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國家用來收稅的最大手段,是中國稅收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作為一種被廣泛使用的收入稅,增值稅的分類方式直接影響著稅收的復雜性和實施效率。

一、按增值稅征收對象分
根據增值稅征收對象的不同,可以將增值稅分為生產經營性增值稅和非生產經營性增值稅。
(1)生產經營性增值稅:是指以生產經營為主的企業購進商品的增值稅,它是在物資轉移過程中,把產品價值轉化為增收稅收獲得,這種增收被標識為增值稅。
(2)非生產經營性增值稅:是指企業把產品或服務提供給客戶后,因無法把價值轉化為增值稅,而使用其他手段產生的稅收,例如岸界稅收和租賃稅收。
二、按征收規模分
根據對企業征收增值稅的規模,增值稅可以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兩種。
(1)小規模納稅人:所謂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最近一個財年的期間內,其營業收入未超過500萬元(不包括500萬元)的企業和企業法人。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以3%計算,其稅額較以一般納稅人支付的增值稅要少很多。
(2)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是指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最近一個財年的期間內,其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包括500萬元)的企業和企業法人。這類企業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標準,合理計算其收入,避免錯誤征稅。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以17%計算,是最常用的一種增值稅。
三、按征收方式分
根據征收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分為總額征收增值稅和差額征收增值稅兩種。
(1)總額征收增值稅:所謂總額征收增值稅,是指根據企業的營業收入,以百分比計算出的總額,而不管具體的商品的銷售情況??傤~征收增值稅的實施過程,比較簡單,可以節省企業的征收和報稅時間成本。
(2)差額征收增值稅:所謂差額征收增值稅,是指企業根據營業收入計算出的應納稅款,再減去稅源范圍內實際用于抵扣的稅額后所得差額,即為差額征收增值稅。這種方式有利于企業采取各種合理減稅政策,降低對外貿易納稅負擔。
以上就是關于增值稅分類的介紹,從按征收對象分、按征收規模分及按征收方式分,可以得知增值稅的分類方式雖有分歧,但其本質都是降低企業納稅負擔,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和金融政策制定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