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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居民赴阿聯酋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投資稅收指南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國別(地區)投資稅收指南課題組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前言為了響應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幫助中國已經或計劃“走出去”的企業和個人了解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以下簡稱“阿聯酋”)的投資環境、稅收制度及涉稅風險,我們編寫了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重點介紹了阿聯酋的投資環境、稅收制度及征管體制,提示了中國企業赴阿聯酋投資應注意的風險及相關問題,將稅收制度、征管實踐與企業的稅收實務緊密結合,旨在幫助投資者了解赴阿聯酋投資的環境及變化,科學進行境外投資決策,有效防范稅收風險。指南分為六個章節。第
2、一章阿聯酋經濟概況,主要介紹了阿聯酋的經濟發展情況、投資重點行業、投資政策等最新動態。第二章阿聯酋稅收制度簡介,主要介紹了阿聯酋的稅收制度,包括稅制概覽、設立的稅種及各稅種詳細情況。第三章稅收征收與管理制度,主要介紹了阿聯酋的稅收征收和管理制度,包括稅收管理機構、稅務登記、稅款申報繳納、稅務檢查、稅務代理等相關稅收事項。第四章特別納稅調整政策,主要介紹了特別納稅調整政策,包括關聯交易、同期資料、轉讓定價調查等。第五章為中國阿聯酋稅收協定及相互協商程序,主要介紹了中阿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以及稅收協定爭議的主要表現與防范。第六章介紹在阿聯酋投資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主要從信息報告、納稅申報、調查認
3、定等方面提示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的稅收風險。指南基于 2023 年 6 月前收集的信息進行編寫,敬請各位讀者在閱讀和使用時,充分考慮數據、稅收法規等信息可能存在的變化和更新。同時,建議“走出去”企業在實際遇到納稅申報、稅收優惠申請、稅收協定待遇申請、轉讓定價調整、稅務稽查等方面的問題時,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或專業機構咨詢,避免不必要的稅收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風險及由此帶來的損失。指南存在的錯漏之處,敬請廣大讀者不吝指正。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目錄第一章第一章阿聯酋國家經濟概況阿聯酋國家經濟概況.1 11.1 近年經濟發展情況.11.1.1 主要經濟數據.11.1.2 投資及外匯
4、管制政策.21.1.3 營商環境.31.2 支柱和重點行業.31.2.1 石油產業.31.2.2 天然氣產業.41.2.3 非石油產業.41.2.4 煉鋁業.41.2.5 房地產和建筑業.41.2.6 水泥業.51.2.7 航空業.51.2.8 金融業.61.2.9 物流業.61.3 經貿合作.61.3.1 參與地區性經貿合作.61.3.2 與中國的經貿合作.71.4 投資政策.71.4.1 投資門檻.81.4.2 投資吸引力.91.4.3 金融環境、海關及外匯管理等.101.4.4 投資注意事項.12第二章第二章阿聯酋稅收制度簡介阿聯酋稅收制度簡介.14142.1 概述.142.1.1 稅制
5、綜述.142.1.2 稅收法律體系.142.1.3 近年重大稅制變化.142.2 企業所得稅.192.2.1 居民企業.202.2.2 非居民企業.292.2.3 申報制度.37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2.3 個人所得稅.382.4 增值稅.382.4.1 概述.382.4.2 稅收優惠.392.4.3 應納稅額.432.4.4 申報制度.442.5 其他稅(費).442.5.1 消費稅.442.5.2 關稅.482.5.3 其他稅.512.5.4 自貿區稅收優惠.532.5.5 社會福利保障費.60第三章第三章稅收征收與管理制度稅收征收與管理制度.62623.1 稅收管理機構.623.
6、1.1 稅務系統機構設置.623.1.2 稅務管理機構職責.623.2 居民納稅人稅收征收管理.633.2.1 稅務登記.633.2.2 賬簿憑證管理制度.673.2.3 納稅申報.693.2.4 稅務檢查.693.2.5 稅務代理.703.2.6 法律責任.713.2.7 其他征管規定.733.3 非居民納稅人的稅收征收和管理.743.3.1 非居民稅收征管措施簡介.743.3.2 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74第四章第四章特別納稅調整政策特別納稅調整政策.75754.1 關聯交易.754.1.1 關聯關系判定標準.754.1.2 關聯交易基本類型.774.1.3 關聯申報管理.774.2 同期資
7、料.774.2.1 分類及準備主體.774.2.2 具體要求及內容.78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4.2.3 其他要求.794.3 轉讓定價調查.794.3.1 獨立交易原則.794.3.2 轉讓定價主要方法.804.3.3 轉讓定價調查.804.4 預約定價安排.804.4.1 適用范圍.814.4.2 程序.814.5 受控外國公司.814.5.1 判定標準.814.5.2 稅務調整.814.6 成本分攤協議管理.814.6.1 主要內容.814.6.2 稅務調整.814.7 資本弱化.814.7.1 判定標準.814.7.2 稅務調整.814.8 法律責任.81第五章第五章中阿稅收協
8、定及相互協商程序中阿稅收協定及相互協商程序.83835.1 中阿稅收協定.835.1.1 中阿稅收協定.845.1.2 適用范圍.845.1.3 常設機構的認定.865.1.4 不同類型收入的稅收管轄.885.1.5 阿聯酋稅收抵免政策.995.1.6 無差別待遇原則.1085.1.7 在阿聯酋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手續.1085.2 中阿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1095.2.1 相互協商程序概述.1095.2.2 中阿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的法律依據.1105.2.3 相互協商程序的適用.1115.2.4 啟動程序.1125.2.5 相互協商的法律效力.1155.2.6 阿聯酋仲裁條款.1165.3
9、 中阿稅收協定爭議的防范.116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45.3.1 中阿稅收協定爭議.1165.3.2 中阿稅收協定爭議產生的原因及表現.1175.3.3 妥善防范和避免中阿稅收協定爭議.117第六章第六章在阿聯酋投資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在阿聯酋投資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1191196.1 信息報告風險.1196.1.1 登記注冊制度.1196.1.2 信息報告制度.1206.2 納稅申報風險.1226.2.1 在阿聯酋設立子公司的納稅申報風險.1226.2.2 在阿聯酋設立分公司或代表處的納稅申報風險.1226.2.3 在阿聯酋取得與常設機構無關的所得的納稅申報風險.1226.2.4 非居
10、民企業在阿聯酋取得的與常設機構有關的所得的納稅申報風險.1236.3 調查認定風險.1236.4 享受稅收協定待遇風險.1246.4.1 未正確享受協定待遇的風險.1246.4.2 濫用稅收協定待遇的風險.1246.5 其他風險.126參參 考考 文文 獻獻.131131附錄附錄阿聯酋各類機構最新網址阿聯酋各類機構最新網址.133133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第一章阿聯酋國家經濟概況1.1 近年經濟發展情況阿聯酋是海灣 合作委員會(海合會或 Gulf CooperationCouncil,簡稱“GCC”)成員國以及大阿拉伯自由貿易區(GAFTA)成員國,海合會成員國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11、阿曼蘇丹國、阿聯酋王國、卡塔爾國、科威特國、沙特阿拉伯王國和也門共和國。阿聯酋也是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成員國,其經濟以石油生產和石油化工工業為主。政府在發展石化工業的同時,把發展多樣化經濟、擴大貿易和增加非石油收入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作為首要任務,努力發展水泥業、煉鋁業、房地產和建筑業、航空業、金融業、物流業等行業,重視發展農、牧、漁業;政府充分利用各種財源,重點發展文教、衛生事業,完成和擴大在建項目。近年來,阿聯酋大力發展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知識經濟,同時注重可再生能源研發,首都阿布扎比于 2009 年 6 月獲選國際可再生能源署總部所在地。阿聯酋于 1996 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根據
12、世界貿易組織最新數據,阿聯酋貨物貿易額在 2022 年突破了 1 萬億美元(3.67 萬億迪拉姆)的里程碑。2022 年貨物貿易總額達到 1.02 萬億美元,出口增長 41%,進口增長 22%。阿聯酋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商品出口額中位列第 11 位,在世界貿易中排名第 18 位。世界貿易組織曾表示,阿聯酋迪拜港是繼新加坡與中國香港之后的全球第三大轉口中心。1.1.1 主要經濟數據2022 年阿聯酋國內生產總值按實際價格測算為 5,075.35 億美元。近年阿聯酋宏觀經濟情況見下表: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表 12018-2022 年宏觀經濟數據單位:億美元指標指標20182018 年年201
13、92019 年年20202020 年年20212021 年年20222022 年年不變價 GDP4,270.494,179.903,494.734,150.225,075.35增長率(%)1.311.11-4.963.927.41數據來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預計阿聯酋 2023 年 GDP 增長率為3.5%,2024 年增長率為 3.9%。根據 IMF 發布的報告,阿聯酋通脹率預計將在 2023 年降至 3.4%,到 2024 年降至 2%。IMF 還預計阿聯酋的經常賬戶盈余將實現改善,2023 年余額將占 GDP 的 7.1%,2024年將占 7%。據 IMF 資料顯
14、示,阿聯酋政府 2022 年收入總額為 6,598 億迪拉姆,支出總額為 4,922 億迪拉姆,財政盈余為 1,676 億迪拉姆。2023 年預算總額為 6,039 億迪拉姆。IMF 初步數據顯示,截至 2022年底,阿聯酋一般政府債務總額約占 GDP 的 30.5%。根據阿聯酋中央銀行發布的數據,截至 2022 年 7 月底,阿聯酋銀行業凈外匯儲備達 6,956 億迪拉姆(1,890 億美元),較 2021 年末增加了 748 億迪拉姆(12%)。截至 2023 年 3 月,阿聯酋黃金儲備量為 74.98 噸。就業方面,截至 2023 年第一季度,迪拜私營部門的招聘數顯著回升,達到 2018
15、 年 1 月以來的最快增速1。根據世界銀行貿易經濟數據,2022 年阿聯酋失業率為 2.75%,相較于 2021 年的 3.11%下降了 0.36%。1.1.2 投資及外匯管制政策迪拉姆兌換美元匯率長期保持穩定。外資銀行在將其利潤匯出境外前,必須事先獲得阿聯酋中央銀行的同意。出入境攜帶超過 10萬迪拉姆或等值金額其他國家的貨幣需要申報。外資企業在阿聯酋1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 http:/ 營商環境阿聯酋自然資源豐富,政局長期穩定,地理位置優越,基礎設施發達,社會治安良好,商業環境寬松,經濟開放度高,是海灣和中東地區最具投資吸引力的國家之一。其投資吸引力表現為:
16、一是低稅率,一般貨品僅收 5%關稅和 5%增值稅;二是港口物流便利,配套設施完善;三是一站式服務,網絡化管理,服務快捷高效。阿聯酋已經成為地區資金流、物流的避風港,其地區性貿易、金融、物流樞紐的地位進一步加強。根據 2023 年 6 月 20 日國際管理發展學院(IMD)最新發布的2023 年世界競爭力年報,阿聯酋成為全球最具競爭力的十大經濟體之一。根據最新的報告,2023 年阿聯酋的世界競爭力排名從 2022 年的全球第 12 名上升至第 10 名,并且連續七年在中東和北非地區名列前茅。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發布的2022 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顯示,迪拜在全球排名第五,僅次于柏林、馬德里、
17、塔林和哥本哈根,在阿拉伯世界排名第一。在全球管理咨詢公司科爾尼(Kearney)公布的 2023 年外國直接投資(FDI)信心指數中,阿聯酋在中東和北非地區排名第一,在全球排名第三。2022 年阿聯酋的 FDI 流入量約為 220 億美元,預計今年將繼續增長。2020 年阿聯酋政府頒布了新外資法正面清單,允許外商在多個領域 100%控股,涉及 122 個類別,并成立由經濟部牽頭的外國直接投資委員會,進一步完善外資管理機制。在改善營商環境方面,減免 1,500 項服務收費;在簽證移民方面,批準給予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士 10 年長簽,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引資本和人才。1.2 支柱和重點行業1.2.
18、1 石油產業阿聯酋的石油資源豐富,石油儲量居世界第 6 位。石油天然氣生產在阿聯酋經濟中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阿聯酋石油生產主要在阿布扎比酋長國,阿布扎比石油業正處在成熟期,按 2020 年的產量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4和儲量計算,還可生產 120 多年。2019 年,受歐佩克減產協議限制,阿聯酋石油產量約為每天 260 萬桶,截至 2022 年 7 月,其產量上升至每天 1,200 萬桶。1.2.2 天然氣產業阿聯酋已探明的常規天然氣儲量為 7.73 萬億立方米,居世界第6 位,其中大部分位于阿布扎比。阿聯酋雖擁有巨量天然氣,但由于國內天然氣需求量大,大部分用于回灌采油,同時多為酸性氣田
19、,開采難度髙、成本大,目前阿聯酋仍采取天然氣進口政策,通過海豚計劃(Dolphin Project)從卡塔爾進口天然氣。1.2.3 非石油產業目前,阿聯酋正著力推動石化冶金、加工制造、新能源、金融、旅游等產業的發展,非石油產業在經濟增長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其地區性貿易、金融、物流樞紐的地位進一步加強。截至 2022 年第三季度末,阿聯酋的非石油對外貿易額較去年同期增長了 19%,達1,637 萬億迪拉姆,與 2021 年的 1.9 萬億迪拉姆相比,該國 2022年的非石油對外貿易總額將突破 2 萬億迪拉姆2。過去十年(2012-2021)阿聯酋非石油外貿總額超過 16.14 萬億迪拉姆,年均增長
20、為 4.2%。1.2.4 煉鋁業煉鋁業是阿聯酋主要非石油產業之一。2013 年 6 月,阿聯酋兩大鋁業巨頭迪拜鋁業(DUBAL)和酋長國鋁業(EMAL)宣布合并成立阿聯酋環球鋁業公司(Emirates Global Aluminium),合并后的公司總資產 550 億迪拉姆(約合 150 億美元),成為全球第四大鋁業公司。據該公司 2022 年業績報告,銷售收入同比增長 36%至 94 億美元,調整后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EBITDA)同比增長 37%至 34 億美元。1.2.5 房地產和建筑業2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 http:/ 年迪拜房地產行業對阿拉伯聯合酋
21、長國經濟貢獻達 7.2%。2020 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之市場供應量大幅上升導致供大于求,阿聯酋房價和住房租金呈下降趨勢,但該市場 2022 年實現了復蘇。2023 年 4 月 19 日,阿聯酋副總統兼總理、迪拜酋長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馬克圖姆回顧了迪拜房地產行業在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表現,第一季度保持了高速增長勢頭,達成了 38,700 筆交易,價值 1,570 億迪拉姆,與 2022 年第一季度的 26,000 筆交易、價值 870 億迪拉姆相比,交易量增長了 49%,價值增長了 80%3。1.2.6 水泥業水泥工業是阿聯酋最古老的生產行業。阿聯酋全國共有 20 家水泥廠,阿
22、聯酋第一家水泥生產商聯邦水泥公司(Union CementCompany)成立于 1972 年,自 1975 年引入第一條生產線之后,該公司迅速發展,成為阿聯酋最大的水泥生產商。憑借其靠近薩克爾港(Saqr Port)的優良地理位置,產品已銷往中東和東非。1.2.7 航空業阿聯酋目前有國際機場 7 座。過去 10 年(2010 年至 2019 年),阿聯酋民航總局收入一直呈上升趨勢,航班架次始終以較快速度增長。依靠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和靈活的經營策略,阿聯酋航空業在國際航空業整體低迷的背景下,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2019 年 10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發布報告稱,阿聯酋航空業發展潛力
23、巨大,目前已創造就業崗位近 80 萬個,市場規模達 474 億美元,占阿聯酋 GDP 比重為 13.3%。預計到 2037 年,航空業就業崗位總數將達 140 萬,經濟貢獻度將達 1,280 億美元4。根據國際機場理事會(ACI)2023 年數據,迪拜國際機場(DXB)連續九年蟬聯“全球最繁忙國際旅客機場”稱號。2022 全年迪拜國3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 http:/ http:/ 6,600 萬人次,由此將其 2023 年預期上調至 7,800 萬人次5。1.2.8 金融業阿聯酋金融體系較為完善。在 gaiwe 阿聯酋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有銀行、證券公司、財務
24、投資公司、金融咨詢公司、金融中介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迪拜已成為位列倫敦、紐約、新加坡、香港和法蘭克福之后的全球第 6 大金融中心。2021 年,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總收入 8.97 億迪拉姆,同比增長 16%,營業利潤 5.73 億迪拉姆,同比增長 26%,兩項數據均為歷史新高。2022 年,注冊公司首次突破 1000 家大關,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總收入首次突破 10 億迪拉姆,營業利潤達 6.79 億迪拉姆,持有總資產達 153 億迪拉姆。1.2.9 物流業阿聯酋的物流業近年來取得了長足進步。由于自由貿易區和大規?;A設施投資的強勁表現,阿聯酋在全球競爭力指數排名中保持了領先地位。作為阿聯酋經濟多元
25、化計劃阿聯酋愿景 2021阿布扎比愿景 2030迪拜產業戰略 2030的一部分,發展物流業被視為阿聯酋國民經濟長期持續成功的一個重要戰略目標。根據2022 年第十三版 Agility 新興市場物流指數榜單,阿聯酋位列全球第三位,僅次于中國和印度。阿 聯 酋 在 世 界 銀 行 2023 年 物 流 績 效 指 數(LogisticsPerformance Index,簡稱“LPI”)中排名第 12 位。LPI 衡量了139 個國家和地區跨境運輸貨物能力,通過考察物流服務質量、貿易和運輸相關基礎設施以及邊境管制等因素來衡量建立可靠供應鏈連接的難易程度6。1.3 經貿合作1.3.1 參與地區性經貿
26、合作5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 http:/ http:/ 1994 年起成為關貿總協議(GATT)締約方,并于1996 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2007 年起開始全面履行義務。阿聯酋是海灣合作委員會(GCC)、大阿拉伯自由貿易區(GAFTA)、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等國際組織的成員。作為海合會成員之一,阿聯酋積極參與海合會與其他國家及地區的自貿協定談判。目前,阿聯酋已與新加坡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包括瑞士、挪威、冰島、列支敦士登四國)簽署自貿協定,與新西蘭
27、的自貿協定已草簽,正在進行談判的有日本、中國、歐盟、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澳大利亞、韓國和南方共同市場(包括巴西、阿根廷、烏拉圭和巴拉圭)。近年來阿聯酋政局穩定,對內積極推動經濟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對外交往活躍,注重加強與海灣地區國家及大國關系,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發揮獨特作用。1.3.2 與中國的經貿合作中國與阿聯酋自 20 世紀 50 年代就有民間貿易往來。1984 年 11月 1 日,中阿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建交以來,兩國的貿易有了長足發展。目前,中阿經貿關系中,貿易發展最為突出。隨著中阿經貿關系迅猛發展,“一帶一路”倡議加快落實,中國和阿聯酋的經貿往來更加密切,雙邊關系不斷深化。阿
28、聯酋是中國在中東地區僅次于沙特的第二大貿易伙伴。據中國海關總署統計,2021 年中國是阿聯酋第一大非石油貿易伙伴,雙邊貿易額 2,120 億迪拉姆,占阿聯酋對外貿易總額的 11.7%;2022 年,中國對阿聯酋出口額達 3,597 億元人民幣,進口額達 3,034 億元人民幣。1.4 投資政策阿聯酋執行自由經濟政策,無外匯管制。外國人在阿聯酋從事貿易、投資、承包勞務等經貿活動,均須執行公司法商業代理法勞動法的規定,辦理公司注冊。公司注冊后加入工商會,成為法人,享有同阿聯酋本國資本公司同樣的權力與義務。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8阿聯酋 2020 年新商業公司法修訂了商業公司外資所有權的規定,
29、允許外資擁有在阿公司 100%所有權;廢除商業公司須由阿聯酋公民作為主要股東的要求;不再需要阿聯酋公民或本地公司作為代理,但石油、天然氣、公用事業、運輸等特定行業除外。1.4.1 投資門檻(1)外商投資制度阿聯酋聯邦政府負責投資管理的部門主要包括經濟部和財政部。2019 年 1 月,阿聯酋內閣批復成立外國直接投資委員會,由時任阿聯酋經濟部長曼蘇里擔任主席,辦公室設立在阿聯酋經濟部。外國直接投資委員會主要職能包括:為國家相關外資政策提出建議,規劃首要任務、計劃方案,并在提交內閣后負責后續落實;建立涵蓋外國直接投資項目的綜合數據庫并定期更新,提交相關部門;簡化外國直接投資項目注冊及頒布許可手續,進
30、行監管和后續跟蹤評估。經濟部主要職能包括:制定經濟貿易政策;制定規范經濟貿易活動的法律法規;檢測經濟運行情況,保護消費者權益;管理國內投資,吸引外資;協調政府部門和企業間的關系。除經濟部外,阿聯酋 7 個酋長國均設有工商會,工商會屬半官方機構,主要職能包括:貫徹執行本酋長國有關工商業政策;管理本酋長國私人公司和企業,負責公司和企業的登記注冊,發放營業執照和工商會會員證書等事宜;為本酋長國工商會會員提供有關經濟貿易和市場等方面的信息。7 個酋長國工商會聯合組成阿聯酋聯邦工商會(FCCI),總部設在阿布扎比,主要負責協調各酋長國工商會之間的關系、組織參加酋長國間工商會活動和推動阿聯酋企業家對外交往
31、與合作。阿聯酋現行有關貿易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商業代理法商標法保險法審計法及商業交易法等。近幾年來,為適應新的經濟形勢需要,阿聯酋經濟部牽頭修訂包括公司法投資法破產法知識產權法等在內的 10 部法律,其中新的聯邦商業公司法已于 2015 年 4 月頒布,破產法也于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2016 年頒布,2018 年 9 月,阿聯酋總統哈利法頒布了 2018 年聯邦第 19 號外國直接投資法令,2020 年 11 月,阿聯酋總統頒布法令對原商業公司法進行修訂,2022 年 12 月,阿聯酋頒布新商業代理法。阿聯酋于 1996 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2005 年主要過渡期結束。海灣合
32、作委員會關稅同盟與 WTO 尚不接軌,有些規定阿聯酋必須與其他海合會國家協調后才能決定是否修改。(2)投資行業限制外商對自然資源領域的投資規定由各酋長國制定。外商投資必須采取合資企業的形式并由國家控股。電力、水、氣等資源領域也均由國家壟斷,但是近年阿布扎比酋長國已開始將一些水電項目部分私有化。2014 年內閣通過第 37 號決議,出臺了阿聯酋競爭法實施細則,詳細規定了實施競爭法,處理限制協議及行為、經營集中活動、針對違反競爭法行為和組織的投訴等的申請、調查、取證以及最終處理等操作流程。各類組織在實施經營集中活動(包括收并購)時,如果市場份額會超過內閣規定的行業市場份額上限,需要在實施之前 30
33、 日向經濟部提出申請,經濟部會選擇批復、限制性批復或者不予批復。2018 年阿聯酋總統哈利法頒布了 2018 年聯邦第 19 號外國直接投資法令,根據法令第二條規定,該法令旨在鞏固阿聯酋作為地區和國際吸引外國投資中心地位,拓展生產基地及多元化,發展運輸,吸引尖端技術知識。此外,政府將致力于增加在經濟優先領域的外國直接投資,實現平衡可持續發展,提供不同領域就業機會,實現資源最佳利用及高附加值。1.4.2 投資吸引力國際投資移民法律咨詢公司睿智國際(CS Global Partners)發布的2023 年全球公民報告中顯示,在 128 個國家中的經濟機會排名中,阿聯酋在全球排名第 20 位,在中東
34、和阿拉伯地區排名第一,超過冰島、馬來西亞、中國、卡塔爾、意大利、沙特阿拉伯、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0韓國和土耳其等國。根據外國直接投資法第八條,具有經營許可的外國投資公司可在該國現行法律和國際公約允許范圍內享有國民待遇。2020 年新商業公司法的出臺取代了該外國直接投資法,但給予外國投資公司國民待遇的規定不變。新商業公司法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1)修訂商業公司外資所有權規定,允許外資擁有在岸公司100%所有權;廢除商業公司須由阿聯酋公民作為主要股東的要求;不再需要阿聯酋公民或本地公司作為代理。石油、天然氣、公用事業、運輸等特定行業除外;(2)獲準成立的股份公司可通過 IPO 出售不超過
35、 70%的公司股票(目前規定為 30%);(3)允許股東大會進行電子投票;(4)賦予相關地方當局一系列權力,包括股份分配和公司董事會中設定特定阿聯酋人比例等;(5)授權內閣成立一個由相關機構代表組成的委員會,有權向內閣建議具有“戰略影響力”的活動和向企業頒發許可證所應采取的必要措施等;(6)該法令取代 2018 年第 19 號外國直接投資法。2021 年 5 月,阿布扎比經濟局和迪拜經濟局分別發布允許外資全部或部分參與的經濟活動清單,其中包括農業、畜牧業、制造業、物業服務、租賃服務等。迪拜允許 100%外資控股的商業活動包括一般貿易、珠寶、黃金、珍珠、奢侈手表、食品和汽車貿易等行業。在工業類別
36、中,包括金屬、建筑材料、食品和油漆等行業,幼兒園、中小學和酒店也可以 100%外資控股。1.4.3 金融環境、海關及外匯管理等(1)金融環境概況阿聯酋中央銀行前身是貨幣發行局(UAE Currency Board),成立于 1973 年,負責發行法定貨幣迪拉姆。1980 年,阿聯酋中央銀行成立,主要職能包括:發行貨幣,并確保貨幣匯率穩定及自由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兌換;制定和實施信貸政策,確保國家經濟穩定發展;監測銀行系統;管理政府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等。2017 年 5 月,中國農業銀行迪拜分行正式成立,并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擔任人民幣業務清算行。這也是繼卡塔爾多哈人民幣清算行之后中東
37、地區的第二個人民幣清算中心。2019 年 9 月,中東最大金融機構之一,也是阿拉伯國家第一家私營金融機構-阿拉伯銀行(Arab Bank)在上海開設了新的分支機構,旨在通過該行遍布五大洲 600 多個分支機構的全球網絡,加強其在中國市場的影響力。該分行開業是在 Arab Bank 獲得中國銀保監會批準后,將其在中國上海的代表處轉為分行,促進其在亞洲的業務7。此外,阿布扎比第一銀行(FAB)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開設分行,該分行在中國內地經營人民幣和外幣業務,是其在中國大陸的第一家分行。(2)海關管理規章制度阿聯酋于 2003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海合會國家關稅聯盟規定。
38、根據聯盟規定,除 53 種免稅商品外,其余 1,236 種商品統一征收5%的關稅,此外每張報關單還要加收 30 迪拉姆(約 8.2 美元)的費用。為維護公共健康與安全,維護伊斯蘭宗教信仰,阿聯酋對部分商品實行進口管制。2015 年 7 月,阿聯酋總統簽發了 2015 年 8 號聯邦修訂法令以重新定義阿聯酋聯邦海關總署(FCA)的職責和組織架構。新的法令還統一了所有通關手續,簡化了邊檢流程,促進了貿易便利化程度,并將有力鞏固阿聯酋作為商業和投資中心的地位,從而進一步提升阿聯酋的全球競爭力。(3)外匯管理阿聯酋外匯不受限制,可自由匯進匯出,但須符合阿聯酋政府的反洗錢規定。一般情況下,外商投資資本和
39、利潤回流不受限制。7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 http:/ 投資注意事項(1)勞動力制約因素勞動力數量有限導致阿聯酋多數行業需要從外國雇傭勞工。此外,勞動者普遍受教育程度低、雇傭外國職工的行政阻礙大、成本高、限制多,這些都是投資者赴阿聯酋投資與設立企業不可忽視的風險因素。(2)經濟風險阿聯酋作為較為發達的經濟體,市場潛力大、能源資源豐富,成為眾多外國公司青睞的投資目的地。與此同時,阿聯酋市場成熟、勞動力成本高、競爭激烈,部分行業進入門檻較高。因此,中國企業在決定赴阿聯酋投資前,務必要算好“經濟”賬。(3)代理成本阿聯酋要求外國企業在當地投資必須選定當地代理人并支付
40、一定的費用,中資企業應充分了解此項要求,并對可能產生的額外財務和交易成本有所準備。阿聯酋通過 2022 年第 23 號令頒布了新的商業代理法,同時廢止 1981 年第 18 號令發布的商業代理法。新法中關于哪些人或機構可以承擔商業代理人的要求基本與舊法保持了一致,即商業代理人必須是:阿聯酋國民;阿聯酋國民全資擁有的公司;阿聯酋國民至少擁有 51%股權的阿聯酋上市或私人企業。相較于舊法,新法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擴大了商業代理人的范圍,允許國際企業(包括非阿聯酋國民所有的公司)從事與其產品相關的商業代理活動,而無需另行在阿聯酋設立或委聘商業代理;允許委托人在每個酋長國委聘單獨的代理人,或者委托同一
41、名代理人代理阿聯酋全境的業務;允許代理人可以就因協議到期而遭受的損失向委托人索賠(除非協議另有規定);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3在爭議持續期間,經阿聯酋經濟部批準,委托人的貨物可以臨時進口到阿聯酋或通過指定新的代理人進口;規定商業代理委員會需要在爭議提交后 120 日內做出決定。新法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阿聯酋官方公報上公布,并將在 6個月后生效,即 2023 年 6 月起生效。同時,經濟部還將發布新法有關的執行條例。中國企業在阿聯酋進行投資時既要關注代理成本也要關注新商業代理法下的相關合規風險。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4第二章阿聯酋稅收制度簡介2.1 概述2.1.
42、1 稅制綜述阿聯酋目前主要稅種為企業所得稅、關稅、消費稅和增值稅,聯邦層面及各酋長國均無個人所得稅。阿聯酋聯邦稅務局(FTA)于2016 年組建,并相繼頒布企業所得稅法增值稅法稅收程序法和消費稅法令等稅務法案,進一步明確阿聯酋國內三大主要稅種,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收程序和規定。表 2主要稅種匯總表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增值稅消費稅消費稅關稅關稅英文CorporateIncome TaxIndividualTaxationand PayrollTaxValueAdded TaxExcise TaxCustomsDuty稅率零稅率、9%稅率無個人所得稅0%、5%,
43、有些貨物和服務可免征收煙草 100%、電子煙及所使用液體 100%、能量飲料 100%、碳酸飲料 50%、加糖飲料 50%0%-100%不等,一般為5%,有些貨物可免征收2.1.2 稅收法律體系阿聯酋是由阿布扎比、阿治曼、迪拜、富查伊拉、哈伊馬角、沙迦和烏姆蓋萬 7 個酋長國組成的聯邦國家,其于 2016 年成立聯邦稅務局,享有必要的法律行動能力和獨立的財務、管理權利。然而,大多數酋長國(阿布扎比、阿治曼、迪拜、富查伊拉和沙迦)擁有自己的稅法體系。2.1.3 近年重大稅制變化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52.1.3.12.1.3.1 阿聯酋頒布企業所得稅法阿聯酋頒布企業所得稅法2022 年
44、12 月 9 日,阿聯酋財政部(MOF)正式頒布了首部企業所得稅法,該法于 2023 年 6 月 1 日生效。阿聯酋的企業所得稅制度是基于國際最佳實踐,對企業的合規負擔較低。阿聯酋企業所得稅將適用于所有酋長國,并將適用于所有阿聯酋的商業活動,但自然資源企業除外,滿足條件的從事自然資源采掘業務的企業豁免聯邦層面的企業所得稅,酋長國繼續擁有對自然資源開采行業的征稅權。阿聯酋企業所得稅的適用稅率如下表:表 3企業所得稅稅率表應稅收入(迪拉姆)應稅收入(迪拉姆)阿聯酋企業阿聯酋企業所得所得稅稅率稅稅率0-375,0000%375,000 以上9%自由貿易區企業也是阿聯酋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并需要辦理
45、稅務登記和提交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但如果該企業符合所有監管要求且不在阿聯酋本土開展業務,將繼續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期或0%稅率的稅收優惠。目前阿聯酋企業所得稅稅法中并未就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支柱二在阿聯酋的應用提供任何指導意見。根據財政部發布的常見問題解答,在阿聯酋正式立法決定采用 BEPS 支柱二規則之前,大型跨國企業在阿聯酋的適用稅率可以參照上述阿聯酋企業所得稅稅率適用規則執行。2.1.3.22.1.3.2 阿聯酋頒布新稅收程序法阿聯酋頒布新稅收程序法2022 年 9 月 30 日,阿聯酋通過 2022 年第 28 號聯邦法令頒布了新稅收程序法,并同時廢止 2017 年第 7 號聯邦
46、法令發布的稅收程序法。新法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正式生效。主要的修改內容有:(1)最新的稅收程序法引入了新的稅務爭議流程稅務評估審查申請。新法增加了第 28 條,允許任何人在收到稅務評估報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6告和相關處罰決定之日起 40 個工作日內向稅務局提交申請,對相關稅務評估和全部或部分處罰決定進行審查;(2)新法規定稅務局應在稅務評估報告出具后的 10 個工作日內將稅務評估結果告知有關人員(舊法為 5 個工作日);(3)新法第 46 條對追溯時效進行了如下修改:5 年的訴訟時效將不適用于稅務局已發出稅務審計通知的情況,但其相關稅務審計需要在通知發出之日起 4 年內完
47、成;若納稅人在相關納稅期結束后的第 5 年提交自主披露申請,則追溯時效將順延 1 年;相關納稅期結束 5 年后,稅務局將不再接受納稅人的自主披露申請。(4)新法第 24 條將稅務評估中可能施加的行政罰款的最高上限從之前的三倍調整為兩倍。此外,新法還取消了 500 迪拉姆的最低行政處罰金額的規定;(5)新法規定納稅人必須提交自愿披露報告用以更正其申報錯誤或申報遺漏,同時要求即使該錯誤或遺漏不會導致應繳稅款的差異也需要進行自愿披露。2.1.3.32.1.3.3 阿聯酋修訂增值稅法阿聯酋修訂增值稅法阿聯酋發布了 2022 年第 18 號聯邦法令,對增值稅法進行了修訂,并于 2023 年 1 月 1
48、日起生效。主要的修訂內容如下:(1)修訂對慈善活動、逃稅、稅務審計、稅務評估和自愿披露等詞的定義;(2)明確了與運輸相關的服務(如裝卸、倉儲、清關)發生地點是運輸服務的起點;(3)修訂定義了委托人的居住地即為代理人的居住地(此前規定為代理人的居住地為委托人的居住地);(4)修訂羅列出了更多適用于零稅率的貨物,包括運輸工具進口以及救援飛機和船進口等;(5)修訂明確了銷項增值稅調整將涵蓋納稅人不正確的稅務處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7理的情況。納稅人有不正確的稅務處理時,納稅人應開具稅收抵免票據以此調整銷項稅額;(6)修訂規定若納稅人開具包含增值稅的稅務發票或收到增值稅金額,則納稅人必須向阿聯
49、酋稅務局繳納增值稅。2.1.3.42.1.3.4 阿聯酋修訂部分稅務申訴程序要求阿聯酋修訂部分稅務申訴程序要求2021 年底,阿聯酋內閣發布了 2021 年第 28 號聯邦法令,對2017 年頒布的阿聯酋稅收爭議和解決稅務程序進行了修訂。新法令主要延長了納稅人對聯邦稅務局發布的稅收決定提出異議的時限和聯邦稅務局對爭議案件做出裁決的時限。此外,新法令還對提交申訴和上訴的相關要求進行了修訂。新法令的頒布給予了納稅人更加充分的時間來進行申訴或上訴的準備。同時,納稅人在稅款和罰款的繳納方面也增加了一定的靈活性,現在納稅人只需繳納稅款后就可以向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提交申訴。在上訴前只需完成 50%罰款的繳
50、納或提供銀行擔保就可以啟動上訴程序。2.1.3.52.1.3.5 阿聯酋頒布免除和分期執行行政處罰的新規定阿聯酋頒布免除和分期執行行政處罰的新規定阿聯酋政府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頒布 2021 年第 105 號關于免除和分期執行行政處罰的內閣令,該規定于 2022 年 3 月 1 日生效。按照新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納稅人可以選擇通過稅務爭議解決委員會和聯邦法院等途徑進行申訴免除罰款或者通過提交書面申請要求分期繳納罰款。2.1.3.62.1.3.6 阿聯酋消費稅征稅范圍擴大阿聯酋消費稅征稅范圍擴大2019 年,阿聯酋財政部公布了內閣 2017 年 38 號決議的修正案的細節,除已經
51、開始征收消費稅的貨品(即煙草制品、軟飲料及功能飲料)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電子煙及其所使用的液體,以及加糖飲料也須征收消費稅。修訂后的消費稅應稅貨物種類及稅率為:煙草和煙草制品 100%、功能飲料 100%和碳酸飲料 50%;新增電子煙及其使用的液體 100%,含糖飲料 50%8。8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 http:/ 阿聯酋推出新的消費稅登記電子系統阿聯酋推出新的消費稅登記電子系統2019 年 8 月,阿聯酋聯邦稅務局宣布推出新的消費稅登記電子系統。稅務局呼吁所有處理應稅貨物的企業遵循應稅貨物登記的新程序,并在提交登記申請時確保所有所需文件均
52、已備妥。消費稅登記沒有門檻,任何從事與消費稅相關活動的企業都必須在新系統中注冊。2.1.3.2.1.3.8 8 阿聯酋頒布指定煙草數字印花稅票措施阿聯酋頒布指定煙草數字印花稅票措施為有效打擊非法走私以及假冒煙草制品活動,有效提高政府的煙草制品財政稅收,阿聯酋政府財政稅收部門頒布了一項稅收措施,從 2019 年 11 月份開始,在指定的煙草制品(包括水煙產品以及新興的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上使用數字印花稅票。數字印花稅票提供獨特的包裝標記和編碼,使產品從制造到最后的分銷均可追溯。從 2020 年 3 月 1 日開始,沒有數字印花稅票的上述煙草產品不被允許進口到阿聯酋。從 2020 年 6 月 1
53、日開始,沒有數字印花稅票的上述煙草產品,不允許生產、出售或進口9。2.1.3.2.1.3.9 9 阿聯酋頒布經濟實質法阿聯酋頒布經濟實質法2019 年 4 月 30 日,阿聯酋在 2019 年第 31 號決議中頒布了經濟實質法規,隨后于 2020 年 9 月 1 日修訂了相關條例,要求在阿聯酋開展相關活動的特定法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人)和非法人合伙企業在阿聯酋擁有與其所從事活動相關的充分“經濟實質”。獲得阿聯酋當局許可機關的許可且開展相關活動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以下簡稱“被許可方”)均需遵守經濟實質法規。所述的相關活動包括:銀行、保險、投資基金管理、航運、融資租賃、分銷和服務中心、總部、控股
54、公司以及知識產權(IP)業務活動。在阿聯酋開展相關業務活動(除控股公司業務)的公司必須符合三個測試要求,以遵守經濟實質法規:(1)與許可證相關的特定活動的指導和管理在阿聯酋進行;9來源:阿聯酋聯邦稅務局 https:/tax.gov.ae/en/content/cigarette.aspx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9(2)與許可證相關的特定業務的收入行為在阿聯酋開展;(3)擁有充足的合格雇員、實物資產和年度運營支出。如被許可方為控股公司,需遵守較為寬松的經濟實質要求。如被許可方從事高風險知識產權相關業務,其將適用于額外的經濟實質文檔要求。如果被許可方申報其從事高風險知識產權相關業務,聯邦稅
55、務局將自動確定該被許可方不符合經濟實質測試,除非該被許可方能夠提供證明其對知識產權資產的開發、維護、保護和增強施加了高強度控制的相關文件。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不符合經濟實質測試要求,將可能面臨較為嚴重的處罰。根據規定,未通過經濟實質測試的企業,首個財務期間處以最高 5 萬迪拉姆(約合 1.36 萬美元)的罰金,后續財務期間處以最高 30 萬迪拉姆(約合 8.17 萬美元)的罰金;如企業未提供信息,可能受到最高 5 萬迪拉姆的行政處罰,并將實施自動信息交換,甚至可能被注銷。建議中國“走出去”企業基于經濟實質法規的具體規定,審查其在阿聯酋交易的經濟實質,以符合當地法律法規的要求。2.1.3.
56、2.1.3.1010 阿聯酋增值稅退稅阿聯酋增值稅退稅阿聯酋 2019 年第 1 號法令規定,通過“游客退稅計劃”申請退稅的游客,增值稅現金退款每日最高限額調整為 7,000 迪拉姆。此前,現金退款每日最高限額為 10,000 迪拉姆。如退稅金額轉入游客信用卡,則退稅最高金額不受限制。2019 年,阿聯酋聯邦稅務局發布商務旅行者增值稅退稅指南,稱符合條件的外國公司在阿聯酋境內參加展會、旅行、從事貿易時可以申請增值稅退稅。申請退稅的公司需滿足以下四個條件:在阿聯酋和其他征收增值稅的海合會國家沒有注冊地點;不是阿聯酋納稅人;在相應國家履行過正規的注冊手續;企業所在國給予阿聯酋企業同等退稅待遇。2.
57、2 企業所得稅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0阿聯酋財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頒布了該國的首部企業所得稅法,該法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正式生效。2.2.1 居民企業2.2.1.12.2.1.1 判斷標準判斷標準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納稅人包括:(1)在阿聯酋內陸及自由區注冊的法律實體;(2)實際控制人及日常管理在阿聯酋的非阿聯酋注冊的法律實體;(3)在阿聯酋從事商業活動的自然人。2.2.1.22.2.1.2 征稅范圍征稅范圍阿聯酋對居民納稅人在全球取得的收入予以課稅。2.2.1.32.2.1.3 稅率稅率企業所得稅法針對不同類別納稅人規定了不同的稅率,具體如下:(1)應
58、稅收入不超過內閣決定中規定的納稅起征點的企業,適用稅率 0%;(2)應稅收入超過納稅起征點的企業,適用稅率 9%;(3)合規自由區企業的合規收入部分,適用稅率 0%;(4)合規自由區企業的非合規收入部分,適用稅率 9%。2.2.1.42.2.1.4 稅收優惠稅收優惠(1)自由區企業待遇在阿聯酋自由區內注冊的分公司和子公司均屬于自由區納稅人,需要按時履行所得稅合規和轉讓定價合規義務。自由區納稅人如果滿足“合規”要求,擁有“自由區合規企業”身份,則其合規收入適用零稅率,非合規收入部分適用標準稅率(9%)。自由區企業在滿足下面所有條件后,可以被認定為“自由區合規企業”:以法人或分公司形式在阿聯酋自由
59、區內注冊實體;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1在阿聯酋境內有充分的經濟實質表現;擁有合規收入;企業選擇不適用阿聯酋企業所得稅;遵守所有轉讓定價規則和文件提交要求;滿足阿聯酋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條件。如果“自由區合規企業”在納稅期的任何時點未能滿足上述條件中的任何一個,則將失去“合規”身份,并隨之適用阿聯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自由區合規企業”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適用阿聯酋企業所得稅,但暫未說明該身份選擇在未來是否可變更。(2)企業所得稅豁免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以下幾類機構可以豁免企業所得稅:政府實體阿聯酋聯邦和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機構、各類管理局和公共機構等都被視為“政府實體”,并豁免阿聯
60、酋所得稅。若此類機構獲得從業許可并開展商業活動,則針對商業活動取得的利潤需要繳納阿聯酋企業所得稅。這類政府實體也需要準備財務報表,并進行納稅申報。若其商業活動是與其他政府實體開展,該類交易也屬于關聯交易。政府控制實體政府控制實體主要指由阿聯酋政府實體直接或間接全資擁有和控制的實體。政府控制實體原則上可以豁免阿聯酋所得稅,但從事非授權范圍內的商業活動除外。滿足豁免條件的政府控制實體需要由政府實體直接或間接擁有,僅在授權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若政府控制實體從事超出授權范圍的商業活動,也應遵循相應的要求,包括準備財務報表、考慮轉讓定價調整等。自然資源企業(從事采掘業務)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對“從事采掘業
61、務的企業”定義為:根據部長令,在阿聯酋境內勘探、開發、移除或以其他方式生產和開發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2阿聯酋自然資源或權益的企業。該類企業在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后,豁免聯邦層面的企業所得稅:A.該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酋長國政府頒發的從事采掘業務的權利、特許權、經營許可證或持有相關權益等;B.該企業就其業務活動已經繳納相關酋長國的所得稅;C.該企業填報相關告知函,并已經向財政部提交。該豁免不適用自然資源采掘行業的承包商、分包商、供應商或不滿足上述豁免條件的從事采掘業務的企業。此外,如果從事采掘業務的企業同時從事其他與主營業務相關或附加活動,且該活動產生的收入不超過總收入的 5%,則附加活動收
62、入也無需繳納阿聯酋聯邦層面的企業所得稅。如果企業從事其他應稅收入活動,則同樣需要準備財務報表、計算應納稅額及進行轉讓定價調整等。從事采掘業務的企業將繼續根據特許權在相應酋長國繳納酋長國所得稅。在特許權范圍外因商業活動取得的收入則需要根據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聯邦層面的企業所得稅。自然資源企業(從事非采掘業務)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也將從事自然資源非采掘性業務的企業納入了聯邦所得稅豁免范圍。如果企業是從事自然資源非采掘性業務,如分離、處理、精煉、加工、儲存、運輸、營銷或分銷阿聯酋自然資源等相關業務。這類企業除了需要同時滿足上述自然資源企業(從事采掘業務)的三個免稅條件,還應滿足其業務收入的來源應為從
63、事商業活動的實體而非終端用戶。從事非采掘業務的自然資源企業如果從事其他業務,其他業務收入視為應稅收入適用阿聯酋企業所得稅,需要準備財務報表、計算應納稅額及進行轉讓定價調整等。公益實體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滿足條件的公益實體有資格豁免企業所得稅。公益實體類型主要包括宗教、慈善、藝術、文化、教育等,該類實體所開展的日?;顒討c其設立目的一致。后續內閣決定會明確列示公益實體豁免企業所得稅的條件和名單。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3合規投資基金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允許滿足下列所有要求的“合格投資基金”向稅務機關申請豁免阿聯酋企業所得稅:A.投資基金或投資基金的管理人受阿聯酋主管部門或境外同等權力的主管
64、部門監管;B.投資基金的權益是在經認可的證券交易所(即受主管部門監管和許可)進行交易,或是通過市場營銷面向大眾投資者的交易;C.投資基金的經營活動不以逃避阿聯酋企業所得稅為主要目的;D.內閣決定中要求的其他條件。投資基金通常采用有限合伙制結構,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將合伙企業、單位信托和其他非法人實體的投資基金視為財務透明的“非法人合伙企業”。此外,投資基金結構為公司實體的,在滿足上述條件后,也可向稅務機關申請豁免。其他豁免實體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以下機構可以申請豁免企業所得稅:A.受阿聯酋主管部門監管并滿足條件的公共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私人養老金、私人社會保障基金;B.滿足條件的,在阿聯酋成
65、立且由免稅實體全資擁有和控制的實體;C.內閣決定中規定的其他豁免實體。(3)稅收減免同一合格集團內部的資產或債務轉讓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允許歸屬同一合格集團的納稅人之間的資產或債務轉讓在滿足下面所有條件的情況下,適用稅收減免政策:A.轉讓雙方均為阿聯酋居民納稅人,或在阿聯酋構成常設機構的非居民納稅人;B.一方直接或間接持有另一方至少 75%的股權或者雙方的共同股東至少擁有轉讓雙方 75%的股權;C.轉讓雙方均不享受企業所得稅豁免;D.轉讓雙方均不是自由區納稅人;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4E.轉讓雙方財政年度期間相同;F.轉讓雙方財務報表編制的適用會計政策和準則一致。滿足上述全部條件的資產或
66、債務轉讓,將被視為按照賬面凈值進行轉讓,因此轉讓方無須確認轉讓收益或損失。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 2 年索回期。該條款規定如果該轉讓的資產或債務在此后轉移到非合格集團成員,或此前轉讓方中的一方或雙方退出合格集團的,則該資產和負債的轉讓不適用稅收減免政策,需要追溯調整補繳稅款。業務重組針對企業合并、分拆、與第三方企業通過轉讓全部或部分業務換取股權或其他權益的重組交易等情形,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稅務減免的政策。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業務重組適用稅收減免政策:A.相關轉讓是根據阿聯酋的適用法規進行的;B.業務重組方為阿聯酋居民納稅人,或在阿聯酋構成常設機構的非居民納稅人;C.業務重組方均不是免稅
67、實體或自由區納稅人;D.業務重組方企業財政年度相同且適用的會計準則一致;E.相關重組和轉讓是出于有效的商業或經濟目的。滿足上述條件的業務重組活動將被視為是在稅收中性基礎上進行的轉讓(即轉讓對價等于賬面凈值)。對于未使用的稅務虧損,稅法中也對相關處理方式提出了具體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對業務重組規定了 2 年索回期,即自轉讓之日起2 年內,如果業務重組任何一方的股份或權益被轉讓給集團外的第三方或被轉讓的業務發生二次轉讓或處置,則初始轉讓的損益需要補繳企業所得稅。(4)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為鼓勵和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允許小微企業在某個納稅期申請按“未獲得應稅收入”的情形進行稅務處理
68、。小微企業的標準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5滿足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定義的納稅人,如果其當年納稅期及以前納稅期的應稅收入不超過 300 萬迪拉姆,則有資格申請適用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年度應稅收入需要參考阿聯酋政府接受的會計準則進行確定。合規自由區納稅人及集團全球合并收入超過 31.5億迪拉姆的納稅人不屬于小微企業范疇。適用期間上述收入標準(300 萬迪拉姆)的有效期是 2023 年 6 月 1 日或之后,且僅適用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結束的納稅期。稅務虧損抵扣和利息扣除限制如納稅人選擇申請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則之前期間結轉的稅務虧損和未認可的凈利息支出將不允許在優惠期間抵
69、扣或扣除。一般反濫用規則如果納稅人故意將業務拆分從而達到申請優惠政策的收入條件,稅務局有權對納稅人的申報進行調整并要求納稅人補稅。2.2.1.52.2.1.5 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1)收入范圍阿聯酋對居民納稅人在全球取得的收入予以課稅。(2)不征稅收入從居民納稅人取得的股息和其他利潤分配;從非居民納稅人取得的參股權益(連續持有至少 12 個月)產生的股息和其他利潤分配;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參與權益(連續持有至少 12個月)產生的其他收入;阿聯酋居民納稅人來源于其境外常設機構的收入;非居民企業從事航空或航海國際運輸取得的收入。(3)稅前扣除納稅人為實現其經營和業務目的而發生的非資本
70、性支出通??梢匀~在稅前進行扣除,但下列費用項目除外:A.企業招待客戶、股東、供應商和其他商業伙伴的費用(含膳食、住宿、交通、會員費、招待所用的設備、以及未來內閣決定中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6規定的其他費用)僅可在稅前扣除實際發生額的 50%;B.罰款(違約損害賠償除外)、賄賂或其他非法付款、向非合格公益實體的捐贈、分配給股東的股息、利潤分配和其他類似福利、所得稅、可抵扣的增值稅、納稅人在阿聯酋境外繳納的稅款以及內閣決定中規定的其他費用不可在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如果某些成本費用中的部分成本是為了支持企業獲取應稅收入而發生的,那么相關成本將允許在所得稅前進行扣除。企業需要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則
71、確定相關費用的扣除比例。利息費用為了避免稅基侵蝕,企業所得稅法中對凈利息費用的稅前扣除規定了限額,即企業稅息折舊攤銷前利潤(EBITDA)的 30%。未能在稅前扣除的利息費用凈額可在該費用發生之后的 10 個納稅年度中結轉扣除。凈利息費用的計算方式:凈利息費用=利息費用(包括以前年度結轉的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與此同時,為便于管理,稅法還明確阿聯酋內閣決定可以規定一個安全港或最低限度閾值,納稅人可以直接扣除該閾值而無需再單獨根據 30%EBITDA 的規則計算扣除限額。該利息費用稅前扣除限額的規定不適用于銀行、保險業務和某些其他受監管的金融服務納稅人。此外,該規定也同樣不適用于從事商業活動的自然
72、人納稅人或內閣決定中會列示的其他實體。除了上述的利息費用限制規則外,若納稅人直接或間接從關聯方處獲得借款,借款目的是為了與關聯方開展以下交易,則關聯方借款產生的利息不得稅前扣除:A.股息/利潤分配;B.股份贖回、回購、降低或返還股本;C.出資;D.收購標的企業股權且該企業在收購后會成為關聯方。(4)虧損彌補企業所得稅法允許企業利用之前年度的稅務虧損抵扣當期應稅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7收入,但是每個稅務期間最多抵扣上限為應納稅所得額的 75%(或內閣決定的其他比例)。未抵扣的部分可以結轉至下一年度。若稅務虧損發生在企業所得稅法生效實施前、或正式成為阿聯酋納稅人之前、或是因免稅資產或從事免
73、稅經營活動產生的,則相應稅務虧損金額不能沖抵當期應稅收入。針對集團內的企業,稅法允許在集團內企業之間進行稅務虧損轉移。同集團企業應滿足 75%及以上持股比例、公司財務年度和會計準則一致等要求。稅務虧損轉移不適用集團內企業為免稅人或合格自由區納稅人的情形。(5)折舊和攤銷目前阿聯酋的企業所得稅法沒有對折舊攤銷的稅務處理作出規定。2.2.1.62.2.1.6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1)稅前凈會計利潤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可以使用企業財務報表中的會計凈利潤(或虧損)作為確定其應納稅所得額的起算點。企業財務報表應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編制。(2)稅前扣除項企業所得稅法允許納稅人在所得稅前扣除因服務或完
74、成企業業務目標和活動所產生的當期費用。同時,對某些費用的扣除上限有限制或不允許在稅前扣除。(3)稅務調整項企業所得稅法還規定需要在稅前對企業的會計凈利潤(或虧損)進行調整,獲得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相關調整包括未實現的收益/損失、免稅收入、稅收減免、不可扣除的支出、轉讓定價調整、稅務虧損抵扣以及內閣決定中明確的任何其他收入或支出。目前企業所得稅法中沒有對折舊的稅收處理、權益收入/成本、其他綜合收入/成本、租賃等項目的調整作出規定。(4)境外稅收抵免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8企業所得稅法允許納稅人用其當期在他國繳納的稅款抵減當期阿聯酋應納稅額。境外稅款抵免上限為相關收入對應的阿聯酋企業所得
75、稅應納稅額。當期未使用完的境外稅款當期失效,不能結轉到以后的納稅期間或轉回到以前的納稅期間。稅法要求納稅人應保留境外稅款繳納憑證以便備查。2.2.1.72.2.1.7 合并納稅合并納稅納稅人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則可以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組建稅務集團進行合并納稅:(1)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下屬公司至少 95%的股權、表決權、利潤和凈資產的分配權;(2)所有稅務集團成員使用相同的企業財政年度和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3)所有稅務集團成員(含母公司)均不是免稅人或合規自由區納稅人。在稅務集團成立后,母公司(或牽頭成員)將負責稅務集團的納稅管理工作,包括提交合并的納稅申報表、結算和履行稅務集團的納
76、稅義務等。在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稅務集團的納稅及合規連帶責任可僅限于稅務集團內的一名或多名成員,而不是所有成員。與單獨申報相比,組建稅務集團在稅務管理效率和效果上會更好。既可降低稅務管理的成本,同時也可以有效利用集團內成員的利潤和虧損額度進行綜合平衡。此外,以稅務集團申報,在合并申報時通常已經對集團內的關聯交易進行了處理,可以有效降低納稅人的轉讓定價合規風險。關于稅務集團成員之間虧損與利潤沖抵,稅法規定新加入稅務集團的成員可以將其之前年度的稅務虧損結轉到稅務集團內,但新成員結轉的虧損上限為其歸屬稅務集團的收入金額。雖然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稅務集團可以合并申報納稅,但預扣稅方面則仍需要單獨履行合規
77、義務。企業所得稅法也對如何加入、退出和終止稅務集團做出了具體規定。2.2.1.82.2.1.8 其他其他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29(1)納稅期變更納稅人可以向聯邦稅務局提出納稅期變更申請,阿聯酋居民納稅人在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變更納稅期:納稅期變更是出于清算目的;納稅期變更是為了實現集團合并納稅、財務報告編制或實現國內外稅收減免的目的;變更納稅期存在正當的商業、經濟或法律原因。(2)稅務注銷納稅人不再從事企業所得稅法中所定義的商業活動時,應當通過清算的方式向聯邦稅務局申請稅務注銷。稅務局 2023 年第 6 號決議明確了稅務注銷機制、時間表及具體程序。阿聯酋居民納稅人可以在
78、停止業務或商業活動、解散、清算或其他事由之日起 3 個月內申請注銷稅務登記。2.2.2 非居民企業2.2.2.12.2.2.1 概述概述(1)判斷標準非居民納稅人包括:在阿聯酋境內構成常設機構的境外企業(在阿聯酋境外其他國家注冊成立的企業);未構成常設機構但有來自阿聯酋的收入的境外企業;與阿聯酋存在經濟聯系而產生來自阿聯酋收入的境外企業或自然人。(2)常設機構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如果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擁有固定或永久場所、全部或部分業務通過該場所實施、或者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境內有其授權代表代為開展業務,或者非居民企業與阿聯酋存在內閣決定中列明的聯系,則非居民企業被視為在阿聯酋構成常設機構。若
79、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境內的固定或永久場所僅用于業務準備或者輔助性活動,則擁有該場所的非居民企業不一定會被視為構成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0阿聯酋常設機構。這一認定的前提條件是該企業或其關聯企業不會利用該場所從事任何商業活動。目前稅法中沒有關于服務類常設機構的說明。2.2.2.22.2.2.2 所得來源地的判斷標準所得來源地的判斷標準企業所得稅法對“來自阿聯酋的收入”進行了具體的規定。一般而言,以下收入被視為“來自阿聯酋的收入”:(1)來自阿聯酋居民納稅人(如付款人是阿聯酋居民納稅人);(2)來自阿聯酋非居民納稅人,但該納稅人在阿聯酋構成了常設機構(如付款人是在阿聯酋構成常設機構的非居民納稅
80、人);(3)在阿聯酋從事活動、擁有資產、進行投資、提供服務或從相關活動中受益且取得的收入。企業所得稅法也列舉了“來自阿聯酋的收入”的特定類型清單:(1)阿聯酋非居民納稅人在處置股份或資產時產生的收入有可能被視為“來自阿聯酋的收入”,需要納稅;(2)如果借款人是阿聯酋居民納稅人或阿聯酋政府機構,該借款由阿聯酋境內的動產或不動產做擔保,則與該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將被視為“來自阿聯酋的收入”,需要納稅;(3)如果被保險資產位于阿聯酋、被保險人是阿聯酋居民納稅人、相關保險活動在阿聯酋境內進行的,則與該保險或再保險有關的收入將被視為“來自阿聯酋的收入”,需要納稅。2.2.2.32.2.2.3 稅率稅率如果
81、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構成常設機構,則適用稅率及征稅原則參照居民企業。2.2.2.42.2.2.4 征稅范圍征稅范圍在阿聯酋境內構成常設機構或未構成常設機構但有來自阿聯酋的收入的非居民企業,僅對其來源于阿聯酋的收入予以課稅。與阿聯酋產生經濟聯系的非居民企業,僅對該經濟聯系產生的收入予以課稅。2.2.2.52.2.2.5 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1如果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構成常設機構,則適用稅率及征稅原則參照居民企業。2.2.2.62.2.2.6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與適用稅率的乘積。2.2.2.72.2.2.7 預提所得稅預提所得稅雖然阿聯酋
82、與其他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了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等的預提稅稅率,但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納稅人(未構成常設機構)從阿聯酋取得的收入的預提稅稅率為零。表阿聯酋預提稅稅率表國家(地區)國家(地區)股息股息(%)利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阿爾巴尼亞0/5/1005阿爾及利亞0010安道爾000安哥拉888阿根廷10/151210亞美尼亞0/305奧地利000阿塞拜疆5/100/75/10孟加拉國5/101010巴巴多斯000白俄羅斯5/100/55/10比利時0/5/100/50/5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2國家(地區)國家(地區)股息股息(%)利息利息(%)特許
83、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伯利茲000百慕大000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0/5/1000/5博茨瓦納5/7.57.57.5巴西5/150/10/1515文萊005保加利亞0/50/20/5喀麥隆0/100/710加拿大5/10/150/100/10中國0/70/710科摩羅群島000哥斯達黎加0/5/150/5/1012克羅地亞555塞浦路斯000捷克共和國0/5(1)0(1)10(1)埃及5/100/1010愛沙尼亞000埃塞俄比亞550/5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3國家(地區)國家(地區)股息股息(%)利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斐濟0010芬蘭000法國000喬治亞州
84、000希臘0/50/510幾內亞000香港特別行政區0/50/55匈牙利000印度100/5/12.510印度尼西亞0/100/55愛爾蘭000以色列0/5/150/5/1012意大利5/15010日本5/100/1010澤西島000約旦70/710哈薩克斯坦0/50/1010肯尼亞51010韓國5/100/100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4國家(地區)國家(地區)股息股息(%)利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科索沃0/50/50吉爾吉斯斯坦005拉脫維亞0/50/2.55黎巴嫩005列支敦士登000立陶宛0/505盧森堡0/5/1000馬來西亞0/100/510馬爾代夫000
85、馬耳他000毛里塔尼亞000毛里求斯000墨西哥00/4.9/1010(1)摩爾多瓦566黑山0/5/100/100/5/10摩洛哥0/5/100/100/10莫桑比克000/5荷蘭0/5/1000新西蘭150/1010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5國家(地區)國家(地區)股息股息(%)利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尼日爾0010北馬其頓0/50/50/5巴基斯坦10/150/1012巴拿馬50/55巴拉圭156/1515菲律賓0/10/150/1010波蘭0/50/55葡萄牙5/150/105羅馬尼亞0/30/33俄羅斯(3)00不適用圣馬力諾0010沙特阿拉伯5010塞內加
86、爾555塞爾維亞0/5/100/1010塞舌爾005新加坡0(1)0(1)0/5(1)斯洛伐克00/100/10斯洛文尼亞0/50/55南非5/101010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6國家(地區)國家(地區)股息股息(%)利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西班牙0/5/1500斯里蘭卡0/100/1010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000蘇丹000/5瑞士0/5/1500敘利亞00/1018塔吉克斯坦0010泰國5/10(1)0/10/15(1)15突尼斯02.5/5/107.5土耳其5/10/120/1010土庫曼斯坦0010烏克蘭0/5(1)0/3(1)0/10(1)英國0/150/
87、200烏拉圭5/7(1)0/100/5/10烏茲別克斯坦0/5/150/1010委內瑞拉0/5/100/1010越南0/5/150/1010也門0010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7國家(地區)國家(地區)股息股息(%)利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津巴布韋509注(1)該避免雙重征稅條款包括“優惠國”條款。如果該司法管轄區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以外的國家簽訂了更優惠的條約預提稅稅率,則更優惠的條約預提稅稅率也將自動適用于阿聯酋條約。請注意,上述稅率并不反映更優惠的避免雙重征稅條款稅率,而僅反映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與相關司法管轄區之間避免雙重征稅條款中所列的稅率。更優惠的稅率需要另行確
88、認。2.2.2.82.2.2.8 虧損彌補虧損彌補境外虧損不允許彌補。2.2.3 申報制度(1)申報要求企業所得稅申報為年度申報,根據企業財年結束時間確定年度申報的截止日期(財年結束后 9 個月內完成申報)。示例如下:財年在 12 月 31 日結束的企業A.首個申報財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B.首個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期:2025 年 9 月 30 日;C.首個轉讓定價申報截止日期:2025 年 9 月 30 日。財年在 6 月 30 日結束的企業A.首個申報財年:2023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B.首個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期:
89、2025 年 3 月 31 日;C.首個轉讓定價申報截止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納稅人須在每一納稅年度結束后的第九個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進行所得稅申報。若納稅人能夠證明其申請延期納稅申報具有合理性,則其可獲得納稅申報及支付稅金的合理延期。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選擇在阿聯酋企業所得稅申報時組建稅務集團,提交匯總納稅申報表。(2)稅款繳納納稅人須在每一納稅年度結束后的第九個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完成稅款繳納義務。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8納稅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未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結清其納稅申報表或納稅評估表中的應納稅額、納稅人提交錯誤的納稅申報表等
90、行為均會導致相應的罰款。2.3 個人所得稅阿聯酋無個人所得稅。2.4 增值稅2.4.1 概述參照 2016 年納入海合會的增值稅框架協議,阿聯酋當局發布了2017 年 8 號聯邦法令增值稅法令及 2017 年 52 號聯邦法令增值稅實施條例。該法令及實施條例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阿聯酋當局發布了 2022 年第 18 號聯邦法令,對阿聯酋增值稅法進行了修訂,并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此外,聯邦稅務局網站已經上線。聯邦稅務局是負責征收和管理聯邦稅收的政府機構。自 2017 年 9 月中旬起,企業可在網上登記為增值稅納稅人。2.4.1.12.4.1.1 納稅義
91、務人納稅義務人根據增值稅法令的規定,為了獲取收入而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人,應登記或有義務登記為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其中,人指的是自然人或法人(無論公眾法人或私有法人),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伙企業。2.4.1.22.4.1.2 征稅范圍征稅范圍根據增值稅法令第二條,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1)納稅人銷售和視同銷售貨物及服務;(2)進口貨物(增值稅實施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2.4.1.32.4.1.3 稅率稅率除增值稅法令規定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或零稅率的貨物和服務外,其他任何形式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或是貨物或服務的進口,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39均按照貨物或服務的銷售額適用 5%的增值稅稅率。對于增值稅
92、應稅貨物和服務,其廣告價格應為增值稅含稅價格,增值稅實施條例規定的例外情形除外。2.4.2 稅收優惠2.4.2.12.4.2.1 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項目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項目根據增值稅法令第四十五條,特定貨物或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適用零稅率的項目如下:(1)從阿聯酋直接或間接地出口貨物和服務至非海合會國家;(2)旅客和貨物的國際運輸,包括起點或終點在阿聯酋境內或通過阿聯酋中轉的運輸業務,以及與該運輸有關的服務;(3)遵循國際航空運輸公約規定的普通旅客航空運輸服務,包括起點或終點在阿聯酋境內或通過阿聯酋中轉的航空運輸業務,以及與該運輸有關的服務;(4)銷售或進口與人員和貨物運輸服務相關的航空、
93、航海以及陸地交通設備;(5)銷售或進口指定用于第四款所述運輸工具的運營、維修、維護或更新換代的貨物或服務;(6)與救援任務相關的航空器材以及船舶的進口或銷售;(7)與第二條款第三條款內容相關的,在運輸過程中(交通工具內)銷售或提供給乘客的貨物或服務;(8)投資性貴金屬的銷售或進口;(9)初次出售或出租完工 3 年內的住宅建筑;(10)初次出售或出租供公益機構使用的建筑;(11)初次出售或出租從非住宅轉為住宅的建筑;(12)原油和天然氣銷售或進口;(13)聯邦或地方政府擁有的或提供資金的托兒所、幼兒園、學校以及高等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服務及相關貨物和服務;(14)提供預防性和基礎性醫療服務和相關的
94、貨物銷售,以及增值稅實施條例指定貨物的進口。此外,根據 2020 年 6 月 4 日的內閣決定(2020 年第 46 號),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40如果納稅人在阿聯酋的停留時間不足一個月,且與供應商之間沒有有效聯系,則應被視為“在國外”,適用零稅率。2.4.2.22.4.2.2 免征增值稅的項目免征增值稅的項目根據增值稅法令第四十六條,以下項目免征增值稅:(1)提供增值稅實施條例規定范圍內的金融服務;(2)銷售與出租居民住房(增值稅法令第四十五條第九款和第十二款列舉的適用于增值稅零稅率的銷售或出租行為除外);(3)銷售閑置土地;(4)提供本地旅客運輸服務。阿聯酋內閣于 2020 年 9
95、 月 1 日舉行會議,決定免除部分與抗擊新冠肺炎病毒相關的醫療物資增值稅,包括一次性醫用防護服、手消毒器、口罩、空氣凈化呼吸器和手套等。2018 年 1 月 10 日,阿聯酋內閣通過了 2017 年 59 號決議10,公布了 25 個指定區域(Designated Zones),滿足增值稅實施條例規定條件的指定區域內的貨物銷售和服務提供無需繳納增值稅。阿聯酋內閣有權對指定區域名單進行增減和修改。根據此前阿聯酋內閣 2017 年 52 號決議的第五十一條,成為指定區域需滿足三項條件:(1)指定區域是一個具有專門圍欄的地理區域,現場具備安檢措施和海關管控,以監督人員的進出和貨物的出入;(2)指定區
96、域應具備關于區內貨物的保管、存放和處理的內部程序;(3)指定區域的運營者需遵守阿聯酋聯邦稅務局的相關規定。從增值稅的角度,并非所有自由區都能被認定為指定區域。如果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則指定區域之間的貨物轉移無需繳納增值稅:(1)在指定區域之間的轉移過程中,貨物或其組成部分未進行拆分,也未以任何方式使用或改變用途;10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http:/ Zones)清單如下:表指定區域(Designated Zones)清單11指定區域(指定區域(DesignatedDesignated ZonesZones)生效日期生效日期阿布扎比(阿布扎比(AbuAbu DhabiDhabi)哈利法港自
97、由貿易區(Free Trade Zone of Khalifa Port)2018/01/01阿布扎比機場自由區(Abu Dhabi Airport Free Zone)2018/01/01哈利法工業區(Khalifa Industrial Zone)2018/01/01Al Ain 國際機場自由區(Al Ain International AirportFree Zone)2018/06/18Al Butain 國際機場自由區(Al Butain InternationalAirport Free Zone)2018/06/18迪拜(迪拜(DubaiDubai)杰貝阿里自由區(北區和南區)(
98、Jebel Ali Free Zone(North-South)2018/01/01迪拜汽車城(Dubai Cars and Automotive Zone(DUCAMZ)2018/01/01迪拜紡織城(Dubai Textile City)2018/01/01(于2021/04/04 失效)Al Quoz 自由區(Free Zone Area in Al Quoz)2018/01/01(于2021/07/01 失效)Al Qusais 自由區(DAFZA Industrial Park Free Zone-AlQusais)2018/01/01迪拜航空城(Dubai Aviation Cit
99、y)2018/01/01迪拜機場自由區(Dubai Airport Free Zone)2018/01/01國際人道主義城市-杰貝阿里(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CityJebel Ali)2018/06/18沙迦(沙迦(SharjahSharjah)Hamriyah 自由區(Hamriyah Free Zone)2018/01/01沙迦機場國際自由區(Sharjah Airport International FreeZone)2018/01/0111阿聯酋聯邦稅務局官網 2020 年 2 月 2 日公布清單 Designated Zones for the pur
100、poses of theFederal Decree-Law No.8 of 2017 on Value Added Tax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42指定區域(指定區域(DesignatedDesignated ZonesZones)生效日期生效日期阿治曼(阿治曼(AjmanAjman)阿治曼自由區(Ajman Free Zone)2018/01/01烏姆蓋萬(烏姆蓋萬(UmmUmm AlAl QuwainQuwain)烏姆蓋萬艾哈邁德本拉希德港口自由貿易區(Umm AlQuwain Free Trade Zone in Ahmed Bin Rashid Port)2018/01/01烏
101、姆蓋萬謝赫穆罕默德本扎伊德路自由區(Umm AlQuwain Free Trade Zone on Sheikh Mohammed Bin ZayedRoad)2018/01/01哈伊馬角(哈伊馬角(RasRas AlAl KhaimahKhaimah)哈伊馬角港自由區(RAK Port Free Zone)2018/01/01哈伊馬角海事城自由區(RAK Maritime City Free Zone)2018/01/01Al Hamra 工業區-自由區(Al Hamra Industrial Zone Free Zone)2019/07/04Al Ghail 工業區-自由區(Al Ghai
102、l Industrial Zone Free Zone)2019/07/04Al Hulaila 工業區-自由區(Al Hulaila Industrial Zone Free Zone)2019/07/04富查伊拉(富查伊拉(FujairahFujairah)富查伊拉自由區(Fujairah Free Zone)2018/01/01富查伊拉石油工業區(FOIZ(Fujairah Oil IndustryZone)2018/01/012.4.2.2.4.2.3 3 游客退稅計劃游客退稅計劃阿聯酋境內符合條件的游客可以要求退還在阿聯酋境內購物時支付的增值稅。游客在阿聯酋購買商品時,必須滿足一定條
103、件才能申請增值稅退稅:(1)游客在阿聯酋境內購買的商品;(2)商品在聯邦稅務局的可退稅商品范圍內;(3)游客計劃在貨物購買之日起 90 天內,攜帶該商品一同離開阿聯酋;(4)游客必須在購買之日起個月內將購買的商品寄出阿聯酋;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43(5)商品的購買和寄出過程必須按照聯邦稅務局規定的要求和程序進行。2.4.3 應納稅額2.4.3.12.4.3.1 銷售額的確認銷售額的確認(1)貨物和服務的銷售額根據增值稅法令第三十四條,貨物和服務的銷售額應按以下辦法確認:若銷售全部以現金結算,銷售額應為收取的現金減去增值稅稅額;若銷售部分或全部以非現金形式結算,銷售額應為收取的現金加上收
104、取的非貨幣資產的公允價值再減去增值稅稅額;接受進口服務的納稅人,其接受的服務價格應為市場公允價格,不含增值稅;若交易對價包括與貨物和服務無關的項目,增值稅應稅銷售額應僅考慮與貨物和服務銷售相關的部分。(2)貨物的進口價格根據增值稅法令第三十五條,貨物的進口價格按以下辦法確認:進口報關價格須遵從海關法,包括與進口貨物相關的保險、運費、海關費用和消費稅,貨物的進口價格不含增值稅;如果不能按照上款規定確定貨物的進口價格,須按照相關海關法規規定的估值方法確定進口貨物價格。(3)關聯銷售的銷售額符合下列所有條件的關聯方之間的銷售或進口貨物和服務的銷售額應當按照市場公允價值確定:貨物和服務的銷售額低于市場
105、公允價值;如果該貨物或服務為增值稅應稅貨物或服務,而貨物或服務的接收方沒有權利抵扣該貨物或服務的全部進項稅額。(4)視同銷售的銷售額根據增值稅法令第十一條,下列情況會被視同銷售: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44納稅人無償轉讓貨物或提供服務;海合會成員國一國的納稅人將構成其企業資產一部分的貨物移送至其在海合會另一國的企業,但下列情況除外:A.根據海關規定視作暫時出口的貨物;B.作為其他應稅貨物的一部分的貨物。將進項稅可以抵扣的貨物或服務部分或全部用于非營利目的,用于非營利目的部分作為視同銷售;納稅人在稅務注銷當日所擁有的貨物及服務。視同銷售是增值稅法令第三十四和三十五條的例外情形,貨物或服務的視
106、同銷售銷售額應等于該貨物或服務的成本。2.4.3.22.4.3.2 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銷售額增值稅稅率2.4.4 申報制度(1)申報要求增值稅一般是季度申報,稅務機關也可以要求指定的納稅人按月申報。增值稅申報截止日期為納稅期次月 28 號,若遇周末或公共假日,則順延至第 1 個工作日。納稅人可以登陸稅務局官網進行納稅申報,并通過 E-Dirham Card(阿聯酋本地銀行發行的一種銀行卡,只能用于支付阿聯酋官方政府的費用,如稅金、罰金等)等方式完成支付。(2)稅款繳納稅款繳納的截止日期為納稅期次月 28 號,若遇周末或公共假日,則順延
107、至第 1 個工作日。納稅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未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結清其納稅申報表中的應納稅額、納稅人提交錯誤的增值稅申報表等行為均會導致相應的罰款。2.5 其他稅(費)2.5.1 消費稅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452.5.1.12.5.1.1 概述概述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阿聯酋開始征收消費稅。2017 年第 7號聯邦法令消費稅法令、2017 年第 37 號消費稅法實施條例和 2017 年 38 號內閣決議消費稅貨物、消費稅稅率和消費稅計稅價格計算方法先后頒布。2019 年 9 月 4 日公布了內閣 2017 年 38號決議的修正案 201
108、9 年 52 號決議,該決議明確了除已經開始征收消費稅的貨品(即煙草制品、軟飲料及功能飲料)外,2020 年 1 月1 日起,電子煙及其所使用的液體,以及加糖飲料也須征收消費稅。2017 年 9 月 17 日,阿聯酋聯邦稅務局正式開放消費稅在線注冊系統,以國際最高標準為企業提供綜合性稅務服務。注冊系統掛靠在稅務局官網 www.tax.gov.ae 下,提供 724 全天候在線服務,為企業和消費者提供消費稅的各類信息。2019 年 8 月,阿聯酋聯邦稅務局宣布推出新的消費稅登記電子系統。稅務局呼吁所有處理應稅貨物的企業遵循稅務貨物登記的新程序,并在提交登記申請時確保所有所需文件均已備妥。消費稅登
109、記沒有門檻,任何從事與消費稅相關活動的企業都必須在新系統中注冊12。阿聯酋聯邦稅務局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開始實施新消費稅征稅范圍,增加 4,000 種商品。2.5.1.22.5.1.2 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根據消費稅法令及實施條例,納稅義務人包括滿足消費稅征稅條件的任何自然人、法人(公眾公司或私人公司),或其他形式的合伙企業。包括以下幾類:(1)從事消費稅法令第二條第二款所述任何活動的企業;(2)從事消費稅法令第二條第二款所述活動,但未按照本法執行條例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的企業;(3)倉儲管理方。將暫未納稅的應稅貨物從特定貿易區(例如:保稅區)轉移至非貿易區。2.5.1.32.5.
110、1.3 征稅范圍征稅范圍12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新聞 http:/ 2017 年 38 號決議的規定,目前需征收消費稅的貨物包含煙草、能量飲料以及碳酸飲料。2019 年 52 號決議明確了除已經開始征收消費稅的貨品外,2019 年 12 月 1 日起,電子煙及其所使用的液體,以及加糖飲料也須征收消費稅。根據消費稅法令第二章第二條,以下情況須征收消費稅:(1)在境內生產應稅貨物,且生產是以商業為目的;(2)進口應稅貨物;(3)從特定區域(例如:保稅區)轉出貨物;(4)在境內存儲應稅貨物,且貨物存儲是以商業為目的。2.5.1.42.5.1.4 稅率稅率根據內閣 2017 年 38 號決議及
111、2019 年 52 號決議,消費稅稅率如下:表消費稅稅率消費稅征稅貨物消費稅征稅貨物稅率稅率煙草及煙草制品100%電子煙100%電子煙所使用的液體100%碳酸飲料50%能量飲料100%加糖飲料50%2.5.1.52.5.1.5 稅收優惠稅收優惠出口貨物免征消費稅。2.5.1.62.5.1.6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1)應稅消費品計稅價格根據內閣 2019 年 52 號決議第十三條,消費稅的應稅價格應為以下兩個價格中的較高者:聯邦稅務局公布的消費稅應稅商品價格清單中確定的當地市場價格(如有);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47不含增值稅的商品的指定零售價格。上述指定零售價格,以下列價格中較高者為限:由
112、進口商或生產商在扣除增值稅后確定、申報并貼于貨物上的,在零售過程中的建議銷售價?!傲闶圻^程中的建議銷售價”是指出于零售目的直接賣給消費者,不包括加價出售給酒店、餐館或類似機構的情況;扣除增值稅后該貨物在市場上的平均零售價格。(2)應納稅額的計算消費稅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計稅價格適用稅率-可抵扣消費稅(3)可抵扣稅款根據消費稅法令第十六條的規定,有資格抵扣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在產生可抵扣稅款的當月,在納稅申報表中列出可抵扣稅款,可抵扣稅款包含以下內容:出口貨物已繳納的消費稅;已繳納消費稅的應稅貨物被用于生產其他消費稅應稅貨物,該應稅貨物已繳的消費稅;納稅人多繳的消費稅。2.5.1.72.5.1.7
113、其他其他(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以下幾個日期為準:應稅貨物的進口日期;貨物存儲方收購應稅貨物的日期,若該收購行為發生在消費稅法令生效之前,則納稅義務發生日期為法令的生效日期;除以上兩種情形外,為應稅貨物的銷售日期。(2)會計核算要求納稅人需要建立日常并且獨立的會計賬簿和記錄以核算消費品數量的變動,并保留支持性文件。應將前述文檔有條理和邏輯地保存,以便稅務機關檢查稅款計算和支付的準確性。(3)納稅申報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48消費稅納稅義務人有義務進行納稅申報。消費稅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納稅人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2.5.2 關稅2.5.2.12.5.2.1 概述概述阿聯酋
114、于 2003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海合會關稅聯盟規定。根據聯盟規定,除 53 種免稅商品外,其余 1,236 種商品統一征收 5%的關稅,此外每張報關單還要加收 30 迪拉姆(約合 8.2 美元)的費用。根據該聯盟規定,所有海合會國家進口的貨物在該貨物抵達第一個海合會國家港口時征收 5%的關稅,而后轉運至其他海合會國家時不再征收關稅。對于某些商品,如香煙、煙草制品和各種酒精飲料,實行特殊關稅,如酒精飲料稅率為 50%,煙草征收 100%的關稅,并保留征收附加進口稅的權力,且須獲得進口許可。2016 年,海合會就對部分商品進行選擇性征稅達成一致,對煙草的選擇性征稅從100%提高至 200%
115、,碳酸飲料(汽水)和酒精飲料的稅率也分別從目前的 50%和 100%提高至 100%和 200%。阿聯酋已于 2017 年第四季度開始對部分商品選擇性征稅。另外,在特殊情況下,阿聯酋還會根據實際情況對某些特定產品制定相關的稅收政策。2.5.2.22.5.2.2 稅收優惠稅收優惠(1)根據進口者身份免稅商品13由阿聯酋總統、各酋長國酋長、王儲或代表阿聯酋總統、酋長國酋長及王儲所進口的一切貨物;由以下單位直接進口的商品:A.阿聯酋聯邦各部及其政府部門;B.駐阿聯酋外交使團;C.經確認的非營利醫院、醫療團體及慈善機構;D.由各酋長國酋長授權的公司或機構;E.持有阿聯酋財政工業部及工業總公司頒發的工業
116、生產許可的13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政策法規 http:/ 35 毫米電影膠片;由批準的非營利學校直接進口的古蘭經、書和印刷品(需由教育部出具該學校為非營利學校的證明);為臨時展覽而進口的貨物,展覽后這些貨物將再出口;國際船運航線中用于海上船舶的供給物、設備、材料及附件;免費供當地船運代理的海上用潤滑油;飛機運行設備(通訊用設備、但非辦公設備、非運輸設備),備件由國際航空公司或其代表進口供其專用;航行燃料及航行用流體;所有個人用品(即旅客的衣物,其它可以手提的行李及寵物,包括其它非伴隨的合理數量下的行李);以藥劑形式存在的藥品,如藥片、膠囊、糖漿及滴眼液(必須由衛生部出具進口的產品為藥品的
117、信函);獸藥。(3)其他免稅商品15活動物,主要指食用性動物及蜜蜂;14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政策法規 http:/ http:/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在阿聯酋,根據海關規定,進口關稅按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CIF)的 5%征收。CIF 價通常以商業發票所示金額為基礎,但是海關也可能根據貨物的實際情況進行海關估價。2.5.2.42.5.2.4 禁止和限制進口的產品禁止和限制進口的產品(1)禁止進口的產品1616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迪拜總領事館經濟商務處政策法規 http:/ Fixers,and Lethal Plant Epidemics);種子及農業植物;醫學用藥;出版物,可視及可聽磁帶;
118、電話交換設備;一切食品;活蜂及蜂王;煙花及爆炸物;駱駝;獵鷹;馬科動物(馬、驢、騾、馬駒及斑馬)。2.5.3 其他稅2.5.3.12.5.3.1 天課天課(ZakatZakat)17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迪拜總領事館經濟商務處政策法規 http:/ Zakat 的中文意譯,是伊斯蘭五大宗教信條之一。伊斯蘭教法規定,凡有合法收入的穆斯林家庭,須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年度純收入用于賑濟窮人或需要救助的人,因此又稱“濟貧稅”。在穆斯林國家,天課一般在每年年底之前抽取,其評估標準和征收辦法依據先知穆罕默德生前訓令制定。天課并不是阿聯酋官方征收的稅種。據報道,天課由天課基金會負責向阿聯酋的伊斯蘭銀行和企業強
119、制征收。2.5.3.22.5.3.2 酒店稅和旅游稅酒店稅和旅游稅大多數酋長國都會征收酒店稅,適用于酒店住宿費、服務費和娛樂費。每個酋長國對酒店稅的征收和管理都不同。迪拜酋長國向酒店客人和酒店公寓租戶征收旅游迪拉姆費,每間客房每晚 7 迪拉姆到 20 迪拉姆不等,具體取決于酒店的星級,例如五星級酒店征收每間每晚 20 迪拉姆的旅游迪拉姆費,而二星級酒店收取每間每晚 10 迪拉姆的旅游迪拉姆費。在阿布扎比酋長國,酒店收取相當于酒店客房租金 6%的旅游費和每晚 15 迪拉姆的目的地費。除了上述稅費外,迪拜酋長國還對酒店的每筆銷售收入征收 7%的市政費。同樣,在阿布扎比酋長國,酒店需要繳納 4%的市
120、政費。酒店銷售收入是酒店向客人或訪客提供服務所產生的收入,其中包括酒店房間費、食品飲料費和其他服務費。在阿聯酋所有酒店均收取相當于酒店銷售收入 10%的額外服務費。2.5.3.32.5.3.3 房產稅和土地登記費房產稅和土地登記費大多數酋長國對房產征收房產稅,房產稅稅基主要參考房產的年租金。一般來說,租客有房產稅納稅義務。在某些情況下,租戶和業主雙方均需繳納房產稅。例如,在迪拜酋長國,目前商業地產的業主按年租金的 2.5%繳納房產稅,住宅地產的租戶按年租金的 5%繳納房產稅。土地或不動產所有權轉讓可能需要繳納土地登記費。例如,迪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53拜酋長國按房產公允市場價值的 4%
121、征收土地登記費。在迪拜,直接或間接轉讓擁有不動產的公司的股份也可能需要繳納土地登記費。每個酋長國對房產稅和土地登記費的征收和管理都不同。2.5.4 自貿區稅收優惠2.5.4.12.5.4.1 自貿區自貿區一些阿聯酋的酋長國設有自由貿易區,在自貿區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如符合免稅條件的收入適用企業所得稅零稅率、免關稅、海外公司完全控股和管理流程流水線化等。自貿區適用特殊的法律制度,在自貿區中不適用國內通用的關于執照、代理、所有權的法規。成立于 1985 年的杰貝阿里自貿區是阿聯酋首個自貿區。隨后,其他酋長國紛紛建立起自貿區。目前,阿聯酋的自貿區大部分位于迪拜。這些自貿區中,有的聚集
122、了大量的服務企業(例如:迪拜網絡城、迪拜媒體城、迪拜健康護理城、知識城、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有的聚集了大量工業企業(例如:哈穆利亞自貿區、阿吉曼自貿區、黃金鉆石園區)。自貿區中主要的激勵措施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允許 100%外資控股;(2)享有 100%資本和利潤匯回本國的待遇;(3)無最低投資資本要求;(4)股東責任僅限于實收股本;(5)無股比限制;(6)無外匯管制;(7)合規收入適用企業所得稅零稅率;(8)無個人所得稅;(9)完善的廠房設施及基礎設施、通訊條件等。以下是阿聯酋現有自由貿易區名錄:表自由貿易區名錄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區英文英文阿布扎比阿布扎比AbuAbu DhabiDha
123、bi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54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區英文英文阿布扎比工業城Industrial City of Abu Dhabi阿布扎比哈利法工業區Khalifa Industrial Zone AbuDhabi阿布扎比國際金融市場Abu Dhabi World Financial Market迪拜迪拜DubaiDubai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Jebel Ali Free Zone迪拜黃金鉆石園區Dubai Gold and Diamond Park迪拜海運城Dubai Maritime City迪拜援助城Dubai Aid City科技城Techno Park迪拜機場自由貿易區Dubai
124、Airport Free Zone迪拜硅綠洲Dubai Silicon Oasis迪拜花卉中心Dubai Flower Centre迪拜物流城Dubai Logistics City迪拜網絡城Dubai Internet City迪拜媒體城Dubai Media City迪拜知識谷Dubai Knowledge Village迪拜外包區Dubai Outsource Zone迪拜生物科技及研究園Dubai Biotechnology&Research Park迪拜影城Dubai Studio City國際媒體制作城International Media Production Zone迪拜健康護
125、理城Dubai Health Care City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迪拜多產品中心DubaiMulti-Commodity Centre迪拜紡織品城Dubai Textile City迪拜地毯自由貿易區Dubai Carpet Free Zone迪拜汽車配件城Dubai Auto Parts City重型設備及卡車區Heavy Equipment&Trucks Zone迪拜建筑材料區Dubai Building Materials Zone迪拜汽車城Dubai Cars and Automotive Zone迪拜設計中心Dub
126、ai Design Centre迪拜汽車工業區Dubai Auto Zone迪拜能源城Dubai Energy City迪拜學術城Dubai Academic City沙迦沙迦SharjahSharjah沙迦機場國際自由貿易區Sharjah Airport International Free Zone哈姆瑞亞自由貿易區Hamriyah Free Zone阿治曼阿治曼AjmanAjman阿吉曼自由貿易區Ajman Free Zone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55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區英文英文烏姆蓋萬烏姆蓋萬UmmUmm AlAl QuwainQuwain艾哈邁德本拉希德自由區Ahmed Bin
127、 Rashid Free Zone哈伊馬角哈伊馬角RasRas AlAl KhaimahKhaimah哈伊馬角自由貿易區RAK Free Zone富查伊拉富查伊拉FujairahFujairah富查伊拉自由貿易區Fujairah Free Zone以下以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和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為例詳細說明。2.2.5 5.4 4.2 2 杰貝阿里自貿區杰貝阿里自貿區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JAFZA)根據政府法令成立于 1985 年 1月 9 日,是首個也是最重要的自由貿易區。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發布了自由貿易區投資者指南,制定了如下發牌條件及激勵措施:申請者必須完成其關于在自由貿易區內擬投資項目的調查
128、問卷。有關部門會審閱擬投資項目并將相關資料轉發給申請者,例如租賃及勞務合同模板、執照申請表等。(1)執照根據投資項目的性質授予相應的執照。執照的有效期為一年并可每年更新。執照種類包括貿易類、工業類和服務類。當申請者的商業項目涉及多種執照種類時,不同類型的商業項目需獲得相應的執照。執照申請者須提供證據證明其在任一酋長國、自由貿易區或者阿聯酋以外的管轄地有實體公司,同時必須和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簽署租賃協議。因商業性質改變而需要獲取新的執照種類,應申請新的執照并且支付合理的行政費用。(2)提供的服務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為區內的工業企業居民提供入境許可、工作許可和居留證,并對這些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區內
129、企業所需員工及勞工將由相關部門作為贊助方和名義上的雇主根據特殊聘用合同予以提供,區內企業對于招聘及雇傭條款的實施有控制權。雇員持工作證可自由出入迪拜和自由貿易區。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56(3)所需材料如在自由貿易區內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需提供下列資料:由阿聯酋大使館公證的委托當地經辦人的委托書;在自由貿易區設立機構的經公證的董事會決議;經辦人護照復印件及其簽名樣本;母公司備忘錄、公司章程及其他組成文件復印件;對于已經設立的公司,由公司所在地注冊機關簽發的證明;最近期間公司財務報表復印件,新建公司可不提供;公司董事會成員名單,包含成員全名、國籍、出生地及日期和居住地址等;公司總部出具給
130、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的保證其向自由貿易區內新設立公司提供運營所需財務擔保的擔保信。在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外商投資者可通過以下形式從事商業活動:(1)自貿區獨資公司1992 年 9 月 26 日迪拜政府發布了 1992 年 9 號文,對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的獨資公司(FZE)的組織形式做出相應規定。該規定的要點如下: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股東責任不以其對自貿區獨資公司的出資額度為限;自貿區獨資公司由單個股東發起;自貿區獨資公司要求妥善保管賬簿并聘請經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批準的審計師進行審計;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將保存自貿區獨資公司的注冊信息以供公眾監督;自貿區獨資公司可享受的優惠政策包括:稅務豁免、外資1
131、00%控股、非國有化保障,最低股本要求為 100 萬迪拉姆;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保留自貿區獨資公司注冊者名冊以備公示。根據 1992 年 9 號文設立了自由貿易區部門,該部門負責自由貿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57易區機構的注冊并保管成立記錄。每個自貿區獨資公司僅能有一個股東作為法人借款、訂立合同或以其本人的名義參與訴訟。自貿區獨資公司可以作為控股公司向其他企業提供貸款并收取利息。任何人(不論是法人或自然人)均可提交申請成立自貿區獨資公司。是否接受申請完全由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決定。如果申請被批準,自貿區獨資公司將獲得一份成立證書,并進入自貿區登記冊。自貿區獨資公司可在自貿區內從事的活動是由作為
132、登記程序的一部分而頒發的特別許可證所界定和授權的。自貿區獨資公司也可以在自貿區之外運營。在自貿區獨資公司注冊完成前,需以現金的形式全額繳存最低100 萬迪拉姆的投資股本(除非自由貿易區部門允許以實物支付),股份證書經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批準后可轉讓,企業凈資產始終不能低于總股本的 75%。自貿區獨資公司必須在自由貿易區內有經注冊的辦公場所,并在其名字后顯示“FZE”字樣。自貿區獨資公司需設有理事及秘書,兩者之一必須居住于迪拜,任何非阿聯酋籍個人擔任上述兩種職位的需持有有效的工作或居住證。每個財務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內自貿區獨資公司需向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自貿區獨資公司在下列情況下
133、可解散:股東要求、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判定該機構沒有繼續從事商業活動或該機構違反自由貿易區規定。(2)自貿區合資公司實施細則對自由貿易區的合資公司(FZCO)的組織形式做出規定,不同于自貿區獨資公司,自貿區合資公司必須有 2-5 名股東,可以是法律實體或者個人,自貿區合資公司可以持有其他企業的股份但不能邀請公眾認購其股份,自貿區合資公司同時適用阿聯酋聯邦商業公司法(2015 年第 2 號法案)。自貿區合資公司最低股本要求為 50 萬迪拉姆。每股票面價值為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5810 萬迪拉姆或其倍數,所有股份均需有相同價值及等級。股份證書需注明股東名稱,不允許以不記名形式出現。股份證書發
134、放前股本需全額繳存,通常以現金支付或允許的其他方式支付。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下設自由貿易區公司部,負責處理自貿區合資公司的設立、注冊及監管事宜。自貿區合資公司設立申請及其必須的支持文件需提交到自由貿易區公司部,包括創始股東詳細信息及下列經認證資料:公司備忘錄及章程;董事會關于批準設立自貿區合資公司的決議;授權管理自貿區合資公司的授權委托書;公司存續證明或公司所在國的注冊證明;過去 2 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自貿區合資公司至少有 3 名個人理事、1 名秘書(可以由理事兼任),其中至少 2 人居住在阿聯酋境內,非阿聯酋籍個人需獲得阿聯酋工作或居住證方可任職理事或秘書。自貿區合資公司必須在自由貿易區內有
135、經注冊的辦公場所,并在其名字后顯示“FZCO”字樣。每個財務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內自貿區合資公司需向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自貿區合資公司首個財務年度起始于自貿區合資公司注冊完畢時,期間可以為 6-18 個月,第二個財務年度起則為 12 個月。杰貝阿里自由貿易區有權決定注冊成立費用,并可根據董事、股東或債權人的要求或自行決定任命檢查員調查自貿區合資公司的事務。2.5.2.5.4 4.3.3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迪拜國際金融中心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是迪拜政府為吸引銀行及金融機構而設立的金融自由貿易區。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是根據聯邦及迪拜法律法規于 2004 年成立的。迪拜法律認可迪拜
136、國際金融中心對金融的監管以及設立于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內機構的獨立性。迪拜法律授權迪拜統治者委任迪拜國際金融中心主席并允許迪拜國際金融中心主席出臺適用于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內部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設立運營機構。運營機構包括: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當局、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公司注冊處、迪拜國際金融中心金融服務局(DFSA)。同時,迪拜法律允許在迪拜國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59際金融中心內建立其他機構。迪拜國際金融中心行業范圍包括:(1)銀行服務(投資、公司或私人銀行);(2)資本市場(權益或債權工具,衍生品和期貨貿易);(3)資產管理和基金(基金注冊、監管和管理);(4)再保險;(5)伊斯蘭金融;(6)后臺
137、操作。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已生效的法律主要包括:(1)監管法;(2)公司法;(3)有限責任合伙企業法;(4)合同法;(5)伊斯蘭金融商務監管法;(6)民商法應用法;(7)法律應用法;(8)破產法;(9)仲裁法;(10)數據保護法;(11)普通合伙法;(12)市場法;(13)房地產法;(14)分層所有權法。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優惠政策包括:(1)合規收入享受企業所得稅零稅率;(2)外資 100%控股;(3)無外匯管制,無資本或利得匯回限制。2.5.4.42.5.4.4 特許制造倉庫特許制造倉庫海合會的通用海關法(適用于阿聯酋)規定財務部有權決定設立倉庫。由海關署長決定監管此種倉庫的條款和規則。中國居民赴
138、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0根據海關署長規定的條款和規則,存放于此種倉庫里的商品和貨物免關稅。2.5.4.52.5.4.5 工業項目優惠政策工業項目優惠政策符合相關法規(工業組織法案)規定的工業項目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優惠政策:(1)免費或低價獲得土地;(2)以優惠條件提供工業建筑;(3)降低水電費;(4)機械、設備、零部件、建筑材料、原材料、半成品、包裝材料等免征關稅;(5)豁免項目在當地生產的出口產品的出口關稅,并給予出口補貼;(6)本地制造產品的海關保護;(7)由工業部提供資料、統計數據、地圖和研究報告;(8)對國民經濟有特殊重要性的,給予研究經費資助;(9)優先向國有金融機構貸款;(10)政府優
139、先采購本地產品。上述各項優惠適用于所有項目,但對生產出口貨物或進口貨物替代品的項目、使用當地原材料的項目、在優先領域設立的項目和任何其他具有特別經濟重要性的項目給予優先。2.5.52.5.5 社會福利保障費對于阿聯酋本國雇員,社會福利保障費按當地雇傭合同中規定的雇員總報酬的 20%計算。社會福利保障費也適用于在自貿區注冊的公司和分支機構的員工。這 20%中 5%由雇員承擔,12.5%由雇主承擔,另外 2.5%由政府承擔。雇主負責代扣代繳雇員的社會福利保障費。阿布扎比酋長國的費率較高,為 26%,其中雇主承擔 15%,政府承擔 6%,雇員承擔 5%。對于在阿聯酋工作的其他海合會成員國國民,社會福
140、利保障費是根據其本國的社會保障法規確定。2022 年阿聯酋政府頒布了第 13 號法令,引入失業保險制度,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1為公共和私營部門符合失業條件的個人提供財政支持,該制度適用于在阿聯酋工作的所有人員。失業保險金的繳費標準是每月基本工資為 16,000 迪拉姆或以下的人,每月繳費 5 迪拉姆;每月基本工資為 16,000 迪拉姆以上的人,每月繳費 10 迪拉姆。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2第三章稅收征收與管理制度3.1 稅收管理機構3.1.1 稅務系統機構設置根據阿聯酋前總統哈利法簽署的 2016 年第 13 號聯邦法令,阿聯酋聯邦稅務局于 2016 年成立。聯邦稅務局具
141、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必要的執法權,享有財務和管理獨立的權利。其總部位于阿布扎比,同時在阿聯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和代表處。稅務局董事會主席由財政部長擔任,總經理為副部級,由總統提名,內閣批準任命。此前,阿聯酋聯邦層面沒有統一的稅務系統機構。3.1.2 稅務管理機構職責根據阿聯酋 2016 年第 13 號聯邦法令,阿聯酋聯邦稅務局負責管理、征收、執行聯邦稅收及其相關罰款,其主要職能包括:(1)執行與聯邦稅收和行政處罰相關的法律法規;(2)分配稅收收益;(3)實施國家認可的避免雙重征稅協議;(4)與境內外有關單位合作,避免雙重征稅,打擊偷稅漏稅行為;(5)決定現行稅收體系內的注冊申請,并分配稅務登記號
142、;(6)與財政部協調,提出有關聯邦稅收的管理、征收和執行以及相關處罰和收入分配的立法建議;(7)收集與聯邦稅收和相關處罰有關的統計數據和信息;(8)為已注冊的納稅人創建記錄,并按照稅法的規定保存這些記錄;(9)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機制,就納稅人在聯邦稅收和相關處罰方面的義務限度,向納稅人提供必要的解釋說明;(10)與聯邦政府、阿聯酋政府和納稅人協調所有與聯邦稅收和相關處罰相關的事宜;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3(11)與特定實體簽訂合同,執行聯邦稅務局為行使其管轄權所需的某些職能;(12)與其他國家、國際組織、機構和與稅收有關的聯合會交換信息和專業知識;(13)協調主管部門加入國際稅務組織、機
143、構和聯合會;(14)與國家主管部門協調,代表國家參加與稅收有關的區域和國際會議;(15)檢查納稅人的記錄和文件;(16)審查向稅務機關報送的納稅申報表和報告,進行審計并決定批準或者不予批準,或要求提供補充資料或文件;(17)出具聯邦稅收有關的證書;(18)執行解決納稅人和稅務總局分歧的有關機制;(19)要求知曉任何接受第三方稅務審計人員的信息或者數據;(20)要求接受稅務稽查的人員提供有關該等交易的資料。2022 年 1 月 31 日,阿聯酋財政部(MOF)宣布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引入聯邦企業所得稅(Federal Corporate Tax),自 2023 年6 月 1 日起生效。聯邦稅務局負
144、責聯邦企業所得稅的管理、征收和執行。3.2 居民納稅人稅收征收管理3.2.1 稅務登記根據 2022 年 9 月 30 日頒布的稅收程序法,任何有義務登記納稅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納稅登記。登記人須將其納稅人識別號(TIN)寫入與稅務局的往來信函或與他人的交易文件中。如發生需修改完善稅務記錄的事件,納稅人須在事件發生后 20 個工作日內通知稅務局。企業可以通過稅務局官方網站進行登記注冊,登記過程中需要上傳如下文件:(1)營業執照(如適用);(2)公司章程/合伙協議(如適用);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4(3)聯系信息;(4)銀行賬戶信息;(5)業務范圍;(6)財務報表;(7)
145、有關進出口/海關估值的詳細材料(如適用);(8)授權簽字的文件;(9)公司經理、所有人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及護照。3.2.1.13.2.1.1 增值稅登記增值稅登記根據增值稅法令,阿聯酋聯邦稅務局對納稅人提出增值稅登記要求。(1)強制登記根據增值稅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企業和個人,必須進行強制性稅務登記:在阿聯酋或者其他海合會成員國有固定住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登記:A.應稅貨物和服務的總價值在過去 12 個月期間超過 37.5 萬迪拉姆;B.應稅貨物和服務的總價值預計在未來 30 日內超過 37.5 萬迪拉姆。在阿聯酋或海合會成員國無固定住所,但從事貨物銷售或服務提供且沒
146、有其他人有義務對該經營活動支付稅款。(2)自愿登記根據增值稅法令第十七條,無法定稅務登記義務的納稅人在以下情形下,可自愿申請稅務登記:若該納稅人能證明,在任一月末,過去連續 12 個月的增值稅應稅銷售額或應稅費用已超過自愿登記門檻(18.75 萬迪拉姆);該納稅人可預見未來 30 天內的銷售總額或應稅費用將超過自愿登記門檻(18.75 萬迪拉姆)。(3)豁免登記僅提供零稅率貨物的納稅人可向聯邦稅務局申請免除增值稅登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5記義務。免除增值稅登記義務的納稅人如有任何業務變更,必須在銷售非免稅貨物的 10 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告知聯邦稅務局。如果納稅人不能適用豁免但申請了豁免
147、,聯邦稅務局有權追征豁免期間的應繳未繳稅款并處以行政罰款。(4)集團注冊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兩名或兩名以上納稅人可以申請增值稅集團注冊:每個納稅人在阿聯酋都有辦公場所或固定場所;納稅人必須是關聯方;如果是合伙企業,一名或多名合伙人需要對其他合伙人有控制權。稅務集團必須選擇其注冊成員之一作為稅務集團的代表成員。組建稅務集團的申請必須由稅務集團的代表成員提交。向稅務集團內任何成員提供的任何貨物或服務(包括進口)將被視為向代表成員提供。稅務集團任何成員提供的任何貨物或服務應視為由代表成員提供。稅務集團任何成員產生的銷項稅額或進項稅額應視為由代表成員產生。稅務集團成員間的貨物或服務銷售免于征收增值稅
148、。稅務集團的所有成員對代表成員的增值稅應繳稅金和罰金承擔連帶責任。稅務集團注冊登記自聯邦稅務局收到注冊申請的下一個納稅期的第一天或聯邦稅務局確定的日期起生效。如果關聯企業沒有申請集團注冊,聯邦稅務局可以從經濟、財務和實際管理控制角度評估企業之間的關系,如果根據增值稅實施條例的規定判定為關聯企業,聯邦稅務局可將這些企業注冊為稅務集團。阿聯酋聯邦稅務局在其網站上發布了增值稅登記查詢方式,允許納稅人查詢其供應商是否已經進行了增值稅登記。納稅人可登錄到稅務局網站的電子服務頁面,并在頁面右上方的搜索框中進行搜索。3.2.1.23.2.1.2 消費稅登記消費稅登記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62017
149、年 9 月 17 日起開始實施消費稅納稅登記。任何發生應稅事項的納稅人均須通過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登記。進口企業和制造類企業須在提交納稅申報表前進行預申報。納稅人進行納稅登記需執行以下步驟:(1)提交稅務登記申請書,其中包括稅務局要求的資料和信息,并通過稅務局指定的方式提交;(2)根據稅務局的規定提供財務擔保;(3)遵守稅務局提出的其他要求,例如記錄、報告或決議等。2019 年 8 月,阿聯酋聯邦稅務局宣布推出新的消費稅登記電子系統。稅務局呼吁所有處理應稅貨物的企業遵循稅務貨物登記的新程序,并在提交登記申請時確保所需文件均已備妥。消費稅登記沒有門檻,任何從事與消費稅相關活動的企業都必須在新系統中注
150、冊。稅務局同時也發布了新的指南手冊,向納稅人說明如何在新系統 中 進 行 貨 物 登 記。納 稅 人 可 登 陸 聯 邦 稅 務 局 網 站(www.tax.gov.ae),選擇“E-service”創建登陸賬戶,獲得驗證郵件后即可登陸。登陸后可以進行貨物登記,并上傳所需資料。新指南中列明的資料要求包括產品詳細信息、成分、營銷信息(包括圖像和視頻),某些情況下的實驗室測試,以及阿聯酋售價證明或相關國家(地區)的售價證明(若產品在阿聯酋未銷售)18。圖新系統消費稅登記指引18來源:阿聯酋聯邦稅務局 https:/www.tax.gov.ae/-/media/Files/EN/PDF/Info-G
151、raphics/New-system-to-Register-excise-tax-English-11919-new.jpg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73.2.2 賬簿憑證管理制度(1)賬簿設置要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當期應稅收入超過 5,000 萬迪拉姆的納稅人和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合規自由區納稅人需要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編制和保存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收入不超過 5,000 萬迪拉姆的納稅人可以適用中小企業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for SMEs)。如果納稅人收入不超過 300 萬迪拉姆或在特殊情況下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可以使用收付實現制編制企業財務報表。(2)會計制度簡介阿聯酋
152、政府要求納稅人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財務報表。(3)賬簿憑證的保存要求根據稅收程序法,從事經營活動的所有企業,應當保留其經營活動的會計記錄、商業賬簿和稅法規定的有關稅收的資料,并按照本法實施條例規定的管理辦法予以維護。稅收程序法要求稅務代理人必須在一段時間內保存其所代表的納稅人的相關稅務記錄。上述需要保留的經營活動的會計記錄、商業賬簿具體應當包括如下內容:與該業務有關的會計賬簿,包括收入、支出、費用、購銷等的記錄,以及其他適用法律規定的任何事項,包括:A.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B.工資薪金記錄;C.固定資產記錄;D.納稅期末的存貨記錄和報表(包含數量和價值),以及與存貨記錄相關的存貨盤點的所有
153、記錄。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其他記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上述記錄均需準確保留 7 年。除稅法另有規定外,納稅人應通過下列方式履行會計記錄和商業賬簿的保管義務:創建記錄并保留支持記錄中所包含條目的原始文檔;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8創建記錄并保存原文件中所載的資料,包括:A.與原始文件中包含的數據相匹配的資料;B.保留以影印或電子形式儲存的資料,如監督要求,可在合理期限內獲得該等資料的易讀版本。納稅申報表、數據、資料、記錄和文件必須以阿拉伯語的形式提交給稅務局。當然,聯邦稅務局可以接受任何其他語言的文件,只要納稅人按照要求提供該文件的阿拉伯語的翻譯副本。提供阿拉伯語翻譯的人員或機構應對稅務信
154、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4)發票等合法票據管理根據增值稅法令第六十五條,以下情況,納稅人應在銷售之日起 14 天內開具稅務發票或其他類似文件:納稅人在發生應稅銷售時,應開具原始發票并將其郵寄至貨物或服務的接收方;當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行為時,應開具原始發票并將其郵寄至貨物或服務的接收方,如果沒有貨物或服務的接收方,納稅人應自行保留發票。在不違反增值稅法令的前提下,增值稅登記納稅人向海合會其他成員國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時,納稅人應提供一份包含所有發票必填信息的憑證。該憑證不是稅務發票,不含增值稅。發票樣例請見圖 219。圖2發票樣例注(1)發票抬頭注(2)納稅人識別號Tax Registratio
155、n Number(TRN)19來源:阿聯酋聯邦稅務局網站發票指引 https:/www.tax.gov.ae/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69注(3)價格(單項及總價均為含稅價格)注(4)稅金阿聯酋允許使用電子發票,但并非強制性。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開具增值稅發票和增值稅沖抵發票,前提是:納稅人能夠按照資料保存的要求,安全地存儲增值稅電子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沖抵發票;納稅人能夠保證增值稅電子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沖抵發票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納稅人可在以下任一情況下開具簡易增值稅發票:貨物或服務的買方未進行增值稅登記;貨物或服務的買方已進行增值稅登記,但銷售價格不超過10,000 迪拉姆。3.2.3
156、納稅申報(1)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申報為年度申報,根據企業財年結束時間確定年度申報的截止日期。納稅人須在每一納稅年度結束后的第九個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進行所得稅申報和稅款繳納。若納稅人能夠證明其申請延期納稅申報具有合理性,則其可獲得納稅申報及稅款繳納的合理延期。(2)預提所得稅不適用。(3)個人所得稅不適用。(4)增值稅增值稅一般是季度申報,稅務機關也可以要求指定的納稅人按月申報。增值稅申報和稅款繳納的截止時間為申報期間次月的 28 日,若遇周末或公共假日,則順延至第 1 個工作日。納稅人可以登陸稅務局官網進行納稅申報,并通過 E-Dirham Card 等方式完成支付。3.2.4 稅務檢查根據
157、阿聯酋 2016 年第 13 號聯邦法令,阿聯酋聯邦稅務局的主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0要職能中包括了稅務檢查等事項。根據稅收程序法規定:(1)聯邦稅務局有權開展稅務審計。法律規定,聯邦稅務局有權對任何人進行稅務審計,以確定他們是否遵守有關法律規定。稅務局開展審計前必須至少提前 10 個工作日通知被審計人。稅務局可在其辦公室、被審計人的營業地點或被審計人開展商業活動、儲備貨物、留存記錄的其他任何地方進行審計。開展審計時,稅務審計員有權要求被審計人提供原始憑證或副本,也可以索取在被審計人營業地點可獲得的貨物、設備和其他資產樣本。稅務審計應在稅務局的官方工作時間內開展。如有特殊情況,局長可決
158、定在正常工作時間外進行審計。如有新信息影響到稅務審計結果,稅務局有權重新進行審計。被審計對象和其稅務代理機構或法定代理人須向稅務審計員提供幫助其履行職責的一切必要協助;(2)保護納稅人權利有關條款。法律規定,被審計人有權要求稅務審計員出示工作證、獲取稅務審計通知的副本、參加在稅務局總部以外進行的審計程序。如稅務局在稅務審計期間調取被審計人有關文件,被審計人有權獲取被調取文件副本或電子文檔。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稅務局須確定應納稅額,并于 5 個工作日內告知納稅人:納稅人逾期未完成稅務登記;逾期未進行納稅申報;逾期未繳納稅款;提交不正確的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未按法律規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3.2.5
159、稅務代理根據增值稅實施條例,如果海合會成員國的非居民有義務在阿聯酋納稅,不論其銷售額是否達到門檻金額,均須在阿聯酋履行登記注冊義務。納稅人可以直接注冊登記,或經有關稅務機關批準委托稅務代理進行注冊登記。稅務代理人應在增值稅實施條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范圍內代理非居民納稅人,并遵從增值稅實施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1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根據稅收程序法,稅務局將為稅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除登記注冊過的機構,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擅自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018 年,阿聯酋聯邦稅務局的網絡服務平臺新增稅務代理機構關聯功能。納稅人可以將其賬戶與認證稅務代理機構相關聯,授權代理機構與稅務局進行對接,
160、實施相應稅務注冊程序、提交退稅申請、代表納稅人進行稅務交易等操作,納稅人可通過系統實時了解最新納稅狀態。3.2.6 法律責任增值稅法令及稅收程序法對于稅務違法違規處罰做出了規定,稅務處罰分為兩類:(1)專門與增值稅有關的處罰(增值稅法令第七十六條);(2)與增值稅及其他稅種均有關的處罰(稅收程序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構應在稅務評估報告出具后的 10 個工作日內將稅務評估結果告知被處罰人。表 8稅收行政處罰違法違法/違規行為違規行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增值稅法令第七十六條納稅人未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顯示含稅價格15,000 迪拉姆納稅人未依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通知主管機關按照利潤率計
161、稅2,500 迪拉姆未能遵守有關將貨物存放于指定區域或移至其他指定區域的條件及程序因違反規定而對貨物征收的稅款(如有)的 50%或 50,000 迪拉姆(以較高者為準)納稅人在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時未開具發票或其他單據每張發票或其他單據 5,000 迪拉姆納稅人未開具稅收抵免單或替代文件每張稅收抵免單或替代文件5,000 迪拉姆納稅人未遵守有關開具電子發票及電子稅收抵免單的條件及程序辦理每張不正確的單據 5,000 迪拉姆稅收程序法第二十納稅人未按照稅收程序法的規定保存記錄和其他資料的首次 10,000 迪拉姆;再次違反將處以 50,000 迪拉姆的處罰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2違法違法/
162、違規行為違規行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五條經商人員未按要求向管理局以阿拉伯文提交增值稅相關數據、記錄和文件20,000 迪拉姆納稅人未在增值稅法規定的期限內提交注冊申請20,000 迪拉姆納稅人未在增值稅法規定的期限內提交注銷申請10,000 迪拉姆納稅人未能將任何需要修改稅務機關保存的與其稅務記錄有關的信息的情況通知稅務機關首次 5,000 迪拉姆;再次違反將處以 15,000 迪拉姆的處罰納稅人法定代表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通知稅務機關其被指定為法定代表人的事實,罰款將由法定代表人自行支付20,000 迪拉姆納稅人法定代表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納稅申報表,罰款將由法定代表人自行支付首次 1,000
163、迪拉姆;24 個月內再次違反將處以 2,000 迪拉姆的處罰納稅人未能在稅法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納稅申報表首次 1,000 迪拉姆;24 個月內再次違反將處以 2,000 迪拉姆的處罰納稅人未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結清其納稅申報表或納稅評估表中的應納稅額納稅人需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包括:(1)未繳稅額的 2%,待繳納增值稅后立即繳納;(2)在付款截止日期后的第七天,仍未繳納增值稅款的 4%;(3)逾期一個月仍未繳納者,按 日 加 收 罰 款 1%,上 限 為200%。納稅人提交錯誤的增值稅申報表適用兩種處罰原則:(1)定額罰款:首次 3,000 迪拉姆;再次違反將處以 5,000 迪拉姆的處罰。(2)對
164、因錯誤而未支付給稅務機關的稅款金額按百分比的罰款:50%:納稅人主動披露(在被通知進行稅務審計且稅務機關已開始稅務審計程序后,或在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3違法違法/違規行為違規行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被要求提供稅務審計相關信息后,以孰先為準);30%:納稅人主動披露(在被通知進行稅務審計,但稅務機關 還 未 開 始 稅 務 審 計 程 序前);5%:納稅人主動披露(在未被通知進行稅務審計之前)。納稅人未在被告知將接受稅務審計前,按照稅收程序法第 10.1 條和第 10.2 條的規定主動披露增值稅申報、增值稅評估或退稅申請中的錯誤(1)首次 3,000 迪拉姆;(2)再次違反將處以 5,00
165、0 迪拉姆的處罰;(3)由于錯誤而未支付給稅務機關的稅款金額的 50%。違反稅收程序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未為增值稅稽查人員的工作提供便利的20,000 迪拉姆根據增值稅法有義務代為計算增值稅的納稅人,未能代為計算增值稅納稅人需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包括:(1)未繳稅額的 2%,待繳納增值稅后立即繳納;(2)在付款截止日期后的第七天,仍未繳納增值稅款的 4%;(3)逾期一個月仍未繳納者,按 日 加 收 罰 款 1%,上 限 為200%。未按增值稅法規定繳納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納稅人未繳或未申報增值稅的 50%3.2.7 其他征管規定(1)利益回避如稅務局工作人員與納稅人或其親屬有共同利益,或稅務局局
166、長認定其存在利益關聯,則該工作人員不能涉入有關稅務程序。(2)保密條款稅務局工作人員受保密條款約束,禁止披露其以稅務局工作人員身份獲得的信息。稅務局工作人員離職后,除司法當局要求外,不得披露其以工作人員身份獲取的信息。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43.3 非居民納稅人的稅收征收和管理3.3.1 非居民稅收征管措施簡介雖然阿聯酋與其他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了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提稅稅率,但根據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如果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未構成常設機構,非居民企業來源于阿聯酋的收入無需繳納預提稅。3.3.2 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1)企業所得稅根據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如果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不
167、構成常設機構,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來源于阿聯酋的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以及其他所得無需繳納預提稅,因此無需辦理納稅登記或備案。如果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構成常設機構,則適用和居民企業相同的稅收管理措施。(2)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法規,滿足下列條件的非居民企業,必須進行強制性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在阿聯酋或者其他海合會成員國有固定住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登記:A.應稅貨物和服務的總價值在過去 12 個月期間超過 37.5 萬迪拉姆;B.應稅貨物和服務的總價值預計在未來 30 日內超過 37.5 萬迪拉姆。在阿聯酋或海合會成員國無固定住所,但從事貨物銷售或服務提供且沒有其他人有義務對該經營活動支付稅款
168、。(3)消費稅按照阿聯酋消費稅法規,任何發生消費稅應稅事項的非居民企業均需通過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登記和申報納稅。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5第四章特別納稅調整政策4.1 關聯交易近年來,隨著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以下簡稱多邊公約)的簽署,經濟實質法規的頒布,新稅收協定的談簽,以及國內稅法的調整,阿聯酋國際稅收法規體系正在重構。稅 基 侵 蝕 和 利 潤 轉 移(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Shifting)行動計劃是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在 2013 年圣彼得堡峰會委托 OECD 啟動實施的國際稅收改革項目,旨在修改國際稅收規則、遏制跨
169、國企業規避全球納稅義務、侵蝕各國稅基的行為。2017 年 6 月7 日,來自 67 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包括中國在內)出席了由經合組織舉行的多邊公約的聯合簽字儀式。多邊公約發布于2016 年底,旨在迅速修訂雙邊稅收協定以實施與稅收協定相關的BEPS 行動建議,共有 100 多個國家和地區參與了談判與磋商工作。多邊公約的簽署是稅收協定發展歷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揭開了國際稅收協定的新格局。2019 年 9 月 1 日,阿聯酋簽署的多邊公約正式生效。作為承諾執行 BEPS 四項最低標準之一,阿聯酋財政部于 2019年 4 月 30 日發布了國別報告立法,自當日起生效。2022 年 12 月 9日,
170、阿聯酋財政部正式頒布了該國的首部企業所得稅法,該法于 2023 年 6 月 1 日生效。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包括了轉讓定價相關的法律條款,包括:(1)獨立交易原則;(2)轉讓定價方法;(3)關聯方定義;(4)轉讓定價調整及相應的機制;(5)轉讓定價文檔(關聯交易披露表、主體文檔、本地文檔)。4.1.1 關聯關系判定標準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6(1)關聯方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對關聯方的定義如下:屬于四親關系(即四代人之內的親屬關系,包括領養和監護關系)的兩個或以上的自然人為關聯方;如果一個自然人單獨或者和其關聯方直接或間接持有某法人50%或以上股權或控制權,該自然人與該法人為關聯方;如果一
171、個法人單獨或者和其關聯方直接或間接持有某法人50%或以上股權或控制權,則兩個法人為關聯方;被同一法人單獨或者與其關聯方共同直接或間接持有 50%或以上股權或控制權的兩個或多個法人互為關聯方;法人及其阿聯酋常設機構,或其阿聯酋境外常設機構為關聯方;未正式成立的合伙企業中的合伙人為關聯方;信托或基金會與其受托人、創始人、委托人或受益人為關聯方。關于“控制權”,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的解釋為:可行使 50%或以上的表決權;有權任命 50%或更多的董事會席位;有權分享 50%或更多的企業利潤;可對他人的行為/事務施加重大影響。目前阿聯酋所得稅法未對“重大影響”作出解釋。(2)關聯人員(個人)阿聯酋所得稅法
172、對關聯人員的定義:直接或間接控制納稅人或者擁有對納稅人的所有權;納稅人的董事或高級職員;未正式成立的合伙企業中的合伙人及合伙人的關聯方;上述人員的關聯方。納稅人向其關聯人員支付的款項或福利應是出于企業經營的目的,且金額不應超過該服務的公平市場價格,否則對該關聯人員的付款不能在所得稅稅前扣除。如果支付方為以下人員,則稅前扣除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7規則不適用:其股票在政府認可的證券交易所交易的納稅人;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納稅人;內閣決定中規定的人員。4.1.2 關聯交易基本類型暫無規定。4.1.3 關聯申報管理阿聯酋所得稅法中規定的關聯申報要求適用在阿聯酋內陸和自由區注冊成立的納稅人,具
173、體要求如下:(1)納稅人需要在提交年度所得稅申報表時一并提交關聯交易披露表,包含關聯方、關聯交易、與關聯方的安排等信息;(2)納稅人還要準備并保留可證明關聯交易獨立性的相關支持文件和分析,并在收到稅務局要求后 30 天內提交。4.2 同期資料4.2.1 分類及準備主體(1)轉讓定價文檔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納稅人應在相關納稅期內同時編制和維護主體文檔和本地文檔,并在收到稅務局要求后 30 天內提交:納稅人在相關納稅期內的任何時間點是跨國企業集團的子公司,且該跨國企業在相關納稅期的全球合并收入超過 31.5 億迪拉姆;納稅人在相關納稅期內的關聯交易收入達到 2 億迪拉姆或以上。(2)國別報告根據
174、規定,前一財年集團合并收入不少于 31.5 億迪拉姆(約合7.5 億歐元或 8.55 億美元)的阿聯酋稅收居民和跨國企業成員實體,需提交國別報告。國別報告須在報告年度結束后 12 個月內提交。(3)經濟實質年度申報阿聯酋企業必須遵守兩項經濟實質合規要求: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8經濟實質披露函申報;經濟實質年度申報。披露函和年度申報應分別在企業財政年度結束后的 6 個月和 12個月內通過阿聯酋財政部經濟實質網站在線提交申報。經濟實質法規適用于:在阿聯酋從事相關活動的法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非法人合伙企業。經濟實質法規豁免以下實體的經濟實質報告:阿聯酋境外的稅收居民實體;投資基金;
175、由阿聯酋居民全資擁有的非跨國集團,并且僅在阿聯酋從事商業活動的實體;相關收入應在外國總部/母公司的管轄范圍內征稅的外國總部/母公司的阿聯酋分支機構?;砻鈱嶓w仍需要提交經濟實質申報,并且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明證實其滿足豁免標準。4.2.2 具體要求及內容(1)轉讓定價文檔阿聯酋納稅人與以下關聯方及關聯人員開展的交易需要包括在本地文檔中:非居民企業;所得稅豁免機構;小微企業;阿聯酋居民企業,但應稅收入適用不同企業所得稅稅率。阿聯酋納稅人與以下關聯方及關聯人員開展的交易不需要包括在本地文檔中:與適用相同企業所得稅稅率的關聯居民企業之間的交易和安排;與自然人滿足獨立性原則的交易和安排;與未注冊的合伙關系中
176、的合伙人(法人)滿足獨立性原則的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79交易和安排;與適用相同企業所得稅稅率的擁有常設機構身份的非居民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和安排。(2)國別報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發布了國別報告法規,并于 2020 年進行了修訂,該法規與 OECD 發布的國別報告指南一致。國別報告表格可在阿聯酋財政部的網站上下載,通過在線系統準備和提交。阿聯酋財政部尚未頒布關于完成和提交國別報告的指引。自國別報告提交阿聯酋財政部之日起,國別報告應保留 5 年。上述記錄可通過電子方式保存,但應以可讀的電子格式保存,并符合阿聯酋有關電子記錄保存的法律和法規的規定。(3)經濟實質
177、年度申報按照經濟實質法規,經濟實質年度報告需要包括以下信息:阿聯酋被許可人從事的“相關活動”;“相關活動”產生的“相關收入”金額;與“相關活動”相關的運營費用和有形資產金額;負責開展“相關活動”的合格全職員工數量;確認“相關活動”的“核心創收活動”;阿聯酋被許可人的財務報表;關于阿聯酋被許可人是否滿足經濟實質測試的聲明;如果“相關活動”是知識產權業務,則需聲明其是否為“高風險知識產權業務”。4.2.3 其他要求暫無規定。4.3 轉讓定價調查4.3.1 獨立交易原則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要求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含跨境交易,阿聯酋境內交易,阿聯酋自由區納稅人之間的交易)均需要遵守獨立交易原則,即相關交
178、易安排與納稅人和第三方交易時的安排和要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80求一致。納稅人向關聯個人支付的款項和提供的福利等也應參考市場價格執行。4.3.2 轉讓定價主要方法稅務機關批準的轉讓定價方法:(1)可比非受控價格法(CUP);(2)再銷售價格法(RPM);(3)成本加成法(CPLM);(4)交易凈利潤法(TNMM);(5)利潤分割法(PSM)。如果納稅人能夠根據事實情況證明,上述任何一種轉讓定價方法都無法合理適用其關聯交易,所得稅法允許納稅人采用除批準的轉讓定價方法以外的方法。最合適的轉讓定價方法應從稅務機關批準的轉讓定價方法中選擇,在選擇和使用最合適的轉讓定價方法時,應考量以下因素:(1
179、)合同條款;(2)交易屬性;(3)經濟環境;(4)企業職能、資產、風險;(5)業務戰略。4.3.3 轉讓定價調查如果阿聯酋稅務局認為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未滿足獨立性原則,則稅務局有權對納稅人的應稅收入進行調整。若稅務局或納稅人自己對關聯交易的應稅收入進行了調整以滿足獨立交易原則,則該交易所涉及的另一方的應稅收入允許做相應調整。如果某一關聯交易的調整是由境外他國稅務機關做出的,則阿聯酋所得稅法允許阿聯酋納稅人向阿聯酋稅務局申請對應稅收入做相應調整。4.4 預約定價安排阿聯酋暫無預約定價安排法規。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814.4.1 適用范圍不涉及。4.4.2 程序不涉及。4.5 受控外國公司阿
180、聯酋暫無受控外國公司法規。4.5.1 判定標準不涉及。4.5.2 稅務調整不涉及。4.6 成本分攤協議管理阿聯酋暫無成本分攤協議管理規定。4.6.1 主要內容不涉及。4.6.2 稅務調整不涉及。4.7 資本弱化阿聯酋暫無資本弱化法規。4.7.1 判定標準不涉及。4.7.2 稅務調整不涉及。4.8 法律責任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82隨著 BEPS 一攬子國際稅收改革行動計劃的執行,跨國關聯交易已成為國際反避稅調查的重點關注對象。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頒布實施后,中國投資者在阿聯酋的投資活動應注意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為避免關聯交易產生的轉讓定價風險,中國投資企業需要對業務整合涉及的關聯交易展開轉讓
181、定價分析,明確并購目標在整體價值鏈中承擔的風險和職能,并建立合理的全球轉讓定價政策。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83第五章中阿稅收協定及相互協商程序5.1 中阿稅收協定中國政府與世界各國以及地區簽訂的雙邊稅收協定以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為兩大核心宗旨,其中尤以避免雙重征稅為重。稅收協定的簽訂與實施使其成為中國稅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避免雙重征稅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對于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大力實施“引進來”以及中國企業“走出去”具有重要意義。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應當特別關注中阿兩國的稅收協定,理解中阿稅收協定的相關規則。1993 年 7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政府關于
182、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以下簡稱“中阿稅收協定”)20在阿聯酋阿布扎比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李嵐清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政府代表蘇爾坦本扎耶德阿勒納哈揚分別代表各自政府簽署了該協定。中阿稅收協定共二十九條,主體部分包括協定的適用范圍、雙重征稅的解決辦法、稅收無差別待遇、協商程序以及稅收情報交換幾大內容。相互協商程序條款是中阿稅收協定中的一項重要條款,其意義在于締約國一方居民與締約國另一方稅務當局產生納稅爭議后,締約國一方居民可以尋求所在國政府的幫助,有效地解決跨國稅收爭議,維護自身權益。該程序對于化解中國居民國際稅收爭議具有重要意義,是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過程中維護自身稅務合法
183、權益的重要途徑。國家稅務總局于 2013 年 9 月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20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http:/ 2013 年第 56 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21,為稅收協定(安排)中相互協商程序條款的適用提供了規范依據。2017 年 9 月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7 年第 6 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22,為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的相互協商程序提供了規范依據。中國居民應當特別關注稅收協定(安排)相互協商程序中的相關規定,理解程序適用的范圍、啟動、效力等,并且能夠積極合
184、法地運用這一程序,從而有效解決跨國稅收爭議。5.1.1 中阿稅收協定中阿稅收協定生效日期為 1994 年 7 月 14 日,執行日期為 1995年 1 月 1 日。隨后,中國政府又與阿聯酋政府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議定書(以下簡稱“中阿稅收協定議定書”),對中阿稅收協定第八條和第十五條做出了修訂。2003 年 6 月 10 日接中國外交部通知,雙方已通過外交途徑相互通知完成使上述協定生效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序23。5.1.2 適用范圍中阿稅收協定的適用范圍比較明確,包含協定適用的主體范圍、客體范圍以及領土范圍。5.1.2.15.1.2
185、.1 主體范圍主體范圍(1)如何確定“居民”身份在適用主體方面,有權適用協定的主體是中國居民以及阿聯酋居民,是否屬于中國居民要按照兩國稅法的具體規定來判斷?!熬喖s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締約國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總機構所在地或者其它類似的標準,在該締約國負有納稅義務的21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實施辦法的公告 http:/ http:/ http:/ 客體范圍客體范圍在適用客體方面,中阿稅收協定適用于中國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以及阿聯酋的所得稅、公司稅和附加稅及協定簽訂之日后征收的屬于增加或者代替現行稅種的相同或者實質相似的稅收。5.1
186、.2.5.1.2.3 3 領土范圍領土范圍在領土范圍方面,協定采用領土原則和稅法有效實施原則相結合的方法,在認定中國和阿聯酋兩國的協定適用領土范圍時,首先要滿足屬于兩國的領土,其次,還要滿足保證兩國的稅收法律能夠有效實施。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865.1.3 常設機構的認定常設機構是指締約國一方的居民企業在締約國另一方進行全部或者部分營業的固定營業場所。常設機構的存在與否對于收入來源國的稅收管轄權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由于國際稅收協定(安排)的主要功能是劃分居民國與來源國對跨國收入的征稅權,從而避免對跨國收入的雙重征稅,因此,國際稅收協定(安排)通常采用的原則是,居民國企業在來源國有常設機
187、構的,來源國的征稅權受限制的程度低,居民國企業在來源國沒有常設機構的,來源國的征稅權受限制的程度高。對于赴阿聯酋投資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中國居民來說,是否按照中阿稅收協定的規定構成在阿聯酋的常設機構,對于其稅收成本具有重要影響。中阿稅收協定第五條規定了常設機構的概念、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根據協定規定的正面清單,常設機構主要可以分為場所型常設機構、工程型常設機構、代理型常設機構以及服務型常設機構四類。負面清單的功能在于明確不構成常設機構的情形。5.1.3.5.1.3.1 1 場所型常設機構的認定場所型常設機構的認定場所型常設機構的形式有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作業場所以及礦場、油井或氣井
188、、采石場或者其他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根據中阿稅收協定第五條第四款的規定,下列情形不構成常設機構:(1)專為儲存、陳列或者交付本企業貨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設施;(2)專為儲存、陳列或者交付的目的而保存本企業貨物或者商品的庫存;(3)專為另一企業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業貨物或者商品的庫存;(4)專為本企業采購貨物或者商品,或者搜集情報的目的所設的固定營業場所;(5)專為本企業進行其它準備性或輔助性活動的目的所設的固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87定營業場所;(6)專為以上活動的結合所設的固定營業場所,如果由于這種結合使該固定營業場所的全部活動屬于準備性質或輔助性質。5.1.3.25.1.3.2
189、工程型常設機構的認定工程型常設機構的認定工程型常設機構是指建筑工地,建筑、裝配或安裝工程,或者與其有關的監督管理活動,但僅以該工地、工程或活動連續 24 個月以上的為限。5.1.3.35.1.3.3 代理型常設機構的認定代理型常設機構的認定(1)獨立代理人的認定為了限制來源國的稅收管轄權,中阿稅收協定第五條第六款對獨立代理人作出了規定,締約國一方企業僅通過按常規經營本身業務的經紀人、一般傭金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獨立代理人在締約國另一方進行營業,不應認為在該締約國另一方設有常設機構。但如果這個代理人的活動全部或幾乎全部代表該企業,不應認為是本款所指的獨立代理人。中阿稅收協定第五條第七款對母子公司之
190、間是否構成代理型常設機構做出了規定,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控制或被控制于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公司或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進行營業的公司(不論是否通過常設機構),此項事實不能據以使任何一方公司構成另一方公司的常設機構。(2)非獨立代理人的認定中阿稅收協定第五條第五款對非獨立代理人作出了規定,當一個人(除適用第六款規定的獨立代理人以外)在締約國一方代表締約國另一方的企業進行活動,有權并經常行使這種權力以該企業的名義簽訂合同,這個人為該企業進行的任何活動,應認為該企業在該締約國一方設有常設機構。除非這個人通過固定營業場所進行的活動僅限于第四款的規定,按照該款規定,不應認為該固定營業場所是常設機構。5.1.3.
191、45.1.3.4 服務型常設機構的認定服務型常設機構的認定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88服務型常設機構是指締約國一方企業通過雇員或者雇用的其他人員,在締約國另一方為同一個項目或相關聯的項目提供的勞務,包括咨詢勞務,僅以連續或累計超過 24 個月以上的為限。5.1.4 不同類型收入的稅收管轄中阿稅收協定適用于由締約國一方或其地方當局對跨境所得征收的所有稅收,不論其征收方式如何,協定對不動產所得、營業利潤、海運和空運、聯屬企業、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財產收益、獨立個人勞務、非獨立個人勞務、董事費、藝術家和運動員、退休金、政府服務、教師和研究人員、學生和實習人員以及其它所得等方面的所得做出如下
192、規定。5.1.4.15.1.4.1 不動產所得不動產所得定義:“不動產”一語應當具有財產所在地的締約國的法律所規定的含義。該用語在任何情況下應包括附屬于不動產的財產,農業和林業所使用的牲畜和設備,有關地產的一般法律規定所適用的權利,不動產的用益權以及由于開采或有權開采礦藏、水源和其它自然資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權利。船舶和飛機不應視為不動產。征稅權:締約國一方居民從位于締約國另一方的不動產取得的所得,可以由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適用范圍:征稅權的規定應適用于從直接使用、出租或者任何其它形式使用不動產取得的所得。以上規定也適用于企業的不動產所得和用于進行獨立個人勞務的不動產所得。由不動產所得的
193、規定來看,首先是征稅權的劃分,不動產所得首先由其來源國行使征稅權,因此居民國對其本國居民從來源國取得的不動產所得進行征稅時,需要考慮其在來源國的納稅情況。其次,對不動產進行定義的權利賦予各國的國內法,協定只列舉了必須包括的內容。此外,還需要特別注意上述規定針對的是直接使用、出租等形式下取得的所得,與不動產轉移相關的所得屬于財產收益,不受本項規定限制。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895.1.4.25.1.4.2 營業利潤營業利潤營業利潤條款對企業從事跨國經營產生的利潤在劃分征稅權之后,如何確定利潤歸屬和計算,作出了原則性規定。征稅權:締約國一方企業的利潤應僅在該締約國征稅,但該企業通過設在締約國
194、另一方的常設機構在該締約國另一方進行營業的除外。舉例來說,如果中阿其中一方的企業在另一方開展經營活動,但是不符合常設機構的條件,那么來源國不能對其征稅,而是由居民國行使征稅權。只有在構成常設機構的前提下,才需要進行利潤歸屬的劃分,但應僅以屬于該常設機構的利潤為限。在確定常設機構的利潤時,還強調了獨立企業原則,即應將該常設機構視同在相同或類似情況下從事相同或類似活動的獨立分設企業,并同該常設機構所隸屬的企業完全獨立處理,該常設機構可能得到的利潤在締約國各方應歸屬于該常設機構。因此,常設機構與總機構或其他常設機構以及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均應當按照獨立企業原則,以公平交易價格為依據計算常設機構的
195、利潤。即與關聯企業之間進行轉讓定價調整的獨立原則,同樣適用于常設機構。此外,在確定常設機構的利潤時,應當允許扣除其營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費用。不論其發生于該常設機構所在國或者其它任何地方。如果締約國一方習慣于以企業總利潤按一定比例分配給所屬各單位的方法來確定常設機構的利潤,則獨立企業原則并不妨礙該締約國按這種習慣分配方法確定其應納稅的利潤。但是,采用的分配方法所得到的結果,應與上述所規定的原則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常設機構在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還為企業采購貨物或商品,其從事采購活動取得的利潤不能算作該常設機構的利潤。但是如果常設機構僅為企業采購貨物或商品,則符合輔助性、準備性
196、的特點,不構成常設機構。5.1.4.35.1.4.3 海運和空運海運和空運征稅權:以船舶或飛機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所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總機構所在締約國征稅。船運企業的總機構設在船舶上的,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0應以船舶母港所在締約國為所在國;沒有母港的,以船舶經營者為其居民的締約國為所在國。由此可以看出,國際運輸所得采取的是居民國獨占征稅權原則。以上規定也適用于參加合伙經營、聯合經營或者參加國際經營機構取得的利潤。這是對國際合作形式下的國際運輸所得的稅收處理。中阿稅收協定沒有對從事國際運輸業務取得的收入進行界定。5.1.4.45.1.4.4 聯屬企業聯屬企業聯屬企業關系的存在,會導致其
197、中一個企業取得的利潤不同于與其他沒有聯屬關系的企業進行交易所取得的利潤,因為稅務機關將有權對其進行調整。聯屬企業的判定原則如下:(1)當締約國一方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參與締約國另一方企業的管理、控制或資本,或者同一人直接或者間接參與締約國另一方企業和締約國另一方企業的管理、控制或資本。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下,兩個企業之間的商業或財務關系不同于獨立企業之間的關系,因此,本應由其中一個企業取得,但由于這些情況而沒有取得的利潤,可以計入該企業的利潤,并據以征稅。(2)締約國一方將締約國另一方已征稅的企業利潤,而這部分利潤本應由該締約國一方企業取得的,包括在該締約國一方企業的利潤內,并且加以征稅時,如果這兩
198、個企業之間的關系是獨立企業之間的關系,該締約國另一方應對這部分利潤所征收的稅額加以調整。在確定上述調整時,應對協定其他規定予以注意,如有必要,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應相互協商。如果中阿其中一方對本國居民企業的利潤進行調整,但另一方企業的利潤不做改動,則可能造成對不同納稅人的同一筆所得重復征稅。因此上述規定提出,如果一方已按照獨立交易原則對本應由其征稅的利潤進行征稅,而另一方已對該筆利潤征稅的情況下,另一方應當做出調整。如果意見不一致,可以進行協商。5.1.4.55.1.4.5 股息股息股息是“走出去”企業的常用條款之一。定義:“股息”一語是指從股份或者非債權關系分享利潤的權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
199、指南91利取得的所得,以及按照分配利潤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締約國法律,視同股份所得同樣征稅的其它公司權利取得的所得。簡單來說,“股息”就是公司所做的利潤分配,不僅包括每年股東會議所決定的利潤分配,還有其他貨幣或具有貨幣價值的收益分配,如紅股、紅利、清算收入以及變相利潤分配等。在判定某項所得是否為股息時,主要考慮是否以股權或類似股權的權益參與為基礎而派發的所得。舉例來說,有些跨國公司采用資本弱化的方式進行避稅,提高貸款比例,降低股本比重,從而增加利息扣除,侵蝕稅基。在這種情況下,來源國有權按照國內法資本弱化的規定,將利息視為股息處理。征稅權和協定稅率: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股息,
200、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然而,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締約國,按照該締約國法律征稅。但是,如果收款人是股息受益所有人,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股息總額的百分之七。另外,由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股息,應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如果該項股息的受益所有人是:(1)締約國另一方政府、其政府機構、或為該締約國另一方政府直接或間接全部擁有資本的其他實體;或(2)由該締約國另一方政府直接或間接擁有至少百分之二十股份的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公司。上述規定可以發現,股息的征稅權在居民國,允許來源國對其居民支付的股息進行征稅,但是規定了一檔限制稅率,即 7%。限制稅率的意思是,來源國征
201、稅稅率不得超過這一標準。但是如果來源國本國對于股息的預提所得稅稅率更加優惠,則適用來源國本國的規定。這體現了協定優先、優惠優先的原則。需要注意的是,享受協定稅率的前提是收款人是股息受益所有人,除了“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的限制稅率條款中,也都引入了“受益所有人”的概念?!笆芤嫠腥恕笔侵笇λ煤退脫援a生的權利或財產具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人,一般從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2事實質性經營活動,可以是個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團體。即取得“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人在具有該所得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情況下,才能在來源國享受協定規定的優惠稅率,否則將按國內法進行征稅。在判定“受
202、益所有人”身份時,應當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結合具體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項因素,進行分析判斷。與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聯系的股息的特殊規定: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一方居民,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締約國另一方,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或者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固定基地從事獨立個人勞務,據以支付股息的股份與該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上述征稅權和協定稅率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應視具體情況適用營業利潤條款或獨立個人勞務條款的規定。舉例來說,假如中方企業從阿聯酋取得股息,并具備股息受益所有人身份,同時在阿聯酋也設立了常設機構,并且據以取得股息的股份構成常設機構的一
203、部分,與之有實際聯系,則阿聯酋有權按照營業利潤條款或獨立個人勞務條款的規定,對上述股息進行征稅,而不受股息條款的限制。締約國一方居民從締約國另一方取得的股息進行再分配如何劃分征稅權: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從締約國另一方取得利潤或所得,該締約國另一方不得對該公司支付的股息征收任何稅收。但支付給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股息或者據以支付股息的股份與設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除外。對于該公司的未分配的利潤,即使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的利潤全部或部分是發生于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利潤或所得,該締約國另一方也不得征收任何稅收。舉例來說,如果中方企業從阿聯酋取得利潤或所得,即使其支付的股息全部或者部分來
204、自于阿聯酋取得所得,該股息無需繳納阿聯酋稅收。但是,如果股息又分配給了阿聯酋,或者其支付股息的股份與設在阿聯酋的常設機構有實際聯系,則阿聯酋仍有征稅權。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35.1.4.65.1.4.6 利息利息定義:“利息”一語是指從各種債權取得的所得,不論其有無抵押擔?;蛘呤欠裼袡喾窒韨鶆杖说睦麧?,特別是從公債、債券或者信用債券取得的所得,包括其溢價和獎金。由于延期支付的罰款,不應視為本條所規定的利息。需要注意的是,與利息相關的其他所得是否屬于利息的范疇,應根據其性質區別對待。對于屬于債券投資的所得,如發行債券的溢價和獎金構成利息,但債券持有者出售債券發生的盈虧不屬于利息范疇;而
205、對于與貸款業務相關并附屬于債券的所得可認定為利息;對獨立發生于債權方以外的,如單獨收取的擔保費,則一般不能認定為利息。征稅權和協定稅率:發生于締約國一方而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然而,這些利息也可以在該利息發生的締約國,按照該締約國的法律征稅。但是,如果收款人是該利息受益所有人,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利息總額的百分之七。發生于締約國一方并支付給以下機構的,應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1)締約國另一方政府、其行政區或地方當局;(2)由第一項提及的政府全部擁有的中央銀行、當局、公司、基金會、發展基金會或任何其他金融機構;(3)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其債權是由該締約國另一方政
206、府、其行政區或地方當局,以及該締約國另一方政府擁有的中央銀行或任何其他金融機構間接提供資金的;(4)由締約國另一方政府直接或間接擁有至少百分之二十股份的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公司;(5)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隨時可能同意的任何其他實體。與常設機構有聯系的利息的特殊規定: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一方居民,在利息發生的締約國另一方,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或者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固定基地從事獨立個人勞務,據以支付該利息的債權與該常設機構或者固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4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上述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應視具體情況適用營業利潤條款或獨立個人勞務條款的規定。來源地的
207、規定:如果支付利息的人為締約國一方政府、其地方當局或該締約國居民,應認為該利息發生在該締約國。這是來源地規定的原則,即以支付者的居民國作為利息的來源地。然而還有一個特例,如果當支付利息的人不論是否為締約國一方居民,在締約國一方設有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支付該利息的債務與該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有聯系,并由其負擔該利息,上述利息應認為發生于該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所在締約國。簡而言之,如果利息與常設機構有聯系并由其負擔,則應以常設機構所在國為來源國。關聯交易中支付利息的規定:由于支付利息的人與受益所有人之間或者他們與其他人之間的特殊關系,就有關債權所支付的利息數額超出支付人與受益所有人沒有上述關系所能
208、同意的數額時,本條規定應僅適用于后來提及的數額。在這種情況下,對該支付款項的超出部分,仍應按各締約國的法律征稅,但應對協定其他規定予以適當注意。簡而言之,如果因為關聯關系的存在而超額支付利息,則上述規定僅適用于沒有關聯關系的情況下所能同意的數額,超出部分不得享受優惠稅率。5.1.4.75.1.4.7 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的規定和股息、利息類似,特有的條款是有關“特許權使用費”的定義。因此,對于相似部分不再贅述解讀。定義:“特許權使用費”一語是指使用或有權使用文學、藝術或科學著作,包括電影影片、無線電或電視廣播使用的膠片、磁帶的版權,專利、專有技術、商標、設計或模型、圖紙、秘密配
209、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為報酬的各種款項,或者使用或有權使用工業、商業、科學設備或有關工業、商業、科學經驗的情報所支付的作為報酬的各種款項。征稅權和協定稅率:發生于締約國一方而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特許權使用費,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然而,這些特許權使用費也可以在其發生的締約國,按照該締約國的法律征稅。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5但是,如果收款人是特許權使用費受益所有人,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特許權使用費總額的百分之十。來源地的規定:如果特許權使用費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一方居民,在該特許權使用費發生的締約國另一方,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或者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固定基地從
210、事獨立個人勞務,據以支付該特許權使用費的權利或財產與該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上述征稅權和協定稅率規定,應視具體情況適用中阿稅收協定第七條“營業利潤”或第十四條“獨立個人勞務”的規定。如果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人是締約國一方政府、其地方當局或該締約國居民,應認為該特許權使用費發生在該締約國。然而,當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人不論是否為締約國一方居民,在締約國一方設有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支付該特許權使用費的義務與該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有聯系,并由其負擔這種特許權使用費,上述特許權使用費應認為發生于該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所在締約國。5.1.4.85.1.4.8 財產收益財產收益協定本身沒有對
211、財產收益進行定義,財產收益一般是指因財產所有權轉移而取得的所得。征稅權和征稅范圍:締約國一方居民轉讓不動產所得條款中所述位于締約國另一方的不動產取得的收益,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這與不動產所得條款對征稅權確定的原則一致,即來源國優先原則。轉讓締約國一方企業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營業財產部分的動產,或者締約國一方居民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獨立個人勞務的固定基地的動產取得的收益,包括轉讓常設機構(單獨或者隨同整個企業)或者固定基地取得的收益,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這與常設機構的營業利潤進行征稅的原則相一致。轉讓締約國一方居民企業從事國際運輸的船舶或飛機,或者轉讓屬于經營上述船舶、飛機的動產取
212、得的收益,應僅在該企業總機構所在締約國征稅。這一點與海運和空運條款中關于國際運輸的征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6稅原則保持一致。轉讓一個公司財產股份的股票取得的收益,該公司的財產又主要直接或者間接由位于締約國一方的不動產所組成,可以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5.1.4.95.1.4.9 獨立個人勞務獨立個人勞務本條主要明確了締約國一方居民以獨立身份到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勞務活動取得所得的征稅原則。征稅權和征稅范圍:締約國一方居民由于專業性勞務或者其它獨立性活動取得的所得,應僅在該締約國征稅。也就是在居民國征稅。但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可以在締約國另一方征稅,也就是在來源國征稅:(1)在締約國另一方為從
213、事上述活動設有經常使用的固定基地。在這種情況下,該締約國另一方可以僅對屬于該固定基地的所得征稅;(2)在有關歷年中在締約國另一方停留連續或累計超過一百八十三天。在這種情況下,該締約國另一方可以僅對在該締約國進行活動取得的所得征稅?!皩I性勞務”一語特別包括獨立的科學、文學、藝術、教育或教學活動,以及醫師、律師、工程師、建筑師、牙醫師和會計師的獨立活動。在實踐中,能否正確區分獨立個人勞務和非獨立個人勞務,直接影響到征稅權的確定和稅款的征收,是稅收協定執行的重要內容。5.1.4.105.1.4.10 非獨立個人勞務非獨立個人勞務征稅權和征稅范圍:除適用董事費條款、退休金條款、政府服務條款、教師和研
214、究人員條款、學生和實習人員條款的規定以外,締約國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資和其它類似報酬,除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活動以外,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活動取得的報酬,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由此可見,征稅權的劃分原則為在該個人從事受雇活動的來源國征稅。雖有上述規定,締約國一方居民因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7活動取得的報酬,同時具有以下三個條件的,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也就是居民國征稅:(1)收款人在有關歷年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停留連續或累計不超過一百八十三天;(2)該項報酬由并非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該雇主支付;(3)該
215、項報酬不是由雇主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所負擔。雖有上述規定,在締約國一方企業經營國際運輸的船舶或飛機上從事受雇的活動取得的報酬,應僅在該企業總機構所在締約國征稅。5.1.4.115.1.4.11 董事費董事費征稅權和征稅范圍:締約國一方居民作為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取得的董事費和其它類似款項,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也就是,由該董事所任職公司的居民國優先征稅。5.1.4.125.1.4.12 藝術家和運動員藝術家和運動員征稅權和征稅范圍:雖有獨立個人勞務條款和非獨立個人勞務條款的規定,締約國一方居民,作為表演家,如戲劇、電影、廣播或電視藝術家、音樂家或者作為運動員,
216、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其個人活動取得的所得,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也就是在收入來源國征稅,不論其在該國停留多長時間。雖有營業利潤條款、獨立個人勞務條款和非獨立個人勞務條款的規定,表演家或運動員從事其個人活動取得的所得,并非歸屬表演家或者運動員本人,而是歸屬于其他人,可以在該表演家或運動員從事其活動的締約國征稅。本條規定針對的是報酬由經紀人、藝術公司、演出團體等他人代為收取的情況,來源國仍有征稅權。雖有上述規定,作為締約國一方居民的表演家或運動員在締約國另一方按照締約國雙方政府的文化交流計劃進行活動取得的所得,在該締約國另一方應予免稅。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85.1.4.135.1.4.
217、13 退休金退休金征稅權和征稅范圍:除適用政府服務條款第二款的規定以外,因以前的雇傭關系支付給締約國一方居民的退休金和其它類似報酬,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雖有上述規定,締約國一方政府或地方當局按社會保險制度的公共福利計劃支付的退休金和其它類似款項,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5.1.4.145.1.4.14 政府服務政府服務本條適用于為政府提供受雇服務取得所得的情況。這是非獨立個人勞務的特殊條款。征稅權和征稅范圍:締約國一方政府或地方當局對履行政府職責向其提供服務的個人支付退休金以外的報酬,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即來源國征稅。但是,如果該項服務是在締約國另一方提供,而且提供服務的個人是該締約國
218、另一方居民,并且該居民是該締約國另一方國民或者不是僅由于提供該項服務,而成為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居民,該項退休金應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即在居民國征稅。締約國一方政府或地方當局支付或者從其建立的基金中支付給向其提供服務的個人的退休金,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即來源國征稅。但是,如果提供服務的個人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并且是其國民的,該項退休金應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即在居民國征稅。非獨立個人勞務條款、董事費條款、藝術家和運動員條款、退休金條款的規定,應適用于向締約國一方政府或其地方當局舉辦的事業提供服務取得的報酬和退休金。5.1.4.155.1.4.15 教師和研究人員教師和研究人員征稅權和征稅
219、范圍:任何個人是、或者在緊接前往締約國一方之前曾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主要是為了在該締約國一方的大學、學院、學?;驗樵摼喖s國一方政府承認的教育機構和科研機構從事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99教學、講學或研究的目的,停留在該締約國一方。對其由于教學、講學或研究取得的報酬,該締約國一方應自其第一次到達之日起,五年內免予征稅。5.1.4.165.1.4.16 學生和實習人員學生和實習人員征稅權和征稅范圍:學生、企業學徒或實習生是、或者在緊接前往締約國一方之前曾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僅由于接受教育、培訓的目的,停留在該締約國一方,其為了維持生活、接受教育或培訓的目的停留在該締約國一方,對其收到或取得的下
220、列款項或所得,該締約國一方應免予征稅。(1)為了維持生活、接受教育、學習、研究或培訓的目的,從該締約國一方境外取得的款項;(2)政府或科學、教育、文化機構或其他免稅組織給予的助學金、獎學金或獎金;(3)在該締約國一方從事個人勞務的所得。5.1.4.175.1.4.17 其它所得其它所得征稅權和征稅范圍:締約國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項所得,不論在什么地方發生,凡本協定上述各條未作規定的,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安粍赢a所得”條款第二款規定的不動產所得以外的其它所得,如果所得收款人為締約國一方居民,通過設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在該締約國另一方進行營業,或者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固定基地在該締約國另一
221、方從事獨立個人勞務,據以支付所得的權利或財產與該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上述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應視具體情況分別適用營業利潤條款或獨立個人勞務條款的規定。5.1.5 阿聯酋稅收抵免政策2424來源: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http:/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問題的通知http:/ 企業境外所得的稅收抵免辦法企業境外所得的稅收抵免辦法稅收抵免是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企業來自國內外的所得一律匯總征稅,但允許抵扣該居民企業在國外已納或負擔的稅額,以避免國際重復征稅。中國企業境外投資過程中,其境外所得的稅務處理往往涉及該類事項。中阿稅
222、收協定對消除雙重征稅采取以下措施:當中國居民取得的所得,按照協定的規定可以在中國征稅時,則取得所得的中國一方應允許:(1)中國居民從阿聯酋取得的所得,按照協定規定在阿聯酋繳納的稅額,可以在對該居民征收的中國稅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額不應超過對該項所得按照中國稅法和規章計算的中國稅收數額;(2)從阿聯酋取得的所得是阿聯酋居民公司支付給中國居民公司的股息,同時該中國居民公司擁有支付股息公司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股份,該項抵免應考慮支付該股息公司就該項所得繳納的阿聯酋稅收。當阿聯酋居民取得的所得,按照中阿稅收協定的規定可以在阿聯酋征稅時:如果阿聯酋居民擁有在中國應納稅的各項所得,阿聯酋可以對這些所得征稅,并
223、可以對中國按國內法規定征收的稅收給予抵免。在這種情況下,阿聯酋可以扣除在中國計算繳納的稅收,但其數額不應超過這些所得就其全部所得應承擔的上述阿聯酋稅收部分。中國居民企業在某一納稅年度內向阿聯酋繳納或發生的所得稅額可以申報抵免,抵免方式包括直接抵免和間接抵免。(1)稅收抵免類型直接抵免是指中國居民企業直接作為納稅人就其阿聯酋所得在阿聯酋繳納的所得稅額在中國應納稅額中抵免。間接抵免是指阿聯酋居民企業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潤繳納的外國所得稅額中由中國居民企業就該項分得的股息性質的所得間接負擔的部分,在中國的應納稅額中抵免。中國居民企業不能按照有關稅收法律法規準確計算實際可抵免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
224、01的阿聯酋所得稅稅額的,不應給予稅收抵免。(2)稅收抵免適用的范圍根據稅收抵免的類型不同,其適用的范圍也存在差異:直接抵免主要適用于中國居民企業就來源于阿聯酋的營業利潤所得在阿聯酋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以及就來源于或發生于阿聯酋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財產轉讓等所得在阿聯酋被源泉扣繳的預提所得稅;間接抵免的適用范圍需遵從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 號)第五、六條規定的境外子公司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完善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84 號)的相關規定。中國居民企業取得的阿聯酋投資收益實際間接
225、負擔的稅額,是指根據直接或者間接持股方式合計持股 20%以上(含 20%,下同)的規定層級的阿聯酋企業股份,由此應分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從最低一層阿聯酋企業起逐層計算的屬于由上一層企業負擔的稅額,詳細的間接負擔稅額計算指南,參見本部分第 4 節。(3)可抵免源自阿聯酋所得稅稅額的確認可抵免阿聯酋所得稅稅額,是指中國居民企業來源于阿聯酋的所得依照阿聯酋稅收法律以及相關規定應當繳納并已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傻置獾陌⒙撉跛枚惗愵~的基本條件中國居民企業來源于阿聯酋的所得依照阿聯酋稅收法律以及相關規定計算而繳納的稅額。繳納的屬于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而不拘泥于名稱。在不同的國
226、家,對于企業所得稅的稱呼有著不同的表述,如法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等。判定是否屬于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主要看其是否是針對企業凈所得征收的稅額。限于企業應當繳納且已實際繳納的稅額。稅收抵免旨在解決重復征稅問題,僅限于企業應當繳納且已實際繳納的稅額(除另有饒讓抵免或其他協定外)。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02可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若是中阿稅收協定非適用所得稅項目,無法判定是否屬于對企業征收的所得稅稅額的,應層報國家稅務總局裁定。不應作為可抵免阿聯酋所得稅稅額的情形分析A.按照阿聯酋所得稅法律及相關規定屬于錯繳或錯征的阿聯酋所得稅稅款是指,屬于阿聯酋所得稅法律及相關規定適用錯誤而且企業不應繳納
227、而錯繳的稅額,企業應向阿聯酋稅務機關申請予以退還,而不應作為阿聯酋已繳稅額向中國申請抵免企業所得稅;B.按照中阿稅收協定規定不應征收的阿聯酋所得稅稅款是指,根據中國政府與阿聯酋政府簽訂的稅收協定的規定不屬于阿聯酋的應稅項目,卻被阿聯酋就其征收的企業所得稅,對此,企業應向阿聯酋申請退還不應征收的稅額;該項稅額還應包括,企業在阿聯酋納稅時適用稅率高于中阿稅收協定限定稅率所多繳納的所得稅稅額;C.因少繳或遲繳阿聯酋所得稅而加收的利息、滯納金或罰款,具體可參見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第四條;D.中國居民企業或者其利害關系人從阿聯酋征稅主體得到實際返還或補償的阿聯酋所得稅稅款是指,如果阿聯酋為了實現
228、特定目標而規定不同形式和程度的稅收優惠,并采取征收后由政府予以返還或補償方式退還的已繳稅額,對此,中國居民企業應從其阿聯酋所得可抵免稅額中剔除該相應部分;E.按照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已經免征中國企業所得稅的阿聯酋所得負擔的阿聯酋所得稅稅款是指,如果中國稅收法律法規做出對某項境外所得給予免稅優惠規定,企業取得免征中國企業所得稅的阿聯酋所得的,該項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及其繳納的阿聯酋所得稅額均應從計算阿聯酋所得稅額抵免的阿聯酋應納稅所得額和阿聯酋已納稅額中減除;F.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已經從企業阿聯酋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阿聯酋所得稅稅款是指,如果中國稅法規定就一項來自于
229、阿聯酋所得的已納所得稅額僅作為費用從該項阿聯酋所得額中扣除的,就該項所得及其繳納的阿聯酋所得稅額不應再納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03入阿聯酋所得稅額進行抵免計算。幣種要求企業取得的阿聯酋所得已直接繳納和間接負擔的稅額為人民幣以外貨幣的,在以人民幣計算可予抵免的阿聯酋稅額時,凡企業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的,應按企業就該項阿聯酋所得記入賬內時使用的人民幣匯率進行換算;凡企業以人民幣以外其他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的,應統一按實現該項阿聯酋所得對應的中國納稅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進行換算。(4)阿聯酋所得間接負擔稅額計算阿聯酋所得間接負擔稅額定義居民企業在用阿聯酋所得間接負擔的稅額進行稅收抵免時
230、,其取得的阿聯酋投資收益實際間接負擔的稅額,是指根據直接或者間接持股方式合計持股 20%以上(含 20%,下同)的規定層級的外國企業股份,由此應分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從最低一層外國企業起逐層計算的屬于由上一層企業負擔的稅額。持股比例計算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定由居民企業直接或者間接持有 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限于按照財稅2009125 號文件第六條規定的持股方式確定的五層外國企業:第一層:企業直接持有 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第二層至第五層:單一上一層外國企業直接持有 20%以上股份,且由該企業直接持有或通過一
231、個或多個符合財稅2009125 號文件第六條規定持股方式的外國企業間接持有總和達到 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間接負擔稅額公式本層企業所納稅額屬于由一家上一層企業負擔的稅額(本層企業就利潤和投資收益所實際繳納的稅額+符合規定的由本層企業間接負擔的稅額)本層企業向一家上一層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本層企業所得稅后利潤額。其中: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04本層企業是指實際分配股息(紅利)的境外被投資企業;本層企業就利潤和投資收益所實際繳納的稅額是指,本層企業按所在國稅法就利潤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在被投資方所在國就分得的股息等權益性投資收益被源泉扣繳的預提所得稅;符合規定的由本層企業間接負擔的稅額
232、是指該層企業由于從下一層企業分回股息(紅利)而間接負擔的由下一層企業就其利潤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本層企業向一家上一層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是指該層企業向上一層企業實際分配的扣繳預提所得稅前的股息(紅利)數額;本層企業所得稅后利潤額是指該層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減去就其利潤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后的余額。股息(紅利)年度計算原則每一層企業從其持股的下一層企業在一個年度中分得的股息(紅利),若是由該下一層企業不同年度的稅后未分配利潤組成,則應按該股息(紅利)對應的每一年度未分配利潤,分別計算就該項分配利潤所間接負擔的稅額;按各年度計算的間接負擔稅額之和,即為取得股息(紅利)的企業該一個年度中分得的股息
233、(紅利)所得所間接負擔的所得稅額。國別(地區)劃分原則境外第二層及以下層級企業歸屬不同國家的,在計算居民企業負擔境外稅額時,均以境外第一層企業所在國(地區)為國別劃分進行歸集計算,而不論該第一層企業的下層企業歸屬何國(地區)。(5)抵免限額計算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完善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84 號)的規定,企業可以選擇按國(地區)別分別計算(即“分國(地區)不分項”),或者不按國(地區)別匯總計算(即“不分國(地區)不分項”)其來源于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財稅2009125 號文件第八條規定的稅率,分別計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上述方式一經選擇,五
234、年內不得改變。企業選擇采用不同于以前年度的方式(以下簡稱“新方式”)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05計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時,對該企業以前年度按照財稅2009125 號文件規定沒有抵免完的余額,可在稅法規定結轉的剩余年限內,按新方式計算的抵免限額中繼續結轉抵免。計算公式與使用稅率A.計算公式境外所得稅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B.計算適用稅率據以計算上述公式“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的稅率,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中國境內
235、外所得依照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的稅率是 25%,即使企業境內所得按稅收法規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在進行境外所得稅額抵免限額計算中的中國境內、外所得應納稅總額所適用的稅率也應為 25%。今后若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境外所得與境內所得享受相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應按有關優惠政策的適用稅率或稅收負擔率計算其應納稅總額和抵免限額;簡便計算,也可以按該境外應納稅所得額直接乘以其實際適用的稅率或稅收負擔率得出抵免限額。境外盈利彌補境內虧損在計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額時,形成當期境內、外應納稅所得總額小于零的,應以零計算當期境內、外應納稅所得總額,其當期境外所得稅的抵免限額
236、也為零。上述境外盈利在境外已納的可予抵免但未能抵免的稅額可以在以后五個納稅年度內進行結轉抵免。(6)關于實際抵免阿聯酋稅額的計算實際抵免阿聯酋稅額的基本計算在計算實際應抵免的阿聯酋已繳納和間接負擔的所得稅稅額時,企業在阿聯酋當年繳納和間接負擔的符合規定的所得稅稅額低于所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06計算的阿聯酋抵免限額的,應以該項稅額作為阿聯酋所得稅抵免額從企業應納稅總額中據實抵免;超過抵免限額的,當年應以抵免限額作為阿聯酋所得稅抵免額進行抵免,超過抵免限額的余額允許從次年起在連續五個納稅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申報資料企業申報抵免阿聯酋所得稅收(包括按照
237、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第十條規定的簡易辦法進行的抵免)時應向其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如下書面資料:A.與阿聯酋所得相關的完稅證明或納稅憑證(原件或復印件);B.不同類型的阿聯酋所得申報稅收抵免還需分別提供:取得阿聯酋分支機構的營業利潤所得需提供阿聯酋分支機構會計報表;阿聯酋分支機構所得依照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的計算過程及說明資料;具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有關分支機構審計報告等;取得阿聯酋股息、紅利所得需提供集團組織架構圖;被投資公司章程復印件;阿聯酋企業有權決定利潤分配的機構作出的決定書等;取得阿聯酋利息、租金、特許
238、權使用費、轉讓財產等所得需提供依照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的資料及計算過程;項目合同復印件等;C.申請享受稅收饒讓抵免的還需提供:本企業及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阿聯酋企業在阿聯酋所獲免稅或減稅的依據及證明或有關審計報告披露該企業享受的優惠政策的復印件;企業在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阿聯酋企業的參股比例等情況的證明復印件;間接抵免稅額或者饒讓抵免稅額的計算過程;由本企業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阿聯酋企業的財務會計資料;D.采用簡易辦法計算抵免限額的還需提供:取得阿聯酋分支機構的營業利潤所得需提供企業申請及有關情況說明;阿聯酋政府機關核發的具有納稅性質的憑證和證明復印件;取得符合阿聯酋稅額間接抵
239、免條件的股息所得需提供企業申請及有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07關情況說明;符合中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條件的有關股權證明的文件或憑證復印件;E.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以上提交備案資料使用非中文的,企業應同時提交中文譯本復印件。上述資料已向稅務機關提供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資料若有變更的,須重新提供;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譯本須注明與原本無異議,并加蓋企業公章。(7)簡易辦法計算抵免企業從阿聯酋取得營業利潤所得以及符合阿聯酋稅額間接抵免條件的股息所得,雖有阿聯酋政府機關核發的具有納稅性質的憑證或證明,即向阿聯酋政府實際繳納了具有綜合稅額(含企業所得稅)性質的款項的有效憑證,但因
240、客觀原因無法真實、準確地確認應當繳納并已經實際繳納的阿聯酋所得稅稅額的,且該所得直接繳納及間接負擔的稅額在阿聯酋的實際有效稅率高于 12.5%的,可按阿聯酋應納稅所得額的 12.5%作為抵免限額,企業按阿聯酋稅務機關或政府機關核發具有納稅性質憑證或證明的金額,其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準予抵免;超過的部分不得抵免。屬于上述描述范圍以外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等投資性所得,即中國居民企業從阿聯酋未達到直接持股20%條件的阿聯酋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以及取得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等所得,如涉及向阿聯酋直接繳納的預提所得稅額,均應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
241、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 號)有關直接抵免的規定正常計算抵免。5.1.5.25.1.5.2 個人境外所得的稅收抵免辦法個人境外所得的稅收抵免辦法當中國居民取得的所得,按照中阿稅收協定的規定可以在中國征稅時,則取得所得的中國一方應允許:(1)中國居民從阿聯酋取得的所得,按照中阿稅收協定規定在阿聯酋繳納的稅額,可以在對該居民征收的中國稅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額不應超過對該項所得按照中國稅法和規章計算的中國稅收數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08額;(2)在阿聯酋方面,由于阿聯酋無個人所得稅,因此阿聯酋居民擁有在中國應納稅的各項所得無稅收抵免辦法。5.1.5.35.1.5.3 饒讓條款相
242、關政策饒讓條款相關政策中國與阿聯酋的稅收協定中沒有饒讓條款。5.1.6 無差別待遇原則中阿稅收協定的無差別待遇條款規定了中阿兩國之間在國內稅收征管方面的國民待遇原則,主要涵蓋四方面內容:(1)國民無差別待遇,即中國國民在阿聯酋投資應與阿聯酋國民在相同情況下負擔的稅收相同或更輕;(2)常設機構無差別待遇,即中國企業在阿聯酋設立的固定營業場所,如果按協定規定構成了常設機構從而負有納稅義務,其負擔不能比阿聯酋居民企業的負擔更重;(3)間接投資無差別待遇,即中國企業向阿聯酋企業提供貸款或特許權取得的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或其它類似款項,在計算阿聯酋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將對中國企業支付的款項與對阿聯酋本
243、國企業支付的款項按照同一標準進行扣除,以保證中國企業獲得同樣的貸款或技術轉讓條件,在稅收上保證相同的競爭地位;(4)子公司無差別待遇,即中國企業在阿聯酋的子公司無論出資形式或比例如何,不應比阿聯酋其它類似企業稅收負擔更重。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為達成上述常設機構無差別待遇和間接投資無差別待遇兩類協議,可以相互直接聯系。為有助于達成協議,雙方主管當局的代表可以進行會談,口頭交換意見。5.1.7 在阿聯酋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手續5.1.7.15.1.7.1 阿聯酋執行稅收協定的模式阿聯酋執行稅收協定的模式目前,世界各稅收管轄區在執行稅收協定時有多種不同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審批制、備案制、扣繳義務人判
244、定和自行享受。阿聯酋暫無相關規定。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095.1.7.25.1.7.2 享受稅收協定待遇辦理流程及所需資料享受稅收協定待遇辦理流程及所需資料阿聯酋暫無相關規定。5.1.7.35.1.7.3 開具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的流程開具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的流程在獲得阿聯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時,中國投資者應特別注意行政程序。一般來說,企業在阿聯酋成立時間超過 1 年,方可申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申請人須向阿聯酋財政部提交營業執照、已審財務報表、銀行對賬單和租賃協議認證等文件。稅收協定可降低“走出去”企業境外經營稅收負擔,提高境外經營稅收確定性,幫助企業維護自身合法稅收權益。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
245、明是中國到國外投資的企業享受中國與投資目的地國家所簽署的稅收協定的前提,因此中國企業應在國內申請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中國企業可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具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 年第 40 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17 號)25,向主管其所得稅的縣稅務局申請開具。根據 2019 年 2 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非接觸式”網上辦稅清單26,需要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的納稅人,可登錄電子稅務局后,通過選擇“我要辦稅”,進入“證明開具”模塊,申請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5.2 中阿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5.2.1 相互協商程序
246、概述中阿稅收協定爭議指中阿之間因稅收協定條款的解釋和適用而引發的爭議,從本質上來說,該爭議是一種國際稅務爭議,是兩國因稅收協定適用不明確導致的稅收管轄權沖突。從稅收爭議主體上來看,國際稅收爭議中可能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兩國政府就稅收協25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http:/ http:/ Agreement Procedure,MAP)是稅收協定規定的重要的爭端解決方式,即是兩國主管當局為解決上述爭議,在雙邊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條款的框架內共同協調磋商的機制。中阿稅收協定第二十五條協商程序條款為兩國主管當局之間的協商解決機制提供了法律依據。中阿稅收協定對協商程序的規定為:(1)當一個人認為,締約國一
247、方或者雙方所采取的措施,導致或將導致對其不符合協定規定的征稅時,可以不考慮各締約國國內法律的補救辦法,將案情提交本人為其居民的締約國主管當局;或者如果其案情屬于稅收協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非歧視待遇),可以提交本人為其國民的締約國主管當局。該項案情必須在不符合協定規定的征稅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三年內提出;(2)上述主管當局如果認為所提意見合理,又不能單方面圓滿解決時,應設法同締約國另一方主管當局相互協商解決,以避免不符合協定的征稅。達成的協議應予執行,而不受各締約國國內法律的時間限制;(3)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應通過協議設法解決在解釋或實施協定時所發生的困難或疑義,也可以對中阿稅收協定未作規定的
248、消除雙重征稅問題進行協商;(4)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為達成上述第二款和第三款的協議,可以相互直接聯系。為有助于達成協議,雙方主管當局的代表可以進行會談,口頭交換意見。5.2.2 中阿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的法律依據中阿稅收協定中的相互協商程序條款,作為其最重要的法律依據之一。此外,為正確適用稅收協定,避免雙重征稅,解決國際稅收爭議,維護中國居民(國民)的合法利益和國家稅收權益,規范稅務機關的相互協商工作,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實施辦法作為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的法律依據。另管理辦法規定的相互協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1商程序適用于稅收協定締約一方實施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引起另一方相應調整的協商談
249、判,同時適用于雙邊或多邊預約定價安排的談簽。本規定的相互協商程序不適用于涉及稅收協定條款解釋或者執行的相互協商程序。5.2.3 相互協商程序的適用5.2.3.15.2.3.1 申請人的條件申請人的條件根據中阿稅收協定協商程序條款規定,當締約國一方或者雙方所采取的措施導致或將導致對申請人不符合稅收協定規定的征稅行為時,申請人可以將案情提交至本人為其居民的締約國主管當局。此處需要明確的是,稅收協定中的“居民”一詞所指的是稅收居民身份。實施辦法中也表明了中國稅收居民身份為申請啟動程序的前提。實施辦法中所稱中國居民,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
250、所得在中國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因此,只有在申請人為中國稅收居民的情況下,中方主管當局方可受理其申請并就其所遇到的稅收協定問題與阿方主管當局進行相互協商。此外,協商程序條款規定,如果案情屬于稅收協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非歧視待遇),申請人可以將案情提交至本人為其國民的締約國主管當局。此處中國國民,是指具有中國國籍的個人,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5.2.3.25.2.3.2 相互協商程序的方式、時限和具體情形相互協商程序的方式、時限和具體情形相互協商程序是在稅收協定框架內解決國際稅收爭端的機制,因此當事人請求相互協商的事項應屬于稅收協定的適用范圍。在中國對外簽訂的稅收協
251、定中,除相互協商程序條款外,部分協定還在居民、股息、利息、聯屬企業等條款中指明了雙方主管當局可以就該條款解釋及適用進行相互協商。但在中國簽訂的某些協定中,雙方僅在少數條款中指明可以就該條款進行相互協商程序,而在其他的條款中未提及相互協商程序,那么在這種協定下,是否可以認為相互協商程序的適用范圍受到了限制?根據 OECD 稅收協定范本解釋,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2這個答案是否定的。關于這一問題,范本解釋中明確提到,即使締約國雙方未在其他條款中提及主管當局可以就該條款協商,但因相互協商程序獨立條款的存在,雙方仍可以就稅收協定特定條款解釋及適用過程中的問題適用相互協商程序。中國頒布的實施辦
252、法第九條以列舉的方式說明了中國居民(國民)可以申請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情形:對居民身份的認定存有異議,特別是相關稅收協定規定雙重居民身份情況下需要通過相互協商程序進行最終確認的;對常設機構的判定,或者常設機構的利潤歸屬和費用扣除存有異議的;對各項所得或財產的征免稅或適用稅率存有異議的;違反稅收協定非歧視待遇(無差別待遇)條款的規定,可能或已經形成稅收歧視的;對稅收協定其他條款的理解和適用出現爭議而不能自行解決的;其他可能或已經形成不同稅收管轄權之間重復征稅的。5.2.4 啟動程序相互協商程序是通過締約國之間雙邊稅收協定賦予締約國納稅人的權利救濟程序,制定該程序的目的是為保證稅收協定的實施及有效消
253、除國際雙重征稅。5.2.4.15.2.4.1 申請受理部門申請受理部門根據中阿稅收協定第二十五條“協商程序”的規定,如果中國居民(國民)認為,締約對方阿聯酋所采取的措施,已經或將會導致不符合稅收協定所規定的征稅行為,可以將案情提交中國主管當局,提請主管當局與阿聯酋主管當局相互協商解決,以避免不符合中阿稅收協定規定的征稅。根據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人就非歧視待遇申請啟動相互協商程序,且構成中國稅收居民的,個人戶籍所在地、法人或其他組織設立地的省稅務機關為受理申請的稅務機關。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35.2.4.25.2.4.2 啟動程序時效及條件啟動程序時效及條件相互協商程序是通過締
254、約國之間雙邊稅收協定賦予締約國納稅人的救濟程序,制定該程序的目的是為保證稅收協定的實施及有效消除國際雙重征稅。需要注意的是,申請該救濟程序的權利存在期限,根據中阿稅收協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應在不符合稅收協定規定的征稅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三年內提出申請。根據實施辦法規定,如果中國居民(國民)認為,締約對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經或將會導致不符合稅收協定所規定的征稅行為,可以按規定向省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但應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對于如何認定“將會導致不符合稅收協定所規定的征稅行為”實施辦法尚未明確。根據管理辦法四十七條規定,根據中國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可以依據企業申
255、請或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請求啟動相互協商程序,與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開展協商談判,避免或消除由特別納稅調整事項引起的國際重復征稅。相互協商的內容包括:雙邊或多邊預約定價安排的談簽;稅收協定締約一方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引起另一方相應調整的協商談判。企業申請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應當在稅收協定規定期限內,向國家稅務總局書面提交啟動特別納稅調整相互協商程序申請表和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的有關說明。企業當面報送上述資料的,以報送日期為申請日期;郵寄報送的,以國家稅務總局收到上述資料的日期為申請日期。國家稅務總局收到企業提交的上述資料后,認為符合稅收協定有關規定的,可以啟動相互協商程序;認為資料不全
256、的,可以要求企業補充提供資料。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請求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國家稅務總局收到正式來函后,認為符合稅收協定有關規定的,可以啟動相互協商程序。國家稅務總局認為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事實不清晰的,可以要求對方補充提供資料,或者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涉及的境內企業協助核實。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4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應當書面通知省級稅務機關,并告知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負責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后 15 個工作日內,向企業送達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在相互協商過程中,稅務機關可以要求企業進
257、一步補充提供資料,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稅務總局可以拒絕企業申請或者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請求:(1)企業或者其關聯方不屬于稅收協定任一締約方的稅收居民;(2)申請或者請求不屬于特別納稅調整事項;(3)申請或者請求明顯缺乏事實或者法律依據;(4)申請不符合稅收協定有關規定;(5)特別納稅調整案件尚未結案或者雖然已經結案但是企業尚未繳納應納稅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稅務總局可以暫停相互協商程序:(1)企業申請暫停相互協商程序;(2)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請求暫停相互協商程序;(3)申請必須以另一被調查企業的調查調整結果為依據,而另一被調
258、查企業尚未結束調查調整程序;(4)其他導致相互協商程序暫停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稅務總局可以終止相互協商程序:(1)企業或者其關聯方不提供與案件有關的必要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或者存在其他不配合的情形;(2)企業申請撤回或者終止相互協商程序;(3)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撤回或者終止相互協商程序;(4)其他導致相互協商程序終止的情形。5.2.4.35.2.4.3 稅務機關對申請的處理稅務機關對申請的處理根據 OECD 稅收協定范本條款中的用語“上述主管當局如果認為所提意見合理,又不能單方面圓滿解決時,應設法同締約國另一方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5主管當局相互協商解
259、決”,可以看出一國稅務當局對是否依據當事人的申請啟動相互協商程序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根據實施辦法相關規定,中國納稅人提出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申請經過以下步驟:(1)向負責其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征管的省級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省級稅務機關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否受理;(2)稅務總局對上報的申請依據第十七條作出相應處理并決定是否啟動相互協商程序。5.2.5 相互協商的法律效力5.2.5.15.2.5.1 相互協商程序結果的法律效力相互協商程序結果的法律效力國際普遍認為相互協商程序應屬于行政性的爭議解決手段,換言之,其結果只對達成協議的主管當局產生約束,如果當事人對結果不滿,其仍有權通過司法程序尋求救濟。
260、此外,相互協商程序是兩國主管當局就特定問題進行的協商討論,就效力而言,其得出的結論只能對該特定問題生效,而無普遍約束力。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普遍性規則有可能因稅收協定特殊條款存在而產生例外,如根據中國與荷蘭簽訂的議定書第二條規定,雙方認為,如果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通過相互協商,根據上下文就下列將導致雙重征稅或雙重免稅的案例形成解決方案:(1)適用第三條第二款對本協定未定義的名詞進行解釋;(2)定性上的差異。在雙方主管當局公布后,該解決方案也應對未來適用本協定規定的其他類似案例具有約束力。5.2.5.25.2.5.2 相互協商程序與生效的稅收和解或司法判決的關系相互協商程序與生效的稅收和解或司法判決
261、的關系通常認為,如果兩國主管當局進行協商討論的問題上已產生了生效的稅收和解或司法判決,那么兩國主管當局在進行相互協商時,將只能基于此前認定的事實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而不能改變已生效的和解或判決。5.2.5.35.2.5.3 保護性措施保護性措施協商程序條款規定,若納稅人接受相互協商的結果,該結果的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6執行將不受其本國國內法的限制。因兩國主管當局就相互協商程序能否達成一致具有相當的不確定性,而且該程序通常耗時很長,當納稅人對協商結果不滿或兩國稅務主管當局無法達成一致時,即使納稅人希望通過司法程序解決也很有可能面臨訴訟時效已過期的尷尬局面。因此當事人在申請啟動協商程序
262、后往往還會選擇同時啟動其他的救濟程序,如行政復議或司法救濟來確保自身權益。5.2.6 阿聯酋仲裁條款仲裁條款是 OECD 為提高相互協商程序的效率,確保稅收協定的實施而制定的條款。其一般形式是:如果兩國主管當局在一定時間內(通常為兩年)無法就相互協商的事項達成一致,當事人可以請求將該事項提交仲裁。但迄今中國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中尚未包含有仲裁條款,故本文在此不再做延伸討論。5.3 中阿稅收協定爭議的防范5.3.1 中阿稅收協定爭議中阿稅收協定爭議是指中阿之間因稅收協定條款的解釋和適用而引發的爭議,從本質上來說,該爭議是一種國際稅務爭議,是兩國因稅收協定適用不明確導致的稅收管轄權沖突。從稅收爭議主
263、體上來看,國際稅收爭議中可能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兩國政府就稅收協定適用產生爭議;二是一國政府與跨國納稅人在國際稅收關系中產生爭議。例如,在中國與阿聯酋間的國際稅收利益分配活動中,兩個主權國家是通過簽訂國際稅收協定的方式來協調彼此之間的國際稅收利益分配關系,中國和阿聯酋間的國際稅務爭議主要表現為中國和阿聯酋之間就相互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條款的解釋、執行和使用范圍等問題所產生的爭議。OECD 在 2014 年 12 月 18 日發布 BEPS 第 14 項行動計劃公開討論稿,即讓爭議解決機制更加有效,該行動計劃旨在尋求解決方案,以克服或消除國家或地區間通過相互協商程序解決稅收協定相關爭議的諸多障礙或不
264、利因素。中國政府承諾應對措施將遵循以下原則: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7(1)確保與相互協商程序有關的稅收協定義務得到全面的善意執行;(2)確保執行程序可以促進避免和解決與稅收協定有關的爭議;(3)確保納稅人在符合資格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進行相互協商程序;若案件進入相互協商程序,則確保案件得到妥善解決。5.3.2 中阿稅收協定爭議產生的原因及表現爭議產生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中國投資者在赴阿投資的階段,沒有全面周詳的考察中阿稅收協定及阿聯酋當地稅法具體規定,致使投資項目落地后稅務成本增大;二是中國投資者在有爭議的涉稅問題上與阿聯酋稅務當局沒有進行有效溝通,由此引發稅務爭議。主要表現在雙重稅收國籍
265、、受益所有人身份被否定、常設機構爭議等方面。5.3.3 妥善防范和避免中阿稅收協定爭議建議納稅人妥善防范和避免中阿稅收協定爭議,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確保稅收協定正確和有效適用,切實避免雙重征稅,消除締約雙方對稅收協定的解釋或適用產生的分歧。另外,投資者需要盡力避免在項目投資或者經營過程中產生與當地稅務局之間的稅務爭議,強化稅務風險管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防范:(1)全面了解中阿稅收協定及阿聯酋稅法的具體規定近年阿聯酋稅收法規更新頻繁,投資者需全面了解稅收協定及其適用情形,及時了解阿聯酋稅收法規的更新,既有助于投資者充分享受稅收協定優惠,也有助于防范跨境稅收風險。(2)完善稅務風險的內部控制與應
266、對機制投資者應著力完善企業和項目內部的風險控制機制,同時加強建設突發事件及風險應對機制,系統性防范和應對爭議風險的發生。(3)與阿聯酋稅務當局開展充分的溝通與交流投資者應與阿聯酋稅務當局保持良好關系,就可能產生爭議的事項進行充分溝通與交流,避免因溝通不暢產生不必要的誤解。(4)尋求中國政府方面的幫助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8投資者應在必要時尋求中國政府方面的幫助,具體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聯酋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5)尋求稅法專業人士的幫助考慮到投資者自身專業知識、實操經驗、稅收信息可能存在局限,可以在必要時尋求稅法人士的幫助,
267、協助投資者作出專業的判斷。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19第六章在阿聯酋投資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6.1 信息報告風險6.1.1 登記注冊制度(1)工商登記制度根據阿聯酋商業公司法,阿聯酋本國資本在境內登記注冊的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不得低于 51%,但以下情況除外:自由區內的公司可由外商 100%所有;海合會成員國 100%控股企業的商業活動;海合會成員國 100%控股企業與阿聯酋籍國民合作;專業型公司可由外商 100%所有;經由相關政府部門協商并報請內閣批準的企業。此外,外國公司在阿聯酋登記注冊的分支機構(分公司或代表處)可由外資 100%控股,但需指定阿聯酋本地代理。隨著外商直接投資法令的出臺,
268、外國投資者也可以參考正面和負面清單,向外商直接投資登記處申請在某些行業持有阿聯酋境內(即非自貿區)公司最高 100%的股權。2020 年新商業公司法延續了該規定。在阿聯酋登記注冊公司的具體程序、受理機構及所需材料依各酋長國及執照種類、公司種類不同有所差異。一般來說,主要程序可以通過阿聯酋經濟部、各酋長國發展局等相關政府部門或工商會、自由區等機構的網站獲得。亦可咨詢各酋長國工商會的會員服務中心,聯系方式如下:阿聯酋工商聯合會:阿布扎比商工會:www.abudhabichamber.ae迪拜商工會:沙迦商工會:www.sharjah.gov.ae阿治曼商工會:www.ajmanchamber.ae
269、烏姆蓋萬商工會:www.uaqchamber.ae富查伊拉商工會:www.onlinechamber.ae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20(2)稅務登記制度2017 年以前,阿聯酋沒有稅務登記制度。2017 年 6 月 6 日,阿聯酋聯邦議會通過的對稅收程序法案的草案修訂稿中規定了納稅人登記注冊的程序。該法案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頒布,并于 2017 年9 月 1 日生效。6.1.2 信息報告制度(1)財務報告制度阿聯酋沒有制定財務報告準則的機構,也無當地財務報告準則。目前,阿聯酋直接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根據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執行的阿聯酋商業公司法(2015年第
270、2 聯邦法律),要求所有公司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財務報表(中小企業適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小企業規定)。在某些極個別情況下,阿聯酋中央銀行會對貸款損失準備金有額外的要求。另外,在實際操作中,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雇員福利(IAS19)中關于辭退福利的部分,由于執行成本或缺乏精算數據的原因而無法適用。對于董事薪酬,阿聯酋當地法律規定須計入權益科目。以上兩項都與 IAS19 的規定不符,但由于其影響較小,在實務操作中也被采納。(2)稅務報告制度納稅人在每一納稅年度結束后的第九個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進行企業所得稅申報。詳細的各稅種的稅務申報規定,請參見 3.2.3。此外,中國企業投資阿聯酋還應注意
271、遵循中國稅務機關關于海外投資相關合規要求,具體如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4 年第 38 號)27,中國居民企業成立或參股阿聯酋企業,或者處置已持有的阿聯酋企業股份或有表決權股份,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按照中國會計制度可確27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有關問題的公告http:/ 2014 年 9 月 1 日起,應當在辦理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居民企業參股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A.居民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阿聯酋企業股份或有表決權股份達到 10%(含)以上;B.居民企業在被投資阿聯酋企業中直接或
272、間接持有的股份或有表決權股份自不足 10%的狀態改變為達到或超過 10%的狀態;C.居民企業在被投資阿聯酋企業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或有表決權股份自達到或超過 10%的狀態改變為不足 10%的狀態。同時,中國居民企業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還應附報以下與境外所得相關的資料信息:A.有適用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五條情形或者需要適用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 號)第八十四條規定的居民企業填報受控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B.納入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抵免范圍的外國企業或符合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受控外國企業按照中國會計制度編報的年度獨立財務報表。另外,在稅務檢查(包括納稅評
273、估、稅務審計及特別納稅調整調查等)時,居民企業有可能會被要求限期報告與其境外所得相關的必要信息。居民企業能夠提供合理理由,證明確實不能按照規定期限報告在阿聯酋投資和所得信息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延期要求。限制提供相關信息的境外法律規定、商業合同或協議,不構成合理理由。居民企業未按照規定報告在阿聯酋投資和所得信息的,經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主管稅務機關將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已有信息合理認定相關事實,并據以計算或調整應納稅款。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 年第 42 號),
274、符合相關條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22件的納稅人需要準備包含國別報告、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在內的轉讓定價文檔資料28。6.2 納稅申報風險6.2.1 在阿聯酋設立子公司的納稅申報風險外資企業可以在阿聯酋設立任何類型的企業,但前提是阿聯酋本國資本在境內登記注冊的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不得低于 51%(特殊情況除外,參見 6.1.1)。股份公司的董事會主席以及大多數的董事必須是阿聯酋公民。股份有限公司對董事會成員的國籍沒有要求?;旌嫌邢藓匣锲髽I的合伙人中不可以有除阿聯酋公民以外的人士。任何阿聯酋公司的子公司,無論是否在阿聯酋注冊,(除設立在有稅收協定規定免稅的地區)均需要在阿聯酋申報納
275、稅。如果母公司持有在阿聯酋的子公司,母公司并不會因此被視為阿聯酋稅收居民。6.2.2 在阿聯酋設立分公司或代表處的納稅申報風險外資企業在阿聯酋設立分公司或代表處需要向阿聯酋聯邦政府提出申請。然而如分公司設立在阿聯酋自貿區或設立分公司的事宜事先與當地或聯邦政府達成協議,則無需提出申請。該申請需由外資企業指定阿聯酋當地代理機構完成。分公司或代表處構成在阿聯酋的常設機構的情況下,納稅申報義務和阿聯酋居民企業一致。6.2.3 在阿聯酋取得與常設機構無關的所得的納稅申報風險阿聯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納稅人在阿聯酋未構成常設機構或雖構成常設機構但取得的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與常設機構無關,則股息
276、、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預提稅稅率為零,無需在阿聯酋納稅。28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http:/ 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取得的與常設機構有關的所得的納稅申報風險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取得的與常設機構有關的所得需要在阿聯酋繳納所得稅,適用與居民企業一致的規定。非居民企業在阿聯酋取得與常設機構有關的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均需要在阿聯酋納稅。6.3 調查認定風險阿聯酋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開征增值稅。增值稅的稅務登記包括強制登記制度和自愿登記制度。其中,強制性登記門檻為年銷售額 37.5 萬迪拉姆,自愿登記門檻金額是強制登記門檻金額的 50%。因此
277、,需要提醒在阿聯酋投資的中國企業注意正確判斷是否符合增值稅稅務登記的判定標準。2019 年 4 月 30 日,阿聯酋在 2019 年第 31 號決議中頒布了經濟實質法規。獲得阿聯酋當局許可機關許可且開展相關活動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被許可方)均需遵守經濟實質法規。根據規定,在阿聯酋開展相關業務活動的公司必須符合三個要求:對特定活動的指導和管理在阿聯酋進行,針對特定業務在阿聯酋開展核心創收活動,以及擁有充足的合格雇員、經營場所和年度運營支出。2019 年 9 月 11 日,阿聯酋發布 2019 年第 215 號部長決定,就公司如何遵守經濟實質法規提出指引,進一步解釋了經濟實質法規中的相關概念,比如
278、“許可”“充足”和“適當”等,同時為企業如何遵守法規提供了詳細指引。在阿聯酋開展相關活動的中國企業,需密切關注經濟實質法規的相關政策、指引及其進一步修訂,并根據自身情況,評估經濟實質相關法規是否會對其當前和將來的業務交易產生影響。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不符合經濟實質測試要求,將可能面臨較為嚴重的處罰。根據規定,未通過經濟實質測試的企業,首個財務期間處以最高 5 萬迪拉姆(約合 1.36 萬美元)的罰金,后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24續財務期間處以最高 30 萬迪拉姆(約合 8.17 萬美元)的罰金;如企業未提供信息,可能受到最高 5 萬迪拉姆的行政處罰,并將實施自動信息交換,甚至可能
279、被注銷。建議中國“走出去”企業基于更廣泛的轉讓定價規則,審查其在阿聯酋交易的經濟實質,以符合當地法律法規的要求。6.4 享受稅收協定待遇風險6.4.1 未正確享受協定待遇的風險根據中阿稅收協定,締約國雙方居民滿足一定條件,可以適用協定的優惠稅率。阿聯酋已締結的稅收協定中,部分協定具有“消除雙重征稅”條款,以吸引外國投資人,即如果阿聯酋居民擁有在另一締約國應納稅的各項所得,阿聯酋可以對這些所得征稅,并可以對另一締約國按國內法規定征收的稅收給予抵免。在這種情況下,阿聯酋可以扣除在另一締約國計算繳納的稅收,但其數額不應超過這些所得就其全部所得應承擔的上述阿聯酋稅收部分。綜上,提醒在阿聯酋投資的中國企
280、業應正確享受協定待遇,降低稅收風險。6.4.2 濫用稅收協定待遇的風險(1)常設機構的認定風險中阿稅收協定第五條規定了常設機構的概念、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遵從了 OECD 關于常設機構的定義。但在 BEPS 的大環境下,由于數字經濟對企業商業模式的影響,常設機構的定義將被重新修訂。雖然數字經濟本身并不顯示特殊的 BEPS 問題,但是數字經濟的流動性等特征加劇了 BEPS 的影響,傳統的稅收體系和監管模式已經在一定程度上無法適應日益變化的全球商業格局。例如,如今企業可以很容易地通過遠程方式銷售產品與服務,而無需在市場國設立實體或營業場所,過去不構成常設機構的準備性或輔助性的活動,中國居民赴阿聯酋
281、投資稅收指南125可能正逐漸成為數字經濟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再具備準備性或輔助性的性質,這些活動將不再適用常設機構定義的例外條款。BEPS 第 7 項行動計劃防止人為規避構成常設機構將結合數字經濟的主要特征對常設機構的定義做出修改,以確保不能利用人為安排來規避稅收協定中常設機構的構成門檻并借此規避相應納稅義務。國際社會普遍認為,數字經濟時代亟需一套新的稅收規則來解決征稅權與稅基侵蝕等問題。2019 年,隨著 OECD 發布了兩輪數字經濟征稅公眾意見征詢文件,國際數字經濟征稅方案的輪廓越來越清晰。2021 年 10 月,G20/OECD 包容性框架 136 個轄區就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雙支
282、柱”方案達成共識,發布了關于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雙支柱方案的聲明。(2)導管公司認定風險“受益所有人”的概念于 1997 年被引入 OECD 協定范本,以解決簡單的通過協定避稅的問題。但鑒于協定范本中并沒有涉及各國實踐中面臨的擇協避稅安排,BEPS 第 6 項行動計劃提出了應對這些協定濫用的建議,包括 LOB 所制定的特別反濫用規則(Limitation-on-Benefits Rule,簡稱“LOB 規則”),以及主要目的測試規則(Principal Purpose Test Rule,簡稱“PPT 規則”),PPT 規則主要應對的是 LOB 規則沒有涉及的其他擇協避稅情形,例如導管融資安
283、排,即安排或交易的一個主要目的是試圖獲得稅收協定的優惠,且在此情況下獲取優惠是有悖于稅收協定相關條款的宗旨與目的時,該稅收協定優惠不應被授予29。(3)受益所有人認定風險享受稅收協定優惠首要條件是 OECD 稅收協定范本第四條定義“締約國一方居民”。不是締約國一方居民的人不可以享受協定優惠。如前所述,“受益所有人”的引入是為解決簡單的擇協避稅問題,即出于稅收目的將所得支付給不是該所得真正擁有者的締約國29來源:BEPS 第 6 項行動計劃防止稅收協定優惠的不當授予http:/ 年 9 月 1 日,阿聯酋簽署的多邊公約正式生效。主要目的測試是多邊公約中的重要條款,也是構成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
284、PS)行動計劃最低標準的一部分。阿聯酋選擇在其稅收協定中采用默認的主要目的測試規則,投資者可能需證明,其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不是受到投資架構的驅動。也就是說,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不僅取決于稅收居民身份及受益所有人,而且本質上取決于主要商業目的及經濟活動實質。6.5 其他風險(1)BEPS 行動計劃及相關政策的變化及風險OECD 發起的 BEPS 行動計劃是近百年來國際稅收體系的根本性變革,15 項最終成果已于 2015 年 10 月發布。為了響應這一計劃,中國也已開始行動,旨在堵塞國際稅收規則漏洞,防止跨國企業以合法方式通過人為籌劃向低稅或無稅地區過度轉移利潤,使其大部分利潤在全球任何國家均無需納稅
285、。BEPS 行動計劃無疑對正在跨國經營或有意全球化的中國企業帶來重大影響。BEPS 第 6 項行動計劃主要是針對跨國集團濫用稅收協定,特別是擇協避稅問題??鐕驹诳鐕顿Y時,往往會在母公司和被投資公司之間設立中間控股公司,而這些中間控股公司的選址通常會在與母公司所在國(母國)和被投資公司所在國(被投資國)簽訂有較優惠的稅收協定且本身課稅較輕的國家,以利用稅收協定提供的稅收優惠來降低集團整體的稅負。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27第 6 項行動計劃建議修改現有的協定以阻止上述協定濫用的現象。OECD 給出了 3 個可選方案:一是 LOB(利益限制條款)及 PPT(主要目的測試)規則;二是僅
286、PPT 規則;三是 LOB 規則,加上能夠應對融資導管安排的機制。各國可以自行決定希望采用哪一個規則。因為這些規則針對的是企業是否有資格享受整體協定待遇這一問題,大大提升了享受協定待遇的門檻,因此無論各國選擇采用哪個選項,都將大大增加企業未來享受稅收協定優惠的難度。很多過去設計的稅務投資架構很可能會因此失效,因此中國投資者非常有必要重新審視當前的投資架構,分析評估當前的投資架構是否有可能因為第 6 項行動計劃而失效,并考慮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避免失效或者降低失效后企業可能面臨的成本或損失。除稅收協定及議定書的簽署和實施外,中阿兩國的稅收合作還體現在國際共同合作層面。中國作為 G20 成員國,在由
287、 G20 委托、OECD 主導的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行動計劃(BEPS)及應對美國主導的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等諸多國際稅收熱點問題上與阿聯酋具備廣泛的合作前景。為防止洗錢和逃稅行為,2015 年 6 月,阿聯酋簽署了 FATCA 實施協議,與美國正式開始進行信息交換。中國也已于 2014 年 6 月與美國草簽 FATCA 政府協議,具體實施也將逐步提速。在 2018 年 1 月 23 日舉行的一次會議中,基于稅收角度,經濟及金融事務委員會從歐盟非合作司法管轄區名單中刪除了 8 個國家,以應對歐盟認定的稅收缺陷。這些國家被移至一個單獨的管轄范圍內以進行秘密監測,其中就包含阿聯酋。20
288、19 年 9 月 1 日,阿聯酋簽署的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正式生效。自幾年前被列入歐盟不合作稅務管轄區名單(歐盟黑名單)后,阿聯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應對,簽署多邊公約是其中的重要步驟。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28表BEPS 行動計劃一覽表30名稱名稱內容內容第 1 項行動計劃應對數字經濟的稅收挑戰第 2 項行動計劃消除混合錯配安排的影響第 3 項行動計劃制定有效受控外國公司規則第 4 項行動計劃對利用利息扣除和其他款項支付實現的稅基侵蝕予以限制第 5 項行動計劃考慮透明度和實質性因素,有效打擊有害稅收實踐第 6 項行動計劃防止稅收協定優惠的
289、不當授予第 7 項行動計劃防止人為規避構成常設機構第 8 項行動計劃無形資產轉讓定價指引第 9 項行動計劃風險與資本第 10 項行動計劃其他高風險交易第 11 項行動計劃衡量和監控 BEPS第 12 項行動計劃強制披露規則第 13 項行動計劃轉讓定價文檔和國別報告第 14 項行動計劃使爭議解決機制更有效第 15 項行動計劃制定用于修訂雙邊稅收協定的多邊協議2019 年 10 月 10 日,歐盟成員國財政部長們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同意將阿聯酋和瑞士從被視為“避稅天堂”的國家名單中移除。歐盟在 2017 年 12 月建立了避稅天堂的黑名單和灰名單。未與歐盟進行稅務合作的司法管轄區將會被歐盟列上名單,
290、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司和富人往往使用了廣泛的避稅計劃至清單上的國家避稅。此外,歐盟方面會定期檢查清單,以考慮修改或添加新的管轄區。列入黑名單的國家在與歐盟的交易中,被冠上不良的名聲,將禁止歐盟政府性金融機構為名單中地區提供融資支持,并在特定法律中對相關成員進行更嚴格的監督審核。綜上,未來阿聯酋無疑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 BEPS 行動計劃的影響,因此投資者應關注阿聯酋對 BEPS 行動計劃的應對及相關政策的變化。(2)稅收法律法規更新風險企業應提高對投資目的國稅收制度的重視程度,充分掌握境外稅收環境。2017 年 6 月 6 日,阿聯酋聯邦議會(FNC)通過了對稅30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http:/
291、 年 8 月 1 日,阿聯酋議會正式頒布了該法案。阿聯酋 2018 年 1 月開征增值稅,為國際游客提供增值稅退稅服務。2019 年,阿聯酋聯邦稅務局發布商務旅行者增值稅退稅指南。阿聯酋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開始征收消費稅,2019 年擴大征稅范圍。同時,在 2019 年,阿聯酋稅務局正式開放消費稅在線注冊系統,以國際最高標準為企業提供綜合性稅務服務。注冊系統掛靠在稅務局官網下,提供 724 全天候在線服務,為企業和消費者提供消費稅各類信息。2022 年 1 月 31 日,阿聯酋財政部宣布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引入聯邦企業稅(Federal Corporate Tax),自2023
292、年 6 月 1 日起生效。目前阿聯酋每年都會根據具體情況,對現行稅收法規進行修訂或補充,給外國投資者帶來一定影響?!白叱鋈ァ逼髽I如果事先沒有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地國家的稅收制度,也沒有實時關注其最新的稅收政策變動,就會造成稅收優惠應享未享或違反稅收政策等后果。(3)各酋長國擁有獨立征稅的權力帶來的風險近年來,中資企業在阿聯酋承包市場發展較快,承建了系列立交橋、公路、住宅、學校等基建工程項目。阿聯酋執行自由經濟政策,無外匯管制。但外國人在阿聯酋從事貿易、投資、承包勞務等經貿活動,均須執行公司法商業代理法勞動法的規定,辦理公司注冊。公司注冊后加入商工會,成為法人,享有同阿聯酋本國資本公司同樣的權利與義
293、務。在阿聯酋,外國合資、獨資企業與當地企業平等。阿聯酋境內有超過 40 個自由區。對于外國投資者而言,在自由區及經濟特區內投資具有特殊優勢。由于各酋長國擁有獨立征稅的權力,可針對不同行業征收不同的稅賦,并可對各自區域內的自由貿易區制定優惠政策,該靈活性給外國投資者帶來一定影響。投資者需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地酋長國準確的稅收制度及政策變動,來規避相應風險。(4)共同申報準則帶來的風險2017 年 2 月 22 日,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MCAA),2017 年 4 月 21 日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30簽署了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MAC)。2020
294、 年 8 月 3 日,阿聯酋財政部發布了共同申報準則(CRS)指導說明。阿聯酋規定為CRS 目的而報告的阿聯酋金融機構需要在每年 6 月 30 日之前(除非另有通知)向其相關金融監管機構提交其 CRS 報告。投資者需注意CRS 的要求,提高合規性。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31參 考 文 獻1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阿聯酋,商務出版社,2021 年版2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企業對外投資國別(地區)營商環境指南阿聯酋(2022)3 阿聯酋增值稅法令(2017 年 8 號)4 阿聯酋增值稅實施條例(2017 年 52 號)5 阿聯酋企
295、業所得稅法(2022 年 47 號)6 阿聯酋消費稅法令(2017 年 7 號)7 阿聯酋消費稅法實施條例(2017 年 37 號)8 阿聯酋關于消費稅、消費稅稅率和消費稅價格計算方法的決議(2017 年 38 號)9 阿聯酋關于消費稅、消費稅稅率和消費稅價格計算方法的決議修訂(2019 年 52號)10 阿聯酋煙草產品消費稅價格(2019 年 55 號)11 阿聯酋稅收程序法(2022 年 28 號)12 阿聯酋稅收程序法實施條例(2017 年 36 號)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14 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96、 2013 年第 56 號)15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7 年第 6 號)16 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0 年第 1 號)17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OECD/G20 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 2015 年最終報告中文版18 普華永道中東:稅務話題19 普華永道:應對 COVID-19 的稅收和法律措施20 安永稅務:阿聯酋發布經濟實質法規指引21 MAZARS:Transfer Pricing Rules 202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http:/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http:/24 稅收協定爭議的解
297、決,Gustaf Lindencrona,1994 年會計基礎設施助推“一帶一路”研究報告,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德勤、ACCA25 金杜律師事務所:進軍歐洲及中東:外商直接投資監管注意事項26 中國稅務報:阿聯酋:國際稅收法律體系正在重構27 世界銀行:Doing Business 202028 安永稅務:阿聯酋發布經濟實質法規指引29 阿聯酋聯邦稅務局官網:Designated Zones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FederalDecree-Law No.8 of 2017 on Value Added Tax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3230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
298、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政策法規阿聯酋進出口商品免稅目錄31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政策法規阿聯酋進口關稅及禁止和限制進口產品的規定32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雇員福利33 BEPS 第 6 項行動計劃防止稅收協定優惠的不當授予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133附錄阿聯酋各類機構最新網址1.1.阿聯酋各商工會阿聯酋各商工會阿聯酋工商聯合會,阿布扎比商工會,www.abudhabichamber.ae迪拜商工會,沙迦商工會,www.sharjah.gov.ae阿治曼商工會,www.ajmanchamber.ae2.2.阿聯酋部分企業阿聯酋部分企業阿布扎比國家石油公
299、司(ADNOC),www.adnoc.ae阿布扎比國家能源公司(TAQA),https:/阿聯酋博祿公司(Borouge),阿聯酋電信公司(Etisalat),www.etisalat.ae阿聯酋聯合水泥公司,阿聯酋穆巴達拉發展公司(Mubadala),www.mubadala.ae伊瑪爾公司(EMAAR),Al Qudra Holding 公司,https:/迪拜石油公司(DPC),www.dubaipetroleum.ae迪拜鋁業公司(DUBAL),www.dubal.ae薩拉亞衛星通信公司(Thuraya),馬斯達爾城(MASDAR),www.masdar.ae酋長國鋼鐵公司(ESI),
300、酋長國綜合通訊公司(EITC-du),www.du.ae3.3.金融機構金融機構阿聯酋中央銀行(Central Bank of the UAE),https:/www.centralbank.ae/en阿聯酋迪拜國民銀行(Emirates NBD), Abu Dhabi Bank), Dhabi Commercial Bank), National Bank), Islamic Bank),www.emiratesislamic.ae/eng/阿聯酋馬士禮格銀行(Mashreq Bank), 5.各酋長國市政廳鏈接各酋長國市政廳鏈接阿布扎比,www.abudhabi.gov.ae迪拜,www.
301、dm.gov.ae沙迦,www.shjmun.gov.ae阿治曼,www.am.gov.ae哈伊馬角,https:/mun.rak.ae富查伊拉,fujegovt.ae6 6.各酋長國部分政府機構各酋長國部分政府機構阿布扎比民航局,www.gcaa.gov.ae阿布扎比海關,www.adcustoms.gov.ae阿布扎比警察總局,www.adpolice.gov.ae阿布扎比環境局,www.ead.ae阿布扎比發展基金會,www.adfd.ae迪拜投資發展局,https:/icd.gov.ae迪拜經濟和旅游局,https:/ded.ae迪拜發展委員會,dda.gov.ae/en迪拜道路交通局,https:/dubaicareers.ae迪拜移民局,https:/www.gdrfad.gov.ae迪拜法院,https:/www.dc.gov.ae迪拜海關,www.dubaicustoms.gov.ae迪拜土地局,dubailand.gov.ae迪拜宗教基金和伊斯蘭事務部,www.awqaf.gov.ae/en迪拜水電局,www.dewa.gov.ae迪拜警察局,www.dubaipolice.gov.ae迪拜媒體城,迪拜免稅店,7.7.聯邦稅務局:聯邦稅務局:www.tax.gov.ae編寫人員:雷曉琴 秦媛審校人員:李菊 陳彩嬌 趙璐璐 李春琳 帥迪全 陳堂正 羅琴周佳浩 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