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人配送
無人配送是指物品配送過程中沒有或有少量人工參與,以機器替代人工或人機協作的方式進行物品配送,不僅能有效降低末端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還能夠滿足客戶日益提高的配送要求,提高客戶的顧客滿意度,順應末端配送電動化、無人化的發展方向。
2、無人配送應用場景
目前的無人配送場景按距離主要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100以內的室內環境,包括酒店、寫字樓、商場等場景,人員的流動性較大,環境比較復雜,對無人設備的性能要要求較高。
第二類為1000米以內的室外環境,主要真的對于社區以及園區的場景,相比室內環境復雜度更高。
第三類是1000米以上的配送場景,需要自動駕駛設備在室外場景工作。

3、國內無人配送公司
根據無人配送類型,可將當前國內無人配送公司分為初創公司及大公司。
(1)室外配送
專注配送無人機的公司:初創公司主要包括迅蟻科技、億航、智航;巨頭公司主要有順豐速運、餓了么、京東。
專注無人配送車的公司:初創公司主要包括行深智能、一清創新、新石器、智行者、白犀牛;巨頭公司主要包括美團點評、京東、蘇寧、菜鳥、中通快遞、德邦。
(2)室外配送
專注于配送機器人的公司,初創公司主要包括云跡科技、擎朗智能、九號機器人、真機智能、優地科技、普渡科技;巨頭公司主要包括美團點評。

4、無人配送行業政策
2015年7月,國務院印發《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 +”行動的指導意見》,其中的“互聯網 +”11 項重點行動中就包括“互聯網 +”高效物流、“互聯網
+”人工智能等。
2016年7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其中也包括研發智能機器人的規劃。
2017年7月,國務院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該規劃部署,到2020年人工智能總體技術和應用與世界先進水平同步。同時,行業需要不斷完善無人配送車的技術標準。
2018年10月,在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關村智能網聯中心等機構指導下,美團點評、北京千方集團、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在內的中關村智通智能交通產業聯盟成員及有關單位,在聯合發布了《服務型電動自動行駛輪式車技術要求》團體標準。該標準為無人配送車設置了技術標桿,也為配送機器人、輪式送餐車的應用落地和監管管理提供了參考依據。
2018年11月,工信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其中強調要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但是更多具體的政策還有待配套出臺。
2019年3月,西北管理局印發《西北地區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物流配送經營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將“一本手冊、兩個步驟、三個部門”的末端無人機物流配送經營許可管理思路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2019年7月,民航局發布《關于同意擴大無人機物流配送應用試點范圍的通知》,將順豐旗下江西豐羽順途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豐羽順途公司”)在江西贛州南康區開展的“無人機物流配送應用試點”范圍擴大到民航西南局轄區內四川、云南等地的部分地區,助力扶貧攻堅工作。
2019年8月,中國民用機場協會在北京正式發布《民用機場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監測系統通用技術要求》,這是我國民用機場業發布的首個團體標準,規范了民用機場無人駕駛航空器監測系統通用技術的適用范圍、術語定義、通用技術要求及安裝部署條件。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提到要推進低空飛行旅游發展,并明確提到,要“積極發展無人機(車)物流遞送”。

來源:《36氪:無人配送領域研究報告:探究無人配送在物流”最后一公里”的商業化進程[49頁].pdf》
《互聯網平臺行業:數字經濟背景下如何看互聯網平臺的定位與價值-220122(28頁).pdf》
《辰韜資本:末端無人配送賽道研究報告:自動駕駛賦能末端配送(73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