1萬個競價指標。
海南
2020年4月《海南省促進汽車消費臨時性措施》①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我省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我省車輛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消費者,對每輛車綜合獎勵人民幣1萬元,獎勵總額不超過1.5億元。②2020年5月至7月,在每月1萬個增量指標的基礎上,將預計產生的6萬個逾期未使用指標提前調劑使用,每月配置3萬個指標進行搖號。
杭州
《關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車指標的配置公告》2020年一次性增加的2萬個小客車指標,按3:1的比例通過個人階梯搖號和縣(市)個人指標搖號的方式進行配置,即個人階梯搖號15000個、縣(市)個人指標搖號5000個。②將于2020年5月29日組織一次個人階梯搖號,完成15000個指標的配置。③新增的5000個縣(市)指標。具體為建德市1833個,淳安縣1667個,桐廬縣1500個。
湖北省
2020年6月《關于印發應對疫情影響進—步促進商業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①推進汽車消費信貸發展,穩步擴大個人消費貸款范圍;2020年全省消費金融貸款余額不低于2019年度。②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免征和二手車交易增值稅優惠政策。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③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制定鄂產新車銷售的支持政策。
2020年9月《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①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購買省內企業生產并在省內銷售、省內上牌落戶的乘用車,按銷售價格的3%給予補貼②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平緩2020年至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及時撥付中央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

湖南省
2020年10月《關于進—步提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措施》①開展“汽車下鄉”促銷活動,有條件的地方按促銷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獎補。②鼓勵各市州對無車家庭購置首輛家用新能源汽車給予支持。③有條件的市州可對報廢并在省內購置新車的消費者,按購車金額給予一定比例補貼。④全面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支持打造全省二手車交易展銷平臺。
江蘇省
2020年4月《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的若干舉措》①支持無車家庭購買首輛新能源汽車或國六排放標準燃油汽車②重點支持新能源公交車、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和新能源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將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③鼓勵公交、環衛、出租、通勤、城市郵政快遞作業、城市物流等領域新增和更新車輛采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④疫情期間,對淘汰老舊汽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按照原有標準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標準給予財政獎補。
山西省
2020年4月《關于實施汽車消費專項獎勵的通知》在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購買的7米以上的客車、載重4.5噸以上的中重卡車及同級牽引車等商用車型,每輛獎勵8000元;轎車、SUV
及MPV等乘用車型,每輛獎勵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車及其他商用車,每輛獎勵4000元。
汕頭
2022年5月《汕頭市2022年促進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公告》“國六”標準輕型汽車和新能源輕型汽車:2022年5月8日至6月30日,銷售10萬元(人民幣,含稅價)及以上“國六”標準輕型汽車和新能源輕型汽車,每臺車給予5000元資金補助;汽車補貼總額限定為500萬元。
上海
2020年4月《關于印發《上海市促進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互聯互通有序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①針對充電設備補貼政策,充電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準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②給予專享度電補貼,按度電0.4元標準(2020年)補貼駕駛員;支持示范站建設。計劃2020年-2022年間,在全市范圍內按一定的建設標準,每年組織建設15個出租車充電示范站,對示范站延續30%設備補貼政策,同時享受國家集中性充換電設施基本電費減免。
2020年4月《關于促進本市汽車消費若干措施》①增加牌照供給(至今年年底增加4萬個非營業性客車額度);②對燃油車“以舊換新”給予補貼(本市消費者報廢或轉出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車,并且新購置國六排放標準燃油車的,給予每輛車4000元補助);③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給予“充電補助”(對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過程中發生的充電費用,給予5000元補助);④擴大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⑤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配套;⑥營造智能汽車消費環境。
2020年4月《關于提振消費信心強力釋放消費需求的若干措施》①有序推進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對2020年底前消費者轉出、報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同時在本市注冊的汽車銷售公司購買符合要求的“國六”排放標準新車,給予一定補貼。②鼓勵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對2020年年底前消費者在本市注冊的汽車銷售公司購買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充電費用給予—定補貼。③適當增加中心城區非運營客車牌照額度投放數量。鼓勵在滬汽車銷售企業積極讓利。④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領域燃油車置換為新能源汽車工作力度。對將燃油汽車置換為新能源汽車的,允許消費者繼續保留燃油汽車額度。
2020年5月《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充電補助實施細則》①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款所述個人消費者在本市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初次登記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不含二手車),并在本市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車輛用途為非營運的,可以申請充電補助資金。對符合申領條件的消費者,本市給予每人5000元充電補助。
深圳
2020年2月《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在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并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在獲得國家車輛購置補貼后,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其中規定,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深圳市購置補貼。
2021年12月《2021年深圳新能源汽車個人指標申請條件放寬》在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及持有效身份證明并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華僑、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申領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的,不要求持居住證人員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不要求華僑、港澳臺地區居民、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
天津
2020年5月《天津市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①2020年內新增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3.5萬個,全部以搖號方式配置。放寬參加個人指標競價條件,對持有天津市居住證的京、冀戶籍人員,取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對持有天津市居住證的非京津冀戶籍人員,連續繳納社保期限由24個月調整為12個月。②2020年內對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員或注冊地在本市的單位,其在本市新購置新能源小客車,給予每輛車2000元汽車充電消費券,全市不超過3萬輛。
浙江省
2020年3月《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意見(2020- 2022年) 》
①鼓勵放寬汽車限購措施。鼓勵杭州市繼續增加小客車車牌投放指標,在2019年已增加投放2萬個指標的情況下,2020年繼續保持等量投放指標,并通過階梯搖號方式進行配置。研究逐步放寬小客車限購政策。②積極推動農村車輛消費升級。鼓勵各地研究“汽車下鄉”補助政策,組織開展“汽車下鄉”促銷活動,促進農村汽車消費,引導農村居民將報廢三輪汽車補助用于購買汽車,有條件的地區對購買4.5噸及以下貨車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給予適當補貼。③支持汽車企業提高產銷率。鼓勵各地結合老舊車輛淘汰報廢更新,研究制定汽車消費促進政策,提高汽車產銷率,增強我省汽車市場競爭能力。
重慶
2020年5月《關于鼓勵汽車更新換代消費的通知》①符合補助條件的對象,按照申報補助材料的相關要求申報,并按程序審核通過后,每輛新購買的汽車給予2000元市級財政資金補助,以現金形式發放到符合補助條件的對象的銀行卡上。②每售賣轉移或者報廢注銷1輛舊乘用車的,限補助其購買的1輛新乘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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