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農場是什么
2008年,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家庭農場的概念,2013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家庭農場為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9年8月,國家對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作出了總體部署,2020年中央1號文件指出,要重點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至此,家庭農場成為在家庭經營基礎上結合現代農業生產要素、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力量。
根據中央文件對家庭農場的解讀,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含義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家庭農場指的是在現有的生產力水平下所進行的農業專業化生產,在生產過程中所構建的規?;霓r戶企業;
(2)以家庭為單位,通過規?;洜I,自負盈虧、自我經營的企業化經濟實體;
(3)通過合理規劃農業生產要素,將家庭成員作為農業生產的主要勞動力,實現農業規?;?、集約化和商品化經營,使農業收入成為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

2 家庭農場與合作社的區別
(1)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所針對的人群不同,主要表現為建設家庭農場主要針對有一定經濟基礎的農戶和家庭,以及轉行從事農業生產活動,希望通過適度規模經營獲得收益的人,而農民合作社則主要針對的不僅包括農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也可以包括農資經銷商、農業服務企業、農產品經紀人等多個主體,是一個聯合互助性經濟組織;
(2)在土地規模方面,不同地區家庭農場對土地面積的要求不同,但一般都需在50畝以上,而農民合作社對土地規模沒有要求;
(3)在經營領域方面,家庭農場主要進行農業種、養,而農民合作社在種、養基礎外,還涵蓋銷售、運輸、加工、儲藏等領域,與專業大戶相似。
3 家庭農場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區別
家庭農場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主要區別在于生產經營環節,家庭農場主要側重于生產品的生產環節,加工、銷售環節相對薄弱,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主要側重于加工、流通、銷售環節,通過各種利益聯結機制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經營主體銜接起來。以此形成了適宜家庭農場發展的“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模式。
4 家庭農場與專業大戶的區別
家庭農場與專業大戶的不同之處主要為生產經營者身份、經營領域以及雇工狀況的不同。
(1)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者主要為家庭成員,而專業大戶的經營者形式多樣,既可以是農民,也可以是其他身份的社會公民;
(2)家庭農場的經營領域主要集中在種、養領域,而專業大戶所覆蓋的領域既包括種、養,也包括運輸銷售、農業機械等領域,涵蓋范圍更廣;
(3)在雇工狀況方面,家庭農場主要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適量雇工,而專業大戶則對雇工狀況沒有明確限制,甚至生產經營可以全部依靠雇工完成。
以上就是有關于家庭農場的定義及相關知識的全部介紹,如果還想了解更多農業領域的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推薦閱讀
什么是垂直農場?優缺點有哪些?
什么是功能農業?是干什么的?前景如何?
什么是智慧農業?內涵與特征介紹
聯合國糧食與農業組織:2021年糧食及農業狀況-提高農業糧食體系韌性應對沖擊和壓力(180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