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證金的會計憑證的寫法

1. 支付保證金類型
保證金的支付類型有兩種,一種是收保證金,一種是支付保證金。
(1)收保證金
受保證金的會計憑證寫法為:
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2)支付保證金
付保證金的會計憑證寫法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若是收取到的保證金被當作全款支付,那應登記的會計處理原則為:
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借:應收賬款關聯賬戶-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 沖減保證金類型
當甲方提出把保證金退回時,乙方應將沖減行為登記在財務賬冊中,原則上會計憑證寫法為:
借:應付賬款
貸:銀式存款
或者
借:應付賬款關聯賬戶-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3. 提取保證金類型
如果保證金內的資金由乙方短期質押給甲方,當甲方動用保證金里的資金時,乙方應以會計憑證的形式進行提取的登記,原則上會計憑證寫法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4. 保證金的再投入類型
當乙方又再次投入新的保證金時,乙方應進行“保證金再投入”的登記,原則上會計憑證寫法為: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二、會計憑證的作用
1. 會計憑證起到借貸雙方協商之后事實記載的結果,作為不可置疑的會計記錄,并可以被利用作證。
2. 會計憑證是客觀真實反映企業財務情況、費用來源的證明,其驗賬功能也是幫助企業保障財務管理的重要手段。
3. 會計憑證具有“時間統一性”,每一次財務活動都必須寫入一條正式的會計憑證,并由相關人員蓋章確定,每一條正式會計憑證都有時間的順序性。
4. 會計憑證具有“活動統一性”,每一次財務活動總應該有會計憑證來反映,一次財務活動也就構成一個會計憑證,每一個會計憑證都有活動的統一性。
5. 會計憑證具有“組成考慮性”,根據會計準則對不同會計科目進行后續統計,會計憑證的填寫必須仔細考慮,其中各會計科目的核算必須清楚,會計憑證要嚴格按照會計準則對會計科目進行一一核算,要準確體現借貸雙方的意思。
6. 會計憑證具有“完整性”,會計憑證對于不同的財務活動完整性要求是更高的,會計憑證必須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的“會計記錄次序”,否則,會計憑證就失去了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