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碳中和研究院:2024年全球碳中和年度進展報告附錄(195頁).pdf》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清華大學碳中和研究院:2024年全球碳中和年度進展報告附錄(195頁).pdf(195頁珍藏版)》請在三個皮匠報告上搜索。
1、 I 免責聲明 本報告所引材料不在任何程度和方面表達或暗示對于任何國家、地域、城市或地區的法律地位或合法性,以及其版圖及邊界劃分的立場和觀點。報告所述觀點僅代表編寫團隊的研究成果,不代表清華大學碳中和研究院和騰訊公司的相關工作的執行依據。本報告所載資源來源被認為是可靠的,但編寫團隊不保證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也不保證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議不會發生任何變更。編寫團隊并不對使用本報告所包含的材料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或與此相關的其他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II 致 謝 本項目的順利完成需感謝以下研究團隊日以繼夜的辛勤努力。清華大學:王燦、蔡聞佳、張詩卉、安康欣、沈鑒翔、甄紫涵、李明煜、董馨陽、張尚辰、范淑
2、婷、戴靜怡、關鈺生、夏成琪、鐘函穎、宮再佐、孫晉婕、張天翼、葉文鑫、梁嵩潤、程浩生、李捷、蘇楊、廖維一、洪聰愷、李鈺凱、曹媛、史欣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鄭馨竺、高藝熒、任悅、張玲 騰訊:許浩、呂學都、傅劍鋒、林珊珊、仝玉娟、周瀅埡、郭豐慶 感謝專家陳敏鵬、劉強、劉文玲、馬愛民、孫楨(以上排名按姓氏拼音排序)在本報告撰寫過程中提供的寶貴意見,感謝馬仲琪在數據收集方面提供的支持,感謝騰訊 SSV 碳中和實驗室提供的技術支持。此外,如果需要進一步探討本報告相關議題,敬請聯系清華大學王燦教授()。目 錄 III 目 錄 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1 1.1 碳中和/凈零排放目標.1 1.1.1 碳
3、中和目標類型.1 1.1.2 碳中和目標年份.2 1.2 碳中和目標的覆蓋范圍.3 1.2.1 碳中和目標的行業覆蓋度.3 1.2.2 碳中和目標的溫室氣體覆蓋度.3 1.2.3 碳中和目標的消費側排放覆蓋度.4 1.2.4 碳中和目標的領土排放覆蓋度.5 1.2.5 碳中和目標的有效性和可靠性.5 1.3 碳中和目標的監管體系.6 1.3.1 碳中和目標的法律完備性.6 1.3.2 碳中和目標的監管機制.7 1.3.3 氣候變化法律數量.8 1.3.4 氣候變化訴訟案件數量.10 1.4 碳中和目標的具體路線圖.11 1.4.1 碳中和的階段性目標.11 1.4.2 國家級碳中和路線圖.12
4、 1.4.3 區域級別碳中和.12 1.4.4 行業層面碳中和目標.15 1.5 碳中和目標的公平性與一致性.19 1.5.1 碳中和目標的公平性.19 1.5.2 碳中和目標與 2/1.5目標的一致性.20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24 前言.24 2.1 全球碳中和技術的綜合分析.24 2.1.1 碳中和技術的目標雄心總結.25 2.1.2 碳中和技術的部署進展總結.28 2.1.3 碳中和技術的部署進展和目標雄心的差距.28 2.1.4 化石能源轉型進展.29 目 錄 IV 2.1.5 碳中和技術的政策支持總結.30 2.1.6 碳中和技術的技術創新總結.33 2.2 可再生能源發電
5、技術.34 2.2.1 目標雄心.35 2.2.2 部署進展.36 2.2.3 政策支持.38 2.2.4 創新能力.41 2.3 電動車技術.42 2.3.1 目標雄心.43 2.3.2 部署進展.44 2.3.3 政策支持.48 2.3.4 創新能力.50 2.4 節能技術.51 2.4.1 目標雄心.51 2.4.2 部署進展.52 2.4.3 政策支持.54 2.4.4 創新能力.55 2.5 綠氫技術.56 2.5.1 目標雄心.57 2.5.2 部署進展.58 2.5.3 政策支持.60 2.5.4 創新能力.61 2.6 生物燃料技術.63 2.6.1 目標雄心.63 2.6.2
6、 部署進展.64 2.6.3 政策支持.66 2.6.4 創新能力.68 2.7 CCUS 技術.69 2.7.1 部署進展.70 2.7.2 政策支持.72 2.7.3 創新能力.74 2.8 碳匯技術.76 2.8.1 目標雄心.76 2.8.2 部署進展.77 目 錄 V 2.8.3 政策支持.78 2.8.4 創新能力.80 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82 前言.82 3.1 氣候投融資政策進展.85 3.1.1 各國在其國際氣候承諾中提及氣候投融資的情況.85 3.1.2 各國氣候相關金融風險評估與披露進展.88 3.2 氣候投融資行動進展.91 3.2.1 國家財政預算用于氣候行
7、動的規模.91 3.2.2 各國碳定價機制進展.95 3.2.3 發達國家氣候資金承諾與國際氣候資金落實情況.97 3.2.4 各國在 GEF 和 GCF 的氣候融資貢獻.102 3.2.5 各國兩年期報告中通報的資金規模.104 3.2.6 各國參與國際氣候金融合作倡議情況.105 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110 前言.110 4.1 對外援助.111 4.2 國際技術轉移阻礙.114 第五章 專題研究.118 5.1 氣候立法專題:評估全球氣候目標的法律保障體系.118 5.1.1 引言.118 5.1.2 核心觀點.118 5.1.3 建議:加快建設氣候法律體系,保障全球氣候目標
8、實現.124 5.2 可再生能源專題.125 5.2.1 基于目前發展趨勢,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量無法達到 2030 年三倍目標.125 5.2.2 國際可再生能源投資助力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134 5.2.3 光伏貿易全球化促進福利提升與多方共贏.139 5.2.4 一國參與全球供應鏈如何促進全球光伏和風電部署與經濟發展?以中國為例.143 5.3 技術前瞻專題: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新興技術發展態勢分析.149 5.3.1 引言.149 5.3.2 技術動態分析.149 目 錄 VI 第六章 指標體系與度量方法.161 6.1 指標體系系統評估框架.161 6.2 指標體系.162 6.3 指標
9、度量方案.164 6.3.1 各項指標度量方案.164 6.3.2 碳中和目標一致性的計算.164 6.4 數據來源.165 插圖清單 VII 插圖清單 圖 1-1 碳中和目標類型.1 圖 1-2 碳中和目標實現的年份.2 圖 1-3 2024 年新增的碳中和目標年份分布.2 圖 1-4 各國碳中和目標范圍的行業覆蓋度.3 圖 1-5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溫室氣體覆蓋度.4 圖 1-6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消費側排放覆蓋度.4 圖 1-7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所有領土排放覆蓋度.5 圖 1-8 全球碳中和目標有效性和可靠性.6 圖 1-9 碳中和目標的法律狀態.7 圖 1-10 碳中和目標的審查與報告制度
10、.7 圖 1-11 碳中和目標的問責制度.8 圖 1-12 氣候變化的法律數量.9 圖 1-13 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變化法律數量.9 圖 1-14 發達國家的氣候變化法律數量.10 圖 1-15 氣候變化訴訟案件數量.10 圖 1-16 中短期目標類型分布.11 圖 1-17 次國家級行為體更新碳中和規劃的形式.13 圖 1-18 更新單一維度的次國家級行政區的規劃進步情況.14 圖 1-19 更新多個維度的次國家級行為體碳中和規劃進步情況.14 圖 1-20 各大洲新增/更新碳中和規劃的比例.15 圖 1-21 各大洲碳中和目標規劃的進退步比例.15 圖 1-22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公平性統計(
11、數據來源:Net Zero Tracker).20 圖 1-23 碳中和目標的一致性統計(數據來源:模型計算).21 圖 1-24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一致性統計(數據來源:模型計算).22 圖 1-25 主要國家 NDC 及碳中和目標公平雄心指數.23 圖 2-1 提出碳中和技術目標的國家所占的 GDP、人口和碳排放比重.26 圖 2-2 碳中和技術戰略達成時間與目標數值(紅色表示 2023 年新增).27 圖 2-3 不同類型碳中和技術部署進展的分國家占比圖.28 圖 2-4 各國當前的電動乘用車銷量占比和目標值對比.29 圖 2-5 各國化石燃料補貼占 GDP 的比例及化石能源消耗占總能源消
12、費的比例(選擇前 15 國家).30 插圖清單 VIII 圖 2-6 不同技術類別政策推動模式(以 GDP 排名前 20 的國家).33 圖 2-7 新能源發電占比目標和 100%新能源發電目標國家占比.36 圖 2-8 2023 年各區域與主要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增長.37 圖 2-9 2021 年發電量排名前 20 國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三角形為發展中國家).38 圖 2-10 可再生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目標全球分布.39 圖 2-11 2022 年頒布新能源發電政策的國家數量變化.41 圖 2-12 全球主要國家風光發電成本.42 圖 2-13 電動汽車目標滲透率情況(紅色為新
13、增目標).44 圖 2-14 20102023 年全球排名前 20 的國家電動輕型乘用車銷量變化(綠色為發展中國家).45 圖2-15 20102023年全球排名前20的國家電動輕型乘用車銷量占全部汽車比例變化.45 圖 2-16 20102023 年全球排名前 20 的國家電動輕型乘用車保有量變化.45 圖2-17 20102023年全球排名前20的國家電動輕型乘用車保有量占全部汽車比例變化.46 圖 2-18 20102023 年全球不同類型電動車銷售量變化.47 圖 2-19 20102023 年全球不同類型電動車保有量變化.47 圖 2-20 2023 年不同類型電動車銷量排名前 20
14、 的國家.48 圖 2-21 2023 年不同類型電動車保有量排名前 20 的國家.48 圖 2-22 主要國家發表于電動汽車有關的論文數.50 圖 2-23 主要能耗國家中未提出目標國家占比.52 圖 2-24 主要市場熱泵市場份額及其變化.53 圖 2-25 太陽能熱水器部署進展.54 圖 2-26 節能技術的專利數各國占比.56 圖 2-27 10 年來主要國家節能技術論文數量.56 圖 2-28 各國電解槽裝機目標.58 圖 2-29 全球各類綠氫產能項目及完成情況(僅含聲明能源種類的項目).59 圖 2-30 各國累計綠氫項目產能與完成情況.60 圖 2-31 已投產和獲得 FID
15、的綠氫項目的應用結構.60 圖 2-32 氫能相關論文數量.62 圖 2-33 氫能相關專利數量.62 圖 2-34 2023 年主要國家燃料乙醇生產量及消費量.65 圖 2-35 2023 年主要國家生物柴油生產量及消費量.66 插圖清單 IX 圖 2-36 燃料乙醇摻雜比例要求(截至 2021 年).67 圖 2-37 生物柴油摻雜比例要求(截至 2021 年).68 圖 2-38 主要國家生物燃料論文數.69 圖 2-39 主要國家生物燃料專利數.69 圖 2-40 運行中的 CCUS 項目數量.70 圖 2-41 計劃中的 CCUS 項目數量.71 圖 2-42 主要國家 CCUS 項
16、目所覆蓋行業.72 圖 2-43 20132022 年各國 CCUS 技術專利數量.75 圖 2-44 20132023 年各國 CCUS 技術論文數量.75 圖 2-45 碳匯技術目標雄心更新地圖.77 圖 2-46 2021 年全球各國森林固碳量.78 圖 2-47 碳匯技術專利數.80 圖 2-48 碳匯技術論文數.80 圖 2-49 碳匯技術專利與論文數量.81 圖 3-1 各類氣候投融資政策進展覆蓋國家數量、GDP、人口、CO2排放量占比.84 圖 3-2 NDC 中提及氣候投融資的情況.86 圖 3-3 開展氣候金融風險評估的國家數量.89 圖 3-4 開展氣候金融風險披露的國家數
17、量.90 圖 3-5 氣候預算在國家財政預算中占比情況.93 圖 3-6 不同類型國家的氣候行動預算占比統計.94 圖 3-7 各國的氣候行動支出信息披露情況.95 圖 3-8 全球各國碳定價機制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及對應碳價水平.97 圖 3-9 各發達國家國際氣候資金承諾出資規模、GDP 與碳排放.99 圖 3-10 發達國家國際氣候資金承諾出資規模與目標差距.99 圖 3-11 損失與損害基金承諾出資規模與 GDP、碳排放.100 圖 3-12 損失與損害基金承諾出資規模與 GDP、碳排放.101 圖 3-13 GCF-1 各國承諾氣候相關資金規模.104 圖 3-14 GCF-2 各國承
18、諾氣候相關資金規模.104 圖 3-15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加入 UN PRI 的機構數量.107 圖 3-16 各國退出 UN PRI 的機構數量.108 圖 4-1 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的領域占比餅狀圖.112 圖 4-2 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的支持類型餅狀圖.112 插圖清單 X 圖 5-1 a.頒布過氣候相關法律/氣候變化框架法的國家累計數 b.每年/累計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數.119 圖 5-2 法條數 TOP20 國家累計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數.119 圖 5-3 a.各部門已頒布的氣候法律數量(累計量)b.法條數 TOP20 國家氣候相關法律的部門分布.120 圖 5-4 a.20
19、10-2023 年間,各類型法條數與當年頒布的總法條數之比 b.法條數TOP20 國家的各類型法條占比.121 圖 5-5 a.各國氣候變化框架法的頒布數量及涵蓋內容 b.各類型法條在框架法、一般法、行政法規中的占比.122 圖 5-6 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量歷史數據(2000-2023)與預測結果(2024-2030),依次為光伏、風電、水力、生物質、地熱、總可再生能源。左右縱軸分別為裝機量和倍數,灰色區域為 95%置信區間.127 圖 5-7 全球光伏裝機前六國家增長曲線,依次為中國、美國、澳大利亞、印度、德國、日本.128 圖 5-8 全球風電裝機前六國家增長曲線,依次為中國、美國、英國、
20、印度、德國、西班牙.128 圖 5-9 全球國家光伏裝機增長分類。分類通過 Ratio:2030 年與 2022 年的裝機數比值、Penetration growth:(2030年光伏裝機量-2023年光伏裝機量)/2023年總發電裝機量,兩個參數來進行。若 Ratio 大于 2.5 且 Penetration growth大于 5%,為爆發增長型;若 Ratio 小于 1.5 或 Penetration growth 小于1%,為緩慢增長型;其余為穩定增長型.130 圖 5-10 全球國家風電裝機增長分類 若 Ratio 大于 2.0 且 Penetration growth 大于 5%,為
21、爆發增長型;若 Ratio 小于 1.5 或 Penetration growth 小于 1%,為緩慢增長型;其余為穩定增長型.130 圖 5-11 全球各區域光伏倍數(2030/2022 裝機量)箱型圖。綠線表示該區域裝機量倍數的中位數,箱子上下邊緣分別表示 75%和 25%的數據點,展示了數據的集中分布區間,從箱子延申出的豎線表示數據的整體分布范圍.131 圖 5-12 全球各區域風電倍數(2030/2022 裝機量)箱型圖.131 圖 5-13 中國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資對部分“一帶一路”國家的經濟拉動作用.136 圖 5-14 中國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資對部分“一帶一路”國家不同行業的經濟拉動
22、作用.137 圖 5-15 中國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資對部分“一帶一路”國家的就業拉動作用.138 插圖清單 XI 圖 5-16 20182021 年全球光伏自由貿易對壁壘施加國和目標國的社會福利影響.140 圖 5-17 20182021 年光伏自由貿易對全球產出和就業的總影響.141 圖 5-18 20182021 年全球光伏自由貿易對部門產出和就業的總影響.142 圖 5-19 全球供應鏈帶來的各國光伏和風電裝機費用節約額.145 圖 5-20 全球供應鏈的技術創新外溢效應帶來的資金節約額.146 圖 5-21 一國缺席新能源全球供應鏈對全球公平性的影響.147 圖 5-22 全球生物燃料產
23、量與消費量.151 圖 5-23 主要國家生物燃料消費量年度變化情況.152 圖 5-24 生物燃料各技術方向研究態勢.152 圖 5-25 碳封存主要技術方向.154 圖 5-26 各國已提出的電解槽裝機目標.156 圖 5-27 a.全球各類綠氫項目產能與完成情況(僅含聲明能源種類的項目)b.各國累計綠氫項目產能與完成情況.157 圖 5-28 已投產和獲得 FID 的綠氫項目的應用結構.158 圖 5-29 a.氫能生產和儲運領域的研究數 b.各研究方向 5 個兩年期的 CAGR(%).159 圖 6-1 指標體系系統評估流程圖.161 圖 6-2 全球碳排放權分配模型的搭建方法.165
24、 附表清單 XII 附表清單 表 1-1 行業目標數據覆蓋情況.16 表 1-2 能源供應目標總結.17 表 1-3 交通運輸目標總結.18 表 2-1 碳中和關鍵技術的識別及對應行業.25 表 2-2 碳中和關鍵技術指標的說明.25 表 2-3 主要技術應用支持政策一覽表(發達國家).31 表 2-4 主要技術應用支持政策一覽表(發展中國家).32 表 2-5 2023 年碳中和技術論文數排名前 10 的國家.34 表 2-6 2023 年碳中和技術專利數排名前 10 的國家.34 表 2-7 可再生能源發電制度法規與財政激勵政策.40 表 2-8 電動汽車技術主要應用國家支持政策一覽表.4
25、9 表 2-9 節能技術主要應用國家支持政策一覽表.55 表 2-10 主要國家氫能相關政策的支持力度.61 表 2-11 生物燃料技術主要應用國家支持政策一覽表.67 表 2-12 CCUS 主要應用國家支持政策力度評級.73 表 2-13 不同國家 2023 年碳匯技術支持政策一覽表.79 表 3-1 本章的評估指標體系.83 表 3-2 2023 年新增開展氣候金融風險評估的國家.89 表 3-3 2023 年新增開展氣候金融風險披露的國家.91 表 3-4 損失與損害基金承諾出資規模(百萬美元).101 表 5-1 已頒布多部氣候變化框架法的國家及相關法律信息.122 表 5-2 部分
26、國家/地區生物燃料技術戰略規劃布局.150 表 5-3 主要國家可持續航空燃料發展目標及行動案例.152 表 5-4 CCUS 主要技術方向論文數量.155 表 5-5 CCUS 主要技術方向專利數量.155 表 5-6 典型國家氫能技術發展戰略.156 表 6-1 碳中和目標專題指標體系.162 表 6-2 各指標數據來源度量方法匯總.166 表 6-3 全球及區域級別碳中和目標計算中使用的人口、GDP 及 GHG 數據源.181 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 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1 碳中和/凈零排放目標 1.1.1 碳中和目標類型 截止到本報告數據整理日期,所有統計國家碳中和
27、目標的類型如圖1-1所示。110 個(56%)國家提出“凈零排放”目標,26 個(13%)國家提出“排放減量目標(絕對量)”,24 個(12%)國家提出“碳中和目標”。圖 1-1 碳中和目標類型 相比于 2023 年報告,本報告將各個國家的目標類型做進一步細化,在“碳中和”、“凈零排放”和“氣候中性”三種類型的基礎上增加以下類型(本報告下述內容在討論“碳中和目標”時,指的是前述三種類型,而以下類型不包含在“碳中和目標”的范圍之內):“負碳排放”,是指國家通過二氧化碳去除技術去除的二氧化碳(CO2)大于其在一年內的排放量;“排放強度目標”,是指國家的排放強度(排放強度的定義為排放的量除以經濟指標
28、,如 GDP、人均收入、稅收等)達到其提出的水平;“排放減量目標”,是指國家的排放量達到某一水平,通常會設置比較的基年或基礎情景,其中絕對量減排目標指的是規定了排放量減少的絕對數值,相對量減排目標指的是規定了排放相對于基礎減少的比例;“其他”,包含不符合上述描述的目標類型。2023 年報告,提出碳中和目標的國家為 133 個;截止到本報告數據整理日期,提出碳中和目標的國家為 148 個,有 4 個國家更改了原來的碳中和目標(1110,56%26,13%24,12%14,7%12,6%7,4%3,2%1,0%1,0%凈零排放排放減量目標(絕對量)碳中和氣候中性排放減量目標(相對量)其他無負碳排放
29、排放強度目標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2 個改為了“負碳排放”,3 個改為了“排放減量目標”),即共有 19 個國家新增了碳中和目標。在新增的碳中和目標中,有 15 個國家設定的目標為“凈零排放”,有 3 個國家為“碳中和”,有 1 個國家為“氣候中性”。這 19 個國家全部為發展中國家。其中,最不發達國家有 11 個,占 57.8%;內陸發展中國家有 2 個,占 10.5%;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有 7 個,占 36.8%。1.1.2 碳中和目標年份 截止至數據統計時間,碳中和目標實現的年份如圖 1-2 所示,圖中顯示,全球碳中和目標實現年份總體滯后,僅有 14 個國家承諾 2050 年前實現碳
30、中和(其中包括 1 個國家宣稱已實現碳中和目標),巴黎協定目標的實現充滿了挑戰。圖 1-2 碳中和目標實現的年份 新增碳中和目標的年份分布如圖 1-3 所示??梢园l現,16 個國家將目標定在2050 年實現;剩余 3 個國家分別定在 2000 年(宣稱已實現碳中和目標)、2030年和 2060 年。圖 1-3 2024 年新增的碳中和目標年份分布 1414412118130204060801001201402000203020352040204520502053206020652070111610246810121416182000203020502060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3 1.2
31、 碳中和目標的覆蓋范圍 1.2.1 碳中和目標的行業覆蓋度 本指標統計各國碳中和目標中所覆蓋的行業,重點考察國際航空業和航運業兩項。截止到數據獲取時間,在 148 個承諾碳中和目標實現的國家中,只有 19個國家的碳中和目標覆蓋了國際航空業,比 2023 年報告中的 9 個增加了 10 個;35 個國家將國際航空業的碳排放排除在外,94 個國家在這方面未作出明確的說明。碳中和目標中明確涵蓋國際航運業的有 12 個國家,相較于 2023 年報告中的6 個增加了 6 個;37 個國家的碳中和目標不考慮國際航運業,99 個國家對此未作出明確說明。圖 1-4 各國碳中和目標范圍的行業覆蓋度 新增碳中和目
32、標的 19 個國家中,僅有 1 個國家提出覆蓋國際航空業,占5.2%;尚無國家明確提出覆蓋國際航運業的碳排放。1.2.2 碳中和目標的溫室氣體覆蓋度 本指標統計各國碳中和目標對溫室氣體種類的覆蓋度,作為衡量各國凈零目標完善程度的一個維度。截止至本報告的數據統計時間,105 個國家的碳中和目標中所覆蓋的溫室氣體為二氧化碳和其他氣體,與2023年報告相比增長了6個;只考慮二氧化碳的國家為 18 個,與 2023 年報告相比增長了 12 個。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4 圖 1-5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溫室氣體覆蓋度 新增碳中和目標的 19 個國家中,6 個國家提出了覆蓋除二氧化碳以外的溫室氣體,占
33、31.5%。1.2.3 碳中和目標的消費側排放覆蓋度 本指標所討論的消費側排放指進口貨物所包含的排放量,因生產活動是由進口國地理邊界內的消費活動所引起,因此消費側排放計為間接排放的方式。在各項指標中,全球各國(統計的 198 個國家)對消費側排放覆蓋的比例最低。僅有 14 個國家在政策文件中明確覆蓋消費側排放,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2 個,有 32 個國家將其排除在外。覆蓋消費側排放的國家主要為太平洋部分島國、歐盟部分國家和非洲幾國。圖 1-6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消費側排放覆蓋度 105,71%25,17%18,12%CO2和其他溫室氣體未明確僅CO214321020%20%40%60
34、%80%100%覆蓋消費側排放是否未明確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5 此外,新增碳中和目標的 19 個國家中,沒有國家提出覆蓋消費側排放。1.2.4 碳中和目標的領土排放覆蓋度 本指標統計了全球范圍內各國對所有領土排放的覆蓋情況,并區分國家類型加以比較,從而為發達、發展中國家碳排放責任分配的公平與否提供參考。在有碳中和目標的國家中,大部分國家沒有明確碳中和目標是否涵蓋國家的所有領土排放。只有四成國家(57 個)提到對所有領土排放的覆蓋。圖 1-7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所有領土排放覆蓋度 此外,新增碳中和目標的 19 個國家中,有 4 個國家提出覆蓋全領土排放,占 21.0%。1.2.5 碳中和目
35、標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本指標統計各國是否計劃使用碳信用以及是否有獨立的碳移除目標。全球對計劃使用碳信用不明確,且有獨立的碳移除目標的國家較少,碳中和目標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仍有待提升。截止到數據獲取時間,在提出碳中和目標的148 個國家中,僅有 29 個國家明確提出計劃使用碳信用(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7 個),不使用的國家為 96 個(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75 個),23 個國家未明確是否計劃使用碳信用。在獨立的碳移除目標方面,全球有 118 個國家沒有獨立的碳移除目標(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4 個),僅有 16 個國家包含獨立的碳移除目標(相比于 2023 年報告
36、增加了 5 個)。588910%10%20%30%40%50%60%70%80%90%100%覆蓋全領土排放是未明確否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6 圖 1-8 全球碳中和目標有效性和可靠性 此外,新增碳中和目標的 19 個國家中,僅有 1 個計劃使用碳信用,占 5.2%;僅有 2 個有獨立的碳移除目標,占 10.5%。1.3 碳中和目標的監管體系 1.3.1 碳中和目標的法律完備性 各國的碳中和目標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差異。在此部分評估中,各國碳中和目標的法律地位分為四類:“法律”,即將碳中和目標納入立法;“政策文件”,包括各國政府在國內政策中寫入碳中和目標,或在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提交的“
37、長期低溫室氣體排放發展戰略”(LTS)中提出碳中和目標;“宣示/承諾”,例如政府首腦在演講中宣布碳中和目標;“擬議”,即碳中和目標仍在討論中。同時仍有部分國家無碳中和目標或自稱已實現碳中和目標。全球碳中和目標的狀態以政策文件和擬議為主,相比于 2023 年報告,整體有很大進步。截止到數據獲取時間,有 35 個國家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碳中和目標,占所有國家比例的 18%,相比于 2023 年報告翻了一倍。政策文件國家數量為 85 個,占所有國家比例的 43%,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44 個。此外,有15 個國家宣示或承諾了碳中和目標,占所有國家的 7%;有 55 個國家的碳中和目標處于擬
38、議狀態,占所有國家的 28%;有 6 個國家宣稱已經實現了碳中和目標。14231629118960%10%20%30%40%50%60%70%80%90%100%是否有獨立的碳移除目標是否計劃使用碳信用未明確是否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7 圖 1-9 碳中和目標的法律狀態 1.3.2 碳中和目標的監管機制 本指標主要統計面向碳中和目標的審查報告制度與問責制度。在審查報告方面,指標內容主要分為“年度報告”、“非年度報告”、“無報告機制”三種情況;在問責制度方面,指標內容為“是”、“否”、“未明確”。在提出碳中和目標的 148 個國家中,有 144 個國家以年度報告或者非年度報告的形式來追蹤碳
39、中和進程。其中,108 個國家為非年度報告,36 個國家為年度報告。全球(統計的 198 個國家中)有 187 個國家具有報告機制,年度報告和非年度報告的國家分別是 45 個與 142 個,相較于 2023 年報告分別增加了 7 個與54 個,此外有 10 個國家無報告機制。圖 1-10 碳中和目標的審查與報告制度 85,43%55,28%35,18%15,7%6,3%2,1%政策文件擬議法律宣示/承諾已實現目標(自稱)無1081423645410500%20%40%60%80%100%碳中和目標國家所有國家非年度報告年度報告無報告機制無碳中和目標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8 然而,大部分的
40、國家尚未明確是否對于碳中和目標采取問責制度,明確的國家中也僅有一小部分表示有與碳中和相關的問責制度。在全球(統計的 198 個國家中)僅有 18 個國家存在相關的問責制度,相較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9 個;在提出碳中和目標的國家中,僅有 13 個國家有與碳中和相關的問責制度,全球落實碳中和行動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圖 1-11 碳中和目標的問責制度 此外,新增碳中和目標的 19 個國家中,沒有國家提出使用年度報告,使用非年度報告的國家有 17 個,占 89.4%,擁有報告制度的比例與全球平均水平接近;僅有 1 個國家提出了問責制度,占 5.2%。1.3.3 氣候變化法律數量 本指標為本報告
41、新增指標,統計各國氣候變化的法律數量,數據來自 Climate Change Laws of the World。全球大部分國家氣候變化的法律數量在 10 部至 30 部之間,所有國家的平均數量約為 30 部。393318131329597500%10%20%30%40%50%60%70%80%90%100%所有國家碳中和目標國家否是未明確無無碳中和目標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9 圖 1-12 氣候變化的法律數量 分國家類型來看,發達國家的氣候變化法律比發展中國家更加完善。發展中國家的分布趨勢與全球整體情況相近,集中在 10 部至 30 部的區間內,平均數值為 22.8 部;發達國家在各個
42、區間的分布較為均勻,在 20 部至 60 部的區間內較為集中,平均值為 48.9 部。圖 1-13 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變化法律數量 32584420148532211311010203040506070295336117122100110102030405060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0 圖 1-14 發達國家的氣候變化法律數量 1.3.4 氣候變化訴訟案件數量 本指標為本報告新增指標,統計各國氣候變化相關的訴訟案件數,數據來自Climate Change Litigation Databases。本指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國家內部氣候變化法律活動的積極程度,但數據的差異會來源于行政手段的
43、差異。比如,有些國家的氣候變化相關的利益維護不會進入到司法程序,而某些國家氣候變化相關的司法程序會相對活躍。并且,本數據庫在不同國家的信息獲取上也存在差異,對于美國(數據庫單位所在的國家)的訴訟案件數量統計很多,截止數據統計日期達到了 1746 件,而其他國家的訴訟案件數量統計較少。在本數據庫中,145 個國家沒有訴訟案件被統計。統計到的 53 個國家中,平均訴訟案件數量為 48 件。絕大多數國家(43 個,74.1%)的案件數量在 20 件以下(圖 1-15)。圖 1-15 氣候變化訴訟案件數量 358977311210211012345678910434330510152025303540
44、45500,20(20,50(50,100100+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1 1.4 碳中和目標的具體路線圖 1.4.1 碳中和的階段性目標 本指標統計各國碳中和的中短期目標。在本報告中,將中短期目標的各種目標類型的分類調整為與“碳中和目標類型”這一指標一致。全球納入統計的 198 個國家中,150 個國家設立了中短期目標,占所有國家的 75.7%,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3 個;48 個國家沒有設立,占所有國家的24.2%。在設立了中短期目標的國家中,20 個將中短期目標的年份設定為 2025 年(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4 個),122 個將中短期目標的年份設定為 2
45、030 年(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7 個),此外設置為 2020 年、2021 年、2030 年、2050 年的各有一個,有 2 個沒有設置時間。全球提出碳中和承諾的 148 個國家中,95.2%的國家(141 個,相比于 2023年報告增加了 17 個)設立了中短期目標,僅 4.8%(7 個)的國家沒有設立。其中,78.3%的國家(116 個,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12 個)將中短期目標年份設定為 2030 年,12.1%的國家設定了 2025 年的中短期目標,8.1%的國家沒有設定中短期目標,需要進一步落實中短期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納入統計的所有國家中,中短期目標的類型
46、分布如圖 1-16 所示。全球大部分國家的中短期目標為排放減量目標,其中 69 個國家為絕對量的排放減量目標,占比 35%;51 個國家為相對量的排放減量目標,占比 26%。此外,分別有 4 個和 1 個國家設置了排放強度和凈零排放的中短期目標,有 25 個國家設置的中短期目標不屬于上述分類類型。圖 1-16 中短期目標類型分布 69,35%51,26%48,24%25,13%4,2%1,0%排放減量目標(絕對量)排放減量目標(相對量)無其他排放強度目標凈零排放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2 1.4.2 國家級碳中和路線圖 本指標主要統計國家級別的碳中和路線圖,對應的指標為“是否有詳細計劃”
47、和“概述詳細計劃”。在 Net Zero Tracker 的數據庫中,本指標對應“plan options”這一指標。截止到數據統計日期,納入統計的所有國家中,119 個國家(占全體國家總數的60.1%)具有國家級別的詳細計劃,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4 個;提出碳中和目標的 148 個國家中,86 個國家(占碳中和目標國家總數的 58.1%)具有國家級別的詳細計劃,相比于 2023 年報告增加了 8 個。對于一個詳細的國家級路線圖,應該包括以下幾個要素:對目標所涵蓋的所有排放范圍的措施。例如,如果目標涵蓋了所有的氣體,但該計劃只涉及碳排放的對應措施,這將無法實現目標中的氣候雄心。此要
48、點有 67 個國家的詳細計劃符合,占具有詳細計劃國家的 56.3%,占所有國家的 33.8%。關于這些措施在一定時間內減排多少的詳細規劃。例如,改用可再生能源將每年節省多少噸(具體數字)的排放。此要點有 81 個國家的詳細計劃符合,占具有詳細計劃國家的 68.1%,占所有國家的 40.9%。關于該措施的具體應用以及應用規模的信息。例如,如果發展電動汽車,電動汽車的市場占有率應為多少;如果安裝了太陽能光伏裝置,裝機容量是多少。此要點有 72 個國家的詳細計劃符合,占具有詳細計劃國家的 60.5%,占所有國家的 36.4%。是否會定期評估詳細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是否會對計劃進行更新與調整。此要點有
49、 60 個國家的詳細計劃符合,占具有詳細計劃國家的 50.4%,占所有國家的 30.3%。1.4.3 區域級別碳中和 本指標主要發現:全球次國家級行為體積極提出、更新碳中和規劃,整體目全球次國家級行為體積極提出、更新碳中和規劃,整體目標朝更具雄心的方向邁進。過去一年,標朝更具雄心的方向邁進。過去一年,已經提出碳中和已經提出碳中和規劃規劃的的 655 個個次國家次國家級行級行為體為體中有中有 104 個個(15.9%)更新了)更新了碳中和規劃碳中和規劃,所有更新,所有更新碳中和規劃碳中和規劃的的次國家級次國家級行為體行為體有有 77.1%碳中和規劃碳中和規劃更具有雄心更具有雄心。此外,。此外,全
50、球有全球有 62 個個次國家級行為體次國家級行為體首首次提出次提出碳中和規劃碳中和規劃,提出,提出碳中和規劃碳中和規劃的的次國家級行為體總數次國家級行為體總數上升上升了了 9.5%?!竞喗椤砍鞘?、區域級別碳中和規劃是指次國家級行為體為自身制定的碳中和目標、政策與路線圖。碳中和是全球實現 巴黎協定 溫控目標的必然要求與必經階段。在 2021 年達成的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強調未來十年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十年,落實各國碳中和目標,將承諾轉化為行動至關重要。雖然全球各國在近五年間紛紛提出碳中和目標和規劃,但是國家級的碳中和目標較為宏觀,無法客觀反映該國各地區的碳中和行動。從 bottom-up 的角度看,
51、各國需要有次國家級碳中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3 和規劃對全國碳中和目標進行支撐。因此,次國家級的碳中和規劃是落實國家級碳中和目標的關鍵因素?;?Net Zero Tracker(NZT)的數據,本指標統計了全球 25 個最大的排放體所有二級行政區(地區級)和全球所有人口超過 50 萬人的三級行政區(城市級)的次國家級行為體落實碳中和規劃的情況。這一指標覆蓋了全球排放量的約85%和全球人口的 70%,涵蓋了全球所有的大排放體和具有代表性的小型排放體樣本,具有全面性和代表性。2024 年,本指標重點在于衡量全球次國家行為體在碳中和規劃方面的進展?!具M展評估】全球次國家級行為體積極提出、更
52、新碳中和規劃,整體目標朝更具雄心的方全球次國家級行為體積極提出、更新碳中和規劃,整體目標朝更具雄心的方向邁進。過去一年,向邁進。過去一年,已經提出碳中和已經提出碳中和規劃規劃的的 655 個個次國家級行為體次國家級行為體中有中有 104 個個(15.9%)更新了)更新了碳中和規劃。碳中和規劃。碳中和規劃的內容可以分為三個主要維度:碳中和規劃的目標類型、目標年份和目標狀態(效力)。如圖 1-17,在更新碳中和規劃的次國家級行為體中近半數不止更新了碳中和規劃的一個維度??偭可?,2023年全球有 62 個城市/地區首次提出碳中和規劃,提出規劃的城市/區域個數上升9.5%。圖 1-17 次國家級行為體
53、更新碳中和規劃的形式 從碳中和規劃的雄心上看,整體上次國家級行為體的碳中和規劃雄心有所從碳中和規劃的雄心上看,整體上次國家級行為體的碳中和規劃雄心有所提升。提升。所有更新規劃的次國家級行為體有 77.1%的碳中和規劃更具有雄心。如圖1-18,在更新單一維度的次國家級行政區中只有 18.2%下調了自身的目標,而其中有 40%是延后了實現碳中和規劃目標的年份。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4 圖 1-18 更新單一維度的次國家級行政區的規劃進步情況 本指標發現,同時更新碳中和規劃不同維度的次國家級行為體偏好同向改變規劃的不同維度。如圖 1-19,更新不止一個目標維度的次國家級行政區中有 59.2%
54、的目標相比之前從目標類型和目標效力上都更具雄心。所有不同向改變規劃維度的次國家級行為體都是目標類型更具雄心但是效力有所下降,這占到總數的16.3%。圖 1-19 更新多個維度的次國家級行為體碳中和規劃進步情況 發展中地區主力新增目標,發達地區主力更新目標,目標退步的地區主要集發展中地區主力新增目標,發達地區主力更新目標,目標退步的地區主要集中在南亞和大洋洲。中在南亞和大洋洲。如圖 1-20,東亞和拉丁美洲地區是新增次國家級行政區碳中和目標的主要來源。北美和歐洲地區是更新次國家級行政區碳中和目標的主要來源,東亞地區在更新和新增碳中和目標上都表現積極。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5 圖 1-20
55、 各大洲新增/更新碳中和規劃的比例 東亞地區多維度表現突出,更新規劃多且規劃進步比例高。目標退步的地區較為集中,主要在南亞和大洋洲。北美和東亞規劃進步的次國家級行政區比例高,分別占到了 84%和 72%。拉美和中西亞只有一個次國家級行政區更新了規劃,從規劃對比中剔除。南亞和大洋洲規劃退步的次國家級行政區比例高,分別占到了 75%和 40%。從絕對數量和相對比例綜合分析,歐洲目標退步的次國家級行政區也較多,達到了 7 個(25%)。a.目標進步比例 b.目標退步比例 圖 1-21 各大洲碳中和目標規劃的進退步比例 1.4.4 行業層面碳中和目標 本指標顯示:研究范圍內的 18 個國家和地區,都提
56、到了交通運輸和能源供應方面的目標。其中交通運輸的目標主要與電動車相關,能源供應的目標主要與可再生能源增長相關。其他目標只有部分國家有涉及。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6 表 1-1 行業目標數據覆蓋情況 【簡介】本報告的研究范圍覆蓋了 G20 國家中的 17 個國家和歐盟,涵蓋了 climate action tracker 提供的數據。在行業目標方面,本報告詳細分析了能源供應、交通運輸、產業、建筑業、農業、土地利用與林業、廢物共七大行業類別。所有研究國家都在交通運輸和能源供應方面設定了明確目標,這兩個行業是全球碳中和目標努力的重點。在交通運輸行業,電動車的推廣是普遍的目標;而在能源供應行業
57、,大多數國家的目標集中在可再生能源的增長上。此外,部分國家還涉及到了其他行業的碳中和目標,但這些目標的涉及范圍較小。相比 2023 年,部分國家的目標出現延遲或放寬的情況?!具M展評估】在全球范圍內,各國在能源供應方面的碳中和目標體現了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加強以及對化石燃料依賴的調整。多個國家設定了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目標,顯示了全球對可再生能源依賴度增加的趨勢。例如,阿根廷計劃到 2025 年底使可再生能源占發電量的 20%,并到 2030 年開發 2.6 吉瓦的風電和太陽能。澳大利亞的目標是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在電力結構中所占比例達到 82%。巴西則計劃到 2031 年
58、,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的 48%和發電量的84%。美國的目標是到 2025 年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量達到 25 吉瓦,最遲在 2035年實現無碳電力系統。英國的目標是到 2035 年實現 100%清潔電力。沙特阿拉伯計劃到 2030 年,50%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中國的目標是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20%左右,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 1 200 吉瓦。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7 一些國家在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和增加其他能源形式的使用上設定了明確目標。韓國計劃到 2030 年將對化石燃料進口的依賴降低到 70%以下,同時提高核能在電力結構中的份額至少 30%。
59、加拿大則承諾到 2030 年將來自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的甲烷排放減少 45%50%,到 2035 年實現凈零排放電網。俄羅斯承諾到 2030 年將其 GDP 的能源強度降低 30%。南非設定了 2024 年后發電的總體排放限制為每年 275 吉噸當量二氧化碳。相比之下,墨西哥支持化石燃料而非可再生能源,顯示出與全球減碳趨勢相反的傾向。表 1-2 能源供應目標總結 在全球范圍內,各國針對交通運輸領域的碳中和目標主要集中在推廣電動汽車、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提升電動車在市場中的份額。此外,還包括設定逐步禁售化石燃料汽車的時間表。多個國家設定了增加電動汽車銷售比例、建設充電站和提高電動車在市場中的份額的目標
60、,顯示了全球向電動汽車過渡的共同趨勢。例如,阿根廷計劃安裝超過 86 000 個充電站和 2 500 個快速充電站,并到 2030 年通過電動汽車或油電混合動力車替代現有行政車輛。俄羅斯的目標是 2030 年達到至少設立 72 000 個充電站,電動汽車占汽車總產量的 10%。澳大利亞的目標是到 2030 年將電動汽車在乘用車領域的市場份額提高到 10%。美國發布了國家交通脫碳藍圖,旨在到 2030 年所有新車中 50%為電動汽車。中國的政府目標是到 2030 年新能源汽車市場份額達到 40%。日本的目標是最遲到 2035 年新銷量的電動汽車達到100%,其中包括非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印度的目
61、標是到 2030 年,電動汽車在所有新車銷售中的比例達到 30%。沙特阿拉伯計劃到 2030 年利雅得 30%的車輛為電動汽車。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8 一些國家設定了逐步禁售燃油車的時間表。巴西計劃到 2060 年禁止銷售燃油汽車。英國在 2021 年 COP26 之前確認其目標是到 2030 年逐步淘汰汽油及柴油汽車和貨車的銷售,但之后又將停售日期推遲到了 2035 年。歐盟的目標是到2035 年實現新型乘用車和貨車的零排放。表 1-3 交通運輸目標總結 在土地利用與林業方面,多數國家采取了植樹造林、提高森林覆蓋率等措施來增加碳匯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阿根廷計劃到 2030 年將森林
62、面積增至 160 萬公頃,并通過減少土地使用排放量(27Mt 當量二氧化碳)實現溫室氣體的抵消。巴西致力于在 2028 年之前實現亞馬遜地區零非法森林砍伐。俄羅斯預計到 2050年,其碳匯量將達到 1 200 Mt 當量二氧化碳,較 2030 年的 539 Mt 當量二氧化碳有顯著增加。加拿大的旗艦計劃是在未來十年內種植 20 億棵樹。墨西哥承諾到 2030 年無條件地將林業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減少到 50%。沙特阿拉伯計劃到2030 年種植 4.5 億棵樹,并在未來幾十年內種植 100 億棵樹。印度設定了到 2030年額外碳匯2.53 吉噸當量二氧化碳的目標。英國計劃到2025年植樹3萬公頃。
63、中國則設定了到 2025 年每年造林 36 000 平方公里的目標。在農業領域,各國通過減少化肥使用、優化牲畜管理、提供資金支持等方式減少農業排放,以達到碳中和目標。阿根廷通過植樹造林(20182030 年面積達138 萬200 萬公頃)和減少牲畜養殖的溫室氣體排放來控制農業部門的碳排放。澳大利亞在 20232026 年為碳農業推廣計劃提供 2000 萬澳元資金支持。加拿大計劃到 2030 年將化肥使用產生的排放量比 2020 年的水平減少 30%。墨西哥承諾到 2030 年無條件地將農業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減少到 50%。在產業領域,各國采取了多樣化的措施來減少碳排放。例如,澳大利亞計劃第一章
64、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19 將特定工業部門的凈排放量從 20212022 年的 138 吉噸當量二氧化碳減少到2030 年的不超過 71 吉噸當量二氧化碳。美國通過美國創新與制造法案頒布了應對 HFCs 排放的法律。日本鋼鐵聯合會宣布到 2050 年實現 CO2凈零排放目標。英國設定了到 2035 年將工業排放量相對于 2018 年水平減少三分之二的目標。在建筑業領域,各國關注提高能效和推廣零能耗建筑。阿根廷的目標是到2030 年使住宅能效標簽計劃惠及 600 萬家庭。德國規定從 2024 年起新供暖系統需要 65%的可再生能源。韓國計劃到 2025 年使所有新建筑滿足零能耗建筑標準。英國到
65、2035 年將禁止安裝所有新的燃氣鍋爐。中國則推動增加太陽能和地熱能在新建筑中的應用,提高可再生電力能源比例。在廢物處理領域,各國采取了減少廢物產生和提升廢物處理效率的策略。阿根廷計劃到 2030 年消除露天垃圾填埋場。澳大利亞設定了到 2030 年將人均廢物產生總量減少 10%的目標。德國的 2019 年氣候行動計劃針對廢物行業提出了三項額外措施,包括支持小型垃圾填埋場曝氣項目等。墨西哥承諾到 2030 年無條件地將廢物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減少到 30%。在全球各國努力實現碳中和目標的背景下,出現部分國家的政策退步情況值得關注。英國、墨西哥和德國的退步政策具體反映了國內政治、經濟與國際形勢的復
66、雜互動。英國政府將新汽油和柴油汽車的停售日期從2030年推遲到2035年。墨西哥政府取消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并轉而優先考慮化石燃料,取消了推動65 個新太陽能和風力發電廠建設的成功政策工具。德國放寬了供暖系統改革的政策,原來設定的全國新建供暖系統自 2024 年起需要使用至少 65%可再生能源的要求,在部分地區推遲到了 2028 年。1.5 碳中和目標的公平性與一致性 1.5.1 碳中和目標的公平性 本指標顯示:63%的國家在凈零排放目標文件中提及公平,較 2023 年報告時上升 10 個百分點。但在提及凈零排放目標本身的公平性的國家中,部分國家并未清楚解釋本國目標是否公平,這一情況在 20
67、23 年間并未改善?!竞喗椤抗揭恢笔锹摵蠂鴼夂蛘勁械暮诵?。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指出,“締約方應保護氣候系統.在公平的基礎上,根據他們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的能力”。巴黎協定提出了建立差異化的自主貢獻目標的模式,這一模式賦予各國更大的自主權,避免了對各方應承擔的負擔進行簡單的統一評估。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20 然而,在傳達這些貢獻時,各方仍應證明其目標“公平和雄心勃勃,鑒于.國情”(UNFCCC,2015)。這意味著各國在確定目標時,不僅需要符合科學要求和全球共同利益,還需要考慮到各國的發展水平、歷史責任、經濟能力以及其他國情,根據公平概念來確定和證明其目標是合理。
68、因此,本指標將對各國碳中和目標文件進行匯總分析,以確定其中是否提及了公平原則。具體而言,主要關注各國政府在其碳中和目標文件中對公平概念的表述和涵蓋程度。特別地,將重點關注主要國家在其碳中和目標文件中如何闡述公平原則,以評估其是否清晰地解釋了其碳中和目標是符合巴黎協定下的公平貢獻。截止至本報告的數據統計時間,125 個國家在凈零排放目標文件中提及公平,62 個國家(占比 63%)未在凈零排放目標文件中提及公平,有 10 個國家仍未明確。相較于 2023 年報告,有 33 個國家由未提及公平或未明確轉為提及公平,其中包括 5 個歐盟國家,1 個金磚國家(印度),4 個 OECD(除歐盟外)國家(瑞
69、士、英國、日本、阿聯酋),5 個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及最不發達國家。從提及公平的國家占比來看,歐盟及 OECD(除歐盟外)這兩種類型國家進步較為明顯,歐盟國家中提及公平的國家比例由 54%上升至 65%,OECD(除歐盟外)中提及公平的國家比例由 57%上升至 79%。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及最不發達國家進步最緩,提及公平的國家比例由 61%上升至 62%。在凈零排放目標中提及公平性的國家中,很多國家并未明確說明本國目標是否符合公平原則,能否滿足巴黎協定下對全球減排的公平貢獻的要求。在過去一年中,這一情況并未得到改善。圖 1-22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公平性統計(數據來源:Net Zero Tracker)
70、1.5.2 碳中和目標與 2/1.5目標的一致性 本指標顯示:經公平分配模型評估,已提出凈零排放目標的國家中,73%的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21 國家凈零排放目標符合低于1.5的全球溫升目標,幾乎所有國家均符合低于2的全球溫升目標。本指標旨在基于模型評估,系統評價全球 197 個國家的凈零排放承諾與巴黎協定 2/1.5目標的一致性。評估模型與 2023 年報告相同。分配方案設計:以基于責任、能力或(和)基本需求原則、人均主義原則、國家主義原則及多階段公平原則四種公平原則,選取文獻中普遍報道的 15 種碳排放分配方案,以確保評估的全面性和公正性。排放空間計算:以使用模型計算各國在不同分配方
71、案下的允許排放空間,確定在 2和 1.5溫升目標下的排放限額。凈零排放承諾對比:將基于公平原則分配的 2/1.5減排責任與各國實際的凈零排放承諾進行對比,評估其與巴黎協定溫升目標的一致性。本報告增加國家目標的公平性雄心指數。通過全球碳排放權的公平分配模型,本指標對國家凈零排放目標與巴黎協定目標的一致性進行評價。較 2023 年報告,滿足 1.5目標的國家占比由 46%上升至 52%;未明確情況的國家/地區在 2023 年約占 67%,在 2024 年略有下降至約55%。滿足 2目標的國家占比由 63%上升至 70%。圖 1-23 碳中和目標的一致性統計(數據來源:模型計算)從國家集團的角度來看
72、,對于 1.5目標,歐盟國家及其他國家進展最為明顯,但歐盟國家達到目標一致性的比例仍然較低。歐盟國家中,2023 年達到目標的比例為約 27%,在 2024 年略有上升至約 35%。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及最不發達國家 2023 年達到目標的比例為約 76%,在 2024 年增加到了約 80%。金磚國家及 OECD(除歐盟外)國家均沒有出現變化。在其他國家中,2023 年達到目標的國家/地區比例為 25%,而在 2024 年增加到了約 33%。0%20%40%60%80%100%是否滿足1.5目標是否滿足2目標YesNoNot specified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22 (a)是否滿足 1.
73、5目標 (b)是否滿足 2目標 圖 1-24 各國碳中和目標的一致性統計(數據來源:模型計算)本指標將公平原則進一步細分為四個維度,分別為責任、能力或(和)基本需求原則、人均主義原則、國家主義原則及多階段公平原則,構建各國家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NDCs)及碳中和目標在各公平原則下的雄心指數。公平原則對國家的傾向性大體上可分為兩類:責任、能力或(和)基本需求原則及人均主義原則,國家主義原則及分階段公平原則。在歷史責任與減排能力原則下,發展中國家的雄心指數較高,而發達國家雄心指數較低,這反映了發展中國家對于應對氣候變化所承擔的歷史責任以及其有限的減排能力。而在國家主義原則及多階段公平原則下,發達國
74、家的雄心指數較高,這表明了這些國家當前的目標更加重視自身國家利益和發展戰略。此外,大多數國家的碳中和目標雄心指數較國家自主貢獻目標(NDC)有較大的提升。這表明國際社會對于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雄心正在逐步增強,各國在氣候行動上的努力也在不斷加強。具體而言,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在各原則下均有所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標進展 23 進步,反映了其對于實現全球氣候目標的積極態度和努力。而發達國家在歷史責任與減排能力原則下進步不大,說明其減排目標相較于歷史排放責任和國家財富能力而言尚顯不足。如圖 1-25 對主要國家進行比較,美國、日本及英國趨勢相近,在除責任、能力或(和)基本需求原則外的其他公平原則下,凈零排放
75、目標的雄心指數均較高,責任、能力或(和)基本需求原則下凈零排放目標的雄心指數低,NDC 目標的雄心指數在除國家主義原則外均處于最低。中國、南非和印度尼西亞均在責任、能力或(和)基本需求原則下雄心指數最高。印度凈零目標的雄心指數較 NDC提升不明顯,在責任、能力或(和)基本需求原則下雄心指數提升,其他原則下雄心指數均下降。南非和印度尼西亞在凈零排放承諾情景下的雄心指數明顯高于其他情景,表明其對未來減排目標的高度重視。巴西在責任、能力或(和)基本需求原則下凈零排放目標和 NDC 目標的雄心指數均為最低,其他原則下凈零排放目標的雄心指數很高。圖 1-25 主要國家 NDC 及碳中和目標公平雄心指數
76、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24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前言 各國的低碳能源轉型進程其直接體現是不斷提高零碳技術體系和相關產業在社會經濟生產中的滲透應用。本章將從各類碳中和技術的角度出發對各國碳中和進展進行評估。從溫室氣體排放源頭來看,全球主要的排放部門包括電力、非電力以外的工業、交通、建筑和土地利用變化。不同行業的低碳解決方案存在著差異,但整體上可分為如下幾類減排技術:一是以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和電動汽車技術。這些技術由于近年來成本迅速降低,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得到蓬勃發展,目前已經初步形成產業化發展,是電力和交通行業邁向零碳化的重要手段。二是包含涵蓋范圍非
77、常廣的節能技術。這類技術的定義需要以當前技術的能效水平作為基準,并隨著時間的發展而變化,低能耗技術將持續是電力、工業、交通和建筑部門中最具有成本效益的解決方案之一。三是生物質的解決方案。除了屬于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的生物質發電外,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可成為交通部門的低碳方案,生物質還能夠在鋼鐵、水泥等工業中作為化石燃料或原料的替代品。四是以碳捕獲、封存與利用(CCUS)和可再生氫為代表的新興碳中和技術。這類技術能夠在電力、工業和交通部門完全實現零碳化中扮演關鍵的角色,但目前仍處于試點階段,尚未具有成熟的商業模式。五是碳匯開發的管理技術,通過植樹造林等管理體系,應對土地利用變化中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
78、2.1 全球碳中和技術的綜合分析 本部分從技術發展的目標雄心、部署進展、政策支持和創新能力四個維度確本部分從技術發展的目標雄心、部署進展、政策支持和創新能力四個維度確定關鍵指標,定關鍵指標,從而追蹤各國在碳中和技術推動中的應用進展。目標雄心是指國家以發布官方文件的形式對本國碳中和技術制定明確的發展目標,例如特定年份下技術在該國的滲透率或部署量;部署進展是指目前各國碳中和技術的部署情況,例如試點技術的項目數,產業化技術的滲透率或者部署量;政策支持是指各國制定碳中和技術的利好政策,包括強制型、激勵型和配套型政策,及對化石燃料等高碳排放行業的限制政策;創新能力是指國家對碳中和技術的創新水平,可以通過
79、專利數來體現。在描述碳中和關鍵技術的指標中,有一些是數值型變量,例如專利數目;有一些是文本描述型,例如具體的政策;還有一些同時包含了文本描述和數值變量,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25 例如技術目標的制定。通過對這些指標分國別進行搜集和梳理,形成了碳中和技術分國別的進展數據庫。表 2-1 碳中和關鍵技術的識別及對應行業 表 2-2 碳中和關鍵技術指標的說明 分類分類 描述說明描述說明 表征值表征值 指標類型指標類型 目標雄心 國家發布官方文件對各類碳中和技術制定發展目標 特定年份的滲透率或部署量(截面或累積)文本描述+數值型 部署進展 國家對各類碳中和技術當前的部署情況 當前的項目數、滲透率或
80、部署量(截面或累積)數值型 政策支持 國家對各類碳中和技術的支持政策的描述(激勵型、強制型和配套型)-文本描述型 創新能力 國家對碳中和技術的當前創新能力 專利數目 數值型 2.1.1 碳中和技術的目標雄心總結 全球不同國家以官方文件的形式針對各類碳中和技術及相關產業提出了國家層面的戰略發展目標,圖 2-1 為針對各類碳中和技術已提出戰略目標的國家統計其在全球 GDP、人口和碳排放中所占的比例,并且區分了 2022 年及以前提出的目標和 2023 年新增目標的國家所占比例。已明確碳中和技術發展戰略目標的國家在全球 GDP、人口和碳排放上覆蓋比例較大,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電動汽車技術、節能
81、技術和碳匯開發技術。此外,可再生氫、CCUS 技術的覆蓋比例也均超過一半。相對而言,生物燃料的覆蓋度最低,說明生物燃料的發展規模仍處于較低水平。生物燃料極大程度的依賴于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26 當地的生物質資源供給,因此僅在擁有特定生物質資源的國家中會得到足夠的重視,例如巴西、印度、泰國等國家。從 2023 年新增目標的國家占全球 GDP、人口和碳排放的比例來看,CCUS 技術的覆蓋度最高,2023 年提出CCUS 戰略目標的國家覆蓋了全球 30%以上的GDP、人口、碳排放(其中包含中國、英國、日本等已有目標國家的更新),從戰略目標維度反映了 CCUS 技術在 2023 年的快速發展。
82、此外,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電動汽車技術在高覆蓋度的基礎上,2023 年持續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相關戰略目標仍在不斷提出。節能技術的發展已經較為成熟,且由于其含義寬泛在國家技術戰略目標中難以明確的定量,故 2023 年新增目標占比較低??稍偕鷼?、生物燃料 2023年新增目標的占比也較低,很多國家尚未具備發展可再生氫、生物燃料技術的成熟條件。從碳中和技術的目標雄心來看,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偏好存在一定的模式差異。許多發展中國家會依靠當地的資源優勢,對資源依賴性技術(生物燃料)提出目標,體現在提出該類技術的國家所占的人口比重明顯高于 GDP 比重;而發達國家主要通過依托其技術優勢制定自身的產業戰略
83、方向,體現在提出科技依賴型技術(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電動汽車、可再生氫)的國家所占的 GDP 比重明顯高于人口比重。圖 2-1 提出碳中和技術目標的國家所占的 GDP、人口和碳排放比重 從碳中和技術戰略目標定量化角度來看,節能技術的定義依賴于能效,且其指標是個相對值,甚至是動態變化的;CCUS 技術和碳匯技術多數處于試點階段,其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27 技術包含資金投入、成本下降、項目數量、減碳量等多個方面,因此,上述三項碳中和技術難以進行定量化的比較分析。對于其他可定量化的碳中和技術戰略發展目標進行比較分析,如圖 2-2 所示,各國提出定量化的技術戰略發展目標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發電
84、技術和電動汽車技術領域。2023 年,提出新能源發電占比目標、電動汽車占比目標和氫能部署產能目標的國家分別新增 23、15、7 個,占所有提出定量化目標戰略國家的 20%以上。同時,新能源發電和電動汽車技術在雄心勃勃的 100%新能源目標中占比最多,16 個國家提出了新能源發電占比 100%的目標,28 個國家提出了 100%的零排放汽車銷售量或禁售燃油乘用車的目標。從國家類別來看,2023 年提出新的碳中和技術目標集中在發展中國家,體現出發展中國家在碳中和技術目標雄心和戰略部署的步幅加快。且從已公布的具體碳中和技術的達成時間和目標數值來看,總體上發展中國家的碳中和技術戰略目標雄心并不遜于發達
85、中國家。但是從總量上來看,提出碳中和技術目標的發達國家數量遠高于發展中國家。圖 2-2 碳中和技術戰略達成時間與目標數值(紅色表示 2023 年新增)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28 2.1.2 碳中和技術的部署進展總結 全球正加速碳中和技術的部署,但不同類型國家部署進展的側重點不同。例如,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不同類型碳中和技術的部署進展上具有不同的分布規律:對于成熟的技術,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部署進展基本相同;對于資源依賴型技術發展中國家有較大的潛力;而對于科技含量較高的先進技術,發達國家則走在前列??傮w來看,中國在多種碳中和技術部署中貢獻了中堅力量。相比 2022 年,2023年中國貢
86、獻了全球過半的可再生氫技術產能和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裝機以及電動車銷量,為這些低碳新型產業貢獻了主要力量。其他發達國家在插電混動汽車、生物柴油、CCS 等技術中占優勢,這些技術強烈依賴于技術創新,這與經濟水平密切相關;而其他發展中國家在水電、生物乙醇、森林碳匯等技術上占優勢,這些技術依賴于當地的資源稟賦。圖 2-3 不同類型碳中和技術部署進展的分國家占比圖 2.1.3 碳中和技術的部署進展和目標雄心的差距 電動汽車是當前發展最快也是覆蓋國家范圍最廣的消費側碳中和技術,對電動車技術的分析可以有效展現各國碳中和技術部署進展的差異。圖 2-4 以電動汽車銷量的滲透率為指標,比較了電動車技術的部署進展和目
87、標雄心的差距,展現了各國歷史發展趨勢和目標值的差距。從圖中可以發現,當前銷量滲透率較高的國家也傾向于制定更加具有雄心的目標。如北歐國家(挪威、冰島、瑞典、丹麥、芬蘭)電動乘用車的銷量占比較高,在 2023 年均突破 45%。同時,這些國家均設定了 100%電動汽車銷售目標,挪威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29 設定在 2025 年,其他北歐國家設定在 2030 年。相較 2022 年,中國的電動車銷量占比增速最快,在 2023 年達到 38%,率先達成了 2025 年電動小客車銷量占比目標,而在 2021 年,這一數字只有 16%。另外,盧森堡也達成了其 2030 年電動小客車銷量占比目標。盡
88、管電動車銷量占比靠前的絕大多數國家在最近 35 年有快速增長趨勢,但在瑞士、英國、希臘等國,銷量占比的增長有放緩趨勢,而且這些國家距離銷量目標仍有較大差距,需要進一步的政策驅動。圖 2-4 各國當前的電動乘用車銷量占比和目標值對比 2.1.4 化石能源轉型進展 碳中和路徑的核心是以具有碳中和屬性的可再生能源替代會破壞全球碳循環系統的化石燃料。兩次工業革命使得人類社會大量使用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為主的化石能源實現社會的生產和發展,而可持續發展和氣候變化的議題需要人類社會逆轉這一趨勢,逐步淘汰化石燃料。在化石燃料相關產業發展中,由政府主導的化石燃料補貼被視為碳中和進程的重要阻礙要素?;剂涎a貼是
89、指政府為了降低化石燃料價格而對生產或消費化石燃料的企業或個人提供的經濟支持。雖然在一些國家,化石燃料補貼被視為支持國內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但是這種政策受到國際社會普遍的反對,因為它鼓勵了對化石燃料的過度消費,還可能削弱清潔能源技術的發展,不利于各國乃至全球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因此,許多國家已經開始采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30 取措施逐步減少和最終消除化石燃料補貼,并逐步推廣清潔能源。在 2021 年達成的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中,也要求各國逐步淘汰低效化石燃料的補貼。本報告搜集了化石燃料占總能源消耗的比例,2022 年全球仍有 9 個國家的能源結構中 100%均來自化石能源,以中東地區的化石能源
90、富集地區為主。此外,本報告還搜集了全球各國化石能源的補貼比例,為了可比性,報告計算了單位 GDP的化石燃料補貼,并選擇了排名前 15 的國家展示在圖 2-5 中。從圖中可見,以中亞(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北非(利比亞、阿爾及利亞)和中東(埃及)為主的國家都是通過化石燃料的補貼措施激勵化石能源的使用。這些國家大部分擁有非常豐富的化石燃料資源,相關產業也是支持國家發展的命脈,其轉型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難度巨大,在全球轉型進程中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視和國際合作的支持。圖 2-5 各國化石燃料補貼占 GDP 的比例及化石能源消耗占總能源消費的比例(選擇前15 國家)2.1.5 碳中和技術的政策支持總
91、結 政策支持方面,全球主要技術應用國家正積極組合各類強制型、激勵型、配套型政策以推動各類技術發展。其中,強制型政策涵蓋立法、標準、命令等多個層面,激勵型政策主要為補貼、稅收、基金、貸款等綠色金融手段及試點/合作項目部署,電動汽車、可再生氫技術輔以相應配套型措施??稍偕茉窗l電技術的政策覆蓋度最廣,65%(128/197)的國家提出可再生能00.20.40.60.8100.050.10.150.20.250.3化石能源消費占總能源消費化石燃料補貼/GDP化石燃料補貼/GDP(2022)化石能源消費占總能源消費(2020)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31 源推動支持政策,2023 年,66 個國家
92、更新了或修訂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63 個國家新增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其中,投資補貼、投資或生產稅收抵免等財政激勵政策的新增數量最多。節能技術的政策覆蓋度次之,14%(28/197)的國家提出節能技術推動支持政策,涉及交通、工業、建筑三個領域,2023 年,9 個國家新增了交通行業節能政策,8 個國家新增了工業行業節能政策,7 個國家新增了建筑行業節能政策。電動汽車、碳匯開發技術的政策覆蓋范圍較廣??稍偕鷼?、生物燃料、CCUS 等資源/經濟依賴性技術僅在少數國家進行強有力的政策組合推動。表 2-3 主要技術應用支持政策一覽表(發達國家)國家國家 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發電技術 電動汽電
93、動汽車技術車技術 節能節能技術技術 可再生可再生氫技術氫技術 生物燃生物燃料技術料技術 CCUS技術技術 碳匯開碳匯開發技術發技術 美國美國 O O 日本日本 O O 加拿大加拿大 O O 韓國韓國 O 德國德國 O O 英國英國 O O 意大利意大利 O 西班牙西班牙 O 澳大利亞澳大利亞 O 挪威挪威 O 瑞典瑞典 O 荷蘭荷蘭 O O 葡萄牙葡萄牙 冰島冰島 O 芬蘭芬蘭 O 新西蘭新西蘭 瑞士瑞士 O 波蘭波蘭 O O 法國法國 O O 奧地利奧地利 O 比利時比利時 O 捷克共和國捷克共和國 新加坡新加坡 丹麥丹麥 斯洛文尼亞斯洛文尼亞 斯洛伐克斯洛伐克 注:強制型政策;激勵型政策;
94、配套型政策 O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32 對主要技術應用國家進行支持政策對比發現,發達國家重視度較高,發展中國家中,僅中國在各個技術上均推行了支持政策。此外,國家間在技術選擇、政策模式上存在差異性。在技術選擇上,美國、中國、加拿大等經濟體量大國在各個技術上均推行了支持政策。歐洲發達國家傾向于推進交通領域技術發展,重點支持電動汽車、可再生氫、生物燃料發展。依賴于當地資源條件,部分東南亞及非洲國家傾向于推行生物燃料及碳匯開發技術支持政策。在政策模式上,中國和美國傾向于強制型和激勵型政策并重,歐洲國家傾向于激勵型政策。表 2-4 主要技術應用支持政策一覽表(發展中國家)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發
95、電技術發電技術 電動汽電動汽車技術車技術 節能節能技術技術 可再生可再生氫技術氫技術 生物燃生物燃料技術料技術 CCUS技術技術 碳匯開碳匯開發技術發技術 中國中國 O O 印度印度 O O 俄羅斯俄羅斯 巴西巴西 O 伊朗伊朗 沙特阿拉伯沙特阿拉伯 墨西哥墨西哥 土耳其土耳其 O 印度尼西亞印度尼西亞 越南越南 南非南非 泰國泰國 保加利亞保加利亞 智利智利 O 阿根廷阿根廷 O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 哥倫比亞哥倫比亞 菲律賓菲律賓 秘魯秘魯 巴林巴林 埃及埃及 O 伊拉克伊拉克 肯尼亞肯尼亞 喀麥隆喀麥隆 摩洛哥摩洛哥 阿爾及利亞阿爾及利亞 O 注:強制型政策;激勵型政策;配套型政策 O 第二
96、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33 對不同技術類別政策推動模式對比發現,不同技術類別政策推動模式存在差異性??稍偕茉窗l電技術、電動汽車技術傾向于以稅收減免、補貼、投資等綠色金融政策方式推進發展,少數國家搭配強制型政策或配套措施來促進技術推行。2023 年,有 17 個國家新增了可再生能源投資或生產稅收抵免政策,有 8 個國家新增了電動汽車稅收減免政策。節能技術、生物燃料技術傾向于以強制命令型政策推動和激勵型政策驅動,節能技術主要采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形式、生物燃料技術則以生物燃料摻雜要求驅動發展。CCUS 技術、可再生氫技術、碳匯開發技術傾向于推進試點項目激勵技術發展,并輔以相應的標準、財政補助及配
97、套設施。2023 年,美國、中國等 CCS 技術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對具體的運行中或計劃中的項目給予了大額資金支持。圖 2-6 不同技術類別政策推動模式(以 GDP 排名前 20 的國家)2.1.6 碳中和技術的技術創新總結 在創新能力方面,中國在碳中和技術領域的研究領先全球,在各類碳中和技術論文數量和專利數量均位居榜首。亞洲國家在碳中和技術研究中嶄露頭角,韓國、日本在碳匯、氫能、電動汽車、可再生能源發電專利數量方面較為領先,印度在論文數量領先。歐洲國家在碳中和技術研究方面均衡發展,德國、英國、意大利和法國等在各個領域都有不錯的表現,尤其是德國在碳匯、氫能、電動汽車領域的表現突出。新興國家在碳中
98、和技術領域的增長迅速,印度尼西亞在碳匯和碳捕集與封存技術創新、巴西在風力發電技術創新等表現亮眼。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34 表 2-5 2023 年碳中和技術論文數排名前 10 的國家 論文數排名 碳匯 氫能 電動汽車 生物質燃料 光伏 發電 風力 發電 水力 發電 節能 碳捕集與封存 1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2 美國 美國 印度 美國 印度 印度 印度 美國 美國 3 巴西 印度 美國 印度 美國 美國 美國 印度 印度 4 德國 德國 德國 巴西 沙特阿拉伯 英國 巴西 意大利 韓國 5 印度 韓國 意大利 德國 韓國 沙特阿拉伯 意大利 德國 德國
99、 6 加拿大 日本 韓國 西班牙 德國 西班牙 印度尼西亞 英國 澳大利亞 7 英國 沙特阿拉伯 英國 加拿大 英國 埃及 挪威 土耳其 英國 8 澳大利亞 伊朗 加拿大 意大利 西班牙 加南大 俄羅斯 波蘭 加拿大 9 西班牙 英國 日本 澳大利亞 意大利 德國 英國 沙特阿拉伯 沙特阿拉伯 10 法國 俄國 法國 英國 日本 韓國 馬拉西亞 西班牙 西班牙 表 2-6 2023 年碳中和技術專利數排名前 10 的國家 專利數排名 碳匯 氫能 電動汽車 生物質燃料 光伏 發電 風力 發電 水力 發電 節能 碳捕集與封存 1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中國 2 韓國 日本
100、 日本 美國 日本 日本 俄羅斯 日本 美國 3 印度 美國 美國 日本 韓國 韓國 日本 美國 印度 4 美國 韓國 德國 印度 美國 美國 韓國 德國 日本 5 日本 德國 韓國 韓國 德國 印度 美國 韓國 韓國 6 俄羅斯 加拿大 印度 加拿大 澳大利亞 德國 德國 印度 俄羅斯 7 印度尼西亞 法國 法國 澳大利亞 印度 加拿大 巴西 法國 英國 8 南非 英國 英國 巴西 加拿大 澳大利亞 加拿大 英國 澳大利亞 9 巴西 澳大利亞 加拿大 俄羅斯 巴西 英國 印度 加拿大 印度尼西亞 10 土耳其 俄羅斯 俄羅斯 印度尼西亞 西班牙 巴西 澳大利亞 俄羅斯 德國 2.2 可再生能
101、源發電技術 碳中和技術中的排頭兵:碳中和技術中的排頭兵:可再生能源技術是指利用自然資源和自然過程,如風能、太陽能、水力能、生物質和地熱能等,生產出清潔的、可持續的能源的科學技術??稍偕茉醇夹g具有低碳排放、無污染、可再生性強等優勢,被廣泛應用于生產和生活領域,尤其是在電力方面,可以優化電力結構,促進電力部門低碳轉型。IRENA(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的可再生能源展望:能源轉型2050報告顯示,到 2050 年全球與能源相關的碳排放需以每年 3.8%的速度下降,https:/www.irena.org/publications 第二章 全球碳
102、中和技術進展 35 才能使全球平均溫升控制在 2以內,可再生能源在終端能源消費占比應增至 66%,而能源強度改善速度每年需提高 3.2%??梢?,可再生能源在滿足排放目標的能源轉型中占據了重要地位。目前常見的低碳技術有光伏發電、風能發電、水力發電、生物質技術等,但可再生能源的部署高度依賴于當地的資源稟賦,因此各地的可再生能源分布差異較大。但是普遍來講,光伏和風能正日益成為成本最低的電力來源,極有可能在未來10 年內大多數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將具備競爭優勢??梢灶A見,隨著科技不斷發展,可再生能源技術將得到不斷的改進和提高,為人類提供更為清潔、便捷、高效的電力來源。目前,全球只有極少數國家做到了電力部門
103、零碳排放,大多數國家仍然處于剛開始轉型的探索階段,尚未達到大規模應用可再生能源的程度。但是,很多國家已經針對可再生能源的應用提出了雄心勃勃的目標,并且對此頒布了一定的支持政策。2.2.1 目標雄心 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和發電量是衡量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重要基礎指標,近 2/3的國家已提出相關目標。根據可再生能源全球狀況報告顯示,目前全球已有 133個國家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容量或發電量目標,其中,107 個國家提出了未來發電占比目標。從涵蓋的國家數可以看出,作為重要能源脫碳手段,發展可再生能源在全球得到了廣泛的共識。2022 年提出的新增的新能源發電戰略目標主要集中在發電占比、具體技術占比/裝機目標
104、等定量指標上??稍偕茉窗l展對于發電量大國很關鍵,因可再生能源本身的不穩定、不連續的特性以及巨大的用電需求量而更具挑戰,可再生能源容量或發電量目標在一定程度反映了該國對于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態度。圖 2-7 展示了全球107個國家提出可再生能源發電容量目標的情況。大部分國家提出的都為2030年以內的短期目標。具體的發電占比目標數值在 10%100%,體現了當前各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發展水平的差異。2022 年提出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目標多為發展中國家,體現了目前發展中國家對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的目標雄心與迅速發展。在 37 個已經提出 100%可再生能源的國家當中,有 7 個國家為 2022 年
105、新增的,具體為:厄瓜多爾(2030 年)、尼泊爾(2030 年)、圖瓦盧(2025 年)、英國(2035 年)、瓦努阿圖(2030 年)、智利(2050 年)、肯尼亞(2030 年)。除了英 https:/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36 國、美國等發達國家,提出 100%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中國家數量占據份額更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國家發電量需求對可再生能源推廣帶來不同的挑戰。圖 2-7 新能源發電占比目標和 100%新能源發電目標國家占比 2.2.2 部署進展 全球可再生能源的部署范圍較廣,但各國部署進展差距較大。從可再生能源全球可再生能源的部署范圍較廣,但各國部署進展差距較大。從可再生能源發
106、電裝機容量上看,中國占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的發電裝機容量上看,中國占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的 37.6%,是排名第二的美,是排名第二的美國的三倍;從可再生能源國的三倍;從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和裝機容量和發電發電量量占比占比上看,發達的北歐國家、上看,發達的北歐國家、可再生能可再生能源資源較好源資源較好的的非洲南部國家和南美國家非洲南部國家和南美國家、以及部分島國的占比較高。、以及部分島國的占比較高??稍偕茉窗l電裝機容量一般是指可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電廠和其他設施的最大凈發電能力,代表了一個國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截至 2023 年末,根據 IRENA 數據顯示,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
107、3870 吉瓦,相比 2022 年的 3382吉瓦,增長了 14%,占 2023 年全球電力總裝機的 43%。從具體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來看,太陽能發電、水力發電、風能發電裝機占總可再生能源裝機的比例分別為37%、33%、26%。其中 2022 年光伏發電裝機增長 32%,風能發電裝機增長 13%,呈現出高速發展的態勢,而水力發電的開發程度已經較高,裝機沒有顯著增長。圖 2-8 展示了全球排名前 20 的國家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總量。雖然全球各國對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定下了不同程度的目標,但是全球各國的總裝機容量差距巨大,排名第一的中國,可再生能源總裝機容量是排名第二的美國的 3 倍、是其他
108、19 個國家總和的約三分之二、占全球總裝機容量的三分之一。中國的水電、光伏發電、風能發電和固體生物燃料發電裝機容量均為最高。除此之外,美國、德國、印度等國家的新能源發展水平較高。從區域上看,2023 年,亞洲、南美洲的 https:/www.irena.org/publications/2022/Jul/Renewable-Energy-Statistics-2022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37 可再生能源發電部署速度較快。其中,南美洲的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相比 2022 年增長 40%。非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部署速度較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在當地的發展情況。圖 2-8 2
109、023 年各區域與主要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增長 根據 IRENA 數據顯示,基于最新的全球發電量數據統計,2021 年,可再生能源發電總量為 7858 TWh,其中,水力發電 4275 TWh,占比 55%,其次為風能發電(1838 TWh),太陽能發電(1034 TWh),生物質能發電(615TWh)。在生物質能發電當中,固體生物燃料發電占比 70%,沼氣和可再生城市廢物發電分別占比 15%和 14%。盡管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代表了各國的發電能力,但考慮到可再生能源的真實發電量受到當地自然條件和技術條件以及各國的用電需求的約束,可再生能源的裝機容量還無法完全揭示一個國家實際的能源結構是否清潔
110、。而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代表的是一個國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所有發電量中的占比,可以更直接地體現可再生能源在各國電力轉型中的部署進展。當可再生能源發電在一個國 https:/www.irena.org/publications/2022/Jul/Renewable-Energy-Statistics-2022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38 家的總發電量中占比較高時,可以說這個國家在實際意義上已經進入了電力部門脫碳進程。目前,全球已有 35 個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超過一半。其中,以哥倫比亞(68.58%)為代表的南美洲國家、以冰島(99.99%)和挪威(98.79%)為代表的部分歐洲國家,還
111、有如斐濟(60.26%)、洪都拉斯(74.87%)等島國。但是,目前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較高的國家普遍發電量較少。在全球發電量排名前 20 的國家中,只有巴西和加拿大的可再生能源占比達到了一半以上;而越南在 2000 年左右的可再生能源占比高于 50%,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對穩定能源需求的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占比隨著時間的變化有所下降,到 2020 年時只有 36%。但是,類似于越南的可再生能源占比逐年下降的國家屬于少數個案,大多數國家隨著對減緩氣候變化的認識和需求的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占比在逐年增加。比如英國,相比較 2000 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只有 3%的占比,2020 年可再生能源 40%的占
112、比增加了十倍以上;德國也在 20 年的發展中增加了五倍以上。圖 2-9 2021 年發電量排名前 20 國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三角形為發展中國家)2.2.3 政策支持 超一半國家提出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支持政策,以補貼、稅收減免、投資等超一半國家提出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支持政策,以補貼、稅收減免、投資等綠色金融促進政策為主,其中近綠色金融促進政策為主,其中近 30 個國家提出了化石燃料禁令政策,個國家提出了化石燃料禁令政策,禁令時間集禁令時間集中在中在 2030 年及以后,年及以后,電力部門關注度最高。電力部門關注度最高。不同技術條件下的可再生能源往往由于技術、規?;虬惭b的其他特征不同而導
113、致其發展困難,而多樣化的可再生能源的激勵手段有助于解決這些問題。因此,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多樣化代表了一個國家對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39 于可再生能源的重視程度和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市場條件。當前,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以電價補貼、可交易的 RECs、稅收減免、公共金融手段等激勵型政策為主。目前,可再生能源技術政策覆蓋度最廣,全球已有 135 個國家出臺了與可再生能源激勵的相關政策。國家對于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政策目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對于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力度。圖 2-10 概括了可再生能源政策目標和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目標在全球的分布情況。新能源發電相關政策目標中,能源相關和電力相關
114、政策在空間上的分布較為一致。非洲、中亞和俄羅斯相關政策目標覆蓋度較低。2022 年,除了日本、挪威和英國,其他新增的新能源發電政策目標均分布在發展中國家。對于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政策目標進行更新或修訂的國家有:安哥拉、玻利維亞、中國、以色列、約旦、帕勞、羅馬尼亞,均為發展中國家。圖 2-10 可再生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目標全球分布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0 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零碳政策、國家資助貢獻目標中對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提及、具體技術的制度法規和財政相關的激勵政策。表 2-7 對于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制度法規和財政激勵政策的具體含義進行了說明。從具體的支持政
115、策和法規來看,2022 年宣布了大約 80 項新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主要以財政/金融激勵形式),而監管政策的新增有限,跨行業的政策總數達到 454 項。在宣布相關支持政策的 49 個國家中,超過一半的國家位于歐洲。表 2-7 可再生能源發電制度法規與財政激勵政策 制度法規 凈計量/計費政策 屋頂太陽能或其他分布式能源所有者將多余電能輸送到電網,并在需要時從電網中購買電能 上網電價/保費支付政策 設定優惠的電力價格和提供額外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 生物燃料混合/可再生交通政策 將生物燃料與傳統燃料(如汽油和柴油)混合使用,推動交通領域生物燃料的使用 供熱相關政策 在供熱領域頒布可再生能源使用和化石燃
116、料禁令政策 財政激勵 減稅政策 降低銷售、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增值稅或其他稅收來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目標 投資或生產稅收抵免政策 鼓勵私人企業或個人投資于可再生能源發電 投資補貼相關政策 公共投資、貸款、補助、資本補貼或退稅 從具體的新能源發電支持政策來看,零碳政策、INDC 和 NDC 中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政策這種對于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整體推動政策數量最多也最為成熟,2022年的更新多為對已有政策的修訂。若進一步細分支持政策的類型,其投資補貼、投資或生產稅收抵免等財政激勵政策在 2022 年新增的數量最多,體現了各國在財政上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支持力度加大。而在制度法規方面,與供熱相關的政策新增數量
117、最多。相對而言,針對某一領域或技術的制度法規推行起來難度更大,需要更多地投入,以提高支持政策的有效性。2022 年,有 22 個國家取消了上網電價/保費支付政策,說明相關政策的推進并不理想。上網電價/保費支付政策的取消是由于多種因素造成的,例如能源市場競爭激烈、監管不到位等政策實施中的阻力,以及電網容量不足、能源存儲技術不夠成熟等技術限制,導致上網電價政策的實施效果不佳。其次,也有 5 個國家取消了生物燃料混合/可再生交通政策。在實際推行過程中面臨的生物燃料供應鏈不穩定、成本過高、技術成熟度不足等挑戰可能成為取消這些政策的原因。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1 圖 2-11 2022 年頒布新
118、能源發電政策的國家數量變化 2.2.4 創新能力 在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創新方面,以美國、韓國、德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具備在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創新方面,以美國、韓國、德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具備強勁的創新能力,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顯露積極發展的勢頭。強勁的創新能力,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顯露積極發展的勢頭。光伏技術的創新主要體現在光伏電池轉換效率的提升、成本降低、可靠性增強等方面。美國、韓國、德國、法國等國在光伏技術研究方面處于領導地位,這些發達國家大力支持光伏產業的發展,并在光伏技術創新領域進行了大量的投資和研究。近年來,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也在光伏電池組件的制造和研究方面投入了大量資金
119、,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光伏產業鏈生產基地。風電和水電也是兩類應用非常廣泛的新能源技術。近年來,風電的技術創新能力提升顯著,風機效率大幅增加、度電成本明顯下降。風電技術的研發主要體現在機械制造方面,例如渦輪機和葉片設計的改進。因此,風電技術創新的優勢國家主要集中在德國、美國、韓國和中國這些本身擁有非常雄厚的工業基礎的國家。水電是一種穩定、可靠的可再生能源,與風電較為類似,水電的技術創新也主要體現在高效渦輪機和葉輪設計的改進,其創新能力也主要在日本、韓國、美國和德國等。相較于上述三種技術,生物質發電、地熱能技術和潮汐能技術的應用范圍相對較少,主要是由于高昂的成本限制了在發電過程中的應用。從國別差異上來
120、看,以美國、德國、英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在這些較為前沿的發電技術中的研發投入較大,少數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在這些技術的研發上也有所投入。圖 2-12 以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作為指標來反映各國的技術創新。新能源發電成本在過去十年間顯著下降,光伏發電的度電成本從 2010 年的每千瓦時 0.30.5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2 美元下降到 2022 年的每千瓦時 0.040.1 美元(以 2022 年美元價格計),陸上風電的度電成本從 2010 年的每千瓦時 0.10.2 美元下降到 2022 年的每千瓦時0.030.05 美元(以 2022 年美元價格計)。近年來,各類技術的度電成本下降速度逐
121、漸放緩。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尤其是陸上風電發電成本顯著高于其他國家。由于日本對廢棄農用地的使用限制、太陽能電池價格高昂、并網工程困難,導致日本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居高不下。圖 2-12 全球主要國家風光發電成本 2.3 電動車技術 交通部門是實現碳減排的先驅交通部門是實現碳減排的先驅。在碳中和目標大力推廣的背景下,電動汽車具有不直接使用化石燃料和減少碳排放的優勢,倍受全世界的關注。電動汽車作為一種新型能源車輛,以車載電源為驅動力,通過電機驅動車輪轉動。其主要結構包括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傳動裝置和工作裝置,其中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是電動汽車的核心。目前電動汽車技術相對成熟,已經可
122、以與傳統的燃油汽車平價競爭。當前世界各國正在致力于發展和普及電動汽車,減少燃油汽車的數量,從而有效降低對傳統化石能源(如石油)的需求,增加電力資源的使用,以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日益提高,緩解碳排放問題。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3 在電動汽車戰略目標上,全球有超過 50 個國家提出了電動汽車銷量或保有量的目標,有超過一半的國家提出汽車完全電動化(或淘汰燃油汽車)的愿景。2030年新增目標的國家幾乎都提出了雄心勃勃的電動化占比的目標。提出電動汽車銷量目標的國家主要集中在歐美、東亞和東南亞地區,歐洲(尤其是北歐)、美國和中國的目標雄心較大。目前電動汽車市場發展較好的國家在目標設置上更為激進,
123、在交通領域迫切的碳減排壓力之下,可靠性較高的電動汽車替代仍需要更多國家明確的戰略目標支持。在電動汽車發展方面,歐美發達國家和亞洲部分國家的發展較為領先。從絕對數量上看,中國的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均為全球第一,且增量大;從市場占比上看,北歐國家(尤其是挪威)發展較好,挪威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占比高達 93%和 29%;從電動車技術看,純電動車發展最快,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其次,但有后來居上的趨勢。在電動汽車創新方面,中國是電動汽車創新能力最強的國家。德國、美國和日本具有經典老品牌的汽車生產國,依靠長期在汽車領域的耕耘,目前在論文數方面仍然處于領先地位。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和印度正持續加大對電動汽車領域的
124、投資,專利數量正在不斷增加。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這些電動汽車新興國家將會與老品牌汽車發達國家并駕齊驅,共同前進。2.3.1 目標雄心 新提出電動汽車銷售量和保有量目標的國家增加了新提出電動汽車銷售量和保有量目標的國家增加了 80%,其中新增國家幾乎,其中新增國家幾乎都提出了雄心勃勃的都提出了雄心勃勃的 100%零排放汽車銷售量或禁售燃油車的銷售占比目標。零排放汽車銷售量或禁售燃油車的銷售占比目標。根據IEA 的全球電動汽車數據庫,絕大多數國家的銷量目標以占比的形式呈現,在 30個 100%電動車銷售售量或禁售燃油車目標的國家中,有 18 個國家于 2023 年提出電動車 100%零排放銷售售量或
125、禁售燃油車的目標,其平均時間節點為 2038 年。15 個國家提出了在 2040 年實現電動車 100%零排放銷售售量或禁售燃油車的目標。厄瓜多爾提出實現電動車 100%零排放銷售售量或禁售燃油車的目標時間最早在 2025年,巴西提出實現目標的時間最遲在 2060 年。中國提出 2035 年電動汽車在輕型乘用車銷售中的份額達到 100%(其中不少于 50%的純電動汽車)。從中近期來看,瑞士提出 2025 年電動車(包括混合動力電動車)的市場占比達 50%。整體上看,提出電動汽車銷量目標的國家主要集中在歐美、東亞和東南亞地區,歐洲(尤其是北歐)、美國和中國的目標雄心較大。Global EV da
126、ta explorer,https:/www.iea.org/data-and-statistics/data-product/global-ev-outlook-2024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4 圖 2-13 電動汽車目標滲透率情況(紅色為新增目標)2.3.2 部署進展 全球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正在快速增長,但各國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的全球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正在快速增長,但各國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的絕對量及其占比差異較大。目前中國、德國、美國和北歐國家的電動汽車部署進展絕對量及其占比差異較大。目前中國、德國、美國和北歐國家的電動汽車部署進展較好,其中中國的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的絕
127、對數量在全球遙遙領先,而挪威的較好,其中中國的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的絕對數量在全球遙遙領先,而挪威的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占比在全球遙遙領先。電動汽車銷量和保有量占比在全球遙遙領先。輕型乘用車是目前道路交通最主要的車輛類型,也最能反映一個國家汽車市場的發展狀況。而電動輕型乘用車是目前電動汽車中最為成熟且發展勢頭最好的車輛類型,電動輕型乘用車銷量和保有量是反映各國電動汽車市場發展的重要指標。本指標數據基于 IEA 數據庫,從電動輕型乘用車銷量的絕對量來看,全球2023 年的電動輕型乘用車超過 1300 萬輛,較 2022 年銷售量增加了 300 萬輛。其中中國銷量最多,達 810 萬輛,占全球電動
128、車銷量的 60%;美國銷量 140 萬輛,德國銷量 70 萬輛,英國和法國均超過 40 萬輛。從電動輕型乘用車銷量占比來看,北歐國家的發展情況較好,其中挪威的電動輕型乘用車已經主導市場(93%);其他國家中,冰島為 71%,瑞典為 60%,芬蘭為 54%。過去一年,芬蘭增長最多,增長了 16%,德國下降了 7%。從電動輕型乘用車保有量的絕對量來看,2023 年,全球電動汽車保有量為 3960萬輛,較 2022 年增加 1300 萬輛。其中,中國的電動輕型乘用車保有量達 2180 萬輛,美國超過 480 萬輛,德國超過 250 萬輛,英國和法國均超過 150 萬輛。從電動輕型乘用車保有量占比來看
129、,北歐國家的發展情況較好:挪威為29%,冰島為18%,瑞典、丹麥超過 10%。過去一年,冰島電動輕型乘用車保有量占比增加最多為 4%。Global EV data explorer,https:/www.iea.org/data-and-statistics/data-product/global-ev-outlook-2024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5 圖 2-14 20102023 年全球排名前 20 的國家電動輕型乘用車銷量變化(綠色為發展中國家)圖 2-15 20102023 年全球排名前 20 的國家電動輕型乘用車銷量占全部汽車比例變化 圖 2-16 20102023 年全球
130、排名前 20 的國家電動輕型乘用車保有量變化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6 圖 2-17 20102023 年全球排名前 20 的國家電動輕型乘用車保有量占全部汽車比例變化 從技術上看,電動汽車的種類主要包括純電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燃料電池電動車等。純電電動車是指只靠電池(沒有內燃機)借助電機提供動力,驅動汽車行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由燃油發動機和電動機提供動力,可實時切換純電、純油以及油電混合模式;燃料電池汽車通過燃料的化學能轉化為電能,提供行駛所需的能量,并由電動機驅動汽車行駛,目前主要的燃料類型為氫。當前,純電動車發展最快,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其次。2023 年全球純電動車銷售量為
131、 925 萬輛,插電式混合動力車 420 萬輛,燃料電池電動車僅為 0.9 萬輛;自 2020 年以來,純電動車年均增長 120%,插電式混合動車年均增長 113%,燃料電車年均增長 7%。從保有量看,2023 年,全球純電動車保有量為 2750 萬輛,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為 1200萬輛,燃料電車為 6.6 萬輛;自 2020 年以來,純電動車年均增長 103%,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年均增長 88%,燃料電池電動車年均增長 53%。從國別上看,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純動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銷售市場,韓國是最大的燃料電池電動車市場。從銷售量看,2023 年中國純電動車銷售量為 540 萬輛,占全球純電動車銷
132、量的 60%;插電式混合動力車銷售量為 270 萬輛,占全球插電式混合動力車銷量的67%。韓國燃料電池電動車銷售量為 4300 輛,占全球燃料電池電動車銷量的 48%。從保有量看,2023 年中國純電動車保有量為 1600 萬輛,占全球電動車保有量比例為 59%;插電式混合動力車保有量為 580 萬輛,占全球插電式混合動力車保有量比例為 49.3%。韓國燃料電池電動車保有量為 3.4 萬輛,占全球燃料電池電動車保有量比例為 51.3%。絕大多數國家電動車技術以純電動車為主導;巴西、比利時、智利、意大利、希臘、西班牙、斯洛伐克等少數國家以插電式混合動力技術為主導。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7
133、 圖 2-18 20102023 年全球不同類型電動車銷售量變化 圖 2-19 20102023 年全球不同類型電動車保有量變化 012345678910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電動汽車銷售量(百萬輛)純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燃料電池電動車051015202530電動汽車保有量(百萬輛)純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燃料電池電動車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8 圖 2-20 2023 年不同類型電動車銷量排名前 20 的國家 圖 2-21 2023 年不同類型電動車保有量排名前 20
134、的國家 2.3.3 政策支持 以稅收減免、補貼等政策推進電動汽車發展是主流,少數國家搭配強制型政以稅收減免、補貼等政策推進電動汽車發展是主流,少數國家搭配強制型政策或配套措施來加速其電氣化戰略目標的實現。策或配套措施來加速其電氣化戰略目標的實現。目前全球已有 50 多個國家或地區發布了關于發展電動汽車的戰略目標,盡管不同國家激進程度有所差異,但無一例外的都體現了政府對于電動化趨勢的重視和支持。為了達成這些戰略目標,需要相應的激勵政策予以支持?;?IEA 政策數據庫,表 2-8 匯總了電動車銷量排名前 https:/www.iea.org/policies 0123456789韓國美國中國日本
135、法國德國荷蘭瑞士英國加拿大比利時奧地利挪威澳大利亞西班牙瑞典意大利丹麥印度土耳其電動汽車銷售量(百萬輛)燃料電池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純電動車0510152025中國美國德國英國法國挪威荷蘭瑞典韓國加拿大日本意大利比利時西班牙丹麥瑞士芬蘭奧地利澳大利亞葡萄牙電動汽車保有量(百萬輛)燃料電池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純電動車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49 20 的國家的激勵政策,并將其分為命令管理、補貼類型、稅收減免以及配套措施4 大類相關政策。中國、美國和英國形成了較為全面的電動汽車部署推動政策體系。各國都在需求側積極提出具體的電動車補貼和稅收減免政策并且有具體的行動,而在供給側的補貼政策推動上
136、較弱如對電動汽車產業的投資。各國的政策通常更傾向于設定目標和提出指導原則,而不是直接推動電動汽車的銷售或者實施傳統燃油車的禁令。2023 年,較多的國家(法國、日本、瑞士、丹麥、印度)在電動車充電樁建設方面部署了相關的政策;英國、加拿大的激勵政策側重在電動車銷售方面;英國在電動車投資方面推動了政策部署;美國、丹麥、奧利在電動車稅收減免方面推動了政策部署。挪威由于較高電動汽車滲透率,正在逐步取消高端電動車的增值稅優惠。綜合來看,這些激勵政策的實施為電動化趨勢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隨著技術的不斷革新和政策的不斷完善,電動汽車將成為未來汽車產業的主流趨勢。表 2-8 電動汽車技術主要應用國家支持政
137、策一覽表 燃油/電動車銷售 補貼 稅收減免 充電樁建設 電動車投資 購買電動汽車 中國 2 2 4 4 2 美國 3 3 4 23 3 德國 1 1 2 3 2 英國 23 24 3 2 3 法國 3 2 3 0 02 挪威 1 0 0 0 0 瑞典 1 3 24 0 3 韓國 1 0 2 2 0 意大利 0 2 2 0 0 加拿大 23 3 2 3 2 荷蘭 1 0 3 4 0 日本 1 0 4 4 01 比利時 4 0 4 4 2 西班牙 1 0 1 3 2 瑞士 1 1 0 0 02 丹麥 1 2 0 24 23 印度 3 4 1 0 23 奧地利 2 0 3 23 2 以色列 2 0
138、0 0 0 葡萄牙 1 0 2 4 0 注:0-無;1-強調;2-具體行動;3-具體政策;4-具體行動+政策;表示 2022 年到 2023 年變化。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0 2.3.4 創新能力 中國已成為全球電動汽車技術創新的引領者。中國已成為全球電動汽車技術創新的引領者。電動汽車技術創新主要集中在電池技術、車輛結構和智能技術等方面。電動汽車的電池是其核心部件,電池技術的改進可以大幅提升電動汽車的續航能力和性能。近年來,針對電池材料、結構和制造工藝的研究不斷深入,涌現出了一系列新型電池技術。電動汽車相對于傳統汽車來說,有著不同的驅動方式和動力系統,因此車輛結構和設計也需要進行相應的
139、改進和優化。此外,隨著人工智能和物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智能化已經成為電動汽車技術創新的一個重要方向。智能駕駛、車聯網、自動化控制等技術的應用,不僅可以提升電動汽車的性能和安全性,還可以改善用戶體驗和駕駛舒適度。圖 2-22 描述了不同國家的論文數目占比變化,并將其作為技術創新能力的主要定量指標。圖 2-22 主要國家發表于電動汽車有關的論文數 從圖中可以看出,全球論文數不斷增加,自 2020 年以來,中國電動汽車論文數年均增長 15%,已成為全球電動汽車技術創新的引領者(論文數約占到全球的39%),在電動汽車技術產業鏈上具備強大的創新能力。中國政府在電動汽車技術研發上加大了投入,出臺了一系列財
140、稅政策及研發補貼措施,以鼓勵企業加大電動汽車技術的研究和開發。這些政策的實施有效推動了中國電動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論文數(篇)法國日本加拿大英國韓國意大利德國美國印度中國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1 和技術創新。例如比亞迪公司是中國最早進入電動汽車領域的企業之一,其在電動汽車電池技術和電機技術等方面擁有自主研發能力。此外,印度在電動汽車論文數方面增長迅速,20202023 年論文數年均增長 50%遠超其他國家。2.4 節能技術 節能與能效技術在過去一年引起了全球決
141、策者更多的關注與重視,體現在節能與能效技術在過去一年引起了全球決策者更多的關注與重視,體現在相相關政策的更新與加強。全球呼吁需要更有雄心的節能與能效目標,當前的目標并關政策的更新與加強。全球呼吁需要更有雄心的節能與能效目標,當前的目標并不能滿足未來的需求,但節能技術的市場部署與研究創新進展依然良好。不能滿足未來的需求,但節能技術的市場部署與研究創新進展依然良好。全球能源與氣候危機的發酵推動了能源轉型,節能問題在過去一年引起了更多的關注。2023 年 12 月在迪拜召開的 COP28 大會上,各國聯合承諾到 2030 年將能源效率提高一倍,以滿足能源相關排放在 2050 年達到凈零的需要,從而最
142、終服務于實現巴黎協定將全球溫升控制在 1.5的目標。而據 IEA 的研究,盡管能效政策的勢頭正盛,但全球能效提升的實際進展并不理想,2023 年全球能源強度的增長率僅為 1.3%,低于 2%的長期趨勢。以下從目標雄心、支持政策、部署進展以及創新能力四個維度,對全球節能與能效技術的進展情況進行追蹤與更新分析。2.4.1 目標雄心 能效目標雄心仍然呼吁全球有更多的進展,并需要各國統一其目標的指標標能效目標雄心仍然呼吁全球有更多的進展,并需要各國統一其目標的指標標準。準。在此前檢索歐盟委員會網站及查閱分國別目標等工作基礎之上,本報告對全球主要能耗國家(能耗排名前 25)以及歐盟國家的節能與能源效率的
143、目標雄心的進展進行了追蹤與更新。主要能耗國家中,已經提出目標的國家并沒有對目標進行更新,而僅有埃及在其國家能源效率行動計劃(National Energy Efficiency Action Plan)的第二版中更新了到 2030 年能耗減少 18%的目標。在主要能耗國家中,仍有 7 個國家沒有明確提出節能或者能效的目標雄心,而這些國家占據了全球能耗的近 1/4(圖 2-23)。全球能效目標雄心的另一大進展是歐盟提出了 2030 年預期最終能源消費減少 11.7%的目標,每年的節能率從 0.8%增加到 1.3%(20242025 年)和1.5%(20262027 年),從 2028 年起增加到
144、 1.9%。這相當于 2024 年至 2030 年期間年度平均節能 1.49%。不過歐盟國家對此的響應并不積極,僅有塞浦路斯、希臘、盧森堡與荷蘭更新了其長期能效的目標雄心。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2 圖 2-23 主要能耗國家中未提出目標國家占比 在 2023 年底舉辦的 COP28 氣候峰會上,近 200 個國家聯合做出承諾,到 2030年將全球可再生能源容量增加兩倍以及將全球能源效率提高一倍。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的估算,這就需要在 2030 年前全球能源效率的平均年增長率達到一倍,即從 2022 年起全球能效的提高從每年的 2%增長提高到每年 4%。結合這一目標審視當前的全球情況
145、,一方面是目標雄心不足,絕大部分國家仍然沒有提出長期目標,特別是部分能耗大國;另一方面,已經提出的目標存在標準不統一、進展難追蹤、橫向不可比等問題。在這些目標中,有以節能百分比計或以絕對量計的指標,也有針對單位 GDP 能耗的指標;有明確根據基年劃定的指標,也有根據基線情景劃定的指標;有單獨針對目標年提出的量化指標,也有針對逐年進步率提出的量化指標。目標的指標體系混雜,給全球目標雄心的評估、橫向的比較分析以及追蹤各國的進展帶來了較為嚴峻的挑戰。2.4.2 部署進展 節能技術在節能技術在各國部署進展各國部署進展依然存在不平衡依然存在不平衡,發達國家的滲透率普遍,發達國家的滲透率普遍高于發展高于發
146、展中國家中國家,且發展中國家的節能技術部署更缺少對統計的關注。從熱泵技術和太陽且發展中國家的節能技術部署更缺少對統計的關注。從熱泵技術和太陽能熱水器的部署來看,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熱泵市場,且人均太陽能熱水器面能熱水器的部署來看,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熱泵市場,且人均太陽能熱水器面積增長全球最高。積增長全球最高。本指標基于歐盟 ODYSSEE-MURE 數據庫以及 IEA 報告對熱泵在全球各國的市場滲透率進行了進展追蹤,并分析了太陽能熱水器的部署情況,用以評估各國 https:/www.indicators.odyssee-mure.eu/https:/www.iea.org/reports/t
147、he-future-of-heat-pumps-in-china 未提出目標國家能耗主要國家總能耗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3 能效技術市場進展。整體來看,截止到 2020 年末,全球范圍內的熱泵安裝量超過1.8 億臺,其中中國、北美和歐洲地區的安裝量排名前三,分別達到了 30%、25%和 10%,共計占全球熱泵總安裝量的 65%,預測隨著熱泵技術的不斷成熟,未來全球熱泵安裝量將會繼續提升。分國別來看,空間供暖熱泵的市場份額在所有主要熱力市場中普遍增加(圖 2-24),表現較好國家包括斯洛文尼亞(增幅達 27.9%)和馬耳他(市場份額連續兩年都是 100%),而意大利(-8.4%)與芬蘭(
148、-6.7%)市場份額下降較多。圖 2-24 主要市場熱泵市場份額及其變化 太陽能熱水器往往與建筑節能改造密切相關,其應用可以有效降低建筑能耗。采用人均太陽能熱水器安裝面積作為評估該技術部署的進展指標,對中國以及歐洲這兩個主要市場的情況進行了追蹤分析(圖 2-25)。整體來看,全球太陽能熱水器的部署呈現增長的趨勢;具體到國家,中國是最主要的市場,在全球裝機容量中占比可達 70%,且進步也最為突出(增幅高達 860%)。波蘭與斯洛伐克的增幅均超過 25%,拉脫維亞下降較多(66%)。-15-10-5051015202530-50-40-30-20-100102030405060708090100奧
149、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中國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市場份額變化%市場份額%熱泵市場份額-2019熱泵市場份額-2020變化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4 圖 2-25 太陽能熱水器部署進展 2.4.3 政策支持 對于節能對于節能技術的政策支持各國存在顯著的技術的政策支持各國存在顯著的差差異,從全球整體角度來看仍需繼異,從全球整體角度來看仍需繼續完善政策體系續完善政策體系?;?IEA 政策數據庫,如表 2-9,總結更新了全球能耗前 20 名國家的工業部門、交通部門和建筑部門在節能技術方面所頒布的強制型政策和激勵型政
150、策,發現各國政策體系與更新情況存在顯著差異。整體來看,各國的政策以多樣化的激勵政策為主,激勵型政策的行業覆蓋度顯著高于強制型政策,特別是德國、法國等歐洲國家。從更新情況來看,大部分國家的政策覆蓋度都有所提升,如德國加強了對工業和交通領域激勵型政策的關注,巴西加強了對建筑業的激勵型政策的關注,印度尼西亞同時新增了建筑和交通領域的強制型政策和激勵型政策。但仍有一些國家沒有進行政策的更新,如俄羅斯、印度、日本等。通過對比兩年間各行業詞頻的變化,發現建筑行業從 51 增長至 68,交通行業從 38 增長至 57,工業從 53 增長至 65,這反映了建筑與公共設施節能改造在全球范圍內引起了更多更廣泛的關
151、注,成為這一年的政策熱點。此外,政策的更新情況還反映出,更新較少或者完全沒有更新的國家,往往也是原先政策基礎較差的國家;而政策基礎較好的國家更傾向于提升政策對于行業的覆蓋度以及政策類型的多樣性。這一趨勢表明,全球仍然需要進一步完善節能技術的支持政策體系,特別是當前政策基礎較薄弱的國家。https:/www.iea.org/policies-20002004006008001000-0.3-0.10.10.30.50.70.91.11.31.5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中國克羅地亞塞浦路斯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
152、亞西班牙瑞典變化%人均安裝面積 m2/人人均太陽能熱水器安裝面積-2020人均太陽能熱水器安裝面積-2022變化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5 表 2-9 節能技術主要應用國家支持政策一覽表 強制型政策 激勵型政策 國家標準/規范 立法 能效等級/標簽/節能認證 信貸 投資 基金 政府撥款預算 減稅 補貼 贈款 市場交易 中國 B,T,I B,T,I B B,T,I I B,I T B,T 美國 B,T,I B B,I B,T,I B,I 俄羅斯 I 印度 T,I I B B,I I 日本 B I B,T B,I T B,T,I 加拿大 B,T T,I B,T,I B,I I 德國 B T
153、I B,T,I I T,I B,T B,T,I I,T 巴西 B,I I T,B I,B B T,I,B 韓國 B,T,I B,I T 法國 B,I T,I B T B,I,T B T B T 沙特阿拉伯 I 英國 B,I B T I B,I I,B,T B T,I B 墨西哥 B,T I B,T,I I I I T 印度尼西亞 T,I I B,T,I B B,T B,T T B,T 意大利 B B B B,I I,T T,I B B,T 土耳其 I I T 澳大利亞 B,T,I B T T,B T T,B I I 西班牙 B T B,T T,I B I,T,B 泰國 B B B,I,T T
154、T 南非 B,I B I I I 注:B 指建筑行業;T 指交通行業;I 指工業行業;紅色表示更新 2.4.4 創新能力 節能技術創新能力的國別差異與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類似,中國、美國等大節能技術創新能力的國別差異與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類似,中國、美國等大國的創新能力領先全球,且中國貢獻的專利與論文數量增長最高。國的創新能力領先全球,且中國貢獻的專利與論文數量增長最高。圖 2-26 描述了不同國家的專利數目占比,并將其作為技術創新能力的主要定量指標。從進展來看,新興市場有著良好的表現,節能技術專利數增長以中國最為突出(20940 件),其次為印度(342 件),這表明新興經濟體的創新能力正在快速
155、提升;然而專利數量排名靠前的國家仍主要是發達國家,這些國家依然占據著節能技術創新的主導地位。從 2023 年到 2024 年全球節能技術創新的格局發生了一定的變化,中國超越了德國、韓國與美國,躍升為全球節能技術專利數最多的國家,中美兩國的技術創新超過了全球一半的水平。從近 10 年的發展趨勢看全球節能技術論文數量的增長,中國在其中有著突出的貢獻(圖 2-27)。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6 圖 2-26 節能技術的專利數各國占比 圖 2-27 10 年來主要國家節能技術論文數量 2.5 綠氫技術 2 2023023 年全球綠氫產業迅速發展,中國在其中扮演著主導地位。年全球綠氫產業迅速發展,
156、中國在其中扮演著主導地位。綠氫是未來零碳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綠氫可以在交通、工業、電力、建筑等多個領域替代傳統的化石能源,滿足綠電難以滿足的原料需求、工業熱需求。另一方面,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電力系統中,綠氫將發揮其消納、調峰的重要作用,顯著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保障綠電的有效供給。此外,氫能的多元應用還將提升能源結構的多樣化,提升能源安全水平。相關產品也將打開廣闊的市場空間,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持續注入新動能。2023 年全球氫能發展目標持續更新,發展中國家在其中010020030040050060070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
157、論文數(篇)西班牙沙特阿拉伯波蘭土耳其英國德國意大利印度美國中國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7 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此背景下,過去一年內綠氫產能迅速增長,中國成為全球綠氫產業發展的主要貢獻者和重要引領者。未來 3 年內,中國也擁有著最高的綠氫增長潛力。同時,過去一年各國也積極開展氫能政策部署,日本、韓國、美國等的政策支持力度較高,全球范圍內,亟須進一步推進國際氫能合作。技術創新方面,目前中美兩國在氫能技術創新中持續保持引領地位,日韓兩國也擁有顯著的氫能技術創新優勢。2.5.1 目標雄心 2023 年全球氫能發展目標持續更新,發展中國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全年全球氫能發展目標持續更新,發展中國
158、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全球范圍內,各國的量化目標以中短期目標(球范圍內,各國的量化目標以中短期目標(2030 年)為主年)為主。綠氫的主要制備方式是通過電解槽技術使用綠電電解水制氫,電解槽裝機目標是衡量各國綠氫發展雄心的關鍵指標。截至 2022 年底,已經有 20 余個國家提出了量化的電解槽裝機目標,以發達國家為主?;?Hyresource 數據庫,我們梳理了各國在近幾年提出的電解槽裝機目標,圖 2-28 展示了相關結果。在過去的一年內,有 15 個國家提出或更新了電解槽裝機目標,其中,發展中國家處于主體地位,占比超過 70%。值得注意的是,新西蘭、土耳其、烏拉圭等國頒布了具體的氫能發展路
159、線圖,詳細設定了中短期和長期目標。盡管如此,目前各國所提目標仍以中短期為主。在所有量化目標中,短期目標(2025 年前后)占 10%左右,中短期目標(2030 年前后)占 70%左右,長期目標(2050 年前后)僅占不到 20%。在所有已公布具體的電解槽裝機目標的國家中,印度對中短期目標展示了最強的雄心,其 2023 年公布的國家綠色氫能路線圖指出,印度的電解槽裝機規模將在 2030 年達到約 500 萬噸/年(對應 30吉瓦的電解槽裝機容量)。此外,日本在長期目標方面表示出了最強的雄心,提出2050 年前后綠氫產能將達到約 2000 萬噸/年(對應 120 吉瓦的電解槽裝機容量)。需要說明的
160、是,當前全球氫能發展目標仍然需要進一步明確,近 1/3 的發達國家仍然沒有出臺相關的路線圖或規劃,大多數發達國家也未提出明確的量化目標。同時,僅有約 10 個國家設定了長期的電解槽裝機目標,美國、中國等主要的經濟體也仍然沒有明確的長期目標,這意味著全球氫能戰略目標的明晰程度還需進一步提高。https:/research.csiro.au/hyresource/policy/international/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8 圖 2-28 各國電解槽裝機目標 注:部分國家的綠氫技術目標以產量(百萬噸/年)進行設定,使用“16.67 萬噸綠氫對應 1 吉瓦電解槽產能”進行換算;由于“藍氫
161、”亦屬于清潔氫范疇,圖中未體現清潔氫相關目標,僅體現“綠氫”對應的電解槽產能目標;對于“范圍性”目標,取中位數進行量化。2.5.2 部署進展 2023 年全球綠氫產能迅速增長,未來年全球綠氫產能迅速增長,未來 3 年風電制氫(尤其是海上風電制氫)年風電制氫(尤其是海上風電制氫)或將迎來加速擴張或將迎來加速擴張。在過去的一年中,中國貢獻了超過一半的全球綠氫產能,未來。在過去的一年中,中國貢獻了超過一半的全球綠氫產能,未來3 年內,中國也擁有著最高的綠氫增長潛力年內,中國也擁有著最高的綠氫增長潛力。發展至今,。發展至今,各國低碳氫的應用場景逐各國低碳氫的應用場景逐步多元,全球范圍內,低碳氫應用步多
162、元,全球范圍內,低碳氫應用仍以交通、工業領域為主仍以交通、工業領域為主;在;在德國、西班牙等歐德國、西班牙等歐洲國家洲國家,低碳氫的應用已經逐漸向建筑、電力等領域延伸。,低碳氫的應用已經逐漸向建筑、電力等領域延伸。過去一年,大量綠氫產能項目進入規劃、建設、投產階段,主要以光伏制氫為主?;?IEA 氫能項目數據庫,圖 2-29 展示了全球各類綠氫產能項目及完成情況。其中,預部署產能的完成比指的是已投產產能除以已投產產能與處于“FID 和在建”狀態中的項目產能之和。該指標越低,則短期內產能增長速度越高。2023 年,全球綠氫項目數量超過了 1800 個,相較 2022 年增加 500 余個。其中
163、,已正式投產的項目不到 15%,處于 FID 和在建中的項目占 11%,其余項目仍在概念和試驗階段。同時,全球范圍內,以光伏制氫為代表的綠氫產能是 2022 年的 4 倍左右,總量在 20 萬噸左右。其中,光伏制氫處于主導地位,占比 70%左右。未來 3 年,https:/www.iea.org/data-and-statistics/data-product/hydrogen-projects-database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59 光伏制氫增長放緩,風電(尤其是海風)制氫將迎來加速擴張。當前,光伏制氫預部署產能的完成比超過 30%。相比之下,風電制氫的完成比卻在 2%左右,海風
164、制氫的完成比甚至低于 0.5%。同時,混合能源制氫的完成比在 0.8%左右,這意味著未來 3 年該類制氫方式將會更加普遍。圖 2-29 全球各類綠氫產能項目及完成情況(僅含聲明能源種類的項目)中國在當前全球氫能產業的發展中處于引領地位。圖 2-30 展示了各國累計綠氫項目產能與完成情況。2023 年,中國綠氫產能增長十分迅速。在 2020 年和 2022年,中國分別擁有全球綠氫總產能的 10%和 30%。至 2023 年底,中國綠氫產能已經超過全球總產能的一半,達到 117 千噸左右。整體上,中國已經成為了全球氫能產業的重要引領者和實踐者。相比之下,北美地區的低碳氫產業主要以藍氫為主。這主要是
165、由于北美地區擁有較為豐富的天然氣資源和相關產業。未來 3 年,中國擁有著全球最高的綠氫增長潛力。目前,在發展氫能產業的主要國家中,中國預部署產能完成比幾乎處于最低,僅為 9.3%。這意味著未來 3 年中國綠氫產能增幅可能達到 10 倍以上,擁有最高的增長潛力。隨著氫能示范項目的逐漸鋪開,綠氫的應用場景逐步多元。圖 2-31 展示了已投產項目應用結構與已投產項目數。相比 2022 年,綠氫在交通和工業領域的應用規模進一步擴張,相關項目往往具備規模大、產能高的特點。同時,綠氫在電力、建筑等領域也興起了一批示范應用,但項目規模往往較小,大多為大型項目的附加應用。具體的國家分布上,德國、西班牙等歐洲國
166、家綠氫應用的多元性更高。德國已投產和獲得 FID 的綠氫項目數達 78 個,位于全球第一。相關項目往往規模較小,應用較為多元,幾乎涉及到氫能應用的所有領域。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0 圖 2-30 各國累計綠氫項目產能與完成情況 圖 2-31 已投產和獲得 FID 的綠氫項目的應用結構 2.5.3 政策支持 2023 年年,各國積極開展氫能政策部署,日各國積極開展氫能政策部署,日本本、韓國、美國等政策支持力度較、韓國、美國等政策支持力度較高,全球范圍內,亟高,全球范圍內,亟須須進一步推進國際氫能合作進一步推進國際氫能合作?;?Hyresource 數據庫,我們整理了主要國家氫能相關政策
167、的支持力度,如表 2-10 所示。其中,0 表示無相關政策,1 表示在政策規劃中進行強調,2 表示做出了具體行動,3 表示出臺了具體政策,4 表示做出了具體行動并出臺了相關政策。2022 年,提出國家級氫能戰略或路線圖的國家數在 50 個左右,在過去一年內,有 20 多個國家新提出了國家級氫能發展戰略或路線圖,新增國家中以發展中國家為主。整體上,日本、韓國、美國等的氫能政策支持力度較高,側重于生產補貼、技術研發、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由于日韓等國氫能經濟發展較早,相關戰略、政策至目前已相對完善。此外,美國 https:/research.csiro.au/hyresource/policy/in
168、ternational/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1 和西歐部分國家則在近期對氫能支持力度較高,美國甚至針對低碳氫提供了最多每公斤 3 美元的稅收抵免,這可能使美國的低碳氫成本躍居世界最低。目前,各國政策中對國際氫能合作的支持相對薄弱,僅有個別國家實施了相關行動,亟須進一步加強。表 2-10 主要國家氫能相關政策的支持力度 對清潔氫對清潔氫生產提供生產提供補貼補貼 鼓勵鼓勵生生產氫基產氫基衍生物衍生物 推進氫推進氫基礎設基礎設施建設施建設 推進氫能推進氫能技術投資技術投資研發研發 推進國推進國際氫能際氫能合作合作 推進氫能推進氫能監管、標監管、標準體系建準體系建設設 主要國家 阿根廷 3
169、1 4 1 0 4 澳大利亞 2 0 1 1 0 0 智利 2 2 2 3 0 1 中國 1 1 3 2 1 1 法國 2 1 2 2 0 2 德國 1 0 2 2 3 4 意大利 4 1 2 4 0 1 日本 4 3 4 4 2 3 挪威 0 1 2 1 0 2 韓國 4 2 4 4 0 3 英國 1 0 2 1 0 1 美國 4 1 4 4 1 1 新提出的國家 巴西 0 0 2 2 0 0 厄瓜多爾 1 1 2 2 2 2 埃及 2 2 1 1 0 0 印度 2 0 1 1 0 2 愛爾蘭 1 1 0 1 0 0 以色列 1 1 2 1 1 1 肯尼亞 1 1 1 1 0 0 斯里蘭卡
170、1 2 2 1 0 1 土耳其 2 0 1 1 0 0 阿爾及利亞 0 1 1 1 1 0 注:0-無;1-強調;2-具體行動;3-具體政策;4-具體行動+政策 2.5.4 創新能力 2023 年年,中美兩國在氫能技術創新中持續保持引領地位,日韓兩國也擁有顯中美兩國在氫能技術創新中持續保持引領地位,日韓兩國也擁有顯著的氫能技術創新優勢著的氫能技術創新優勢。圖 2-32 和圖 2-33 分別描述了主要國家與氫能相關的論文及專利數量,將其作為技術創新能力的主要定量指標。研究方面,近兩年中國的氫能相關研究顯著增多。2022 年和 2023 年,中國新產出的氫能相關論文數量都在 3 萬篇左右,接近 2
171、021 年的 1.7 倍。此外,美國、印度、日本和韓國每年新產出的氫能相關論文數量基本保持穩定。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2 應用方面,中國、美國、韓國保持著較高的專利申請增速。過去 5 年內,中美韓三國每年新增專利數的增長率分別在 20%、10%和 30%左右,日本每年新增的專利數基本穩定。圖 2-32 氫能相關論文數量 圖 2-33 氫能相關專利數量 02000040000600008000010000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歷年主要國家氫能論文數中國美國印度德國韓國日本沙特阿拉伯伊朗英國俄國040008000120001600
172、020000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歷年主要國家氫能專利數中國日本美國韓國德國加拿大法國英國澳大利亞俄羅斯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3 2.6 生物燃料技術 生物燃料技術為碳中和的有機能源解決方案。碳中和的有機能源解決方案。生物燃料技術是一種利用生物質能,通過物理轉換(固體成型燃料)、化學轉換(直接燃燒、氣化、液化)、生物轉換(發酵轉換成甲烷)等形式將其轉換為固態、液態和氣態燃料加以高效利用的科學與技術。生物燃料技術可以利用多種可再生有機資源,如植物油等,來生產汽油、柴油、汽油和柴油的混合物等,與傳統的煤炭
173、和石油燃料技術相比,更易于操作,具有更高的能源密度,并且可以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生物質能源化利用技術包括:直接燃燒利用(發電或供熱)、制成型燃料、制氣態燃料(沼氣、生物天然氣等)、制液態燃料(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質能源化利用呈現以下發展趨勢:多元化分布式應用;生物天然氣、成型燃料;生物液體燃料形成燃料乙醇、混合醇、生物柴油等能源衍生替代產品,擴展到航空燃料、化工基礎原料等應用領域。隨著國際社會對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等問題日益重視,加快開發利用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已成為世界各國的普遍共識和一致行動,也是全球能源轉型及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的重大戰略舉措。生物基材料、生
174、物質燃料、生物基化學品是涉及民眾生活質量和國家能源與糧食安全的重大戰略產品。根據世界生物質能協會(WAB)的 Global Bioenergy Statistics 2023 報告,可再生能源對全球熱量生產的貢獻在 20002020 年間翻了一番,其中 96%的可再生熱能來自生物質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的“面向 2030 生物經濟施政綱領”戰略報告,預計 2030 年全球將有大約 35的化學品和其他工業產品來自生物制造。生物質能源已成為位居全球第一的可再生能源。2.6.1 目標雄心 僅有歐盟國家設定了生物質燃料市場占有率目標,多數國家設定的是生物燃僅有歐盟國家設定了生物質燃料市
175、場占有率目標,多數國家設定的是生物燃料摻雜比例目標。料摻雜比例目標。生物質燃料市場占有率目標反映了國家對該技術部署的雄心,2023 年 3 月底,經過長達兩年的密集談判和磋商,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就新的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達成一致,對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2018)進行了幾項重大修改,其中包括將 2030 年 PartA 先進生物燃料在交通領域占比目標下限從 3.5%增至 5.5%。大多數歐盟國家都響應了可再生能源指令,例如,芬蘭設置了 2030 年先進生物燃料在交通領域占比 10%的目標,意大利設置了 8%的目標,荷蘭設置了 7%的目標。生物質摻雜比例目標反映了對生物
176、質燃料品質要求的雄心,該目標制定受技術水平、資源條件、國際形勢等因素制約。根據 USDA 系列報告,印度尼西亞在生物柴油混雜目標上最具雄心,2021 年,在技術成熟的前 https:/www.usda.gov/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4 提下,已實現 2025 年 30%的生物柴油摻雜目標;2023 年,實施了 35%的生物柴油摻雜規定。據印尼生物燃料生產商協會(APROBI)數據顯示,2023 年印度尼西亞全年生物柴油總產量增長 13%。2.6.2 部署進展 生物燃料技術在全球范圍內部署進展呈現較大的區域和技術類型差異生物燃料技術在全球范圍內部署進展呈現較大的區域和技術類型差異,也和,
177、也和當地資源稟賦相關當地資源稟賦相關。關于燃料乙醇的部署進展,美國和巴西在生產和出口上。關于燃料乙醇的部署進展,美國和巴西在生產和出口上處于處于全球領先全球領先;中國的燃料乙醇供應相對緊張,中國的燃料乙醇供應相對緊張,目前目前仍處于產能建設階段。關于生物柴仍處于產能建設階段。關于生物柴油的部署進展,歐盟在產量和消費量上油的部署進展,歐盟在產量和消費量上處于處于全球領先,進口量大且全球領先,進口量大且對對原料原料有所有所限限制制。中國產量高于消費量,補位出口的能力強勁。中國產量高于消費量,補位出口的能力強勁?;?USDA 系列報告,推廣應用燃料乙醇的主要國家和地區有美國、巴西、歐盟、中國、印度
178、、加拿大、泰國、阿根廷等。由于自然條件、基本國情、技術投入、資金支持等多重因素的影響,燃料乙醇在全球范圍內的開發和利用呈現出明顯的不對稱性。其中,美國為解決能源安全及糧食產能過剩問題,于 20 世紀 80 年代開始大力發展燃料乙醇,在政府扶持和玉米產量大幅增加的推動下(大量種植轉基因玉米),美國燃料乙醇產量一路攀升,近年來產量以年均 1.6%的速度增長,是當前全球燃料乙醇最大生產國、消費國及出口國,生產的燃料乙醇出口到世界數十個國家和地區。目前,美國燃料乙醇總產量占到全球產量的 50%以上,主要出口到加拿大、巴西、印度、韓國等。巴西是世界上最早推行燃料乙醇應用的國家。20 世紀 70 年代,巴
179、西將燃料乙醇產業發展提到了國家戰略的層面,得益于完善的政策支持體制和龐大的甘蔗產業資源優勢,近年來巴西燃料乙醇產量以年均 2.0%的速度增長,產量中約 90%用于國內替代石油燃料,其余出口到國外市場,燃料乙醇的推廣使巴西從石油凈進口國一躍成為出口國。中國燃料乙醇產業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燃料乙醇生產量從 2013 年的 2934 百萬升增長到 2023 年的 3900 百萬升,年均增長 2.9%。但目前整體來看,中國燃料乙醇還處于產能建設階段,相關生產技術也還在研究階段。推廣應用生物柴油的主要國家和地區包括歐盟,主要使用菜油、動物油、廢棄食用油;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主要使用棕櫚油;美國
180、、巴西、阿根廷,主要使用豆油;中國,主要使用動物油、廢棄食用油。根據美國農業部(USDA)系列報告,在主要生產/消費國中,印度尼西亞呈現以國內消費為主、出口為輔的使用模式;美國、巴西呈現自產自銷的使用模式;歐洲地區則呈現產量和進口雙高的使用模式;阿根廷、中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為出口大國。https:/www.usda.gov/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5 圖 2-34 2023 年主要國家燃料乙醇生產量及消費量 其中,歐盟對生物柴油依賴進口,反傾銷稅的取消使 2018 年進口量高增。2018年,由于取消了阿根廷(2017 年 9 月)和印度尼西亞(2018 年 3 月)的生物柴油反傾銷
181、稅,歐盟的生物柴油進口量從 2017 年的 1669 百萬升增長到 2018 年的 4148百萬升,同比高增 149%,占消費量的 25%。2018 年以來,歐盟的生物柴油進口量占其總消費量的比例維持在 15%以上。歐盟生物柴油的主要供應商是阿根廷、中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韓國,2020 年分別占歐盟生物柴油進口量的 33%、31%、18%、5%和 4%。受歐洲地區政策制約,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生物柴油出口量縮減,中國生物柴油出口補位,2020 年歐盟從中國的進口量與 2019 年相比增長了 60%。受歐盟對先進生物柴油需求的政策推動,中國工業出口油(UCOME)出口量自 2017 年以來
182、快速增長,根據 TDM 有限責任公司的數據,在 2023 年 1 月至 4 月期間,中國對歐盟的生物柴油出口增長了 86%,其中荷蘭、西班牙、馬耳他、保加利亞和德國的增幅最大。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6 圖 2-35 2023 年主要國家生物柴油生產量及消費量 2.6.3 政策支持 主要的應用國家主要的應用國家積極推動生物燃料發展,強制積極推動生物燃料發展,強制型型、激勵、激勵型型政策強有力組合驅政策強有力組合驅動市場快速發展動市場快速發展,生物燃料摻雜要求是擴大生物燃料使用的主要驅動因素。生物燃料摻雜要求是擴大生物燃料使用的主要驅動因素。環境保護等因素促使各國在政策和法規等方面對生物燃
183、料給予支持。多年來,生物燃料支持政策一直是運輸部門最常見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支持生物燃料的生產和使用是道路運輸中激勵采用可再生能源政策的主要措施?;?USDA 系列報告,如表2-11,整體來看,生物燃料的主要生產/消費國在強制型摻雜要求、激勵型稅收調整、生產補貼等方面都部署了相關政策,部分國家還為其進行了環境可持續性認證。其中,生物燃料摻雜要求是擴大生物燃料使用的主要驅動因素?;?REN21報告,如圖 2-36 和圖 2-37,截至 2021 年,從國家層面上,共有 45 個國家制定燃料乙醇摻雜比例要求,其中發達國家 10 個。共有 31 個國家制定生物柴油摻雜比例要求,其中發達國家 13
184、個。整體來看,多個國家積極推動生物燃料發展,運用生物燃料摻雜要求不斷驅動生物燃料的推廣使用。印度尼西亞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將在交通部門使用棕櫚油強制摻混生物柴油的比例從 2013 年的 10%一路提升至 2023 年的 35%,并于 2020 年提前實現其原定的 2025 年 30%目標。泰國也于2021 年實現其 2024 年 7%的生物柴油摻雜目標。然而,受到原材料、價格等因素 https:/www.usda.gov/https:/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7 影響,仍有少數國家降低了現有要求,例如阿根廷為了控制燃料價格,將其國家生物柴油混合規定從 10%降至 5%;印度尼西亞由于缺乏供應,
185、將其乙醇混合授權從5%降至 2%。表 2-11 生物燃料技術主要應用國家支持政策一覽表 強制摻混要求 稅收減免 稅收保護 生產補貼 環境可持續性認證 歐盟 4 0 4 0 2 美國 4 4 4 4 0 印度尼西亞 4 0 4 4 2 巴西 4 4 4 4 0 阿根廷 4 4 4 0 2 中國 4 4 0 0 0 泰國 4 4 0 4 0 日本 0 4 4 0 2 馬來西亞 4 0 0 4 2 澳大利亞 0 4 4 0 0 加拿大 4 0 0 0 0 哥倫比亞 4 0 0 0 0 菲律賓 4 4 0 0 2 印度 4 4 4 0 0 秘魯 4 0 4 0 0 注:0-無;1-強調;2-具體行動;
186、3-具體政策;4-具體行動+政策 圖 2-36 燃料乙醇摻雜比例要求(截至 2021 年)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8。圖 2-37 生物柴油摻雜比例要求(截至 2021 年)相關政策強有力組合驅動生物燃料快速發展,美國可再生燃料協會(RFA)的統計數據顯示,2015 年以來,全球燃料乙醇產量一直維持小幅增長的狀態;根據REN21 系列報告,2011 年至 2021 年,全球生物柴油產量幾乎翻了一番,2021 年生物柴油產量達到 450 億升。由于可加工的原料范圍更廣,生物柴油的生產比乙醇的生產分布更廣。2.6.4 創新能力 中國處于絕對領先地位,美國創新速度有所下降。中國處于絕對領先地位
187、,美國創新速度有所下降。生物燃料的技術創新主要體現在生物質的多樣化利用和生產工藝優化。例如更廣泛的生物質資源,如植物油、食品廢料、生活垃圾等的利用,以及從傳統的物理、化學處理到新的生物化學技術,如發酵、酵素處理、微生物代謝等,提高了生物質轉換的生產效率和產量。圖 2-38 顯示了主要國家在生物燃料方面發表的論文數近十年的變化,其中,20142023 年,中國生物燃料論文數以 12.9%的年均速度增長,美國則以年均 1.8%的速度波動下降。中國生物燃料論文數占比從 2014 年的 12.3%提升至 2023 年的23.4%,美國生物燃料論文數占比從 2014 年的 17.2%下降至 2023 年
188、的 9.3%,中國于 2017 年反超美國。圖 2-39 描述了主要國家在生物燃料方面專利數近十年的變化,其中,20132022 年,中國生物燃料專利數以 7.9%的年均速度增長,美國則以年均 10.8%的速度下降。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69 圖 2-38 主要國家生物燃料論文數 圖 2-39 主要國家生物燃料專利數 2.7 CCUS 技術 碳中和“最后一公里”。碳中和“最后一公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age,CCUS)是指將二氧化碳從工業、能源等排放源或大氣中分離,直接加以利用或封存,以實現 CO2減排的工業過
189、程,是全球低碳發展的重要技術選擇。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0 該技術被稱為碳中和的“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因其技術水平尚未成熟,被普遍認為在零碳之路的中后期才能夠大規模部署發力。另一方面因其在碳中和技術路線中的重要托底作用,具體體現在三方面:首先,CCUS 是化石能源零排放利用的必要技術,可以在能源系統深度脫碳的基礎上保證其靈活性和可靠性;其次,CCUS 為鋼鐵、水泥等難減排行業的深度脫碳提供了經濟可行方案;第三,該技術大類之下的某些技術(如生物質 CCS、直接空氣捕集等)可以形成負排放,可用于抵消部分難以消除的碳排放。雖然目前在全球范圍內已有上百個 CCUS 項目在運行,但整體仍處于工業
190、示范階段,其產業化應用的主要障礙在于成本高昂。當前技術研發的重點在于降低各環節的成本和創造可以幫助項目盈利的碳利用技術。CCUS 技術大類涵蓋了捕集、運輸、利用、封存等環節的諸多細分技術。捕集環節包括化學吸收捕集、吸附捕集、膜分離捕集、直接空氣捕集等技術。運輸環節主要包括管道運輸、船舶運輸、卡車和鐵路運輸。在利用上,CO2 可以作為商品,通過直接或間接利用發揮作用。在封存方面,按照封存地或封存形態差異,二氧化碳封存主要包括地質封存、海洋封存、礦化封存三大類。2.7.1 部署進展 20222023 年間,CCUS 項目項目總總量增長明顯,量增長明顯,正在運行的項目與計劃中的項正在運行的項目與計劃
191、中的項目都有所增加,計劃中的項目增長貢獻了重要部分。目都有所增加,計劃中的項目增長貢獻了重要部分。從從 CCUS 項目項目的覆蓋地區的覆蓋地區上上看,美國看,美國保持全球領先的地位并且對數量增長貢獻突出保持全球領先的地位并且對數量增長貢獻突出,中國運行的項目數量有中國運行的項目數量有重要進展,重要進展,發達國家和中東國家也有較好的部署進展。發達國家和中東國家也有較好的部署進展。圖 2-40 運行中的 CCUS 項目數量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1 圖 2-41 計劃中的 CCUS 項目數量 CCUS 技術部署進展指標基于 Global CCS Institute(GCCSI)發布的Glo
192、bal Status of CCS 2023報告,數據中區分維度包含了商業化項目和試點示范項目,本指標不作特別區分,主要考察 CCUS 項目的運行階段。截至 2023 年 9 月,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商業 CCUS 項目總捕集規模達到 3.61 億噸/年,相比于 2022 年增長 49.8%,處于運行中的項目占比仍然較小,捕集能力由每年約 0.43 億噸增長至0.49 億噸,大部分處于建設或開發階段,處于停止運行狀態的項目未納入統計。從項目數量來看,美國擁有目前世界上最多的 154 個 CCUS 項目,其中正在運行的項目數量高達 14 個,計劃中的項目數量由 68 個大幅增長為 140 個,二者
193、數量都分別居世界第一。其他項目數總量領先的國家包括加拿大(48 個)、英國(45 個)、中國(21 個)、挪威(16 個)、澳大利亞(12 個)等。其中中國正在運行的項目數由 3 個增長為 11 個,占總體增長的 73%?;趫蟾孢M一步統計,各 CCUS 項目所覆蓋的行業呈多樣化,目前以乙醇生產、發電和制熱、化肥生產、天然氣生產為主要應用行業,同時涉及水泥生產、鋼鐵生產等難減排行業。美國在覆蓋行業的多樣化水平方面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基本涵蓋了所有行業。加拿大、英國、中國、挪威在行業覆蓋的多樣化水平方面也表現較好。商業化項目有如下特征:包含商業化運作的捕集、運輸、利用或封存全鏈條設施,二氧化碳實現
194、永久封存;一般具備較長的經濟壽命期;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前提下,能夠產生一定的經濟回報。試點示范項目則用于測試、研發、示范 CCS 技術或流程,二氧化碳可能不會被永久封存,此外通常具有較短的壽命期(例如實驗結束便終止),不一定產生經濟回報。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2 圖 2-42 主要國家 CCUS 項目所覆蓋行業 2.7.2 政策支持 20222023 年間,多國在激勵措施、年間,多國在激勵措施、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方面持續積極的開展方面持續積極的開展政策支持。政策支持。CCUS 技術一方面可以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另一方面成為傳統油氣行業在能源變革中新的發力點,能夠大幅刺激基礎設
195、施建設和增加就業。目前,許多國家發布了積極的 CCUS 技術支持政策,比較典型的有美國、英國、中國等。在美國,CCUS 技術凝聚了民主黨和共和黨兩黨共識,得到了從民間私營機構到地方及聯邦政府的大力支持。英國將 CCUS 視為創造就業機會、加強能源安全、開發北海封存資源和開辟跨境商業合作的綠色經濟增長點,同時強調了將 CCUS 產業和藍氫生產協同發展的潛力,發布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促進產業集群和基礎設施建設。中國目前的能源結構仍以化石能源為主,要實現化石能源的零碳化需要使用 CCUS 技術;在未來向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系統過渡的過程中,CCUS 技術的應用可以在能源系統深度脫碳的基礎上保證其靈活性
196、和可靠性。因此,中國政府也十分重視 CCUS 技術作為碳中和技術體系中托底保障的重要價值,在各層級的政策設計中高度重視技術攻關和產業示范發展?;诨ヂ摼W公開數據,收集整理了部分國家為 CCUS 技術新增的支持政策。英國、安道爾、新加坡、土耳其、土庫曼斯坦、越南 5 個國家在向聯合國提交的國家自主貢獻相關文件(INDC/First NDC/First NDC Update)中提到了 CCUS 技術,https:/www.energy.gov/oced/funding-notice-carbon-capture-demonstration-projects-program、https:/www.g
197、loba 020406080100120140160180丹麥澳大利亞荷蘭挪威中國英國加拿大美國二氧化碳運輸/儲存乙醇生產發電和制熱乙醇/氨/化肥生產天然氣生產生物質發電和制熱化工生產水泥煉油直接空氣捕集鋼鐵生產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3 并重視 CCUS 技術在脫碳路線圖中的作用。實施研發或試點項目支持的國家較多。部分國家還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提供了支持,以確保 CCUS 技術的實施。例如,美國、英國、澳大利亞都提供了針對基礎設施建設的專門撥款。表 2-12 CCUS 主要應用國家支持政策力度評級 正在運行 CCS 項目 納入 NDC 資金與試點支持 政策支持 澳大利亞 1 4 1 2
198、巴西 1 0 0 0 加拿大 2 4 1 1 中國 23 4 1 4 丹麥 0 0 2 0 埃及 0 4 0 0 法國 0 0 0 0 德國 0 0 1 0 冰島 1 4 0 0 日本 0 4 1 1 馬來西亞 0 0 1 0 荷蘭 0 0 3 0 挪威 1 4 2 1 卡塔爾 1 4 0 0 俄羅斯 0 0 0 0 沙特阿拉伯 1 4 0 0 韓國 0 0 0 0 瑞典 0 0 0 0 泰國 0 0 01 0 阿聯酋 1 4 0 0 英國 0 04 2 1 美國 4 4 4 4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4 注:0-無;1-強調;2-具體行動;3-具體政策;4-具體行動+政策;表示 20
199、22 年到 2023 年變化。除了激勵類政策之外,各國也加強了 CCS 技術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例如,日本國會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通過了 GX 促進法,隨后于 5 月 31 日通過了 GX脫碳電力供應法案。GX 促進法要求政府制定 GX 促進戰略,發行 GX 過渡債券(規模 20 萬億日元),并確保 GX 私人投資者利益。CCS 也被列為要推廣的領域,政府計劃在未來 10 年投資 4 萬億日元。但也有一些國家未能采取積極的政策支持 CCUS 技術的發展,這與多方面的因素有關。目前 CCUS 發展面臨的障礙主要包括:成本過高。捕集環節的成本和能耗是企業開展 CCUS 的重要瓶頸之一
200、,當前第一代碳捕集技術成本和能耗偏高、缺乏廣泛的大規模示范工程經驗,而第二代技術尚處于實驗室研發或小試階段。另外,CCUS 項目往往涉及捕集設施與原排放設施的集成,CCUS 改造或集成可能影響企業或工廠原本的運營及產品質量。運輸與封存基礎設施規模大、建設成本高,CO2長期封存的責任也構成了企業的沉重負擔。經營風險。二氧化碳的封存受地質條件、溫度和壓力變化、地質活動等因素影響,對地質勘探和監測工作提出了較高要求。地質封存的信息不足和技術支持不夠,會增加投資與經營的風險。從流程鏈條來看,CCUS 涉及多個環節,任一環節的延期或受阻都會影響其上下游的運行,這個風險在英國政府關于 CCUS 商業模式的
201、報告中被多次提到,也被視為阻礙 CCUS 商業化的重要挑戰。民眾支持。目前公眾對于 CCUS 技術的認知有限,很難肯定其在減緩氣候變化上的重要性。同時,公眾也擔憂 CCUS 技術帶來的負面影響,包括高成本的 CCUS技術導致能源價格升高,影響民眾生活;封存過程可能會導致地下水污染、地震等潛在風險;CCUS 技術為化石燃料產業提供了“道德借口”,可能會使化石燃料產業延續,減緩向可再生能源轉型的速度。2.7.3 創新能力 中國在中國在 CCSCCS 技術方面的論文數量與專利數量都領先世界,印度及一些發達國技術方面的論文數量與專利數量都領先世界,印度及一些發達國家如美國、韓國、日本等也具有較強家如美
202、國、韓國、日本等也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創新能力。CCS 技術創新主要體現在捕獲技術和儲存技術方面的創新,例如化學吸收、物理吸附、膜分離和生物吸收等技術的效率提升,以及封存在地下的地層巖石中和注入到已經采空的油氣井中的經濟性提升。專利數量與論文數量是技術創新能力的主要定量指標。20132022 年 CCS 技術相關專利數持續增長,且在 2022 年中國貢獻九成以上,美國、日本、俄羅斯隨后。論文數量上,中國同樣是發布論文數目最多的國家,2023 年占 48.6%,美國、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5 印度等隨后。中國注重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對 CCUS 技術開展大量研發,提升核心能力。圖 2-43
203、 20132022 年各國 CCUS 技術專利數量 圖 2-44 20132023 年各國 CCUS 技術論文數量 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專利(個)加拿大德國印度尼西亞澳大利亞英國俄羅斯韓國日本印度美國中國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4500050000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論文數(篇)意大利日本西班牙沙特阿拉伯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德國韓國印度美國中
204、國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6 2.8 碳匯技術 全球森林碳匯整體分布存在顯著的空間異質性,美洲、歐洲地區碳匯存量豐全球森林碳匯整體分布存在顯著的空間異質性,美洲、歐洲地區碳匯存量豐富,亞洲地區具有較大上升空間。富,亞洲地區具有較大上升空間。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固定到植物體內和土壤中,這一過程稱為碳匯。但植物呼吸作用或枯死的有機物降解也將釋放二氧化碳。地球大氣、水及森林植被中碳元素周而復始地在有機和無機形態間的轉換,形成了相對穩定的地球碳循環過程。森林植被與森林土壤形成了森林碳循環的微生態系統,而森林固碳則是森林植被與森林土壤共同作用的結果。碳匯技術增加森林碳儲量通常有
205、三種方式:第一種,通過增加森林面積或減少毀林,提高生態資源總量,從而增加二氧化碳吸收總量。這也是鼓勵植樹造林提高碳匯的理論依據。第二種,提高森林碳匯僅有“量”的提高還不夠,還應有“森林生態功能”這個“質”的提高。中幼林倘若缺乏科學撫育和養護,生態功能將會降低甚至喪失,并且伴隨森林演替、成熟,過熟林激增,森林整體固碳能力將有所下降。為此,亟須需通過森林經營促進其生長而吸收更多的碳,并積極進行撫育和間伐控制樹木死亡率以及遏制枯死森林的自然降解。第三種,森林碳匯產業模式是增加碳匯、解決氣候變化的高效路徑。森林碳匯產業模式將通過“森林生態撫育、資源增加生態資源能源化利用,實現收入分布式資源生產綠色資源
206、供給資源收入為生態功能提高提供資金”產業模型的建立,實現產業發展,獲取良性盈利。這將為生態撫育、生態功能提高提供穩定、持續的資金支持,徹底解決森林撫育養護、森林更替改造等嚴重缺乏資金投入的問題。2.8.1 目標雄心 2021 年,占全球森林面積 90%以上國家和地區的 140 多位領導人在格拉斯哥森林和土地利用領導人宣言中承諾共同努力,到 2030 年制止和扭轉森林喪失和土地退化現象。宣言中提到,這些國家將加強共同努力,以便養護森林和其他陸地生態系統并加快恢復,促進國際和國內貿易及發展政策,促進可持續發展和可持續商品的生產及消費,使各國互利,不推動砍伐森林和防止土地退化,減少脆弱性,增強抵御能
207、力,改善農村生計,包括增強社區權能,發展有利可圖的可持續農業等。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 日,代表主要森林盆地的 20 多個國家在非洲森林中心的加蓬利伯維爾舉行“同一個森林峰會”,致力于尋求保護熱帶森林的解決方案,制定了“利伯維爾”計劃。該計劃的主要目標包括:森林國家與國際社會之間達成公平協議,以協調環境目標與經濟發展;保護最重要的碳和多樣性儲備的標志性舉措:積極保護伙伴關系(PCP),初始預算為 1 億歐元,以及通過“生物多樣性信用”獎勵模范國家的機制;一個名為“同一個森林愿景”的標志性科學項目,旨在測量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7 碳固存的凈平衡,并準確繪制未來五年亞馬遜、非
208、洲和亞洲最重要的碳和生物多樣性儲備圖;為三個森林盆地的企業領導者制定的“10by30”戰略,到 2030 年通過與熱帶森林可持續開發相關的活動創造 1000 萬個就業崗位,以及一系列切實的企業承諾。這些國家共同提出的未來森林發展目標強調了可持續性及與經濟發展的協調關系,也為未來多個國家間共同開展森林碳匯治理、提出更具有雄心的森林碳匯目標提供榜樣。圖 2-45 碳匯技術目標雄心更新地圖 2.8.2 部署進展 2021 年全球森林管理不力,固碳量約為年全球森林管理不力,固碳量約為-5.2 億噸二氧化碳,而中國、中亞和億噸二氧化碳,而中國、中亞和歐洲部分地區固碳量增加。歐洲部分地區固碳量增加?;诨?/p>
209、聯網公開數據,本研究計算了 2021 年度全球各國森林固碳量,如圖 2-46 所示,其中正值表示 2021 年該國森林固碳量有所增加,負值表示減少,分別意味著森林從大氣中吸收/向大氣中釋放了二氧化碳。結果顯示,全球森林碳儲量分布呈現顯著的空間異質性特征。中國在森林碳匯管理與成效方面遙遙領先,2021 年度固碳量增加最多;部分中亞國家和歐洲國家森林固碳量也有所增加。同時,以巴西為代表的南美洲國家和大部分非洲國家都在經歷森林固碳量的損失,這可能不僅是與當地森林管理政策不利或發展理念不可持續有關,還可能是已經遭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此外,北美國家如加拿大、墨西哥及東南亞國家如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等也在
210、經歷森林固碳量損失。北歐和澳大利亞的森林幾乎沒有變化,這些國家和地區需要防范土地利用和森林變化帶來的二氧化碳排放。https:/www.fao.org/home/en,等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8 圖 2-46 2021 年全球各國森林固碳量 2.8.3 政策支持 更多的發展中國家推出了切實可行、擲地有聲的政策。更多的發展中國家推出了切實可行、擲地有聲的政策。盡管發達國家對碳匯重視程度較高,森林資源稟賦較高的發展中國家對碳匯的扶持力度也在逐步增強?;诨ヂ摼W公開數據,表 2-13 呈現了 2023 年碳匯技術主要應用國家政策支持的情況。日本、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發達國家對碳匯
211、技術的重視程度均相對較高。日本重申了到 2030 年扭轉森林損失和停止土地退化的承諾,重點是促進可持續的森林管理和木材的使用,通過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合作努力,積極鼓勵在建筑和各種產品中使用木材。歐盟的森林砍伐法規對歐盟市場上的林產品資格實施了嚴格的標準,強調“無森林砍伐”的地位和遵守相關立法。它涵蓋了合法的森林砍伐和退化,超過了以前禁止非法砍伐的法律,并強調了社會和環境方面的考慮,要求遵守當地法律。加拿大則通過木材的綠色建設項目鼓勵在建筑項目中使用創新的木材基建筑技術。中國致力于開展人工造林,支持大規模國土綠化工程,并且調動資源支持發展中國家森林可持續發展,制定規范國家儲備林建設,推動國家儲備林
212、高質量發展。然而,少有國家制定森林籌資戰略。https:/forestclimateleaders.org/wp-content/uploads/2023/12/FCLP-2023-Annual-Report.pdf,等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79 表 2-13 不同國家 2023 年碳匯技術支持政策一覽表 國家 森林面積增加3%維持和加強碳匯積累 增強森林可持續管理 增強森林應對災害和氣候變化適應力 加強森林區建設和森林保護政策 增強長期森林資源可持續管理 推廣使用來自可持續經營森林的產品 調動資源支持發展中國家森林可持續發展 增加林業公共、私人和慈善融資 增強南北、北北、南南和三角林
213、業科技與技術創新合作 制定森林籌資戰略 改進森林資源信息資料收集工作 澳大利亞 0 0 3 0 3 0 0 0 0 0 0 0 巴布亞新幾內亞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巴基斯坦 0 0 1 0 0 1 0 0 0 0 0 0 德國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厄瓜多爾 0 0 3 3 3 3 0 0 3 0 0 0 法國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斐濟 0 0 0 0 3 3 3 0 0 0 0 0 芬蘭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剛果(金)0 0 0 0 3 0 0 0 0 0 0 0 哥倫比亞 2 0
214、0 0 0 0 0 0 0 0 0 0 哥斯達黎加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圭亞那 0 0 0 0 0 0 2 0 2 0 0 0 韓國 0 0 0 0 0 0 3 0 0 0 0 0 荷蘭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加拿大 0 0 0 0 0 0 2 0 0 0 0 2 加納 0 0 2 0 2 0 2 0 0 0 0 0 美國 0 0 2 0 2 2 0 2 0 0 0 2 秘魯 0 0 0 2 2 0 0 0 0 0 0 2 尼日利亞 0 0 0 0 3 0 0 0 3 0 3 0 挪威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日本
215、0 0 1 0 0 1 2 0 0 0 0 0 瑞典 0 2 0 0 0 0 2 0 0 0 0 0 坦桑尼亞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新加坡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英國 0 0 3 0 3 0 0 2 0 0 0 0 越南 3 0 3 3 3 3 0 0 0 0 0 0 注:0-無,1-強調,2-具體行動,3-具體政策,4-具體行動+政策。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80 2.8.4 創新能力 碳匯技術創新能力較強的國家主要是中國、美國和歐洲發達國家碳匯技術創新能力較強的國家主要是中國、美國和歐洲發達國家。碳匯技術主要通過森林種植、濕地恢復等
216、方式,增加陸地和水生生態系統對二氧化碳的吸收能力。其創新主要體現在生物技術、土地利用和空間技術等環節,例如優化微生物、植物、動物等生物技術手段;在土地利用和規劃上進行創新,促進生態系統的恢復和固碳能力等。圖 2-47 碳匯技術專利數 圖 2-48 碳匯技術論文數 圖 2-47 和圖 2-48 描述了不同國家在碳匯技術方面專利數量和論文數量,并將其作為技術創新能力的主要定量指標。從圖中可以看到,近年來,俄羅斯、日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術進展 81 本、意大利等發達國家碳匯技術創新有所下降,巴西、南非、印度尼西亞等新興發展中國家碳匯技術創新有所上升。中國更重視碳匯相關技術專利,其它國家更重視碳匯相關
217、科研文章??傮w來講,中國的碳匯相關技術創新能力有所提高,其他國家有所下降。此外,美國的政策和市場環境相對成熟,國內有較為完善的碳市場和碳交易機制,以及各種碳補償計劃,促進了農林碳匯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在技術方面,美國通過研究和發展新型樹種、栽培模式和林業管理方法等手段,提高了林業碳匯的效益和可持續性。中國的政策和市場環境相對較新,但政府對農林碳匯技術的支持力度逐漸加大。中國通過實施各種政策和項目,如生態公益林建設、退耕還林工程、荒漠化防治工程等,促進了農林碳匯技術的應用和發展。在技術方面,中國通過改進林業種植和管理技術,提高了林業碳匯的效益和可持續性。歐洲地區擁有比較完善的碳市場和碳交易機制,政
218、府對碳減排和農林碳匯技術的支持力度也較大。在技術方面,歐洲地區注重林業管理和經營,開展了一系列研究和實踐,以提高林業碳匯的效益和可持續性。圖 2-49 碳匯技術專利與論文數量 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82 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前言 資金是全球碳中和行動的關鍵支柱。資金是全球碳中和行動的關鍵支柱。全球實現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和 巴黎協定 目標須采取全面措施減緩氣候變化,在電力、工業、交通、建筑等部門大量部署零碳技術,建設氣候友好型基礎設施以避免鎖定排放,建設氣候智慧型農業,并且保護與恢復陸地與海洋碳匯。以碳中和為導向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需要大量資金支持,因此氣候投融
219、資進展成為衡量碳中和行動進展的關鍵指標,而能否為氣候行動調動足夠的投資與融資支持決定轉型能否成功。在氣候談判的框架下,氣候資金長期是 UNFCCC 和巴黎協定的重點議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與公平原則要求發達國家承擔對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的義務,各方圍繞出資目標和承諾落實展開激烈談判。在當前全球面臨地緣政治、能源、氣候、糧食、債務等多重危機的背景下,氣候投融資已經成為影響全球經濟復蘇與碳中和行動進程的關鍵因素。全球氣候投融資需求與缺口巨大。全球氣候投融資需求與缺口巨大。根據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評估,為實現巴黎協定的 2/1.5目標,全球在電力供應、能源效率、交通、農林業和
220、土地利用(AFOLU)等部門的年均減緩投資需求高達 2.3 萬4.5 萬億美元。對比當前的全球氣候資金規模,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資金規模須增長至各自當前水平的 35 倍和 47 倍,分別達到 2%4%和 4%9%GDP(20172020 年平均值)的水平。另一方面,化石能源的投資水平依舊很高,2021 年全球化石能源供應(未加裝 CCUS)的投資規模約 8960 億美元,且遠高于國際能源署(IEA)給出的 2050 年全球凈零排放情景下化石能源投資需求。本章綜合考慮政策進展和行動進展兩個維度,對全球本章綜合考慮政策進展和行動進展兩個維度,對全球 198 個國家和地區氣個國家和地區氣候投融
221、資進展進行評估。候投融資進展進行評估。本章基于指標政策含義與數據可得性,選取 8 個指標對全球各國面向碳中和目標的氣候投融資進展進行評估(表 3-1)。在政策進展方面,對各國在國際氣候承諾中提及氣候投融資的情況(指標 3.1.1)進行分析,評估各 Kreibiehl S.,T.Yong Jung,S.Battiston,P.E.Carvajal,C.Clapp,D.Dasgupta,N.Dube,R.Jachnik,K.Morita,N.Samargandi,M.Williams,.Investment and finance.In IPCC,2022:Climate Change 2022:
222、Mitigation of Climate Change.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 III to 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R.Cambridge,UK and New York,NY,USA,2022.Kreibiehl S.,T.Yong Jung,S.Battiston,P.E.Carvajal,C.Clapp,D.Dasgupta,N.Dube,R.Jachnik,K.Morita,N.Samargandi,M.William
223、s,.Investment and finance.In IPCC,2022:Climate Change 2022:Mitigation of Climate Change.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 III to 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R.Cambridge,UK and New York,NY,USA,2022.IEA.World Energy Investment 2022 R.Paris,2022.IEA.World En
224、ergy Investment 2022 R.Paris,2022.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83 國國際承諾與雄心;對各國氣候相關金融風險評估與披露(指標 3.1.2)進行概述,評估其國內促進氣候投融資發展的政策體系的完整程度。在行動進展方面,對國家財政預算用于氣候行動的規模(指標 3.2.1)、各國碳定價機制進展(指標3.2.2)、發達國家氣候資金承諾與國際氣候資金落實情況(指標 3.2.3)、各國對全球環境基金(GEF)和綠色氣候基金(GCF)的注資規模(指標 3.2.4)進行分析,并且對各國兩年期報告中通報的資金規模(指標 3.2.5)和各國參與重要國際氣候金融合作倡議的情況(指標
225、3.2.6)進行分析,評估各國投融資機構和企業參與國內綠色金融發展和全球氣候投融資治理的積極性。表 3-1 本章的評估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政策進展 各國在其國際氣候承諾中提及氣候投融資的情況 各國氣候相關金融風險評估與披露進展 行動進展 國家財政預算用于氣候行動的規模 各國碳定價機制進展 發達國家氣候資金承諾與國際氣候資金落實情況 各國在 GEF 和 GCF 的氣候融資貢獻 各國兩年期報告中通報的資金規模 各國參與國際氣候金融合作倡議情況 全球各國持續關注氣候目標實現的資金需求,積極推動氣候投融資政策體全球各國持續關注氣候目標實現的資金需求,積極推動氣候投融資政策體系建立,但目前的氣
226、候投融資政策體系仍然未能系統有效驅動金融資源支持氣系建立,但目前的氣候投融資政策體系仍然未能系統有效驅動金融資源支持氣候行動。候行動。2023 年 2 月至今,共有 36 個國家和地區更新 NDC,提交 NDC 的國家中有阿爾及利亞、阿根廷等 21 個國家沒有提及氣候投融資。91%的締約方提供了關于資金支持國家自主貢獻的信息,提供關于氣候資金定量信息的國家比例有所提高。2023 年 2 月至今,新增亞美尼亞、不丹、格魯吉亞等 13 個國家和地區提交了 LT-LEDS,共有 85%的國家提及了實施 LT-LEDS 的投資需求。與此同時,全球碳定價機制日漸完善,碳價有所提高。2023 年,印度與澳
227、大利亞增加了 ETS機制。目前全球 ETS 機制共 35 個,碳稅機制共 32 個,二者覆蓋了 23.11%的溫室氣體排放,2023 年,全球加權平均碳價相比 2022 年提高了 0.7 USD/tCO2e。盡管如此,全球碳定價機制仍未普及。過去一年中,發展中國家對氣候金融風險重視程度明顯增加,各國加速推動氣候相關金融風險評估;但氣候金融風險披露進展有限,需要統一風險評估方法,需要規范信息披露。如圖 3-1 所示,兩類國際承諾(指各國在 NDC 和 LT-LEDS 提及氣候融資的情況)和四類政策進展(指氣候相關金融風險評估和披露、碳定價機制和可持續金融政策)尚未覆蓋全球所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
228、進展 84 有國家。除 NDC 氣候融資承諾外,其他指標都尚未覆蓋全球一半以上的國家??沙掷m金融政策已覆蓋了全球近一半的國家,覆蓋的 GDP、人口或 CO2排放量已超過80%。氣候金融風險評估及披露以及碳定價兩類政策覆蓋國家數量或GDP、人口和 CO2排放量占比均有待提高。但總體而言,全球氣候資金規模與巴黎協定 目標下的資金需求仍存在巨大差距,氣候投融資政策體系仍然未能系統有效驅動金融資源支持氣候行動。圖 3-1 各類氣候投融資政策進展覆蓋國家數量、GDP、人口、CO2排放量占比 注:以環狀圖描述各類政策進展覆蓋國家的數量及對應國家 GDP、人口和 CO2 排放量占全球總量的比例。藍色代表一國
229、在某類政策上有所進展(做出相關承諾或出臺政策),反之用粉色表示。多數發達國家繼續履行氣候資金出資義務,但與滿足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多數發達國家繼續履行氣候資金出資義務,但與滿足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資金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離;不同發達國家間承諾出資的完成度差異巨大,全球資金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離;不同發達國家間承諾出資的完成度差異巨大,全球氣候資金合作仍需進一步加強。氣候資金合作仍需進一步加強。32 個發達國家中在提交的雙年報中提供了國際氣候資金的出資承諾,其中 22 個締約方承諾提供的公共資金與此前相比有所增加??傮w而言,發達國家的氣候資金出資承諾有所增加,預計到 2025 年發達國家每年將提供 94
230、7 億美元的國際氣候資金,現有承諾仍無法完成 1000 億美元的出資目標。日本繼續在做出承諾的發達國家中遙遙領先,法國、德國、英國、意大利等也在穩步提升出資承諾。用承諾出資完成率衡量不同發達國家的國際氣候資金出資行動力度,發現不同國家間完成情況差異巨大。瑞士、挪威、盧森堡、比利時等發達國家已超額完成 2025 年出資目標承諾;希臘、英國、新西蘭距離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85 各自的出資目標還有較大差距。COP28 決議通過建立損失與損害基金,幫助受到氣候變化負面影響的脆弱國家。截至目前,部分國家已經對損失與損害基金做出了出資的承諾,總金額超過 7.2 億美元。其中意大利、法國、德國和阿聯
231、酋承諾注資規模達到了 1 億美元。GCF 的第二次增資規模相比第一次也有一定提升。其中,第一次未出資的美國注資 30 億美元,成為了注資規模最大的國家。也有部分發展中國家積極參與 GCF-2 的注資,其中韓國注資最多,為 3.018 億美元。發達國家繼續主導國際氣候合作倡議,發展中國家逐漸顯露身影。加入 GFANZ的機構數量持續增長,而加入 UNPRI 的機構數量變化較小。值得注意的是,許多發達國家的機構存在退出國際氣候金融合作倡議的情況。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對氣候行動與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重視程度明顯增加,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對氣候行動與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重視程度明顯增加,但仍呼喚更充足的資金支持和能
232、力建設。但仍呼喚更充足的資金支持和能力建設。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在資金規模上明顯落后,但占比表現較好;目前只有少數國家進行了明確的氣候行動相關支出的核算,部分國家的預算并沒有落實到行動。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對氣候金融風險的重視程度也有明顯的增加,但對氣候金融風險的強制披露進展有限,相關能力建設仍亟待加強。3.1 氣候投融資政策進展 3.1.1 各國在其國際氣候承諾中提及氣候投融資的情況【本指標主要發現】截止 2024 年 5 月,194 個已提交巴黎協定NDC 的締約方中,21 個國家NDC 未提及氣候融資,36 個國家和地區 NDC 進行了更新;提交了 LT-LEDS 的71 個締約方全部提及氣候融
233、資,僅有 1 個國家未提及氣候融資,有 13 個國家新提交了 LT-LEDS。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國家更加注重氣候融資的需求和國際資金的獲取,而許多發達國家則主要關注國內資金的籌措。同時,關于資金的確切數額、來源與使用方向以及相關工具和機制,各國的闡述往往不夠明確?!竞喗椤堪屠鑵f定引入了國家自主貢獻(NDC)機制,規定各成員國需要自行設定關于氣候變化緩解和適應的目標及行動計劃,并促進向低碳經濟轉型。此外,這些承諾需要每五年更新一次,以增強實施力度。協定還鼓勵各國制定與公布各自的長期低排放發展策略(LT-LEDS),適應不同的國家情況。NDC 和 LT-LEDS構成了國際氣候承諾的關鍵組成部分。在
234、此框架下,資金是實現氣候目標的關鍵支持手段。對發展中國家而言,由于本國資源限制,履行這些承諾需要額外的資金、技術支持和能力建設。相對地,經濟更發達的國家不僅擁有更強的經濟金融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86 能力,還承擔著在氣候行動中走在前列的責任,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的國際氣候資金。因此,在 NDC 和 LT-LEDS 的文件中對資金問題的詳細表述,反映了各國對氣候資金投入的關注程度。本指標基于巴黎協定締約方提交的最新 NDC 和 LT-LEDS 文件,對提及氣候投融資的文本信息進行梳理,從涵蓋范圍、融資機制、融資規模、融資去向等方面分析各國對氣候投融資的整體重視程度?!具M展評估】總體而言
235、,大多數國家在 NDC 和 LT-LEDS 中認可氣候融資在支持氣候行動中的重要性。如圖 3-2 所示,截止 2024 年 5 月,共 194 個締約方已經提交了本國 NDC 文件,36 個國家在過去一年的時間里更新了 NDC 文件,以增強氣候雄心和行動力度。其中,與 2023 年沒有變化的是,包括印度、日本、巴西、阿根廷、沙特阿拉伯在內的 21 個國家未明確在 NDC 中提及氣候融資。截至 2024 年5 月,有 71 個締約方提交了 LT-LEDS,相較于 2023 年 13 個國家第一次提交了他們的 LT-LEDS。從氣候融資范圍看,69%的國家,主要是欠發達國家和小島嶼國家,指明需要國
236、際資金支持作為氣候融資的一部分。相比之下,22%的國家,包括多數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將氣候融資的需求限定在國內資金范圍內。此外,只有7%的國家表明他們的融資策略包括對其他國家實施 NDC 的資金支持。并且,許多發達國家還沒有承諾對國際氣候資金支持的具體措施??紤]到發展中國家在實現碳中和目標過程中所面臨的巨大融資需求,發達國家的積極參與和支持國際氣候融資顯得尤為重要。這不僅是為了支持全球氣候行動的有效性,也是為了確保全球碳排放減少目標的實現。圖 3-2 NDC 中提及氣候投融資的情況 47%46%7%定量信息定性信息為其他國家提供支持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87 從氣候融資需求看,提交
237、 NDC 的國家中,46%的締約方提供了資金支持需求的量化估計,這些估計往往表示為國家數據中心時間范圍內的總額。其中,27%的國家在其新的或更新的國家發展報告中首次提供了最新的財政支助需求數量估計數。大多數締約方將依賴國際支助的有條件行動的數量估計數與可能由國內來源供資的無條件行動的數量估計數區分開來。提交 LT-LEDS 的國家中,有 85%提到了實施長期低排放發展戰略的資金需求,26%的國家提供了核算出的資金需求,26%的國家定性描述了其資金需求,另外 33%的國家僅提供了關于需求的一般性說明。有的國家在 LT-LEDS 中明確提出了氣候融資的資金需求,如亞美尼亞提出,將創建一個有利于氣候
238、行動的投資環境,并利用各種資金來源和工具吸引 53.75 億72.25 億美元;阿曼實現凈零排放路徑額外增加約 1900 億美元的資本投資,主要用于電力和氫能基礎設施建設,例如電網升級和擴展、氫氣管道和儲存、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以及大規模部署長時儲能。從氣候融資機制來看,提交 NDC 的國家中,有 38%的締約方提供了關于緩解和適應專題或部門資金支持需求的信息,如指定公共支出用途、建立氣候基金或支持性金融體系等。提交 LT-LEDS 的國家中,有 57%的國家提供了資料,說明各自政府為通過經濟政策措施、融資機制或金融工具增加資金流動所作的努力,這其中,約一半國家制定了財政政策。一些國家在 ND
239、C 和 LT-LEDS 中明確了支持氣候融資的具體機制。例如,德國計劃通過燃料排放交易法、高效建筑聯邦資金(BEG)計劃、電動汽車推廣多種政策和措施,間接地引導資金流向氣候行動領域,并鼓勵私人部門參與氣候投融資;歐盟提出 InvestEU 計劃,該計劃將在利用私人投資進行轉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從氣候融資用途看,各國在 NDC 和 LT-LEDS 中均列舉了一些融資需求較大的領域??稍偕茉?、能源效率、運輸和林業都需要緩解資金,而與水、農業、沿海保護和復原力有關的活動需要適應資金。有一些國家明確提出了氣候資金的用途和支持的領域,如阿曼提及獲取的資金將會用于能源領域、工業領域、交通領域、建筑領域、
240、技術研發和地區發展等方面?!菊邌⑹尽勘M管在多數國家的 NDC 和 LT-LEDS 中提及了氣候融資相關信息,但通過仔細分析這些文本內容可以發現,國家間在對氣候融資的關注程度上存在顯著差異。特別是,一些國家的 NDC 文件中雖然提到了氣候融資,但對于融資的需求規模、資金來源、資金使用途徑以及具體的融資機制等關鍵細節尚未作出充分明確的說明。例如德國的 NDC 中側重于氣候行動目標、政策和措施,氣候投融資的具體機制和規模并未提及。此外,關于氣候融資是否應包括國際資金的問題,各國尚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88 未形成一致意見。發展中國家特別強調了國際融資的需求與重要性,然而一些發達國家并未考慮將
241、國際融資支持納入其氣候融資范疇。鑒于“自主貢獻”的原則,建議對發展中國家在其 NDC 和 LT-LEDS 文件中進行輔導,幫助它們明確提出氣候資金的定量或定性需求及其使用目的。這樣做將促進發達國家與國際金融機構更有效地根據這些需求提供融資支持,從而加強全球氣候行動的協調和效果。3.1.2 各國氣候相關金融風險評估與披露進展【本指標主要發現】2023 年,全球各國繼續推動氣候金融風險評估進程,發展中國家對氣候金融風險的重視程度明顯提升。目前已有超過 190 個國家開展了氣候金融風險評估,與 2022 年相比,有 35 個國家開始開展氣候相關金融風險評估,其中包括了34 個發展中國家。但氣候金融風
242、險披露的進展十分有限,2023 年僅有 11 個國家開始強制披露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竞喗椤繗夂蛳嚓P金融風險,主要指氣候變化可能帶來的底層金融資產價值貶損的風險。根據不同的風險傳導路徑和減損方式,氣候相關金融風險主要分為物理風險和轉型風險。物理風險是指由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海平面上升、生態系統服務損失(如荒漠化、缺水、土壤質量或海洋生態退化)的影響對企業、家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造成沖擊而產生的經濟金融風險。轉型風險是指低碳轉型過程中,由于公共政策、技術、投資者或公眾情緒的轉變以及破壞性商業模式創新導致資產價格變動而引發的金融風險。相比于直接促進氣候投融資的激勵政策,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管理旨在推動市
243、場主體披露經營活動的氣候風險,為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監管金融風險以及為市場根據氣候風險重新對資產進行估值提供信息,加速投融資活動遠離氣候風險敞口較高的行業。本指標對全球各國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是否要求相關市場主體披露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政策進行評估,以表征各國管理氣候風險、促進氣候投融資的政策進展。政策數據來源為各國政府、銀行網站公開的政策信息以及銀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等?!具M展評估】氣候變化相關金融風險逐漸引起更多國家和地區的重視,越來越多的相關機構和部門將氣候金融風險評估納入行動框架。如表 3-3 所示,與 2022 年相比,有 35 個國
244、家開始開展氣候相關金融風險評估,包括 7 個北美洲國家、5 個大洋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89 洲國家、8 個非洲國家、2 個南美洲國家、2 個歐洲國家和 11 個亞洲國家。令人欣慰的是,這 35 個國家中包括了 34 個發展中國家。由此可見,各國正推動氣候金融風險評估的進程,其中發展中國家對氣候金融風險的重視程度明顯增加。圖 3-3 開展氣候金融風險評估的國家數量 表 3-2 2023 年新增開展氣候金融風險評估的國家 國家國家 大洲大洲 國家國家 大洲大洲 國家國家 大洲大洲 巴巴多斯 北美洲 喀麥隆 非洲 阿聯酋 亞洲 巴哈馬 北美洲 肯尼亞 非洲 巴林 亞洲 百慕大 北美洲 盧旺達
245、 非洲 柬埔寨 亞洲 哥斯達黎加 北美洲 毛利塔尼亞 非洲 馬爾代夫 亞洲 墨西哥 北美洲 摩洛哥 非洲 馬來西亞 亞洲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北美洲 尼日利亞 非洲 孟加拉國 亞洲 牙買加 北美洲 坦桑尼亞 非洲 斯里蘭卡 亞洲 斐濟 大洋洲 突尼斯 非洲 土耳其 亞洲 馬紹爾群島 大洋洲 巴拉圭 南美洲 亞美尼亞 亞洲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大洋洲 智利 南美洲 約旦 亞洲 薩摩亞 大洋洲 北馬其頓共和國 歐洲 越南 亞洲 湯加 大洋洲 俄羅斯 歐洲 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0 比如斯里蘭卡氣候風險評估發現沿海社區容易受到極端氣溫上升和沿海洪水的影響,從而可能產生與氣候變化相關的重大金融和政
246、治風險;尼日利亞對商業銀行的貸款組合進行了基于情景的分析,并根據既定分類法評估其投資組合對低碳和高碳資產的風險敞口百分比。雖然更多國家的機構開始逐步開展氣候金融風險的評估工作,但氣候金融風險的信息披露進展十分有限。2023 年僅有 11 個國家增加氣候金融風險的強制性披露要求。比如,印度尼西亞的銀行被要求審查其貸款組合中碳密集型行業的風險敞口。2023 年底,印度尼西亞金融服務管理局(OJK)宣布,到 2026 年,所有銀行都需要將氣候風險納入其貸款決策中。此前,只有屬于 OJK 氣候工作組的銀行才必須參與氣候壓力測試。但各國的信息披露的標準還需要進一步統一。多數國家要求遵循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
247、露工作組(TCFD)公布的標準,也有部分國家自行制定了相關標準,比如澳大利亞審計與鑒證委員會(AUASB)就根據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委員會(IAASB)的最終標準制定了相關的信息披露準則。雖然新增強制披露要求的國家較少,但也有部分國家已經開始為氣候金融風險披露做準備,如孟加拉國銀行將從 2024 年開始分 2 或 3 個階段為銀行和金融機構發布關于氣候和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報告和披露的指南;斐濟氣候變化司與太平洋地區國家自主貢獻中心和無國界銀行家組織合作,開展了斐濟氣候風險披露指南草案研討會。圖 3-4 開展氣候金融風險披露的國家數量 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1 表 3-3 2023 年新增
248、開展氣候金融風險披露的國家 國家國家 大洲大洲 國家國家 大洲大洲 墨西哥 北美洲 孟加拉國 亞洲 澳大利亞 大洋洲 日本 亞洲 摩洛哥 非洲 土耳其 亞洲 坦桑尼亞 非洲 印度 亞洲 智利 南美洲 印度尼西亞 亞洲 德國 歐洲 【政策啟示】氣候金融風險披露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至關重要,以確保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充分了解和評估氣候變化對其資產和投資組合的潛在影響。各國政府及相關國際組織需要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氣候風險披露的指南和框架,以幫助金融機構和企業更好地理解和披露與氣候變化相關的信息。各國政府也可以開展培訓和教育計劃,幫助金融從業者和企業領導者了解氣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進行有效的氣候風險披露
249、。3.2 氣候投融資行動進展 3.2.1 國家財政預算用于氣候行動的規?!颈局笜酥饕l現】目前,大部分國家尚未在國家預算中對氣候行動相關支出進行專門、全面的披露。新西蘭與南非在信息披露方面最為領先。在已披露相關信息的國家中,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在資金規模上明顯落后于發展中國家,但在占比上表現最好。多米尼加的氣候相關預算占比最高,達 21%。部分發達國家,如法國與德國積極投資氣候行動(占比分別為 8%與 10%),但統計中大部分發達國家財政預算用于氣候行動的比例低于 1%。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國家的預算并沒有落實到行動。例如,有報道指出,德國 2023 年 KTF 基金僅花費了一半。巴基斯坦 2022
250、2023財年的相關預算也僅支出了一半。German special climate fund remains untapped to large extent|Clean Energy WireEB/OL.2024-05-09.https:/www.cleanenergywire.org/news/german-special-climate-fund-remains-untapped-large-extent.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2【簡介】國家財政預算作為政府編制、立法機關審批的政府未來財年內收支狀況的計劃,其具體支出科目和預算規模體現了各國政府活動的重點和優先事項。面對氣候變化這
251、一嚴峻挑戰,需要將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融入國家財政預算編制過程中,利用國家公共資金支持清潔能源開發、能源效率提升、低碳基礎設施投資、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等行動。因此將氣候行動融入財政預算編制,對促進氣候投融資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政府對氣候友好型項目的財政支出可以降低一些氣候友好型項目的早期投資風險,為私人投資進入創造機會。二是彌補某些私人資本難以進入領域的資金缺口,例如一些適應活動和自然保護項目。三是為一些低碳產品創造市場需求,推動低碳技術的規模擴增?;诟鲊l布的預算文件、統計報告、部門新聞與第三方報道等數據來源,對各國 2024 年可獲取的最新財年總預算與用于氣候相關行動的預算計劃進行
252、分析,以評估政府財政預算支持氣候行動、促進氣候投融資的進展?!具M展評估】本次統計了 30 個國家的國家財政預算用于氣候行動的規模。圖 3-5 展示了氣候相關行動預算占比與各國財政預算規模的情況。從預算占比看,大多數國家(17 個)的氣候相關項目預算占總預算比例低于 1%,剩余 13 個國家的氣候行動相關預算分布在 0.03%到 21.1%之間。所有披露氣候相關預算信息的國家中,占比最高的國家是多米尼加,其氣候行動的主管部門預算占國家預算的 21.1%。在發達國家中,德國的氣候預算支出占比最高,為 10.3%。美國氣候行動相關項目的預算絕對規模最高,達 700 億美元,但由于美國的財政總預算也最
253、高,因此占比小于 1%。各國預算中對于“氣候相關行動預算”的標準不一。為保證數據準確與可比性,本部分“氣候相關行動預算”優先采用各國明確匯總的氣候相關行動預算。在無專門匯總時,統計與氣候變化的減緩與適應相關項目的預算總額。在數據不足時,則統計環境與氣候變化的主管部門的預算,或選用第三方報道的數據。相比于 2023 年報告,本年度報告部分國家的統計口徑有更新。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3 圖 3-5 氣候預算在國家財政預算中占比情況 盡管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在資金規模上明顯落后于發展中國家,但從圖 3-6 上可以看出,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在占比上表現最好。除德國(10.3%)、法國(8.1%)與芬蘭
254、(1.8%)外,其余 10 個發達國家的氣候行動預算占比均低于 1%。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4 圖 3-6 不同類型國家的氣候行動預算占比統計 值得注意的是,在信息披露質量上,從圖 3-7 可以看出,目前只有少數國家進行了明確的氣候行動相關支出的核算。信息披露程度最佳的國家是新西蘭,其環境相關支出的估計(Estimate of environmental expenditure)在方法學與數據上都全面而清晰。南非的 南非氣候金融現狀(The South African Climate Finance Landscape)則對國內的各項資金來源與用途進行了全面統計。澳大利亞在預算中對氣候
255、支出的方法學進行了清晰、完善的定義,但尚未覆蓋已有項目。不丹則針對 4 個部門引用了氣候預算標簽,將支出分類為減緩、適應、能力建設與無關三類。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5 圖 3-7 各國的氣候行動支出信息披露情況 此外,我們發現,部分國家的預算并未落實到行動。例如,有報道指出,德國 2023 年 KTF 基金僅花費了一半。根據巴基斯坦 20232024 財年預算報告,其上一財年的氣候行動相關預算僅支出了一半?!菊邌⑹尽控斦A算作為政府直接支配和使用的公共資金,其規模有限且不同用途之間存在競爭,其分配體現了政府的工作重點。專門、全面、透明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氣候行動的進展跟蹤與評估,對實現不
256、同目標間的權衡也有重要作用。各國應當將氣候行動與其他可持續目標納入財政預算的規劃中,加強信息披露,以提高公共支出的可持續發展社會效益。各國應進一步提高氣候相關行動的預算占比,并將預算落實到行動,以保障氣候行動目標與規劃的實現。3.2.2 各國碳定價機制進展【本指標主要發現】截至 2023 年,全球共有 37 個 ETS 機制,37 個碳稅機制,覆蓋 49 個國家與全球 23.11%的溫室氣體排放。相比 2022 年,全球碳定價機制日漸完善,有兩個國家新增了 ETS 機制,但距離全球普及仍有相當距離。碳價從 2022 年的 13.5 美元/tCO2e 上升至 14.2 美元/tCO2e,但仍然遠
257、低于實現巴黎協定溫升目標所需水平。專門全面的披露專門全面的披露專門但不全面專門但不全面的披露,或有的披露,或有相近項目的披相近項目的披露露正在開展相關正在開展相關核算工作核算工作無清晰披露無清晰披露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6【簡介】碳定價機制對促進全社會氣候投融資創造顯性市場激勵。碳定價機制通過對人為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進行收費,使溫室氣體排放產生的負外部性影響內部化,以價格信號激勵排放者做出減排或付費的決策,因此碳定價機制能夠抑制對化石燃料生產和消費的投資。由于低碳技術的經濟競爭力提升,碳定價機制還能夠激勵社會資金支持氣候投融資活動。同時,碳定價機制還可以為政府帶來更多財政收入,緩
258、解財政壓力,并且增加對氣候行動和可持續發展的公共資金支持。由于碳定價機制對于引導氣候投融資具有獨特作用,追蹤各個國家與地區的碳定價機制的進展成為評估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的重要一環。本指標基于世界銀行集團數據,對截至 2023 年的全球各國碳定價機制的建立及進展開展評估,并就其趨勢、地域特征等展開分析?!具M展評估】截至 2023 年,全球共有 51 個國家設立了碳定價機制。49 個國家有碳交易或碳稅機制,二者覆蓋了 11.66GtCO2e,占全球排放量的 23.11%,相比 2022 年的 23.17%略有下降,但基本相同。在已實施碳定價機制的國家中,僅有碳稅的國家是 4 個,僅有碳交易機制的國家
259、是 17 個,僅有碳信用機制的國家是 2 個。同時設置碳信用與碳交易機制的國家,以及同時設置碳信用與碳稅機制的國家均有 4 個,同時設置碳稅與碳交易機制的國家共 16 個,有 3 個國家三種機制同時存在。2023 年新增兩個碳交易機制,即印度尼西亞 ETS(Indonesia ETS)與澳大利亞減碳保障機制(Australia Safeguard Mechanism)。從碳價水平來看,2023 年全球加權平均碳價略微上升。2023 年,全球加權平均碳價為 14.2 美元/tCO2e。不考慮通脹的情況下,全球加權平均碳價相比 2022年上升 0.7 美元/tCO2e。具體到機制上,相比于 202
260、2 年,2023 年共有 35 個機制的碳價上升,9 個機制的碳價下降。深圳、東京與馬薩諸塞州的 ETS 碳價上漲最為顯著,是前一年的十倍以上。而日本琦玉、新西蘭、加拿大魁北克與韓國的 ETS碳價下跌超過 20%。圖 3-8 展示了全球各國碳定價機制的碳價水平??梢?,大部分國家的碳價尚不足以實現具有雄心的氣候目標。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研究,為了實現將全球變暖限制在 1.52以內以避免氣候災難,全球平均碳價需要在 2030年達到 75 美元/tCO2e。當前,碳價高于這一目標的機制僅有 9 個,除烏拉圭外均為歐洲國家。同時,烏拉圭也是全球碳價最高的國家(155.86 美元/tCO2e
261、)。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More Countries Are Pricing Carbon,but Emissions Are Still Too CheapEB/OL.20222023-03-18.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7 大部分國家的碳價距離 75 美元/tCO2e 仍有相當大的距離。圖 3-8 全球各國碳定價機制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及對應碳價水平【政策啟示】目前全球碳定價機制覆蓋的國家與排放量仍然不足,定價水平較低,且普及速度與價格上升速度都有待提升。當前,碳定價機制在激勵企業與投融資機構減少碳排放方面的作用仍然不足。在能源危機與高通脹的背景下,
262、許多國家通過降低能源稅、增加化石能源補貼、實施價格管制等方式降低了能源價格,使碳定價的政治與經濟背景變得更加復雜。為實現氣候目標,各個國家應當加速碳定價機制的推廣,并提高碳價。各國需要針對自身的情況,選用合適的機制、覆蓋面與價格,以實現氣候行動與其他目標的協同。3.2.3 發達國家氣候資金承諾與國際氣候資金落實情況【本指標主要發現】發達國家的國際氣候資金出資承諾有所提升,但距 1000 億美元的出資目標仍有較大差距,需要關注并跟蹤發達國家出資承諾的具體落實情況。各國資金的出資承諾完成的情況存在巨大差異。同時還成立了新的融資機制,COP28 中新設立了損失與損害基金,已有部分國家承諾向其注資?!?/p>
263、簡介】資金是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關鍵,發達國家兌現資金承諾是發展中國家的重 World Bank.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3EB/OL.20232024-05-10 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8 要關切。在 2009 年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上,發達國家承諾在 2020 年之前每年提供至少 1000 億美元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挑戰。這一目標在坎昆氣候大會上正式確定,在巴黎氣候大會上得到正式確定并延長至 2025 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格拉斯哥會議(COP26)決定將“長期氣候資金”談判議程延續至 2
264、027 年,并于 2024 年制定 2025 年后新資金量化目標,同時敦促發達國家到 2025 年將適應氣候資金總額在 2019 年基礎上至少增加一倍。發達國家的氣候資金出資承諾對幫助最脆弱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意義重大,有助于提高全球氣候融資的力度和可預測性。為了避免氣候變化達到危險水平,1000 億美元的承諾已是微不足道,而十多年后發達國家仍遲遲未能履行這一承諾,因此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存在著巨大的資金缺口。發達國家每年的出資情況可以反映實現該目標中遇到的問題,盡快實現出資和資金的優化分配有著重要的意義。而發展中國家實際收到的資金情況也可以反映國際氣候資金流動、相關信息披露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本指
265、標主要對發達國家兩年期報告(BR)中通報的資金情況、發展中國家通報收到的資金規模以及發達國家的國際氣候資金承諾進行評估?!具M展評估】32 個發達國家在提交的雙年報中提供了國際氣候資金的出資承諾,其中 22個締約方承諾提供的公共資金與此前相比有所增加,僅捷克一個國家承諾提供的公共資金量有所減少。圖 3-9 展示了這些發達國家承諾的國際氣候資金的出資規模、GDP 與碳排放的情況。其中,日本承諾的出資規模繼續在發達國家中遙遙領先。日本承諾在 20212025 年間提供 6.5 萬億日元的氣候資金,并曾在締約方第二十六屆會議上宣布,在此期間額外提供多達 100 億美元的資金,以助力發達國家完成 100
266、0 億美元的出資目標。加拿大、芬蘭、愛爾蘭、新西蘭等 8 個締約方宣布或重申,它們計劃提供的氣候資金至少較此前報告的承諾額翻一番。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99 圖 3-9 各發達國家國際氣候資金承諾出資規模、GDP 與碳排放 將各國的出資目標折算成 2025 年每年的氣候資金出資承諾并進行加總,得到的結果與去年的比較如圖 3-10 所示。到 2025 年,發達國家的出資總額將達到947 億美元左右,與 2023 年的統計結果相比增加了 177 億美元,但距離 1000 億美元的目標仍有一定的差距。圖 3-10 發達國家國際氣候資金承諾出資規模與目標差距 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0
267、在承諾出資規模之外,出資承諾是否真正落到實處也至關重要。本章采用承諾出資完成率衡量不同發達國家的國際氣候資金出資行動力度,具體的計算公式為:承諾出資完成率=2020 年實際出資規模2025 年氣候資金承諾 100%各個國家 2020 年的實際出資規模和承諾出資完成率情況如圖 3-11 所示??梢钥闯?,各個發達國家的承諾完成情況差異巨大。瑞士、挪威、盧森堡、比利時等發達國家已超額完成 2025 年出資目標承諾。日本雖然是 2020 年實際出資規模最大的國家,但距其承諾仍有距離。希臘、英國、新西蘭距離各自的出資目標還有較大差距。圖 3-11 損失與損害基金承諾出資規模與 GDP、碳排放 除此之外,
268、COP28 決議通過了一項新的融資機制,通過建立損失與損害基金,幫助受到氣候變化負面影響的脆弱國家。截至目前,部分國家已經對損失與損害基金做出了出資的承諾,總金額超過 7.2 億美元(表 3-4)。其中意大利、法國、德國和阿聯酋承諾注資規模達到了 1 億美元(圖 3-12)。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1 表 3-4 損失與損害基金承諾出資規模(百萬美元)國家國家 承諾注資規模承諾注資規模 國家國家 承諾注資規模承諾注資規模 加拿大 11.6 荷蘭 16.3 丹麥 25.5 挪威 25 愛沙尼亞 0.5 葡萄牙 5.45 芬蘭 3.26 斯洛文尼亞 1.63 法國 108.9 西班牙 21
269、.7 德國 100 阿聯酋 100 冰島 0.6 英國 50.6 愛爾蘭 27.3 美國 17.5 意大利 108.9 歐盟 27.1 日本 10 圖 3-12 損失與損害基金承諾出資規模與 GDP、碳排放【政策啟示】發達國家氣候資金出資承諾與 2022 年相比有所提升,但與 1000 億美元資金的承諾還有一定差距,發達國家的國際氣候資金承諾尚未完全落實。目前,雖然全球氣候資金總量持續增長,但總體資金缺口依然巨大。資金對于發展中國家應加拿大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愛爾蘭意大利日本荷蘭挪威葡萄牙斯洛文尼亞西班牙阿聯酋英國美國-20020406080100120140242526272829303
270、132損失與損害基金承諾注資規模(百萬美元)ln(GDP)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2 對氣候變化意義重大,發達國家的援助也必不可少,應督促發達國家盡快兌現氣候資金出資承諾。與此同時,新的資金機制也逐漸成立,還需繼續創新金融工具和國際氣候資金合作模式,滿足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多元化需求。3.2.4 各國在 GEF 和 GCF 的氣候融資貢獻【本指標主要發現】【本指標主要發現】發達國家繼續履行多邊氣候基金注資義務,綠色氣候基金的第二次增資(GCF-2)規模相比第一次增資有一定提升,部分發展中國家也積極參與注資。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個國家承諾在未來四年向綠色氣候基金提供共
271、計 128 億美元的支持?!竞喗椤俊竞喗椤咳颦h境基金(GEF)和綠色氣候基金(GCF)是公約下資金機制的經營實體,也是公約下規模最大的兩支多邊基金。GEF 是氣候公約、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 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等國際環境公約的資金實體。在氣候公約下,GEF已為130多個國家近1000個減緩氣候變化項目提供了資金支持,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達到 84 億噸。GCF 旨在支持公約和巴黎協定的實施,特別是幫助巴黎協定締約方落實其國家自主貢獻,其用于減緩和適應項目的資金各占 50%。目前,GCF 已經批準了 100 億美元資金用于支持在 127 個發展中國家開展的 190 個適應和減緩項目。由于
272、GEF 和 GCF 是公約 下主要的資金流動渠道,發達國家負有向其注資支持發展中國家氣候行動的義務,因此評估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在 GEF 和 GCF 下的貢獻,對于盤點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至關重要。GCF 已進行第二次注資,此次增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全球對氣候變化的應對能力,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這包括支持實施國家確定的貢獻(NDCs)、加強適應能力、促進可持續能源使用、保護生態系統,以及支持創新技術和市場機制。GCF-2 的目標是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滿足全球氣候變化行動的需求,特別是在面對日益嚴重的氣候變化影響時。本指標將對各國在 GCF-2 中的貢獻進行分析。Global Environmen
273、t Facility.Climate Change|GEF EB/OL.2022-10-9.https:/www.thegef.org/what-we-do/topics/climate-change.UNFCCC.Decision 6/CP.26.Report of the Green Climate Fund to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and guidance to the Green Climate Fund.R.Bonn:UNFCCC,2021.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3【進展評估】【進展評估】GCF 繼續在其資金窗口下為氣候行動提供資源
274、。根據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B.36)的決定,批準項目總數為 228 個,GCF 資助總額為 128 億美元,其中共同融資為 355 億美元。根據認可實體(AE)的估計,這些批準的項目和計劃預計將減少 29 億噸溫室氣體排放,并惠及 2.96 億直接受益者和 7.23 億間接受益者。按名義價值計算,私營部門和公共部門分別占綠色氣候基金資金的 35%和 65%。按贈款等值計算,GCF 投資組合分配中 52%用于適應(41.5 億美元),48%(37.7 億美元)用于緩解。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GCF-1 的所有捐助方均已確定認捐并簽署了捐助協議/安排,名義金額相當于 98.7 億
275、美元。GCF 繼續根據其準備和準備支持計劃(準備計劃)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GCF 已批準了涵蓋 142 個國家的 709 項準備請求,包括支持國家適應計劃和/或其他適應規劃流程的請求。已為 709 項準備請求以贈款或技術援助的形式承諾提供 5.2758 億美元,其中 603 項正在執行或已完成。與此同時,根據 B.33/04 號決定的授權,修訂 20242027 年準備計劃戰略的工作已取得進展,初步草案已在 B.36 中提交理事會審議。在進一步開發之后,包括與 USP-2 更好地保持一致,它將在 B.37 中提交給董事會審議。截至 2023 年 7 月
276、 31 日,綠色氣候基金已批準 103 項適應規劃提案,另有 33 項正處于審查過程的不同階段。秘書處繼續改進準備提案的批準時間表和支付期限(包括國家適應計劃提案)。2022 年提交的提案,從首次提交到批準之間審核流程的中位時間降至 99 天,而 2021 年為 162 天,2020 年為 125 天。2022 年提交的提案的支付速度降至 105.5 天,而 2021 年為 168.5 天 2020 年為 441 天。GCF 還通過不同的 GCF 資助窗口繼續支持發展中國家在其國家適應計劃中確定實施的優先適應事項。根據 GCF-1 目標,優先向特別脆弱的國家分配適應資金,其中 66%的贈款等值
277、資金(65%名義價值)分配給最不發達國家(LDC)、小島嶼國家發展中國家(SIDS)和非洲國家。GCF 還繼續致力于為國家指定機構、聯絡點和 AE 提供額外指導,以準備范式轉變的高影響力適應項目。部門指南將根據“關于 GCF 為加強氣候適應提供支持的愿景、方法和范圍的指導”和“原則”,在減緩和適應成果領域服務于這一目的。以證明綠色氣候基金支持的活動的影響潛力。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4 圖 3-13 GCF-1 各國承諾氣候相關資金規模 圖 3-14 GCF-2 各國承諾氣候相關資金規模 3.2.5 各國兩年期報告中通報的資金規?!颈局笜酥饕l現】【本指標主要發現】發達國家第五次兩年期
278、報告通報的資金規模較第四次有所增加,其中日本通報金額 450 億美元,是通報資金規模最大的國家。發展中國家兩年期報告提交的信息并不完全,截止目前通報的收到資金額約為 500 億美元,其中印度、印度尼西亞,巴西得到的資金支持較多?!竞喗椤俊竞喗椤吭诼摵蠂鴼夂蜃兓蚣芄s(UNFCCC)下,各國需在兩年期報告中通報其貢獻和獲得的資金規模,該指標旨在量化各國從國際、國家和私營部門獲得的資金,以支持其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這些資金包括但不限于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項目和計劃,確保透明度和問責機制的落實,有助于評估全球氣候資金流動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5 的現狀和趨勢,從而推動全球氣候融資的協調與
279、優化。本指標將對各國在兩年期報告中通報的資金規模進行分析?!具M展評估】【進展評估】發達國家第五次兩年期報告通報的資金規模較第四次增加了 255 億美元,增幅 35%,其中,第一次未通報資金規模的美國此次通報金額 63.5 億美元。日本通報金額 450 億美元,是通報資金規模最大的國家。其次是德國和法國。發展中國家兩年期報告提交的信息不完全,截止目前通報的收到資金額(以地區為單位收到資金不計入,共同融資不計入)約 500 億美元,其中印度、印度尼西亞、巴西得到的資金支持較多。在資金來源方面,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資金主要來源于雙邊融資、多邊融資、國內公共資金和私營部門資金。這些資金用于支持各國實現氣候
280、變化減緩和適應措施。在資金用途方面,這些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國實現其國家自主貢獻(NDC)中的減緩和適應目標。例如,在印度尼西亞,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氣候變化的減緩和適應行動,如可再生能源、森林保護、廢物管理等項目。在南非,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能源部門的改革、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等。在資金差距方面,盡管國際社會已經承諾提供資金支持,但發展中國家在實現其氣候變化目標方面仍然面臨資金缺口。例如,根據聯合國的報告,到 2030年,發展中國家需要每年投資 1.6 萬億美元來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其中包括氣候變化的減緩和適應目標。然而,目前每年的投資僅為 5000 億美元左右,存在巨大的資金缺口。此
281、外,發展中國家在獲取和使用氣候資金方面也面臨一些挑戰。首先,獲取資金的程序復雜,需要滿足各種條件和要求,這對于一些能力較弱的國家來說是一個挑戰。其次,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存在不透明性,需要加強監督和評估機制,確保資金能夠真正用于實現氣候變化目標??偟膩碚f,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資金方面面臨資金來源的多樣性、資金用途的廣泛性和資金差距的挑戰。為了實現氣候變化目標,需要國際社會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并加強監督和評估機制,確保資金的有效使用。同時,發展中國家也需要加強自身的能力建設,提高獲取和使用氣候資金的能力。3.2.6 各國參與國際氣候金融合作倡議情況【本指標主要發現】截至 2024 年 4 月,加入 GF
282、ANZ 的機構有 742 個,簽署 UN PRI 的機構總數達 5347 個。目前歐洲和北美發達國家仍在持續主導 GFANZ 和 UN PRI 等國際氣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6 候金融合作倡議,但是許多發展中國家逐漸顯露身影,都在不斷增加加入倡議的機構,充分提高了倡議成員的多樣化程度。但目前有部分發達國家的機構陸續退出 GFANZ 和 UN PRI,這些機構或多或少面臨貢獻不足、財務資源短缺、政治法律壓力問題,引發對國際氣候金融倡議的持續質疑?!竞喗椤扛窭垢鐑袅憬鹑诼撁耍℅FANZ)是 2021 年 4 月由前英格蘭銀行行長 Mark Carney 提倡啟動,引領以降低全球金融活動
283、碳排放為目標的國際金融組織聯盟。GFANZ 致力于對其成員機構提供氣候投融資的數據分析與指導,并幫助其制定凈零排放轉型路線圖,從而協助成員機構實現 2050 年凈零排放目標。聯合國負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 PRI)于 2006 年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成立,這是一個由全球各地資產擁有者、資產管理者以及服務提供商組成的國際投資者網絡,致力于發展全球可持續金融體系。UN PRI 發布了一系列投資原則,用于金融機構對可持續投資的參考,并為成員提供量化評估 ESG 因素的方法與氣候投融資領域的研究報告,旨在幫助投資者認識 ESG 因素對投資價值的影響,進而推動全球可持續發展進程。GFANZ 和 UN PRI
284、的工作在氣候投融資領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本指標對加入 GFANZ 和 UN PRI 的機構數量和類型、時間變化、貢獻評價進行整理和評估?!具M展評估】GFANZ 包括凈零資產管理者倡議(NZAM)、凈零資產所有者倡議(NZAOA)、巴黎資產所有者聯盟(PAAO)、凈零銀行業聯盟(NZBA)、凈零金融服務提供者聯盟(NZFSPA)、凈零投資顧問倡議(NZICI)、風險投資氣候聯盟(VCA)、凈零出口信貸機構聯盟(NZECA)8 個倡議或聯盟,企業和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加入8 個倡議或聯盟之一成為 GFANZ 成員。截至 2024 年 4 月,加入 GFANZ 的機構共有 742 個,其中 NZAM 倡
285、議包含的成員機構最多,有 325 個,占比達到了43.8%,加入成員數量最少的是 NZECA 和 NZICI,分別僅有 8 個和 11 個機構,分別占比 1.1%和 1.5%。目前 GFANZ 成員機構主要來自歐洲和北美發達國家,發達國家共 680 個,占比為 91.6%,所有發展中國家機構占比僅為 8.4%,從 2022 年到 2023 年,發達國家加入的機構數量從 405 個增加到 680 個,其中美國、英國、瑞士、法國、德國分別增加 71、43、16、14、10 家,同時 GFANZ 也在不斷增加聯盟成員的多樣化程度,2021 年在非洲和亞太地區啟動了 GFANZ 區域網絡,希望全球更多
286、發展中國家的機構加入聯盟,從 2022 到 2023 年發展中國家加入機構從 5 個迅速增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7 加到 62 個,其中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增加機構較多,分別為 24 和 23 個,而非洲國家增加機構數量仍然較少。圖 3-15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加入 UN PRI 的機構數量 UN PRI 簽署機構數量和國家方面,歐洲和北美發達國家的數量占絕大多數,共 4621 個,占比 86.4%,而發展中國家的機構數量明顯較少,共 726 個,僅占比 13.6%。從 2022 年到 2023 年,簽署 UN PRI 的機構數量和國家數量均較為穩定,分別減少 4 個和 2 個,分別
287、僅占 0.07%和 2.3%;其中發達國家機構數量總體有所減少,共減少 25 個,而發展中國家機構數量總體有明顯的增加,共增加21 個。如圖 3-16 所示,減少機構數量最多的國家包括美國、英國、荷蘭、南非、瑞典,減少比例從 3%5%不等,多為歐美發達國家,增加機構數量最多的國家包括西班牙、日本、新加坡、印度、韓國,增加比例從 6%20%不等,多為亞洲、歐洲國家。就地區而言,歐洲和北美增加和減少機構數量均大于 10 個,亞洲增加機構數量 13 家,僅減少 1 家,簽署倡議更加積極,拉丁美洲和非洲增加和減少機構數量均小于 5 家,對 UN PRI 參與積極性較弱。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
288、8 圖 3-16 各國退出 UN PRI 的機構數量 需要注意的是,GFANZ 和 UN PRI 等國際氣候金融倡議中陸續有發達國家機構退出,對倡議的貢獻和成效提出了質疑和挑戰。GFANZ 的首要目標是最遲在 2050 年實現凈零排放,但 COP26 大會中提到,部分 GFANZ 加入機構仍在維持不符合巴黎協定目標的投資?;剂贤顿Y方面,一項分析顯示花旗集團和美國銀行在支持化石燃料公司擴張方面的支持力度比其他 NZBA 成員的銀行都要高,LGIM 作為 NZAM 中最大的英國公司,截止 2023 年 9 月在化石燃料開發商中持有至少 130 億美元的資產。規則制定方面,衛報揭露了 GFANZ
289、 規則中的“洗綠”漏洞,這些漏洞將允許 GFANZ 成員可以在 2023 年以后保持對煤炭和其他化石燃料的現有投資。此外還有部分機構因為一系列問題而陸續退出GFANZ,如美國 Vanguard Group、英國 Lloyds of London、法國安盛、德國安聯、日本損??毓啥缄懤m因為政治和法律壓力而退出,澳大利亞 Cbus Super、奧地利Bundespensionskasse 和德國慕尼黑再保險集團則宣布因為財務和資源問題退出GFANZ。與 2022 年相比,2023 年部分發達國家簽署機構存在退出 UN PRI 的情況,其中美國和英國成為了退出倡議機構數量最多的國家,退出的機構數量分
290、別達到了 28 個和 27 個,這些機構的退出與 UN PRI 內部的管理問題以及所在國的政治和法律壓力密切相關。合作障礙方面,例如在根據美國的證券法和反壟斷法,簽署 UN PRI 機構有被視為“集團”的法律風險;“安靜外交”類型的機構可能會處于不利地位,例如 2016 年部分機構因為沒有投票支持一項強制性提案而受到批評乃至“除名”威脅,提案中要求??松梨诤脱┓瘕埮陡鄽夂蜃兓畔?;第三章 全球氣候投融資進展 109 內部治理問題也會導致成員退出,2013 年 6 家丹麥養老基金機構對 UN PRI 的管理方式表示擔憂,認為其缺乏民主和透明度,最終導致這 6 家丹麥養老基金公開決定退出 U
291、N PRI?!菊邌⑹尽磕壳?GFANZ 和 UN PRI 等國際氣候金融倡議的成員機構主要是以歐洲、北美為代表的發達國家機構,并且加入 GFANZ 的發達國家機構仍然在繼續增加;同時發展中國家逐漸在國際氣候金融合作倡議中嶄露頭角,GFANZ 和 UN PRI中發展中國家機構迅速增加,國際氣候金融合作需要且正在聽到更多來自發展中國家的聲音。國際氣候金融倡議在全球可持續金融體系建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這些倡議也面臨一些質疑和挑戰,GFANZ 面臨缺乏限制化石燃料措施和“洗綠”規則漏洞的質疑和批評,以及因為機構自身和政治法律等內外因素而導致的成員退出問題;UN PRI 也面臨發達國家機構明顯退出
292、、所在國家政治法律壓力、自身治理導致的一系列問題,反映了依靠自愿的方案實現氣候目標的弱點。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 110 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 前言 實現全球碳中和需要世界各國的集體努力。由于發展階段不同,各國在歷史排放、技術水平和碳減排成本等方面存在著諸多差異。各國之間的資金、技術合作能夠促進低成本減排技術在全球的應用和發展中國家能力建設,為全球協調一致以成本效益最優的路徑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提供支撐。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可以被歸類為設立目標和落實行動兩大階段。設立目標指的是各個國家通過談判達成條約,并最終確定相應減排目標的過程;落實行動指的是各國為達成目標采取的措施,通常包
293、含促進減排技術成本下降及廣泛應用的多種手段。在設立目標階段,各國需要協商并就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目標和機制達成一致,這種各國達成一致、簽訂條約的過程是一類國際合作。在落實行動階段,各國目標是降低全球減排成本,以成本最優的方式實現低碳轉型,因為不同國家發展階段不同、科技水平不同,所以先進技術的發展與其國家間的轉移是全球實現碳中和的必然要求與助推器,這種技術轉移是另一類國際合作。兩類國際合作中,前者能否達成往往取決于減排技術的成本,隨著減排技術成本下降,各國將更有激勵達成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約并設立更具有雄心的減排目標;而后者是低成本減碳技術能在全球普及的關鍵,即前者能否實現的關鍵。本節所討論的國際
294、合作指的是落實行動階段的技術轉移。但是國際合作涉及的領域、政策十分多樣,同時存在著阻礙和促進國際合作的多種力量,很難直觀呈現當前碳中和進程中各國進行國際合作的水平。因此,本節將以碳中和相關技術在全球的應用為切入口,從當前全球存在的阻礙力量(指標 4.2)和全球促進碳中和的合作力量(指標 4.1)角度來對全球當前國際合作發展的趨勢進行梳理,以還原一個碳中和國際合作的具體圖像。本節指標體系如表 4-1 所示。表 4-1 第四章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4.1 對外援助 4.1.1 對外技術轉讓項目情況 4.2 技術轉移合作壁壘 4.2.1 國際技術轉移阻礙 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 11
295、1 4.1 對外援助 本指標主要發現:能源領域是本年度國際技術轉移項目的主要領域,占 2023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期間各國上傳的雙年報中碳中和相關的國際技術轉移項目(以下簡稱為“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的 52.1%;軟性支持是本年度國際技術轉移項目的主要支持類型,占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的 80.1%。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國家在雙年報中披露國際技術轉移項目的數量與質量有顯著差異?!竞喗椤繃H技術轉移是指國家之間交易、轉讓特定生產技術及其相關權利的行為。在全球碳中和過程中,國際技術轉移包括風能發電、太陽能發電、水力發電等減緩技術和抗旱作物、災害預警系統等適應技術,以及節能實踐或設備使
296、用技能培訓等軟技術。IPCC 的全球 1.5溫升特別報告分析認為,未來 30 年內溫室氣體的增加將主要來自于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正在成為各國深化行業減排的關鍵手段。這意味著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需要國際技術轉移來支撐其深度減排,加速全球碳中和進程。本指標基于 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上傳的 2022 年雙年報(BR),對國際減緩技術轉移項目的進展進行了評估。BR 是巴黎協定規定下,由附件一締約方,即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中的所有發達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提交給UNFCCC 的報告,其中載有各國減緩行動方面的需求和接收援助的信息,整理規范,數據詳實,具有良好的客觀性和可信度。而由
297、于 BR 僅由附件一國家提供,無法追蹤南南合作式的技術轉移。因此本指標目前僅追蹤附件一國家主導的國際技術轉移,未來在更多數據的支撐下將考慮擴大追蹤范圍?!局笜税l現】本年度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的領域占比如圖 4-1 所示。其中能源領域依舊是主要領域,約占 52.1%;其次是林業,約占 10.4%;農業、第二產業、基礎設施相關項目占比相近,分別占 7.1%,7.6%和 5.7%。這些領域的項目保持了和上一年相近的占比,依舊是國際技術轉移的熱點。UNFCCC.What i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nd transfer?OL https:/unfccc.int/topics
298、/what-is-technology-development-and-transfer 2023-1-4 EIA(US),Energy Outlook ReportR.2022.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 112 圖 4-1 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的領域占比餅狀圖 同時,本年度中出現了一些不以具體領域為導向的國際技術轉移項目,比如德國、荷蘭披露有幫助發展中國家評估、制定各自自主減排目標的資金援助或派遣專家的項目;荷蘭、冰島披露有幫助發展中國家的女性在氣候談判等場合更好發聲的培訓項目等等。從項目的支持類型來看,軟性支持占到了 80.1%的絕大多數(見圖 4-2),各類領域內的軟性支持占比也大
299、都維持在 70%以上的高占比,這均比上一年有了一定的提高。以項目數量最多的能源領域為例,軟性支持的占比由去年的 47.8%上升至 77.3%。由此可見,更新的項目大多傾向于提供技術幫助或發展建議,而非援助資金或設備。圖 4-2 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的支持類型餅狀圖 能源林業農業第二產業基礎設施其他軟性支持硬性支持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 113 此外,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可以反映出不同國家對雙年報有較大的態度差異。從項目數量來看(見圖 4-3),有 33.3%的國家沒有披露任何項目,11.1%的國家披露的項目中沒有和碳中和相關的;與此同時,有 18.5%的國家披露超過 20條碳中和相關的
300、項目,二者之間差異明顯。碳中和相關項目的數量差異可以大體反映項目總數的差異,進而反映出各個國家對于更新雙年報的態度差異。圖 4-3 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數量的分布直方圖 圖 4-4 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描述的平均詞數的分布直方圖 從項目描述的長度來看(見圖 4-4),在有碳中和相關項目更新的國家中,46.7%的國家對于項目的描述相對簡單,只有不超過 60 個詞;還有 13.3%的國家0246810121401-1011-2021+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數量012345670-3030-6060-9090-120120以上項目描述的平均詞數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 114 對于項目有超過 1
301、20 個詞的詳細描述。描述的長度可以體現國家對于項目描述的詳細程度。有的國家的項目描述僅包含簡單的主題概括,而部分國家有分階段多維度的項目計劃或記錄。詳細程度的差異不但在項目落實的過程中產生影響,還會影響對于國際技術轉移的量化評估?!局笜私Y論】總而言之,能源領域依舊是國際技術轉移項目的主要領域;軟性支持依舊是本年度國際技術轉移項目的主要支持類型。而且軟性支持的比例在上升。另一方面,不同國家在雙年報中披露國際技術轉移項目的數量與質量有顯著差異。面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述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雙年報中出現了關于幫助發展中國家制定其自主減排目標的項目,說明發達國家正在努力引導發展中國家在發展
302、過程中考慮應對氣候變化的議題,發展中國家正在努力承擔共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責任。但是雙年報中更新的碳中和相關項目中軟性支持的比例上升、部分國家過少的披露和過于簡單的項目描述,也使國際技術轉移項目的評估和監督受到一定阻礙。4.2 國際技術轉移阻礙【簡介】本指標統計了與碳中和相關技術有關的貿易政策,主要分為歐盟政策和美國政策兩類進行整理和分析,如表 4-5 所示。歐盟主要的碳中和技術貿易壁壘政策中,凈零工業法案關注可再生能源、生物燃料、電池和電網等產業,目標是2030 年至少 40%的戰略凈零產品為本土制造;關鍵原材料法案通過增強歐盟冶煉制造行業、提高回收比例和質量、投資相關領域研究保證可再生能源
303、等領域原材料供應安全;可持續鋼鋁全球安排旨在解決歐盟和美國之間的鋼鋁貿易爭端,促進鋼鋁貿易碳排放關稅的談判;新電池法規定自 2024 年 7 月起,出口到歐洲的大部分電池必須提供碳足跡聲明和標簽。美國主要的碳中和技術貿易壁壘政策中,通脹削減法案從光伏、電動汽車、電池等行業著手,通過產業補貼、稅收減免、刺激消費端,激勵本土制造和消費;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結合稅收抵免政策、關鍵原材料采購限制、先進電池本土生產等政策,力圖重構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執行規定增加政府不作為的補貼方式,針對東南亞光伏產業開展新一輪“雙反”調查。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 115 表 4-2 歐盟和美國主要碳中和技術貿易
304、壁壘政策 經濟體 政策 時間 涉及產業 歐盟 凈零工業法案 2023 年 3 月 16 日頒布 2023年11月12日通過 可再生能源、生物燃料、電池、CCUS、電力傳輸 關鍵原材料法案 2023 年 3 月 16 日頒布 2023 年 9 月 14 日通過 原材料開采和冶煉、原材料貿易、可再生能源、航空航天等 可持續鋼鋁全球安排 2021年10月31日提出 鋼鐵和鋁開采、冶煉、貿易、回收 電池與廢電池法規(新電池法)2020年12月10日頒布 2023 年 6 月 14 日通過 電池制造、電動汽車、可再生能源、再生材料制造和回收等 美國 通脹削減法案 2022 年 8 月 16 日頒布 20
305、22 年 9 月正式立法 電動汽車、電池、可再生能源等 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 2021 年 7 月 1 日頒布 2021 年 11 月 6 日通過 電動汽車、交通基礎設施、可再生能源、環境修復、互聯網設備等 通過管理反傾銷和反補貼稅法完善和加強貿易救濟執行規定(執行規定)2024 年 3 月 25 日通過 2024 年 4 月 24 日生效 東南亞光伏產業 【進展評估】歐盟和美國的碳中和技術貿易壁壘政策整體上呈現傳統貿易壁壘逐漸回歸,各類反補貼調查重新啟動的趨勢。其中歐盟委員會于 2024 年 2 月 16 日對保加利亞電動機車公共采購投標項目的“中車青島”發起有關外國補貼的進一步審查,4
306、月 3 日對參與羅馬尼亞光伏園區公共采購招標項目的隆基太陽能科技公司、上海電氣英國公司、上海電氣香港國際工程公司發起有關外國補貼的進一步審查,4 月 9 日宣布將對中國風力渦輪機供應商展開調查,其理由是認為中國政府為企業提供廉價渦輪機和寬松融資條件破壞了歐盟市場的公平競爭,美國也于 4 月24 日增加政府不作為的補貼方式,取消跨境補貼原有限制,對東南亞光伏產業開啟新一輪“雙反”調查。然而這些“卷土重來”的貿易壁壘政策,其具體內容卻呈現新的變化,將 2013年至 2024 年歐盟碳中和技術貿易壁壘政策和“雙反”政策涉及的要求進行整理如表 4-6,可以發現對最終產品進行“雙反”調查仍然是主要的方式
307、,但是傳統的增加最終產品關稅等措施逐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增加一系列限制直接投資、參與競標、跨境補貼的附加要求,并且逐漸出現對可再生能源、電動汽車等產業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 116 上游和全產業鏈的調查和規定。表 4-3 2013 年以來歐盟碳中和技術貿易壁壘和“雙反”政策要求 時間 政策 關稅 最終產品 附加要求 產業鏈上游 全產業鏈 2013 2018年 光伏雙反 2021 年 可持續鋼鋁全球安排 2023 年 生物柴油雙反 2023 年 電動汽車雙反 2023 年 凈零工業法案 2023 年 關鍵原材料法案 2023 年 新電池法 2024 年 新“光伏雙反”2024 年 風電雙
308、反 從產業鏈的角度看,歐盟和美國的補貼、規范性要求、安全伙伴等碳中和技術貿易壁壘政策逐漸形成政策組合,針對產業鏈的各環節形成約束。在光伏領域以需求側為抓手,促進產業鏈回流,美國首先通過投資稅收抵免或生產稅收抵免激勵建設風光電廠;其次通過額外補貼政策配合本土生產要求推動產業鏈回流,例如規定制成品中本土制造占比須超 40%,2023 年以后逐年提升 5%至 2025 年的 55%;最后通過對東南亞重新開始“雙反”調查,降低從東南亞獲取低價組件的可能性。在電動汽車領域規范性要求與生產能力建設并行,首先聯合歐盟、加拿大、澳大利亞等 14 個經濟體建立“礦產安全伙伴關系”,牽頭七國集團發起“可持續關鍵礦
309、產聯盟”和“關鍵礦產俱樂部”;其次促進本土技術研發,為電池產業提供超過 2450 億美元的聯邦投資,從生產端為電動汽車企業技術開發提供資金,大力發展美國國內清潔能源供應鏈;最后通過額外補貼政策配合本土生產要求推動產業鏈回流,規定原材料、組件、最終產品滿足一定本土生產條件的車輛可以獲得消費側補貼。結果顯示美國的碳中和技術貿易壁壘政策組合獲得了一定的成效,2023 年全球主要光伏廠商晶科能源、隆基綠能、天合光能等以及主要電池廠商寧德時代、AESC、LG、松下等均已在美國直接或合作建廠,并且美國在 2023 年首次成為在電動汽車和電池制造領域吸引國際投資最多的國家?!菊哂绊憽勘M管歐盟和美國的碳中和
310、技術貿易壁壘政策層層遞進,并且在光伏、電池、電動汽車等領域獲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出現了貿易政策的重疊和沖突??梢缘谒恼?全球碳中和國際合作進展 117 認為歐盟政策在資金和技術支持方面受到較大的挑戰,主要受美國同類政策影響,產業政策阻力較大,目前實施效果欠佳。在凈零工業法案實施之后,氫歐洲(Hydrogen Europe)、歐洲地熱能源委員會(the European Geothermal Energy Council)、電動汽車平臺(Platform for Electromobility)等行業協會歡迎和支持法案的舉措,認為其表明了歐盟對工業脫碳的承諾和對可再生能源行業的支持,但是更多的
311、協會和組織表達其擔憂:歐洲化工委員會(European Chemical Industry Council)指出美國的能源成本顯著低于歐盟,波蘭鋼鐵協會(Hutnicza Izba Przemysowo-Handlowa)分析發現美國氫氣成本為負的優勢會極大限制歐盟的氫技術發展;歐洲太陽能業者組織(SolarPower Europe)警告稱歐洲可再生能源企業在使用非歐盟制造技術的條款上存在巨大分歧,可能會破壞法案實施的基礎。對于歐盟的關鍵原材料法案,許多企業和協會也擔憂資金、技術、配套政策的缺乏導致行業對法案的響應非常有限。德國工業聯合會(Bundesverband der Deutschen
312、 Industrie)表示該法案設定了正確的目標,但忽視了成功實施的工具,尤其缺少亟需須的資金支持;跨國礦業公司斯班-靜水(Sibanye-Stillwater)表示,開礦項目許可延期以及當地居民強烈反對等因素導致難以確保電池的關鍵材料鋰的本土供應;歐洲風能行業協會(Wind Europe)指出目前歐洲使用的風機中僅有小部分使用永磁材料,因此短期內將很難建立起永磁材料的回收產業鏈;T&E、力拓(Rio Tinto)、奧魯比斯(Aurubis)、諾思沃特(Northvolt AB)等數家電池供應鏈產業相關企業聯合致函歐盟委員會,表達對資金不足的擔憂,要求歐盟增加對電池關鍵原材料產業的專門財政資助
313、。盡管歐盟和美國的碳中和技術貿易壁壘政策存在沖突和阻力,但是一些政策的新要求還是有效加快了全球碳中和的進程,例如在電池行業,額外環境足跡要求促使行業的全球化步伐加快。全球電池聯盟(Global Battery Alliance,GBA)作為首個全球性質的電池協會,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在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首次發布了“電池護照”概念驗證成果;歐盟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通過的新電池法則首次將 GBA“電池護照”概念納入法律條文中,要求自 2024 年 7 月起,大部分電池出口到歐盟成員國必須持有符合要求的“電池護照”,披露該電池從礦產、材料到電池生產、回收各環節的碳排放數
314、據,以及電池制造商、電池材料和成分、循環性能、資源效率、耐久性等多種信息。受到“電池護照”概念的引領和新電池法規定的助力,目前 GBA 已吸引 UNEP、世界銀行、歐亞資源集團、淡水河谷、英國石油、嘉能可、LG、寧德時代、大眾、特斯拉等全球 150多家企業和機構加入,涵蓋電池產業鏈各個環節,旨在于 2030 年前推動建立整套電池護照認證追蹤體系。第五章 專題研究 118 第五章 專題研究 5.1 氣候立法專題:評估全球氣候目標的法律保障體系 5.1.1 引言 制定有效的法律保障體系是確保氣候目標順利實現的關鍵環節1。近年來,關于氣候目標雄心的討論越來越轉變為對這些目標可信度和執行力的討論2。如
315、果當前的紙面承諾得到全面、及時的實施,那么未來升溫可能會被限制在 2C 或略低3。然而,許多國家的減排現狀仍距最新的 NDC 目標相去甚遠4,這使得全球氣候目標面臨著大幅落空的風險1。從全球實踐來看,制定有效的氣候法律體系是減少目標與行動間實施差距的關鍵步驟5,對氣候法律體系開展深入、量化、科學的評估將有助于為各國氣候承諾的可信度與落空風險提供事前參考,明確各國氣候法律體系的改進方向,保障全球氣候目標的實現。廣義上的氣候法律指的是與氣候變化緩解、適應、損失和損害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據不同的法律地位,氣候法律可被分為氣候變化框架法、一般法和行政法規三類。其中,氣候變化框架法地位最高,作為一種綜
316、合性的法律或政策工具,主要為其他法律提供底層的法律基礎。截至目前,氣候變化框架法并無統一定義,但往往具備由立法部門通過、涵蓋中長期的發展路徑、確立國家層面的氣候治理制度以及引入透明度和問責制等特點。一般法由立法部門通過,且具備完全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規則往往由行政決策機構通過,具備明確的政策目標與實現路徑,具有較強的執行約束力。深入、量化、科學地評估全球氣候目標的法律保障體系依賴于高質量的法律信息數據集。研究使用了格蘭瑟姆研究所的全球氣候法律數據集及相關的法律定義和分類。為提高評估的深入度,研究進一步應用 ChatGPT4.0 模型對法律文本信息開展深入挖掘,獲取了各法律條文提及的涉及部門和內容
317、特點。其中,涉及部門包括能源、工業、交通、建筑、AFOLU(農業、林業及土地利用)和環境(包括固廢管理、水管理、污染治理等內容)六大部門。內容特點包括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是否涉及定量目標、是否涉及懲罰機制以及是否明確責任機構等?;谏鲜鰯祿?,研究將全球評估與國別分析相結合,開展了系列定量評估。5.1.2 核心觀點 5.1.2.1 截至 2024 年 6 月,全球已累計頒布了超過 3600 條氣候相關法律,每年頒布的法律數量在 2016 年和 2021 年達到了兩個高峰 第五章 專題研究 119 如圖 5-1 所示,1990-2010 年間,全球各國陸續頒布了首部氣候相關法律。至 2019 年,聯
318、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 198 個締約方均已頒布過氣候相關法律。截至 2024 年 6 月,全球累計頒布的氣候法已經超過 3600 條。同時,自 2010年以來,全球主要經濟體也開始相繼出臺氣候變化框架法,目前已經有 57 個國家和地區頒布了 65 部框架法。過去 20 年內,每年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數量逐步增長,并在 2016 年和 2021 年達到兩個高峰。在巴黎協定的影響下,2016 年內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數量超過 220 條,達到第一個高峰,相關增長主要來自行政法規。2020-2021 年間,在中國“雙碳”承諾、歐洲綠色新政、美國重返巴黎協定等因素的共同推動下,全球氣候行動加速,相關法律
319、、行政法規數量顯著增長。2021 年內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數量超過 300 條,達到第二個高峰。圖 5-1 a.頒布過氣候相關法律/氣候變化框架法的國家累計數 b.每年/累計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數 整體而言,歐美國家在氣候相關立法數量上處于領先地位,非洲和中東國家的相關立法仍然十分有限。如圖 5-2 所示,巴西是全球頒布氣候相關法律最多的國家,累計已有 122 條。英國、法國、瑞典等西歐國家在 2015-2020 年間以及 2020年后,氣候相關法律的頒布數量均快速增長。這些國家在巴黎協定的制定過程中積極參與,并在歐洲綠色新政中表現突出。在中國提出“雙碳”承諾和美國重返巴黎協定的推動下,中美兩國的
320、氣候相關立法在 2020-2023 年間大幅增加,期間頒布的法律數量占總數的 60%以上。圖 5-2 法條數 TOP20 國家累計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數 第五章 專題研究 120 5.1.2.2 能源部門相關的氣候法律數量始終居于首位。巴黎協定通過后,每年頒布的交通、工業、建筑相關的法律數量相較往年平均水平增加了 40-60%如圖 5-3a 所示,能源部門相關的法律數量始終在各部門中居于首位。截至2023 年,全球累計頒布的能源部門相關法律已經超過了 1800 條。在 2015 年前,全球氣候行動以“保護”為主,環境和 AFOLU 部門相關的立法數量僅次于能源部門。巴黎協定通過后,交通、工業、建
321、筑部門每年頒布的法律數量相較往年平均水平增加了 40-60%。2023 年頒布的法律中,首次出現了交通部門相關法律數量超過 AFOLU 和環境部門的情況。圖 5-3 a.各部門已頒布的氣候法律數量(累計量)b.法條數 TOP20 國家氣候相關法律的部門分布 各國氣候立法的部門分布具有顯著差異。如圖 5-3b 所示,英國、德國、瑞典等發達國家頒布的氣候法律中,與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筑部門相關的法律占比明顯較高,四者合計約占 80%。這與上述國家經濟結構相對成熟、立法覆蓋面和完善度較高有關。相比之下,巴西、越南、印度等雨林面積較大的熱帶國家頒布的氣候法律中,與 AFOLU、環境部門相關的法律占比明
322、顯較高,兩者合計約占50%。5.1.2.3 巴黎協定通過后,各國的氣候立法重點迅速轉向落實層面。明確量化目標和信息披露要求的法條占比分別從 20%和 10%逐步增長至 40%和 25%巴黎協定通過后,各國的氣候立法重點迅速轉向落實層面,每年頒布的行政法規數量顯著增長。2016 年間頒布的行政法規數量超過 150 條,相較往年平均水平高出 25%。行政法規的加速頒布也導致了明確責任機構的法條占比顯著降低。如圖 5-4a 所示,2010-2015 年間,每年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中,明確責任機構的法條占比約為 30%。2016 年后,這一比例迅速降低到 15%左右。這是由于行政法規一般由責任機構直接頒
323、布,往往較少在正文中提及責任分配相關內容。我們的統計結果表明,一般法中明確責任機構的法條占比(35%)是行政法規的(17%)接近 2 倍。因此,行政法規占比的迅速提升將使明確責任機構的法條占第五章 專題研究 121 比顯著下降。盡管占比下降,但每年頒布的氣候法律中,明確責任機構的法條總量仍然基本穩定。目標量化程度方面,立法重點轉向具體落實層面的趨勢更加明顯。2018 年至今,每年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中,明確量化目標的法條占比從 20%逐步增長至40-50%。與之類似的,明確信息披露的法條占比也從 2018 年的不足 10%增長到目前的 25%左右。相比之下,歷年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中,明確懲罰機制
324、的法條占比基本穩定,始終保持在 5%以下。圖 5-4 a.2010-2023 年間,各類型法條數與當年頒布的總法條數之比 b.法條數 TOP20國家的各類型法條占比 多數西歐國家的氣候相關法律在目標量化程度上表現突出。如圖5-4b所示,在已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中,意大利、德國、英國等國家明確量化目標的法條占比均超過了 50%。相比之下,巴西、美國、印度、韓國等國家的上述比例還不足30%。巴西、韓國等國家明確責任機構的法條占比較高,超過 40%。此類國家通常較早頒布氣候變化框架法,相關法條提及的責任機構通常是框架法中設立的國家層面的執行機構或其下屬委員會。中國、越南等國家明確責任機構的法條占比相對
325、較低。這是由于此類國家的氣候法律主要以行政法規為主,行政法規占比超過80%,而其余國家一般在 60%左右。歐盟作為區域性聯盟,對各成員國相關信息的披露要求較高,明確信息披露要求的法條占比超過 30%。此外,各國明確懲罰機制的法條占比相對較低,大多在 5%左右。5.1.2.4 全球已經有 57 個國家頒布了 65 部氣候變化框架法。氣候變化框架法中,明確責任機構、信息披露要求、懲罰機制和定量目標的法條占比是一般法的 2-3倍 第五章 專題研究 122 截至 2024 年 6 月,全球已經有 57 個國家頒布了 65 部氣候變化框架法。如圖 5-5a 所示,已頒布氣候變化框架法的國家主要集中在西歐
326、和美洲地區。在已頒布框架法的 57 個國家中,有 40 個國家的框架法同時涵蓋了減緩和適應內容,9 個國家的框架法僅涉及減緩內容,另有 8 個國家的框架法僅包括適應內容。同時,為提高法律體系覆蓋范圍,多個國家頒布了不止一部框架法。如表 5-1 所示,瑞士和法國各自累計頒布了 3 部氣候變化框架法,而哥倫比亞、德國和日本等國則頒布了 2 部框架法。表 5-1 已頒布多部氣候變化框架法的國家及相關法律信息 國家國家 時間時間 氣候變化框架法氣候變化框架法 涉及主題涉及主題 法國 2015 能源綠色轉型法 減緩 法國 2019 能源與氣候法 減緩&適應 法國 2021 關于應對氣候變化與恢復力的法律
327、 減緩&適應 瑞士 2013 二氧化碳法案 減緩&適應 瑞士 2021 二氧化碳條例 減緩&適應 瑞士 2023 關于氣候保護目標、創新和加強能源安全的聯邦法案 減緩&適應 哥倫比亞 2018 氣候變化管理指南 適應 哥倫比亞 2021 促進低碳發展法 減緩&適應 德國 2021 聯邦氣候保護法 減緩 德國 2023 聯邦氣候適應法 適應 日本 2016 全球變暖對策推進法 減緩 日本 2018 氣候變化適應法案 適應 圖 5-5 a.各國氣候變化框架法的頒布數量及涵蓋內容 b.各類型法條在框架法、一般法、行政法規中的占比 氣候變化框架法在責任機構、信息披露要求、懲罰機制和定量目標的明確程度上
328、,均顯著高于一般法和行政法規。如圖 5-5b 所示,50-60%的氣候變化框架第五章 專題研究 123 法中均明確了責任機構、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定量目標。相比之下,僅有 10-30%的一般法和行政法規明確了上述內容。此外,盡管明確了懲罰機制的氣候變化框架法占比略低,不足 20%,但這一比例也遠高于一般法(5%)和行政法規(3%)。5.1.2.5 BOX:典型國家的氣候法律體系對比 A.英國:氣候變化框架法的先行者,氣候法律體系相對完善英國:氣候變化框架法的先行者,氣候法律體系相對完善 氣候變化框架法:氣候變化框架法:英國于 2008 年通過了氣候變化法案,該法案具備廣泛的全球影響力。其制度特征包
329、括:以立法形式確定長期和中短期的氣候目標、設立了獨立的責任機構(氣候變化委員會)、要求政府定期報告等。芬蘭、法國、德國和愛爾蘭等國的氣候變化框架法均在不同程度上繼承了氣候變化法案的制度特征 一般法與行政法規:一般法與行政法規:氣候法律數量位居全球第二,除了框架法,英國還頒布了 22 部一般法和 59 部行政法規。氣候立法數量穩步增長,截至 2015、2020和 2024 年,英國累計頒布的氣候法律數分別為 18、36 和 82 部 氣候法律體系特點:氣候法律體系特點:覆蓋部門較為全面、均衡,與能源相關的法律共有44部,與交通、工業、建筑部門相關的法律數量均在 20 部左右。明確量化目標和信息披
330、露要求的法條占比較高,在已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中,明確量化目標和信息披露要求的法條占比分別為 50%和 25%,居于全球前列 B.澳大利亞:氣候法律體系的建設進程相對滯后,覆蓋部門不夠均衡澳大利亞:氣候法律體系的建設進程相對滯后,覆蓋部門不夠均衡 氣候變化框架法:氣候變化框架法:2022 年,對氣候變化保持積極態度的的澳大利亞總理Anthony 上臺。同年 9 月,澳大利亞頒布氣候變化框架法。該法案以法定形式提高了短期減排目標,并確立了長期氣候目標 一般法與行政法規:一般法與行政法規:此前,受到選舉政治和利益集團的影響,澳大利亞氣候法律體系建設進程相對緩慢。氣候相關法律數量相對有限,除框架法外,
331、僅頒布了 14 部一般法和 14 部行政法規,在發達國家中處于落后地位。氣候立法進程相對滯后,現有法律中,50%以上的法律在 2016 年后頒布,30%的法律在 2020 年后頒布 氣候法律體系特點:氣候法律體系特點:氣候立法主要關注能源部門,與能源部門相關的法律共計 20 部;與交通、工業、建筑等部門相關的法律均小于 5 部;與 AFOLU 部門相關的法律僅有 1 部。相關法律中的量化目標較為有限,現有法律中,明確規定量化目標的法律不超過 30%,在發達國家中處于相對落后地位 第五章 專題研究 124 C.美國:氣候立法進程較為滯后,明確量化目標和信息披露要求的法條比例較美國:氣候立法進程較
332、為滯后,明確量化目標和信息披露要求的法條比例較低,但相關法律對各部門的覆蓋較為均衡低,但相關法律對各部門的覆蓋較為均衡 氣候變化框架法:氣候變化框架法:目前,美國尚未頒布氣候變化框架法。2022 年,拜登政府頒布通脹削減法案。該法案被稱為“美國迄今最全面的氣候法”,在清潔能源、電動汽車、環境正義等領域投資了數千億美元 一般法與行政法規:一般法與行政法規:氣候法律數量位居全球第三,截至目前,美國已經頒布了 20 部一般法和 59 部行政法規。氣候立法進程較為滯后,現有法律中,接近 75%的法律在 2020 年后頒布;特朗普執政期間,頒布的氣候相關法律不超過 10 部 氣候法律體系特點:氣候法律體
333、系特點:覆蓋部門相對均衡,與能源部門相關的法律共有 32 部,與交通、工業、建筑部門相關的法律數量均在 15 部左右;此外,2021 年,美國司法、教育、勞工、財政等多個部門累計頒布了 20 余部適應氣候變化的部門法規。明確量化目標和信息披露要求的法條比例較低,在已頒布的法律中,明確量化目標和信息披露要求的法條占比分別僅有 25%和 15%,在法條數 TOP20 的國家中處于后 1/4 的位置 D.中國:氣候相關法律以行政法規為主,相對側重能源、工業部門,明確量化中國:氣候相關法律以行政法規為主,相對側重能源、工業部門,明確量化目標目標的法條占比較高的法條占比較高 氣候變化框架法:氣候變化框架法:目前,中國尚未頒布氣候變化框架法,但“十四五規劃”明確了中短期內中國氣候行動的戰略與方向 一般法與行政法規:一般法與行政法規:氣候相關法律數量位居全球第 11,以行政法規為主。截至目前,中國已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