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良貸款
不良貸款總的來說是不合規范的貸款,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分別是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三類;逾期貸款具體是指到了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沒有歸還的貸款;呆滯貸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過規定的年份以上卻依然沒有歸還的貸款,或者是雖然還沒有超過期限或沒滿規定的年限但是生產經營已經終止、項目已經停建的貸款;呆賬貸款則是按有關規定列成呆賬的貸款。
減少不良貸款到最低限度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有學者認為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就要從我國法律制度的完善、國有銀行產權制度的改革、內控機制的改進以及如何釆取適合的管理策略等方面來進行防范不良貸款的新增。還有的學者認為商業銀行進行管理不良貸款不僅要從內部處置方面入手,還應該通過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外部處置,這樣才能全面的進行管理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

不良貸款形成原因
國有銀行發生不良貸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國有經濟的“三位一體”,我國國有企業在世紀年代之前,主要經營資金來源是財政撥款,但是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與發展,銀行貸款逐步成了國有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所以,政府對于國有企業的虧損不會再進行財政補貼,而是要求國有銀行對其追加發放貸款或者是對其貸款的還款期限進行延長,這樣會直接造成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的新增。
另一方面,社會資金大面積的集中于銀行,經濟的增長也過分的依賴于銀行的信用,這也是導致不良貸款發生的根源。銀行不斷的從社會上吸收資金,再加上這個過程中的一些不規范行為,從而造成了銀行資金的風險。企業單一的融資渠道降低了其自身的抗風險能力,而發生的經營風險也因為向銀行的融資而得到轉移,使得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下降。
不良貸款的危害
對銀行自身的危害:
對銀行盈利能力的危害:如果貸款利息不能按時或全部收回,甚至連本金也無法收回,這將不但減少了銀行的利潤,還會給銀行帶來貸款本金的損失,吞噬著銀行的資本金。
對銀行的資信及穩定性的危害:銀行資信是由資金和經營實力決定的。如果不良貸款增加,收益能力降低,銀行流入現金減少,籌資的成本隨之增加,嚴重時就很容易會被其他銀行擠兌,從而引發銀行危機,甚至還會發生銀行倒閉。
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危害:
造成國家財政負擔的危害:國家為了解決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先后進行了大量注資,造成了國家很重的財政負擔,甚至在年還使用了外匯儲備。在世界上,幾乎所有遭遇不良貸款危機的國家政府都為此付出了高昂的財政成本,因而給國家帶來了很重的財政負擔。
對國企改革的危害:為我國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再加上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大部分都是國有企業造成的,所以國有企業要想順利實現改革,最關鍵的就是解決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就會直接影響到國有企業改革的成效以及國有經濟的戰略調整。
對國家金融安全的危害:
對金融穩定的危害:著銀行業的開放,外資銀行逐步進入中國市場,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我國政府為了使國有銀行在金融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曾釆取注資、剝離等多個措施,但是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如果我國商業銀行還不能采取有效辦法提高自身核心競爭力,那么必然會對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造成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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