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初期,產融結合出現在企業視線中,越來越多的企業投身到產融結合的隊伍中來。本文將梳理產融結合的動因以及我國產融結合發展歷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產融結合的動因
產融結合的動因大體可以分為五個方面:資本供給、交易成本、信息效應、人才獲取及融資約束。
(1)資本供給
產業資本選擇布局金融領域主要是為了獲取更多資本,從而促進資產保值的實現;產融結合可以幫助實體企業提供資本供給,有效緩和其參股金融機構發生的融資約束和投資問題;產融結合可以幫助企業提供更多的資本,以此來擴張實體產業,同時利用更充足的信息資源以及更加專業的金融人才和技術的支持。
(2)降低風險
企業參與產融結合能及減輕企業主業的投資活動對外部融資的依靠,確保企業可以把金融業獲得的投資收益彌補企業實體產業可能遭受的損失,進而減輕外部環境不利對企業的重大影響,有效防范企業的經營風險、市場風險,推動企業主營業的長遠發展。
(3)交易成本
產融結合的動因主要有降低交易費用、增值資本、實現多元化經營以及獲取規模收益等;企業在產融結合中可以利用產業集團和金融集團的整合獲得的全面信息和規律的交易以及靈活的沖突機制等,實現降低交易成本的目標。
(4)其他動因
李然認為產融結合的動因主要有:產業與金融業的利潤率差異;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共同幫助發生協同效應;產融結合降低交易費用;金融業緩解了產業部門的融資約束。潘建峰(2020)發現,在供需雙方雙向結構性改革深入發展時,合理的產融結合戰略可以幫助國有企業突破當前局面,引領市場趨勢,搶占發展制高點。
2.我國產融結合發展歷程
(1)初步發展階段
在初步發展階段,我國主要是以企業主導型,即大型企業成立自身內部的財務公司為主,后期又開始建設和參與銀行。這一時期開始的標志是1987年東風汽車成立金融公司,接著又以1992年首鋼成立華夏銀行作為我國工業企業實現產融結合實踐的開始。由于我國初期產融結合發展機制不太完善,致使眾多企業不計后果的向金融業拓展,甚至金融業也盲目開展與實業方面的結合,最后導致產生了不可小覷的經營風險。由此,國家為了管控當時局面,開始不斷出臺相關監管政策以此規范市場,例如1986年和1987年,我國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以成立財務公司的方式來獲取內部融資或社會融資資金,1992年中《關于國家試點企業集團建立財務公司的實施辦法》,2000年7月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等。
(2)快速發展階段
在產融結合經歷了初期階段的整理監管后,其發展隨著資本市場的完善也變的更加有序。其快速發展階段主要是以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推行主辦銀行制度這一事件為起點開始的。此外,2001年我國成功加入WTO也大大刺激企業實施產融結合的需要。由于產融結合有助于企業緩和融資約束和實施多元化經營等,便紛紛鼓勵了眾多民營企業也開始產融結合這一道路,例如德隆、海爾和新希望等。但隨著產融結合發展步伐加快,其本身存在的金融風險不斷顯現,企業的盲目擴張金融最終使得企業內部控制混亂、主營業受影響等問題屢見不鮮,最后2004年“德隆危機”的出現標志著產融結合快速發展期的結束。
(3)成熟擴張階段
隨著我國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快速擴張,再加上監管部門不斷認識到產融結合的重要性,其發展由2005年開始邁入了成熟階段。在此時期,在國民經濟不斷增長、產業資本持續發展和金融市場逐漸完善的情況下,我國企業主要以參與非上市金融企業來實施產融結合戰略。而正如一些證券企業向產業部門的直接進行投資、以及保險企業向實業部門進行間接投資等,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也開始以適合自己的方式向各個產業拓展??偠灾?,在產融結合成熟擴張階段,“從產到融”的發展模式已經也趨于成熟。
同時,國家也制定了相關政策以規范企業產融結合戰略的發展。2006年,為了對國有企業開展國內產權收購等進行了更強有力的約束,頒布了《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2008年增強控制國有企業并購重組行為,甚至禁止大型國企向金融業、房地產拓展。此后,經過中國前往日本和韓國考察過相關企業,得到產融結合對企業利大于弊的結論后,產融結合戰略又開始在我國得到了大力支持。
(4)創新發展階段
產融結合的創新發展階段主要是在2015年—2017年期間,此時,由于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產融結合也不斷呈現出創新趨勢:從“由產到融”演變為“創新融合”、從“由產到融”發展為“全面融合”、從“大型集團”變成了“小型企業”以及“資本融合”升級為“知識融合”等多個方面的展現,這都強烈表明了產融結合的發展離不開現代信息技術的運用。也正因為如此,接近80%的世界知名500強企業也紛紛走向產融結合,其中不乏互聯網類企業,如阿里巴巴、京東以及騰訊等互聯網龍頭企業,他們通過以P2P、消費類金融、供應鏈金融和消費信貸等方式發行互聯網金融產品,以此來實施企業產融結合戰略,進一步推動了該時期產融結合的發展。
(5)嚴控防范階段
在金融市場不斷開放下,越來越多企業以設立、并購或參股的形式投資金融業,但由于更多企業只是為了金融業高昂的利潤盲目開始擴張,導致其參與的金融業務整體關聯性較差,甚至出現了以虛假資金、不當干預金融機構經營或是以關聯方向企業進行利益輸送等不利企業發展的情況出現,使得企業不但脫離了實體經濟,過分往虛擬經濟發展,更是增加了實業和金融雙重風險發生的可能。因此,為了更好促進金融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有效防控金融風險,產融結合逐漸走向嚴控防范階段。其中主要以2018年期間金融嚴監管、補短板持續推進,證券法修訂,資管新規、理財新規、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私募股權管理辦法等監管法規出臺為標志。此外,2019年7月,《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等政策的出臺,都表明了嚴格控制產融結合的潛在風險,防止金融風險跨行業和市場的轉移,下一步改革的重點。
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本文由@2200 發布于三個皮匠報告網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推薦閱讀:
什么是文化創意產業?特點是?與文化產業聯系
文化創意產業分類有哪些?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類型梳理
實體經濟包括第三產業嗎?第三產業和實體經濟的關系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