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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居民赴阿曼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投資稅收指南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國別(地區)投資稅收指南課題組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前言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重點介紹了阿曼蘇丹國(以下簡稱“阿曼”)的投資環境及稅收制度。本指南根據阿曼的經濟概況、稅收政策、相關法規和中阿雙邊協定,總結了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可能面臨的稅務問題以及需要遵從的稅收征管規定,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意義。本指南共分六個章節。第一章介紹了阿曼的經濟概況,為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提供了具有參考價值的背景資料。第二章全面介紹了阿曼的稅收制度,主要包括對稅收法律體系、近年稅制變化和設立的稅種及各稅種詳細情況的介紹。第
2、三章介紹了阿曼稅收征收和管理體制,涵蓋了稅收管理機構、居民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務檢查等征管規定,以及非居民納稅人的稅收征管措施與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的內容,對中國居民在阿曼投資合作的稅務管理實踐具有較強的指導性。第四章介紹了阿曼的特別納稅調整政策,包括關聯交易、轉讓定價調查和資本弱化規定等。第五章是對中阿稅收協定及相互協商程序的介紹,包括對協定主要條款定義、適用范圍、常設機構認定、不同所得類型征稅規定的介紹,以及對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的說明等。第六章主要對中國居民企業赴阿曼投資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予以提示,包括信息報告風險、納稅申報風險、調查認定風險以及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相關風險等。本指南
3、僅基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收集的信息進行編寫,敬請各位讀者在閱讀和使用時,充分考慮數據、稅收法規等信息可能存在的變化和更新。同時,建議“走出去”企業在實際遇到納稅申報、稅收優惠申請、稅收協定待遇申請、轉讓定價調整、稅務稽查等方面的問題時,及時向企業的主管稅務機關或專業機構咨詢,避免不必要的稅收風險及由此帶來的損失。指南存在的錯漏之處,敬請廣大讀者不吝指正。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目錄第一章第一章阿曼經濟概況阿曼經濟概況.11.1 近年經濟發展情況.11.2 支柱和重點行業.41.3 經貿合作.41.4 投資政策.5第二章第二章阿曼稅收制度簡介阿曼稅收制度簡介.72.1 概覽.
4、72.1.1 稅制綜述.72.1.2 稅收法律體系.72.1.3 最新稅制變化.72.2 企業所得稅.82.2.1 居民企業.92.2.2 非居民企業.152.2.3 申報制度.172.3 個人所得稅.172.3.1 居民納稅人.172.3.2 非居民納稅人.182.3.3 申報制度.192.4 增值稅.192.4.1 概述.192.4.2 稅收優惠.232.4.3 應納稅額.252.4.4 申報制度.262.5 其他稅(費).262.5.1 消費稅.262.5.2 社會保障稅.272.5.3 印花稅.282.5.4 關稅.282.5.5 培訓稅.282.5.6 地方稅費.29第三章第三章稅收
5、征收和管理制度稅收征收和管理制度.303.1 稅收管理機構.303.1.1 稅務系統機構設置.30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3.1.2 稅務管理機構職責.303.2 居民納稅人稅收征收管理.303.2.1 稅務登記.303.2.2 賬簿憑證管理制度.323.2.3 納稅申報.323.2.4 稅務檢查.353.2.5 稅務代理.363.2.6 法律責任.363.2.7 其他征管規定.373.3 非居民納稅人的稅收征收和管理.373.3.1 非居民稅收征管措施簡介.373.3.2 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38第四章第四章特別納稅調整政策特別納稅調整政策.404.1 關聯交易.404.1.1 關聯關系
6、判定標準.404.1.2 關聯交易基本類型.414.1.3 關聯申報管理.414.2 同期資料.414.2.1 分類及準備主體.414.2.2 具體要求及內容.424.2.3 其他要求.424.3 轉讓定價調查.424.3.1 原則.424.3.2 轉讓定價主要方法.434.3.3 轉讓定價調查.434.3.4 案例.434.4 預約定價安排.434.4.1 適用范圍.434.4.2 程序.444.5 受控外國企業.444.5.1 判定標準.444.5.2 稅務調整.444.5.3 案例.444.6 成本分攤協議管理.444.6.1 主要內容.44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4.6.2 稅務調
7、整.444.6.3 案例.444.7 資本弱化.444.7.1 判定標準.444.7.2 稅務調整.454.7.3 案例.454.8 法律責任.45第五章第五章中阿稅收協定及相互協商程序中阿稅收協定及相互協商程序.465.1 中阿稅收協定.465.1.1 中阿稅收協定.465.1.2 適用范圍.475.1.3 常設機構的認定.495.1.4 不同類型收入的稅收管轄.505.1.5 阿曼稅收抵免政策.595.1.6 無差別待遇原則.605.1.7 在阿曼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手續.605.2 阿曼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625.2.1 相互協商程序概述.625.2.2 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的法律依據.
8、625.2.3 相互協商程序的適用.635.2.4 啟動程序.645.2.5 相互協商的法律效力.675.2.6 阿曼仲裁條款.685.3 中阿稅收協定爭議的防范.68第六章第六章在阿曼投資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在阿曼投資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706.1 信息報告風險.706.1.1 登記注冊制度.706.1.2 信息報告制度.706.2 納稅申報風險.706.2.1 在阿曼設立子公司的納稅申報風險.716.2.2 在阿曼設立分公司或代表處的納稅申報風險.716.2.3 在阿曼取得與常設機構無關的所得的納稅申報風險.716.3 調查認定風險.716.4 享受稅收協定待遇風險.726.5 其他風險.7
9、3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參參 考考 文文 獻獻.7474附錄附錄阿曼稅收協定網絡阿曼稅收協定網絡.7575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第一章阿曼經濟概況1.1 近年經濟發展情況阿曼是典型的資源輸出型國家,石油、天然氣產業是阿曼的支柱產業。根據中國外交部網站披露信息,阿曼油氣收入占國家財政收入的 68%,占國內生產總值的 41%。1該國工業以石油開采為主,近年來逐漸開始重視天然氣工業。政府實行自由和開放的經濟政策,利用石油收入大力發展國民經濟,努力吸引外資,引進技術,鼓勵私人投資。為逐步改變國民經濟對石油的依賴,實現財政收入來源多樣化和經濟可持續發展,政府大力推動產業多元化、就業阿曼化和經
10、濟私有化,增加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擴大私營資本的參與程度。阿曼農業不發達,糧食主要靠進口。漁業作為阿曼的傳統產業,除滿足國內需求外,還可供出口,是阿曼非石油產品出口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阿 曼 自 2000 年 正 式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World TradeOrganization,以下簡稱“WTO”)后,對外開放了項目融資業務。面對外國金融機構的競爭,阿曼銀行和金融機構聯合組成項目融資集團,在信貸安排中起主導作用,并與地區和國際金融機構合作,共同為項目提供融資。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中資銀行還不能使用人民幣在當地開展跨境貿易和投資。阿曼 2022 年國內生產總值(以下簡稱“GDP
11、”)863 億美元,同比增長 4.3%。人均 GDP 為 1.9 萬美元2。在財政收支方面,據阿曼經濟部公布的數據,因原油價格持續上升,阿曼 2021 年財政收入出現好轉。阿曼的貨幣是阿曼里亞爾(以下簡稱“里亞爾”或“OMR”),根據阿曼財政部發布的財政決算數據,2022 年阿曼財政總收入為 144.73 億里亞爾,高出預算(105.80億里亞爾)37%。其中,石油收入 76.25 億里亞爾,預算為 44.90 億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阿曼蘇丹國國家概況 https:/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阿曼蘇丹國國家概況 https:/ 35.48 億里亞爾,預算為 27.5 億里亞爾。阿曼財政總支
12、出為 133.29 億里亞爾,比預算高出 10%。2022 年國家決算實現約 11.44 億里亞爾的財政盈余,此前預算為財政赤字3。在貨物進出口方面,中國是阿曼第一大貿易伙伴。2022 年,中阿雙邊貿易額 404.45 億美元、同比增長 25.79%,其中中方出口額42.05 億美元、同比增長 17.97%,進口額 362.4 億美元、同比增長26.77%。阿曼主要出口石油和天然氣,約占國家財政總收入的 68%,非石油類出口有銅、化工產品、魚類、椰棗及水果、蔬菜等。主要出口到阿聯酋、沙特、印度、中國等。進口機械、運輸工具、食品及工業制成品等,主要來自阿聯酋(轉口)、中國、印度、美國等。阿曼政府
13、穩健的貨幣政策為阿曼保持金融市場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抑制通貨膨脹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自 1983 年以來,里亞爾與美元的匯率一直固定在 1:2.6 的水平,這大大增強了投資者的信心。阿曼金融體系是由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匯兌機構、租賃公司、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資本市場組成。銀行系統在整個金融體系中占據重要位置。阿曼中央銀行對銀行業實行嚴格的監管,以防止商業銀行的違規行為,這一做法使得阿曼銀行業在 2008年全球經濟危機中損失較小。目前阿曼還沒有中資銀行的分支機構,與中資銀行關系較為密切的有馬斯喀特銀行和匯豐銀行。據阿曼觀點報2023 年 5 月 2 日報道,截至 2023
14、年 2 月底,阿曼發行的貨幣總量達到 16.02 億里亞爾,同比下降 5.0%。廣義貨幣供應量(交易貨幣(社會流通貨幣總量加上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組成)達到 206.656 億里亞爾,同比增長 1.8%。狹義貨幣供應量(由銀行系統外的現金、經常性賬戶和本幣活期存款組成)達到 57.216 億里亞爾,同比下降了 0.9%。阿曼中央銀行的外匯儲備總額為 65.817 億里亞爾,同比下降 13.2%。2022 年,阿曼平均通貨膨脹率為 2.8%,是海合會國家中第二低,僅次于沙特,后者去年的通貨膨脹率僅為 2.5%。3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阿曼蘇丹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
15、指南3阿曼經濟發展得益于油價上漲和中期財政計劃的穩步實施。2021年末,惠譽國際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國際評級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三大國際評級機構更新對阿曼的經濟評級,并樂觀預測2022 年阿曼的經濟形勢。阿曼觀點報2023 年 4 月 1 日報道,鑒于阿曼財政狀況持續改善,標準普爾將阿曼的前景展望調整為積極,信用評級保持“BB”。2023 年 5 月 15 日報道,信用評級機構穆迪宣布將阿曼政府的長期信用評級從“Ba3”上調至“Ba2”,維持積極展望,同時將無擔保中期債券項目的評級從(P)“Ba3”上調到(P)“Ba2”,該機構表示,由于石油和天然氣收入的顯著增長,阿曼 2022 年
16、債務情況有所改善?;葑u對阿曼的長期外幣和本幣發行人違約評級(IDR)信用評級為“BB”,展望從負面提高為穩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以下簡稱“IMF”)近日在一份報告中表示,阿曼經濟繼續增長,通貨膨脹率保持在低水平,得益于油氣行業的強勁擴張。阿曼 2022 年的實際 GDP增長 4.3%,2023 年經濟增長預計將放緩至 1.3%,隨后在 2024 年反彈至 2.7%,主要因素是 OPEC+的石油減產、非油氣行業的不溫不火、全球經濟活動的放緩以及金融環境的收緊。盡管如此,阿曼非油氣行業的增長預計將從 2022 年的 1.2%上升到 2023
17、年的 2%以及2024 年的2.5%。此外,總體通貨脹脹率從 2022 年的 2.8%降至 2023 年 4 月的1.1%。在世界銀行2020 年全球營商環境報告190 個國家排名中,阿曼位列營商便利度排名第 68 位4,在納稅領域排名第 11 位。根據美國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和華爾街日報(TheWall Street Journal)發布的 2020 經濟自由度指數顯示,在全球180 個經濟體中,阿曼的經濟自由度排名第 75 位,屬于中度自由的經濟體。4 世界銀行:2020 年全球營商環境報告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1.2 支柱和重點行業(1)石油
18、、天然氣產業是阿曼的支柱產業,在國民經濟中占主導地位。為滿足國內電力生產和加工企業對天然氣的潛在需求,阿曼政府已加大對天然氣的勘探開發投資。截至 2023 年 2 月底,阿曼石油產量達到 6,275.01 萬桶,同比增長 3.0%。截至 2023 年 2 月底,阿曼天然氣產量(包括進口)達到 85.503 億立方米,同比增長 10.3%。阿曼當前最為重要的經濟改革戰略是 2016 年 9 月中旬推出的“Tanfeedh”倡議。這一倡議是阿曼第 9 個“五年計劃”(2016-2020年)的組成部分,旨在將石油產業對 GDP 的貢獻率從 2016 年的 44%降至 2020 年的 26%,扶持交通
19、物流業、制造業、旅游業、礦業、漁業等五大非石油重點產業的發展。(2)旅游業是阿曼政府近年來重點發展的行業,阿曼旅游部希望在 2024 年累計創造 10 萬個就業機會。阿曼政府制定的 2020-2024年中期財政平衡計劃 中也提出給予更多國家公民免簽進入阿曼待遇,促進旅游業發展。據阿曼外交部聲明,中國已被阿曼列入無需當地擔保人即可申辦旅游簽證的國家名單,中國公民可通過阿曼皇家警察局網站申請電子簽證。(3)農業與漁業是阿曼政府重點發展的非油氣領域行業。根據阿曼 2040 年遠景規劃,農業、漁業年均增長應不低于 4.5%,占 GDP的比重屆時應達到 3.1%。1.3 經貿合作(1)參與地區性經貿合作
20、阿曼于 2000 年 11 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作為海灣合作委員會的成員國,阿曼加入了海合會關稅同盟并參與海合會與歐盟、中國及其他國家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根據阿曼國家統計與信息數據中心數據顯示,阿曼出口貿易主要合作伙伴為:中國(占比 30%)、韓國(占比 11%)、阿聯酋(占比10.7%)及日本(占比 10.5%)。阿曼進口貿易主要合作伙伴為:阿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聯酋(占比 27%)、日本(占比 13%)及美國(占比 6%)。(2)與中國的經貿合作1989 年中阿兩國成立了經貿聯委會,目前雙方已舉行了九屆聯委會會議。工程承包是中阿雙邊經濟合作的主要形式之一。據中國商務部統計,2020
21、年中國企業在阿曼新簽承包工程合同20份,新簽合同額7.59億美元,完成營業額 4.89 億美元。能源合作是中國與阿曼經貿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涵蓋石油上、下游全產業鏈。2022 年,中國從阿曼進口原油 3,937.01 萬噸。據阿曼觀點報2023 年 4 月 1 日報道,截至 2023 年 2 月底阿曼對中國出口 4,449.04 萬桶,位居阿曼石油出口國榜首,對印度出口 171.44萬桶,對日本出口 126.77 萬桶。1.4 投資政策阿曼商業工業和投資促進部是負責貿易管理的主管部門,其職能主要包括制定有關規定、原則,組織和加強阿曼與世界貿易組織、阿拉伯貿易組織及其他區域性或國際貿易組織的關系
22、;提出政策和必要的規劃建議,以推動貿易發展,并服務于阿曼經濟的發展;實施、執行與該部職能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細則和規章,依法對貿易企業進行監督;發放商業許可及企業、代理、商標注冊;為投資者提供服務等。(1)投資門檻為按照國際標準提高國家競爭力,吸引外商投資,阿曼頒布了2019 年第 50 號蘇丹令外商投資法,并于 2020 年 1 月開始實施。此法取代阿曼 1994 年發布的舊外商投資法。新投資法中沒有對公司注冊最低股本提出要求,也沒有對外國公司在阿曼公司的持股比例提出限制(在舊法中約定外商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過 70%)。同時,該法案中對外國投資領域、地區沒有做出明確限制規定,但有 37
23、 類商業活動禁止外商投資,包括文件影印及打字服務、翻譯服務、轉賬結算、男裝縫紉、男女士長袍制作等。(2)投資吸引力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阿曼對外國投資實行“國民待遇”,所有外國投資者享有阿曼當地投資者同等待遇,可以與阿曼企業或個人合資經營,也可以合資注冊獨立經營。目前阿曼還沒有制訂外資收并購等相關法律。阿曼的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特定區域和重點行業兩個層面??傮w而言,阿曼鼓勵在旅游、加工制造、農牧漁業、采礦、物流、信息技術等領域的投資,歡迎外國企業在自由區、工業區、經濟特區等專屬區域內投資。阿曼對外資的地區鼓勵政策主要通過工業區、知識園區、自由貿易區來實現,主要包括:馬斯喀特知識園區、薩拉拉
24、自由區、杜庫姆經濟特區。2019 年 4 月 24 日,阿曼頒布了 2019 年第 27 號皇家法令,允許企業在科學研究委員會(Scientific Research Council)協助下建立特區,并向在這些特區內經營的企業提供以下激勵政策:免稅期一次為5年,從經營活動日起算,可申請適用的最長免稅期為15年;特定區內使用土地給予優惠,期限最長為25年;豁免公司貿易法和外商投資法中規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和投資門檻;除法律禁止的貨物外,可自由進口商用貨物;對進入特區的進口貨物免征關稅。對于銀行、保險、電信和運輸公司等不符合特區規定的企業,不適用于上述激勵措施5。(3)投資退出政策外國投資者可以自由地
25、將其資本、利潤和其他投資收益匯回國內。5 IBFD 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Oman-Business and Investment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7第二章阿曼稅收制度簡介2.1 概覽2.1.1 稅制綜述阿曼稅收體系較為簡單,原主管當局為財政部和稅務總署。在2019 年,根據 2019 年第 66 號皇家法令,成立了新的稅務局阿曼稅務局??傮w而言,阿曼征收的稅種少而簡單,企業賦稅水平低,個人僅需就經營所得繳納所得稅。阿曼稅收體系以企業所得稅為主。最初的所得稅法于 1971年在阿曼首次頒布。針對企業的所得稅法于 1981 年由第 47/81號皇家法令頒布并替代了 1971 年發布的所得稅法
26、?,F行的所得稅法由第 28/2009 號皇家法令頒布并于 2010 年開始執行,此版所得稅法較之前版本發生重大變化,例如稅收管轄上向屬人管轄權偏移、引入資本弱化規則、使本國及境外實體適用的稅率標準化、擴大預提稅范圍、簡化稅務流程及以具體明確的方式來認定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等。2017 年及 2020 年,阿曼在此版所得稅法上均有重大修訂。截至 2022 年 6 月,阿曼已與 35 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Double Taxation Treaties)。2.1.2 稅收法律體系阿曼現行的稅收法率體系主要包括 所得稅法 增值稅法 公司貿易法社會保險法海灣合作理事會統一行業組
27、織法外商投資法以及工業和礦業組織和鼓勵法。2.1.3 最新稅制變化基 于 經 濟 合 作 與 發 展 組 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簡稱“OECD”)/二十國集團(以下簡稱“G20”)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建議,2022 年至今,阿曼與俄羅斯、塔吉克斯、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8埃及、南非、毛里求斯及中國簽署和更新了稅收協定。2022 年 9 月,阿曼稅務局網站發布了一份關于商業代理提供、或通過商業中介提供的貨物和服務的增值稅處理的指南。該指南規定了中介代理是指由委托人委
28、托的任何旨在便于或通過第三方向委托人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個人。該指南還介紹了可扣減費用、報銷和付款的處理、代理人的備案和開具發票義務等其他主題。2022 年 9 月,為了促進經濟多樣化,阿曼稅務局宣布免除包括漁業(養殖、加工等)、農業等行業的 5 年所得稅,也適用于在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開展上述活動并滿足一定條件的公司。阿曼稅務局宣布自 2022 年 10 月 14 日起,香煙進口商和供應商必須在其產品上粘貼消費稅數字標識方可在阿曼進口或交易。2022 年 10 月 24 日,阿曼稅務局修訂了增值稅實施細則,自 2022年 10 月 17 日起生效。
29、主要修改如下:(1)電信服務的供應地不再由用戶是否為納稅人決定;(2)新細則規定,金融服務行業以隱性利潤方式獲得的報酬免稅。此前該優惠政策僅適用于監管和授權的金融機構;(3)新細則引入了增值稅發票的開具截止日期,即交易之日起15 天;(4)除互惠待遇條件外,新細則取消了此前關于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交和領事使團增值稅退稅的限制條件。2023 年 6 月 5 日,阿曼稅務局宣布,電動汽車、零排放車輛及其零部件適用增值稅零稅率。進口電動汽車和氫動力汽車同樣適用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2.2 企業所得稅阿曼現行的所得稅法于 2010 年開始執行,2017 年 2 月 26日,憲報刊登關于阿曼所得稅法修訂
30、的法令,法令對所得稅法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1)標準企業所得稅率由 12%增加至 15%;(2)法定免稅門檻(扣除標準)OMR 30,000(合 78,000 美元)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9被廢止;(3)向非居民企業支付的利息和股息適用預提所得稅稅率 10%;(4)向非居民支付的服務費適用預提所得稅稅率 10%;(5)建筑工地,建筑、裝配或安裝工程有關的常設機構的定義,即與提供咨詢及其他服務的公司一樣適用 90 天的常設機構規則;(6)政府部門機構適用的預提所得稅免稅政策已廢止,這些機構將被要求對特定付款扣減預提所得稅;(7)免稅優惠僅限于制造業企業且應符合一定的條件,免稅期為 5 年,不
31、可延長;(8)作為納稅申報基礎的自我評估制度被納入稅法(這一變化旨在提高納稅申報的準確性和正確性);(9)符合傳統銀行業收入流的伊斯蘭金融交易的稅收規定被納入稅法;(10)要求所有納稅人申請并取得稅務證;(11)調整與欺詐有關的一般納稅訴訟時效,從 5 年調整至 3 年;調整與未提交最終報表有關的一般納稅訴訟時效,從 10 年調整至 5年;調整與作出稅收決定有關的訴訟時效,從 10 個月調整至 8 個月;(12)根據權責發生制及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準備會計賬簿及納稅申報表。上述關于預提所得稅的規定,從法令在政府公報發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其他修訂,包括有關稅率的變動及 2017 年度的納稅申報表,自2
32、017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生效。阿曼稅務機關于 2018 年 3 月 4 日發布一份官方聲明,對 2017 年2 月刊登的企業所得稅修正法令中的預提所得稅規定進行說明,明確無論服務發生地是否在境內,向非居民支付的服務費都將適用預提所得稅,該聲明于 2018 年 3 月 4 日生效。2.2.1 居民企業2.2.1.12.2.1.1 判斷標準判斷標準阿曼 2020 年修訂的所得稅法中首次引入稅收居民的定義。依據阿曼法規在阿曼注冊的法律實體,或其實際管理機構在阿曼,則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0為阿曼居民納稅人6。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包括阿曼公司、機構以及外國公司在阿曼的常設機構。阿曼企業是指根
33、據阿曼法律成立的商業、民事或其他公司的法人實體,無論其法律形式、目的、經營范圍或其成員的國籍如何?!皺C構”包括阿曼自然人所持有的個體企業,或以股份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注冊的從事商業、工業、工藝或服務行業并滿足以下要求的阿曼公司:(1)稅務年度初始時的工商登記資本金不超過 OMR50,000;(2)截至稅務年度末的總收入不超過 OMR100,000;(3)在稅務年度內平均員工人數不超過 15 人。但從事以下活動的機構將不被視為常設機構:(1)航空和海上運輸;(2)銀行、保險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3)自然資源的開采;(4)已獲得提供公共服務許可證的經營活動;(5)財政部長規定的其
34、他活動。2.2.1.22.2.1.2 征稅范圍征稅范圍阿曼所得稅法中沒有明確的收入來源規則。阿曼對本國企業及外國企業設立于阿曼的常設機構所取得的所有應稅所得征收所得稅,不受地域方面的限制。同時,該企業無論阿曼及其他海合會國家的所有權占比如何,都應就該企業的全部收入征稅。根據所得稅法,阿曼企業取得其他阿曼企業向其分配的股息為免稅收入。2.2.1.32.2.1.3 稅率稅率標準企業所得稅率為 15%,適用于阿曼的居民企業及外國企業在阿曼的常設機構。對營業額低于 OMR30,000 的企業,所得稅率為 3%。6 IBFD 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Oman-Corporate Tax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
35、指南112.2.1.1 章節中所定義的機構也適用 3%所得稅率。根據 所得稅法,石油公司需按 55%所得稅稅率征稅。根據所得稅法,以下活動收入適用 10%稅率:(1)特許權;(2)研發活動;(3)計算機軟件使用權;(4)管理和服務活動;(5)股息、紅利和利息。2.2.1.42.2.1.4 稅收優惠稅收優惠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取得的以下收入可免征企業所得稅:(1)公司或機構取得的海運收入;(2)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在阿曼從事空運或海運活動取得的收入(公司總部所在國家或地區需與阿曼簽署互惠協議);(3)依據阿曼法律設立的投資基金取得的收入以及外來投資基金投資馬斯喀特證券市場的證券所取得的收入;(4)依
36、據海合會工業法規,從事工業項目的公司或機構取得的收入(此項優惠期限為 5 年,且不可延長)。納稅人需滿足以下條件才可適用免稅條件:(1)該公司依照阿曼法律在阿曼成立;(2)該公司或機構根據相關法律在貿易工業部或其他部門進行備案;(3)該公司或機構的活動遵守阿曼當地相關法律法規;(4)該公司或機構在免稅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在相關部門備案;(5)該公司或機構在其經營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除管理服務和承包活動外;(6)該公司或機構的賬目需定期接受注冊審計師的審計;(7)該公司或機構不享受其他法律規定的免稅政策;(8)該公司或機構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其決算報表和財務報告副本,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頒發的許可
37、證、批準書或登記證明。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22022 年第 46 號皇家法令頒布了證券法,規定自 2022 年 6月 20 日起,對特殊目的公司、集體投資基金和信托基金實行所得稅免稅政策。該法規定了這些工具不受外商投資法的約束。此外,自 2022 年 3 月 7 日起在馬斯喀特、塞拉萊和薩哈爾設立了三個機場自由區,自由區的經營者和在自由區注冊的公司可以在最多 15 年內免征所得稅,最多可延長一次,最長可延長 5 年。但金融服務、電信、陸路運輸和承包部門經營的公司不適用上述政策。2.2.1.52.2.1.5 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為納稅年度總收入減除允許扣除項目加上對于不可
38、扣除項目及減免項目的調整。(1)應稅收入范圍阿曼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全部收入皆為應稅收入,無論現金形式收入或實物形式收入。具體收入包括:任何活動產生的利潤、研發所得、動產及不動產的租金或使用權所得、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及管理費等。根據保險合同取得的賠付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扣除的壞賬并在后續年度收回的壞賬損失,應納入下一年度的應稅收入。此外,轉讓資產產生的資本利得及在開始生產經營活動前進行交易取得的收入也應計入應稅收入。(2)稅前扣除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可在稅前扣除。對應費用支出需據實計入會計賬簿并保留相關憑證,且該筆支出需具備商業合理性及市場價格合理性,稅務機關會對此進行評
39、估。與收入配比的成本費用可在稅前扣除,已經免征所得稅的收入對應的成本費用不允許作為可扣除支出。允許稅前扣除項目所得稅法中列舉了以下可以稅前扣除的成本和支出項目:A.企業發生符合條件的籌建費用,可以以三年期或五年期進行攤銷;B.根據阿曼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支付給員工的款項;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3C.依據阿曼相關法規支付給公共機關的社會保險費及養老基金;D.符合條件的壞賬;E.與購置或轉讓不可折舊資產有關的費用;F.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必須按成本估值,納稅時不考慮重新估值的結果。只要企業在商業活動中擁有或使用的資產,無論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所有固定資產允許以直線法折舊,年折舊率見下表:表1不
40、同類型資產適用的年折舊率資產類別資產類別年折舊率(年折舊率(%)1特殊材料建筑(具體由稅務機關規定)4002其他材料建筑或預制建筑15.003港口泊位港口攔水堤、管線、道路、鐵路10.004船舶、飛機15.005醫院、教育用途建筑100.006拖拉機、起重機及其他類似的重型設備、車輛、家具33.337計算機及程序等33.338鉆井設備10.009上述設備中未包括的機器、設備15.00其中,對醫院、教育用途建筑,納稅人也可以選用 4%或 15%的折舊率。上述第一、三類資產當用于倉儲、辦公、員工住宿等以外的工業用途時,折舊率翻倍。除計算機程序和知識產權外的無形資產的折舊率由稅務機關根據資產的可使用
41、壽命決定;G.利息,包括支付給公司所有者或關聯方的利息。根據所得稅法 的要求,在此情況下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債資比)比例不得超過 2:1,若關聯債資比超過該比率,超出部分利息支出不可扣除;H.審計費用;I.贊助費(扣除限額:應納稅所得額扣除結轉虧損后的 5%);J.支付給董事長和股份公司董事會成員的工資薪金及付給阿曼公司合伙人對其管理服務的報酬;K.總機構費用(扣除限額:一般為總收入的 3%;銀行保險業:5%;其他符合條件的高科技行業:10%。不得扣除與監督和控制活動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4有關的費用。);L.向指定實體的捐贈??煽鄢揞~不超過該公司當年總收入的5%,特
42、定情況下可扣除捐贈金額不受比例限制。不可扣除項目根據所得稅法,下列支出屬于不可扣除費用,不可從利潤總額中扣除:A.對企業利潤征收的稅款;B.資本支出(如購置固定資產);C.與取得免征所得稅項目收入產生的支出;D.已在保險、合同或賠償金中收回的支出或虧損等;E.持有上市股票帶來的虧損;F.其他服務的價值或其他相關報酬被稅務機關認定為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范圍內發生的支出;G.位于阿曼的應稅實體與其總部或關聯方間交易產生的匯兌損益;H.準備金一般是不可扣除,包括:壞賬準備金、維護準備金等。稅法沒有規定存貨的計算方法。一般而言,會計上存貨是按成本和可變現凈值孰低原則計量,采用加權平均法和先進先出法確定成本
43、。在計算一個實體的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財務報表中為將存貨價值降低至可變現凈值而計提的準備金。但是保險公司可以扣除期限未滿的風險預備金(責任準備金根據凈保費確定)。此外,商業銀行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如果獲得阿曼中央銀行的批準也可扣除。外國企業分公司支出的扣除受到一些限制:A.分公司為外國總部發生的費用支出。1984 年第 91 號部長決議指出,對阿曼分公司因總部產生且不能在賬簿和其他記錄上直接歸入阿曼分公司的費用,予以扣除;B.擔保費。外國企業分公司支付給阿曼代理人的擔保費最高可扣除應納稅收入的 5%;C.利息。向總部支付的利息不予扣除,無論是作為往來賬,還是作為總部利息成本的一部分。如果可以證
44、明貸款為阿曼分公司向銀行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5借貸所得并獨自使用,對應貸款利息便可扣除;D.匯率波動。外國實體的阿曼分公司與其總部或其他附屬機構之間的交易存在的匯率波動在阿曼征稅中通??梢院雎?。因此,外匯損失不予扣除,外匯收益也無須納稅。虧損企業發生的虧損可向以后年度結轉 5 年來抵消應稅所得。免稅期間內的稅收虧損一般可無限期向以后年度結轉。虧損不得向以前年度追溯調整。2.2.1.62.2.1.6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1)計算方法應納稅額=(應稅收入-稅前扣除項目)適用稅率-可抵免稅額(2)可抵免應納稅額的情形:根據具體情況,稅務機關可能允許對已繳境外稅收予以抵免。對于某些在境外支付的稅
45、費,不論阿曼是否與源泉國家締結稅收協定,境外稅收抵免均可適用,抵免限額為該境外收入根據阿曼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2.2.2 非居民企業2.2.2.12.2.2.1 概述概述不滿足阿曼對居民企業定義的企業將被視為非居民企業。2.2.2.22.2.2.2 征收范圍征收范圍根據所得稅法,非居民企業在阿曼從事商業活動或者取得來源于阿曼的收入將被給以征稅。如果外國企業通過設在阿曼的常設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將同居民企業一樣應予征稅。對于阿曼分支機構的總部管理費用的扣除金額存在限額標準。除以下兩種情況外,阿曼對常設機構的定義基本遵從OECD 關于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范本(以下簡稱“OECD 范本”
46、)中常設機構的定義:(1)對于從事建筑工程活動的企業構成常設機構的時間門檻是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690 天;(2)對于從事服務的企業構成常設機構的門檻是在任何 12 個月內累計達 90 天。常設機構指的是境外企業在阿曼開展全部或部分業務的固定場所,無論其是否是獨自開展業務,或通過代理人開展的業務。然而,從事以下經營活動的機構將不被視為常設機構:(1)空運和海運;(2)金融機構的銀行、保險等業務;(3)自然資源的開采;(4)已獲得許可證的企業提供的公共服務;(5)財政部長規定的其他活動。2.2.2.32.2.2.3 稅率稅率自 1996 年 11 月 2 日引入此概念起,在阿曼未設有常設
47、機構的非居民企業須就來源于阿曼的特許權使用費按10%繳納預提所得稅。所得稅法將 10%的預提所得稅稅率征收范圍擴大至向非居民企業支付的服務費、研發活動服務費、管理費。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起,股息和利息所得需繳納 10%的預提所得稅。2019 年 14 號部長決定(Ministerial Decision)表明,預提所得稅僅適用于股份公司和投資基金分配的股息。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分配的股息不需繳納預提所得稅。2019 年 5 月 15 日,阿曼資本市場管理局宣布阿曼暫停對股息所得和利息所得征收預提所得稅,停止征收時間為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6 日
48、的三年時間。2019 年 5 月 6 日之前發生的股息所得和利息所得對應的預提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仍按照之前的規定執行。向非居民企業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包括設備租金)、計算機軟件使用權的對價適用預提所得稅,稅率 10%。資本利得包括處置持有的居民企業的股份帶來的收益以及來自于不動產的收入,這兩項收入在準則下皆為應稅收入。對于與阿曼簽訂雙邊稅收協定的國家,該國居民來源于阿曼的所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7得有可能享受更低的預提所得稅率。阿曼簽署了一項協議,以實施雙支柱解決方案來應對經濟數字化的挑戰?!半p支柱”方案包括一項計劃,將母國對大型高利潤企業的部分征稅權重新分配給企業產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在國
49、或消費者所在國(“市場國”),而不考慮此企業在該市場國是否擁有實際場所(支柱一)。市場國新征稅權(“金額 A”)將影響全球營業收入超過 200 億歐元,同時稅前利潤率在 10%以上的跨國集團。支柱一將通過多邊公約來實施,該公約將要求所有締約方撤銷所有數字服務稅以及其他相關類似措施(并承諾未來不再引入類似措施)。2.2.3 申報制度阿曼稅法不允許合并申報,各公司必須提交自己的納稅申報表。詳情請見 3.2.3.1。2.3 個人所得稅2.3.1 居民納稅人2.3.1.12.3.1.1 判定標準判定標準截至 2020 年 9 月,阿曼所得稅法中無“居民納稅人”的相關定義。2020 年第 118 號皇家
50、法令對所得稅法進行修訂,引入居民納稅人的定義,根據該定義,如果自然人在阿曼居住并在該納稅年度內累計居住至少 183 天,則該自然人為阿曼的居民納稅人7。2.3.1.22.3.1.2 征收范圍征收范圍阿曼僅針對居民納稅人通過名下機構取得的全球范圍的經營所得征稅。其中,“機構”的定義為自然人擁有的在阿曼從事商業、工業或專業服務的個體企業。自然人不通過機構從事商業、專業服務所取得的收入不屬于應稅收入。工資薪金收入在阿曼不作為所得稅應稅項目。7 IBFD 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Oman-Individual Tax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82.3.1.32.3.1.3 稅率稅率根據所得稅法,個人所得
51、稅概念下的機構與依照公司法在阿曼注冊的公司適用相同的稅率與納稅規則。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所屬期起,個人持有公司如超過所得法中定義的機構的規模,則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 15%。對于個人持有符合所得稅法中定義的機構,則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所屬期起,其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 3%。然而,如果該機構是由其所有人全職管理的,或者企業至少雇傭了兩名阿曼國民,則不需要征稅。2.3.1.42.3.1.4 稅收優惠稅收優惠向阿曼居民個人分配的股息免征個人所得稅。根據所得稅法,適用于企業的免稅條例也同樣適用于自然人持有的機構。2.3.1.52.3.1.5 稅前扣除稅前扣除個人所得稅中
52、的稅前扣除原則遵從所得稅法實施細則中的規定,實施細則中規定了特定費用的扣除條件,包括租金及機構所有者、董事和公司合伙人的薪酬。2.3.1.62.3.1.6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應稅收入-稅前扣除項目)適用稅率2.3.2 非居民納稅人2.3.2.12.3.2.1 判定標準判定標準2020 年第 118 號皇家法令對所得稅法進行修訂,引入對稅收居民的定義。原預提稅規定中“外國人”一詞現被替換為“非居民”。不符合阿曼所得稅法中“居民納稅人”定義的自然人將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2.3.2.22.3.2.2 征收范圍及稅率征收范圍及稅率對于非居民納稅人通過機構開展活動所取得的收入與居民納稅人取得收
53、入的征稅方式相同。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19在阿曼未設有常設機構的非居民個人與在阿曼未設有常設機構的非居民企業的納稅方式相同,僅對以下所得征稅:(1)股息總額(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起)。但是,自 2019 年 5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這三年期間派發的股息免征預提稅;(2)利息總額(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起)。但是,自 2019 年 5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這三年期間支付的利息免征預提稅;(3)特許權使用費總額;(4)為研發支付的任何總對價;(5)管理費總額;(6)服務費總額(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阿曼對于上述
54、所得,按 10%的稅率征收最終預提稅。不屬于阿曼機構的資本利得不征稅。2.3.2.32.3.2.3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應稅收入-稅前扣除項目)適用稅率2.3.3 申報制度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請見 3.2.3.2。2.4 增值稅2.4.1 概述此前,所有海合會國家簽署的阿拉伯海灣合作委員會統一增值稅框架協議(The Unified VAT Agreement for The CooperationCouncil for the Arab States of the Gulf,以下簡稱“增值稅框架協議”),為 2018 年在所有海合會成員國內實施增值稅奠定基礎。阿曼于 2020 年 10
55、月 12 日發布 2020 年第 121 號皇家法令,頒布增值稅法。根據增值稅框架協議的規定,增值稅法于公布后180 天正式生效(即 2021 年 4 月 10 日),阿曼對在阿曼境內銷售的商品與服務按 5%稅率征收增值稅。阿曼于 2022 年 8 月在其稅務局官網發布了一份指南,明確了通過電子商務(E-commerce)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增值稅處理方法。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02.4.1.12.4.1.1 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任何以營利為目的在阿曼注冊登記獨立開展經營活動,或者應阿曼稅務機關要求登記的自然人或法人實體(包括在阿曼境外設立的合伙或合資企業),為增值稅納稅人。根據增值稅法第
56、57 條,兩個及以上增值稅納稅人,如滿足以下條件,可根據增值稅實施細則中示明的條件和規則選擇登記為增值稅集團(VAT Group):(1)成員納稅人均為阿曼居民企業;(2)均已進行增值稅登記;(3)都不隸屬于另一個增值稅集團;(4)都未在特別制度區(即自由區或經濟特區)注冊登記。集團注冊之后,主要適用以下規則:該集團被視為獨立于集團成員的納稅人;集團成員之一須作為集團代表,對集團增值稅納稅義務負責(不影響其他成員的連帶責任);集團成員銷售或進口的商品或向集團成員銷售或進口的商品,均被視為由該集團代表執行;集團成員之間的交易行為不被視為增值稅應稅行為。2.4.1.22.4.1.2 征收范圍征收范
57、圍阿曼增值稅征稅范圍主要包括以下活動:(1)在阿曼境內銷售貨物或服務(包括視同銷售);(2)在反向收費機制下,納稅人接收來自非阿曼增值稅納稅人的貨物或服務;(3)進口貨物。根據增值稅法,貨物的銷售指的是貨物所有權轉移或以貨物所有人身份對貨物的處置,包括以下情形:根據對價協議轉讓貨物所有權;授予所有權帶來的對價權;根據相關法律進行的貨物所有權的讓渡。若有關納稅人已抵扣與下述交易有關的進項稅,法律上就會將下述交易行為視為貨物的銷售: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1(1)為經濟活動以外的目的處置貨物,無論是否支付對價;(2)改變商品的用途并用于生產非增值稅應稅商品;(3)停止經營活動并將商品扣留;(4
58、)免費提供商品(在經營活動中將商品作為禮物或免費樣品提供的情形除外)。服務銷售是指除依據法規被視為貨物銷售之外的銷售行為。這尤其適用于所有與授予、轉讓和放棄任何權利相關的服務。以下交易不被視為銷售服務:(1)同一增值稅集團的成員之間的銷售,但視同銷售的情況除外;(2)保險人與其客戶(被保險人)之間依據應稅保險合同在解決保險索賠的過程中提供的服務;(3)納稅人在作為轉讓(全部或部分)持續經營的業務過程的一部分向另一納稅人提供的服務。進出特殊監管區或在特殊監管區內進行的交易,可與關稅待遇類似,暫免征稅。增值稅實施細則中規定了申請適用不征稅的條件。2.4.1.32.4.1.3 其他規定其他規定202
59、2年阿曼稅務局主席第456號決議修訂了增值稅實施細則,自2022年10月17日起生效。主要修改如下:(1)電信服務的供應地不再由用戶是否為納稅人決定。電信服務的供應地以實際使用或享受服務的地點,即用戶的居住地確定。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如果服務是通過位于特定地點的固定工具或設備提供的,則供應地為該地點;如果服務是通過移動網絡提供的,則供應地為接收服務的SIM卡所屬的國家。(2)除互惠待遇條件外,新細則取消了此前關于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交和領事使團增值稅退稅的限制條件。目前,在與外交部協調并經財政部批準后,阿曼稅務局將根據其他條件退稅。阿曼在2022年8月發布的指南中介紹了通過電子商務提供貨物和
60、服務的增值稅處理方法。電子商務是指任何通過電子方式銷售(或進口)的貨物和服務,包括通過網頁、電子平臺或商店、社交媒體和應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2用程序。就增值稅而言,提供電子商務的網站、電子平臺及類似的提供電子商務的實體將被視為代理人或中介機構,以促進從供應商到客戶的貨物和服務銷售。同時,該指南中也介紹了電子商務的納稅義務發生地規定、增值稅登記規定以及稅收優惠等細節。指南中概述了有關電子商務中的納稅義務發生地規則,對于通過電子商務銷售給消費者的商品,其納稅義務發生地是貨物運輸起始地。對于通過電子商務提供的服務,其納稅義務發生地通常為服務的使用地。2022年9月,阿曼稅務局網站發布了一份關
61、于商業代理提供、或通過商業中介提供的貨物和服務的增值稅處理的指南。該指南規定了中介代理是指由委托人委托的任何旨在便于或通過第三方向委托人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個人。代理人需要滿足以下要求:(1)為委托人的交易提供便利或安排;(2)不擁有委托人的貨物或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服務;(3)不改變委托人向第三方客戶提供的物資的性質或價值。此外,指南區分了顯性和隱性代理。顯性代理指代理人明確代表委托人行事,向委托人提供服務并收取傭金(在此基礎上須繳納增值稅),委托人仍為向第三方客戶提供貨品或服務的主要供應商;隱性代理指第三方對委托人與代理人的關系不知情。隱性代理人具有雙重身份,對委托人而言為客戶,對第三方客戶而言為
62、供應商。作為中間商,其傭金已含在差價中,因此隱性代理不對代理服務另行收取傭金。該指南還介紹了包括可扣減費用、報銷和付款的處理、代理人的備案和開具發票義務等其他主題。2.4.1.42.4.1.4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增值稅法中約定了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訖銷售款項及開具發票三種行為中發生時間最早的一天。增值稅實施細則中進一步定義了銷售行為發生日,即:(1)當貨物無需運輸或郵寄的情況下,客戶取得處置權的當天;(2)當貨物需運輸或郵寄的情況下,為開始運輸或郵寄的當天;(3)當提供應稅服務時,為服務完成,客戶接收或出具完成證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3明的當日。新修訂的
63、增值稅實施細則引入了增值稅發票的開具截至日期,供應商有義務在供貨之日起 15 天內開具增值稅發票。實施細則提供了電子發票模板,并擴大了實施細則第 202 條未按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行政處罰范圍。2.4.1.52.4.1.5 稅率稅率增值稅的標準稅率為 5%,該稅率適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務的流轉額、貨物和服務的進口額,適用零稅率的商品和服務除外。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商品和服務如下:(1)生活必需食物(具體清單將由阿曼稅務機關主席決定),包括多種肉類、家禽、魚類、乳制品、水果蔬菜、茶葉和咖啡等;(2)藥物和醫療器械(詳見阿曼稅務機關主席另行發布的決議),涉及衛生部批準的藥品(包括草藥)、生物和保健產品、
64、醫療營養品和醫療設備;(3)投資用的金、銀和鉑金;(4)國際及海合會國家間的貨物和旅客的運輸及相關服務;(5)商業用途的海陸空運輸工具以及相關的貨物和服務;(6)救援用途的飛機、船和輔助船舶;(7)原油、原油制品及天然氣;(8)出口的貨物和服務;(9)根據海關法的規定,在暫緩征收關稅的情況下(例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銷售的貨物和服務;(10)為進行修理、翻新、改裝或加工后再出口而臨時入境阿曼的貨物。阿曼稅務機關在2021年第65號公告中公布了新的適用零稅率的食物清單,將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食物從93項擴大至488項,該法令從2021年4月16日起生效。2.4.2 稅收優惠根據增值稅法第47到49條
65、,以下貨物及服務免征增值稅: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4(1)金融服務;(2)健康醫療相關貨物及服務;(3)教育相關貨物及服務;(4)未經開發的土地;(5)住宅類房地產的二次銷售;(6)本地運輸服務;(7)住宅用房屋租金;(8)免稅的進口商品或在其最終目的國適用零稅率的進口商品;(9)外國大使館或領事代表機構為滿足公務需要以及外交人員的個人需要進口的貨物;(10)為武裝部隊和安全部隊進口的貨物,如彈藥、武器、軍事裝備等;(11)居住在境外的阿曼公民或外國人在第一次進入阿曼境內時所攜帶的已使用個人物品和家用設備;(12)來自境外的慈善捐贈;(13)為具有特殊需要的群體進口的貨物;(14)國際旅
66、客攜帶的個人物品及禮物。增值稅實施細則中將規定上述免稅事項的具體適用條件及稅務流程。其中,實施細則第79條規定了金融服務免征增值稅包括:(1)提供和轉讓貸款和預付款;(2)信用貸款,包括通過租賃或以租代購的購買交易和信用擔保;(3)銀行存款;(4)發行和轉讓證券,如股票、債券、伊斯蘭債券等;(5)包括衍生品在內的其他金融工具的發行和轉讓;(6)人壽保險服務。但是,對于傳統的金融機構收取的懲罰性質的款項,如逾期付款的罰金、終止費等,則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上述款項是由伊斯蘭金融機構收取的,則不在增值稅的納稅范圍,因為伊斯蘭金融機構必須將相關收入捐給慈善機構。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5增值稅實施
67、細則中規定,對于所有以隱性利潤方式獲得報酬的金融服務免征增值稅。但是,在阿曼提供的明確收費、傭金或商業折扣的金融服務須按5%的標準稅率繳納增值稅,除非它們符合零稅率的條件(例如服務出口)。2023年6月5日,阿曼稅務局宣布,電動汽車、零排放車輛及其零部件適用增值稅零稅率。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汽車是指:(1)依靠純電機或氫動力發動機驅動;(2)在阿曼注冊的電動汽車或零排放(即氫動力)車輛;(3)車輛的技術指標取得了阿曼相關部門提準;(4)銷售方為在阿曼已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同樣,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零部件是指:(1)專門用于有資質的車輛(即:電動汽車或氫動力車輛)的核心零部件;(2)銷售方為在阿曼已
68、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進口電動汽車和氫動力汽車同樣適用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2.4.3 應納稅額2.4.3.12.4.3.1 銷售額的確認銷售額的確認增值稅銷售額是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以及發生應稅行為時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現金、貨物、服務和其他形式的補償),不包括增值稅稅金。在視同銷售的情況下,增值稅銷售額為商品的購入成本或生產成本,如無法確認購入成本或生產成本,則根據實施細則的規定,應以市場價值確認計稅基礎。進口貨物的增值稅銷售額是根據海關法規定的完稅價格計算,包括貨物進口應繳納的任何稅費和其他費用。2.4.3.22.4.3.2 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當期應納稅額
69、=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62.4.4 申報制度增值稅納稅申報請見 3.2.3.3。2.5 其他稅(費)2.5.1 消費稅2.5.1.12.5.1.1 概述概述阿曼通過發布 2019 年第 23 號皇家法令引入消費稅,該法令于2019 年 6 月 15 日生效。此舉旨在增加政府稅收,抑制不健康商品消費(例如能量飲料、豬肉、煙草、酒類產品等)。阿曼稅務機關 2020年第 51 號主席令發布的消費稅實施細則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起生效。阿曼稅務局宣布香煙進口商和供應商必須在其產品上粘貼消費稅數字標識方可在阿曼進口或交易。該決定作為消
70、費稅數字標識措施(DSTI)的一部分,旨在打擊非法進口應稅貨物及簡化征稅方式。自2022 年 9 月 19 日起,香煙進口商及供應商可在線上向阿曼稅務局訂購消費稅數字標識,自 2022 年 10 月 14 日起,在阿曼進口或買賣的香煙需要粘貼該標識。并且,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所有需要征收消費稅的商品都需要粘貼消費稅數字標識,方可在阿曼進口或交易。自 2023 年 7 月 20 日起,禁止進口沒有消費稅數字標識的貨物。自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阿曼境內禁止交易沒有消費稅數字標識的貨物。(1)銷售額的確認根據消費稅法令及實施細則,納稅義務人包括應稅商品進口商、庫存商以及
71、阿曼當地應稅消費品生產商。(2)征稅范圍及對應稅率根據消費稅法令及實施細則,具體應稅商品及適用稅率如下:煙草和煙草制品:100%;碳酸飲料:50%;能量飲料:100%;酒精:100%;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7豬肉制品:100%。法規中規定下列情況中所涉及的貨物不被視作消費稅應稅范圍:從海合會成員國生產、進口或向阿曼轉讓的消費稅應稅商品;根據法律規定的不征稅商品;持有未納稅商品(非遞延納稅情況);并非因納稅人管理不善造成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3)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通常為應稅貨物進口日期或應稅貨物的銷售日期。2.5.1.22.5.1.2 稅收優惠稅收優惠根據消費稅法,下列交易類
72、型免征消費稅:向外交使團、領事機構和特定國際組織供應的消費稅應稅商品。以及旅客前往阿曼所攜帶應稅商品,當該商品將被用于商業目的時不適用免稅政策。2.5.1.32.5.1.3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根據消費稅法及實施細則,當納稅人購入用于生產其他應稅商品的消費稅應稅商品時,該納稅人為其對應繳納的消費稅可從應納稅額中扣除,因此阿曼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消費稅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計稅價格適用稅率-可抵扣消費稅2.5.1.42.5.1.4 申報制度申報制度消費稅納稅申報請見 3.3.3.4。2.5.2 社會保障稅社會保險法中規定阿曼的社會保險體系,為養老、傷殘、死亡、工傷等情形提供保障。該法律僅適用于
73、長期受私營部門雇傭、年齡在15 歲到 59 歲之間的阿曼雇員。年齡在 1559 歲之間的阿曼私營部門的雇員須按月工資的 7%繳納社會保險(包含養老保險、傷殘險、死亡保險、工傷保險)。雇主必須繳納相當于阿曼雇員月工資 10.5%的金額用于雇員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傷殘和死亡保險),另外也應按其雇員月工資的 1%繳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8納工傷保險。財政部會按照基本工資的 2%向社會保險基金撥款。此外,雇主及雇員都必須按雇員月薪的 1%向強制性就業保險計劃繳款(為非阿曼雇員簽發或更新工作許可證時應付費用的 5%附加費除外),根據該計劃,被集體解雇的阿曼雇員有權領取養老金。該計劃適用于阿曼雇員
74、,無論是在公共部門還是私營部門工作。雇主還必須向社會保險局支付雇員應得的辭退福利。根據 2021 年第 33 號皇家法令規定,阿曼設立了兩個新的養老基金,一個用于公務員,另一個用于軍隊及安全部隊。這兩個基金將替代此前為不同政府實體和軍隊及安全部隊的雇員設立的其他養老基金。該法令于 2021 年 4 月 7日發布,并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生效。根據媒體報道,阿曼宮廷部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發布通知,要求所有政府機構,不得與 70%以上的外籍專家、顧問續簽雇傭合同;按照員工資歷,安排 70%以上的工作滿 25 年及以上的阿曼籍顧問、專家、專業經理退休;安排不少于 70%的工
75、齡超過 30 年的員工退休。宮廷部已委托國家審計機構監督各部門落實此項命令。2.5.3 印花稅阿曼僅對購置房地產相關契約征收印花稅,按銷售價格的 3%征收。2.5.4 關稅阿曼是海合會海關聯盟的會員之一。阿曼對從海合會成員國以外進口的貨物征收 5%的關稅(受制于自由貿易協定)。根據情況,在以下任一日期進口時繳納稅款:(1)貨物進口日期;(2)根據海關法規定,貨物最先入境的日期;(3)進口貨物在暫停關稅納稅結束后予以放行的日期。2.5.5 培訓稅雇用人數 20 人及以上的商業公司和機構都必須對阿曼雇員提供培訓計劃或向勞動和專業培訓部支付培訓稅。為了鼓勵雇用阿曼公民,支付給阿曼公民的工資不征稅。稅
76、率基于外籍員工工資總額: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29表2培訓稅稅率表年基本工資總額(年基本工資總額(OMROMR)稅率(稅金)稅率(稅金)1,020 以下OMR601,020-1,2006%1,200 以上7%每個私營部門雇主在取得或延期勞工卡時,必須為每名外籍員工預繳稅款 OMR60。年終時,須將雇員基本工資的情況上報社會事務和勞工部,然后才能支付稅款余額。2.5.6 地方稅費馬斯喀特市管轄的地區征收市政稅。具體稅率情況:(1)酒店收入適用稅率為 5%;(2)物業租金適用稅率為 3%;(3)休閑和電影院收入適用稅率為 10%;(4)電費適用稅率為 2%(每月電費超過 OMR50 的);(5
77、)使用排水系統的房屋需繳納排污稅,按耗水量的 10%征收。薩拉拉市也征收市政稅。所有穿越阿曼國際邊境的車輛(除也門)都應繳納通行稅。稅費在 OMR2 和 OMR100 之間,特別情況下可免稅。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0第三章稅收征收和管理制度3.1 稅收管理機構3.1.1 稅務系統機構設置阿曼稅收體系較簡單,2019 年成立獨立的稅務局負責管理稅收事務,該部門此前隸屬財政部。依據 2019 年第 66 號皇家法令,阿曼稅務局將擁有法律和財政自主權,將接管財政部稅務總秘書處的權力、特權、職能和資產,并將在內閣的直接監督下運作。該法令將依據 所得稅法 和消費稅法授予負責財政事務的部長的權力和特
78、權移交給稅務局主席。此外,主席將負責任何法律、法規或法令規定下的免稅特權。2020 年阿曼稅務局主席任命了稅務申訴委員會的主席和成員,這個委員會負責處理納稅人有關所得稅、增值稅和消費稅方面的申訴。稅務申訴委員會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和三名成員組成,是根據阿曼稅務局主席 2020 年第 113 號決議成立,并在 2020 年 11 月 30日生效。原稅法中有關委員會聽證程序的規定被取消,委員會的工作程序、召開會議、審議和裁定程序等,由稅務局主席決定。3.1.2 稅務管理機構職責阿曼稅務局除設置了常見的與稅收相關的稅收征管部門、稅收政策部門、稅收國際合作部門外,還設置反避稅部門、法律部門、納稅人服
79、務部門等。阿曼稅務局的主要職責包括: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履行納稅評估和納稅減免工作;依法征納稅款;財政部指定的其他工作內容8。3.2 居民納稅人稅收征收管理3.2.1 稅務登記8 Oman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The Law of Income Tax on Companies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13.2.1.13.2.1.1 一般稅務登記一般稅務登記阿曼納稅人在工商部辦理商業登記手續時都應遵守稅務登記規定。納稅人應在公司成立和相關生產經營活動開始 60 天內(以孰早者為準),按照阿曼稅務局官方網站發布的申請表樣式,向稅務機關登記,也可以通過電
80、子門戶登記。如果未按時登記,稅務機關處以不超過 OMR2,000 的罰款。3.2.1.23.2.1.2 增值稅稅務登記增值稅稅務登記阿曼增值稅法第 55 條確定增值稅的登記門檻。法律規定,任何從事經營活動的阿曼實體在任何一個月月底時,當該月及此前的11 個月已經實現的銷售總額,或在某月月底,當月及未來 11 個月預計的銷售總收入超過 OMR38,500(合 100,100 美元)時,必須在稅務局注冊登記。即,強制性登記門檻為 OMR38,500。同時,稅法規定自愿登記門檻為 OMR19,250(合 50,050 美元)。(1)在任何一個月末和以前連續的 11 個月所實現的供應總價值超過了強制性
81、注冊門檻(根據阿曼稅務局主席的決定確定為OMR38,500);(2)在任何一個月末和以后連續的 11 個月中,預計供應的總價值超過了強制性注冊門檻。阿曼稅務局在增值稅登記指南里確定了在增值稅正式生效前的過渡期間內增值稅納稅人登記注冊的時間表及實施細節。指南中對登記時間及生效日期的規定如下:表3阿曼增值稅納稅人登記及登記生效時間表納稅人類別納稅人類別登記時間登記時間登記生效日期登記生效日期年銷售額超過或預計超過 OMR1,000,000 的納稅人2021.2.1-2021.3.152021.4.16年銷售額在OMR500,000萬-1,000,000的納稅人2021.4.1-2021.5.312
82、021.7.1年銷售額在 OMR250,000-499,999 的納稅人2021.7.1-2021.8.312021.10.1年銷售額在 OMR38,500-249,999 的納稅人2021.12.1-2022.2.282022.4.1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22021 年 2 月 1 日開始,達到自愿登記門檻的納稅人可隨時申請登記。登記生效日期為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生效日期,即納稅人開始負有增值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之日。非居民須自其負有增值稅納稅義務之日向阿曼稅務機關進行登記。另外,該指南中也提供了注冊登記流程詳盡的描述,以及有關納稅人、可選擇登記的人群、年銷售額確認方式等方面的額外細節。3.
83、2.1.33.2.1.3 消費稅稅務登記消費稅稅務登記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起生效的實施細則中規定有關登記程序的具體要求,包括登記表的格式內容、更新登記信息的義務以及強制登記的適用情況。條例中免除偶然性進口商的登記義務,即在兩年內進口交易次數不超過一次的貿易商無需進行登記。此外,根據法規要求,納稅人應在其開始承擔消費稅納稅義務或者開始適用更高消費稅稅率的 15 天內,將其擁有的應稅商品價值向阿曼稅務機關申報。3.2.2 賬簿憑證管理制度在阿曼登記注冊的企業必須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保持完整的會計記錄。阿曼企業在記賬時需采用權責發生制,除非稅務機關授權該企業使用收付實現制。然而,阿曼
84、的機構(見 2.2.1.1 中對“機構”的描述)除稅務機關另有要求外,需采用收付實現制。阿曼法律規定,會計賬簿應在其相關的會計期間結束后至少保存10 年。3.2.3 納稅申報3.2.3.13.2.3.1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申報要求阿曼納稅年度為日歷年度,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331 日。一般要求納稅人將其用作財務報表的會計年度(為保持一致,也可接受不同的會計年度)。在開業時,納稅人可以采用少于 12 月或最多 18 個月作為會計期間,并以該期間作為納稅年度納稅人注銷時,可以少于 12 個月作為會計期間,并以該期間作為納稅年度。賬目通常
85、以里亞爾記錄,但經稅務機關批準,也可以以外幣形式記錄。根據阿曼政府法律規定,每年要對財務進行一次審計。但是第一年審計報告繳納可以延長到從公司注冊之日起 18 個月。審計工作要由在阿曼有關部門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來完成,遞交到稅務部門的財務報告必須有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簽字和蓋章。阿曼不允許合并申報,各公司必須提交自己的納稅申報表。在阿曼擁有多家常設機構的外國人必須提交一份包含所有常設機構的納稅申報表,應繳納的稅款將基于所有常設機構應稅所得總額進行計算。由于阿曼的機構有別于企業,除享受較低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外,阿曼機構被允許提交簡化的稅務申報單。但是,如果稅務機關懷疑納稅人計劃將企業拆分成若干機構
86、從事經營活動以滿足適用低稅率,稅務機關有權使用反避稅條款重新分配企業間的收入。根據阿曼皇家法令第 2020 年第 118 號所得稅法,自 2020 年1 月 1 日起,納稅人只需在納稅年度或會計期結束后 4 個月內提交一份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取代原所得稅法規定中,公司必須于會計年度結束后 3 個月內提交預繳申報表,并于 6 個月內提交最終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的規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納稅人及審計師必須遵守以下規定:(1)須通過在申報表的指定區域進行授權人簽字及蓋章證明正式確認申報表;(2)納稅申報表須隨附所有要求附上的信息及資料,包括經注冊審計師確認的財務報告;(3)所有
87、附頁須均由納稅人簽字蓋章。如未能完成上述規定,阿曼稅務局有權不接受相關納稅申報表或報告,并將其標記為不完整的申報。同時,可能觸發所得稅法中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4的處罰。申請人應向稅務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1)企業的決算報表、資產負債表等文件的復印件;(2)從事經營活動的許可證復印件;(3)成立公司的有效成立決定和合同復印件;(4)商業注冊的復印件;(5)身份證或護照的復印件;(6)稅務部門發放的稅卡和根據申請和經營情況發放的注冊證書(證書上填寫納稅人姓名、地址、經營范圍、注冊信息、有效期等)。阿曼稅務機關已通過2020年第27號令發布了有關稅控卡申請及取得的規定,稅控卡是用于企業所得稅
88、管控,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稅控卡的申請必須在稅務機關門戶網站上提交,申請費用為OMR10(合 26 美元)。未申請該卡可能被處以 OMR200(合 520 美元)至 OMR5,000(合 13,000 美元)的罰款。根據所得稅法,稅控卡的首次登記時間為開始營業后 60 天內,信息更新時間為發生變更后30 天內。3 3.2.2.3 3.2.2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個人開展經營活動及執業活動所需進行的個人所得稅申報的納稅周期、納稅申報表、納稅評估、稅款繳納等規定均與企業實體的要求相同。在所得稅法的實施細則中規定了當境外咨詢顧問通過常設機構在阿曼境內發生經營活動
89、時的特殊納稅合規規定。3 3.2.2.3 3.3.3 增值稅納稅申報增值稅納稅申報根據阿曼稅務局發布的增值稅納稅人指南,增值稅的納稅申報周期為三個月,即按季申報。對于在一個所屬期內新滿足增值稅強制或自愿登記門檻的納稅人,他們在該季度的納稅周期為自登記有效日期起至該季度末。阿曼政府規定,企業應將增值稅納稅記錄資料留存 10 年,房地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5產行業的企業需要保存 15 年。增值稅納稅記錄資料主要包括購銷發票、會計記錄、海關單證、庫存記錄等。納稅人也可以根據增值稅實施細則的規定的條件保留電子記錄,并且會計記錄、賬簿、發票和其他文件可以是任何語言,但是提供給阿曼稅務機關的資料為阿
90、拉伯語。3 3.2.3.4.2.3.4 消費稅納稅申報消費稅納稅申報根據消費稅實施細則,納稅人應按季度填報提交納稅申報表,消費稅納稅人應在稅務局網站上以電子方式提交申報表。該系統還將被用于處理與消費稅有關的其他程序。小型進口商被豁免提交申報表。小型進口商需滿足以下條件:其唯一商業活動為進口行為;并未持有稅務倉庫執照;在每個納稅期間其進口貨物價值不超過 OMR5,000(合 13,000 美元)。滿足以下條件的小規模進口商無需申報:(1)進口貿易為其唯一經營活動;(2)不持有稅務倉庫許可證;(3)每納稅期間的進口貨物價值不超過 OMR5,000(合 13,000美元)。3.2.4 稅務檢查根據所
91、得稅法授權,稅務檢查官有權要求納稅人提供申報表外的信息,如賬簿和記錄的披露等,企業需保存相關文檔以備稅務稽查。同時,稅務檢察官經稅務機關授權,也有權進入任何場所開展調查。未按照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可能會被稅務機關進行納稅評估。例如,稅務當局可能會針對以下情況對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納稅人未按其要求提供相關信息;稅務機關質疑納稅人未據實申報應稅收入等。納稅人可以在納稅申報做出的三年內要求稅務機關進行納稅評估。如果稅務機關在稅務年度結束后的三年內沒有對申報金額評估,則納稅評估以納稅人申報金額為準。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63.2.5 稅務代理在阿曼報稅須完全委托當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申報,由會
92、計師事務所審計后進行年度申報。自 2021 年 4 月阿曼開始推行增值稅法后,該法規允許非阿曼居民納稅人指派一名稅務代表代為處理他們在阿曼的增值稅事務。稅務代表須經阿曼稅務當局批準。稅務代表負有其代表的非居民納稅人的全部義務,且可代為行使所有權利。3.2.6 法律責任未能向稅務機關申報收入可能導致核定征收和處罰。逾期繳納所得稅,將對未繳納稅款按每月 1%的稅率征收附加稅(Additional Tax)。如發生不合規行為,稅務機關可另行對納稅人處以不超過公司應納稅款 50%的額外罰款和其他處罰。針對未合規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新稅法規定了更為嚴格的稅收處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延期提交納稅申報
93、表,處最高 OMR 2,000 的罰金(此前是OMR1,000);(2)非正確申報收入,處罰金額為不低于原申報所得與正確應納稅所得額差額的 1%,但不得超過 25%;(3)未提交文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稅務機關提出的信息要求或者未能出席稅務機關會議,處 OMR2,500 至 OMR5,000 的罰金;(4)不遵守稅法、法規或行政規定,財政部可追加罰款OMR3,000;(5)稅務證件違規,罰款金額為 OMR5,000;(6)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交報稅表或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包括故意銷毀或隱瞞記錄)及收入申報不正確,加重刑事處罰(即主要人員的監禁和罰款);(7)經財政部長授權,違約納稅人所擁有的資產
94、可由政府進行拍賣,以此清償欠繳稅款并支付其他費用。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73.2.7 其他征管規定2019 年 5 月 15 日,阿曼中央銀行(CBO)發布通知,確認阿曼將從 2020 年起實施 OECD 的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Standard,以下簡稱“CRS”),并交換金融賬戶信息。該通知規定了通過 CRS 的信息自動交換(Advanced Encryption Standard,以下簡稱“AEOI”)規則。為防止海外逃稅,阿曼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CRS 政策,實施細則如下:(1)在阿曼經營的金融機構須在開戶時向新客戶索取 CRS 認證表
95、,在客戶提交認證表之前,不得開立新賬戶;(2)除收集新賬戶的 CRS 認證表之外,金融機構還將會對已有賬戶進行盡職調查,記錄合規管理框架并披露可報告賬戶;(3)金融機構須識別客戶的稅務信息,并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告轄區內的納稅義務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財務賬戶。根據阿曼皇家法令第 2020 年第 118 號所得稅法修訂內容,稅務機關被授權開展自動情報交換。稅務機關可根據國際條約的規定,直接從在阿曼經營的持牌銀行獲得任何人的詳細信息并分享相關資料。這些持牌銀行有義務在稅務機關要求的期限內提供所需資料,且不得向賬戶持有人透露。稅務機關具有到銀行總部查閱有關文件和記錄的權力,如銀行未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信息,
96、將受到處罰。3.3 非居民納稅人的稅收征收和管理3.3.1 非居民稅收征管措施簡介(1)登記備案阿曼對非居民企業實行分類管理。除非居民企業未在阿曼構成常設機構,適用預提所得稅征管措施之外,阿曼稅務并無特別征管規定。根據阿曼稅務局于 2022 年 8 月發布的有關電子商務增值稅處理的指南,在阿曼開展電子商務的非居民供應商,若其根據增值稅法,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8要求在阿曼繳納增值稅,則其必須在阿曼稅務局進行增值稅登記。(2)分類管理當非居民納稅人在阿曼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構成阿曼常設機構情況下,征稅管理同阿曼居民企業一致。非居民納稅人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或其在阿曼設立的機構場所未形成常
97、設機構的情況下,則適用預提稅制度,即由支付對價的阿曼企業扣繳非居民企業稅款并上繳稅務機關。3.3.2 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阿曼稅法下并無非居民企業的定義,但實務操作中在阿曼境外成立且未在阿曼構成常設機構的企業,即可認為是阿曼的非居民企業。一般情況下,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于阿曼的以下所得繳納阿曼預提所得稅,稅率為 10%。對于與阿曼簽訂雙邊稅收協定的國家,該國居民來源于阿曼的所得有可能享受更低的預提所得稅稅率。(1)利息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起,非居民企業需就其從阿曼居民企業收到的利息繳納 10%的預提稅。根據阿曼資本市場管理局 2019 年 5 月 15日的宣告,阿曼于 2019 年
98、5 月 6 日起的三年時間內暫停對利息所得征收預提所得稅。(2)特許權使用費非居民企業需就其從阿曼居民企業收到的特許權使用費繳納10%的預提稅。特許權使用費包括為使用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包括計算機程序)、電影、磁帶、光盤及其他傳播形式、專利、商標、設計、規劃、模型或秘密配方等所支付的費用。支付款項的阿曼居民企業承擔相應的代扣代繳義務。(3)其他除特許權使用費,管理費用、因研發及計算機程序的使用或使用權支付的對價也適用 10%的預提稅率。從 2017 年 2 月 27 日起,預提稅的征稅范圍擴大到了服務費。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39阿曼無分支機構利潤匯出稅。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0第
99、四章特別納稅調整政策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BEPS 行動計劃”)是G20領導人在2013年圣彼得堡峰會委托OECD啟動實施的國際稅收改革項目,旨在修改國際稅收規則、遏制跨國企業規避全球納稅義務和侵蝕各國稅基的行為。根據 OECD 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發布的新聞稿,阿曼已加入了全球“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的包容性框架”。2021 年 10 月 8 日,G20/OECD 包容性框架召開第十三次全體成員大會,136 個轄區就國際稅收制度重大改革達成共識,并于會后發布了關于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雙支柱方案的聲明,阿曼簽署協議,以實施雙支柱解決方案來應對經濟數字化的挑
100、戰。4.1 關聯交易4.1.1 關聯關系判定標準阿曼所得稅法中規定了針對關聯方以避稅為目的進行交易的相關處理方法。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須遵循獨立交易原則,當關聯交易不滿足獨立交易原則條件時,稅務機關有權否定關聯交易和應稅所得。OECD 轉讓定價指南并未對阿曼的轉讓定價管理進行約束,但根據以往的實操經驗,稅務機關會考慮指南中的規定。根據阿曼稅法,“關聯方”的定義包括:一方對另一方的公司活動及商業事務具有控制權,或第三方對另一方的公司活動及商業事務具有控制權。更具體地說,當一方擁有另一方大部分股權或表決權,有權在另一方企業解散或注銷時獲得大部分收入分配或資產時,雙方將被視為關聯方。上述定義在一定意義上
101、比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條關聯方披露和資本市場管理局(Capital Market Authority,以下簡稱“CMA”)條例中的定義更窄。因此,當關聯公司根據國際會計準則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1第 24 條和 CMA 條例存在關聯,但根據阿曼稅法,它們可能不被視為關聯方。4.1.2 關聯交易基本類型阿曼暫無法規明確關聯交易的基本類型。4.1.3 關聯申報管理阿曼遵循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因此,稅務機關要求納稅人在其財務報表中披露其關聯交易。未來執行的電子申報方式將會加強針對關聯交易的披露。4.2 同期資料BEPS 第 13 項行動計劃提出轉讓定價文檔的三層標準結構,即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
102、國別報告,旨在使各國轉讓定價文檔的要求更加明確和統一??鐕髽I需根據統一的模板,向相關稅務機關提交其全球范圍內的收入、經濟活動及在各國繳稅情況等信息。稅務機關可以上述三個文檔為依據對跨國企業進行轉讓定價風險評估。阿曼稅務機關發布了 2020 年第 79 號令,明確了阿曼境內的跨國企業(MNE)集團在 BEPS 第 13 項行動下提交國別報告的義務,適用于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開始及之后的財務年度。目前無主體文檔、本地文檔要求。4.2.1 分類及準備主體位于阿曼的最終控股企業(Ultimate Parent Entity,即“UPE”)須按要求向阿曼稅務局提交電子版國別報告。阿曼的成員
103、實體(最終控股企業除外)可能被要求在以下情況下提交國別報告:(1)所屬跨國企業集團的最終控股企業在其所在國無需申報國別報告;(2)最終控股企業是與阿曼沒有有效稅收協定的司法管轄區的納稅居民;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2(3)成員實體收到其最終控股企業所在國家的主管當局,有關該國發生系統性故障的通知??鐕髽I集團可指定一個成員實體代理最終控股企業來提交國別報告。當位于阿曼的成員實體,在可報告財政年度結束時,被指定為最終控股企業或跨國企業集團的代理最終控股企業時,該實體必須通知阿曼稅務局。若居住在阿曼的成員實體不是最終控股企業或跨國企業集團的代理最終控股企業,則必須在可報告年終之前將實際報告實體
104、上報阿曼稅務局。4.2.2 具體要求及內容國別報告的門檻為集團年度合并收入超過 3 億里亞爾。國別報告必須在可報告財政年度結束后 12 個月內提交給阿曼稅務局。阿曼實體需報送國別報告通知,通知內容包括:報送實體的活動、法律形式、商業登記號和地址等詳細信息,報送財務年度,報送實體角色(集團最終控股公司、指定報告實體或成員實體)、集團名稱及集團簡介。根據阿曼稅務局于 2021 年 7 月 7 日發布公告,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如其全球最終母公司位于阿曼境外,在阿曼發布進一步通知前,該集團無需在阿曼提交國別報告。除此之外,其他相關實體仍需繼續遵循阿曼對國別報告的提交規定,例如報送國別報告通知。4.2.
105、3 其他要求無。4.3 轉讓定價調查4.3.1 原則盡管無具體的稅法規定,但根據過去幾年的審核周期,阿曼稅務機關在納稅評估過程中逐步提高對關聯交易及稅收調整的重視,要求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3納稅人提供同期資料以證明關聯交易的定價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若納稅人無法提供支持性依據,稅務機關將否定納稅人相關的成本支出,調整金額較大的情況下,將會增加納稅人的稅務成本。4.3.2 轉讓定價主要方法阿曼稅法并未規定轉讓定價方法。法律提到關聯交易的定價,應假設該交易發生在獨立的交易雙方之間,因此,稅務機關可能較常使用可比非受控價格法。4.3.3 轉讓定價調查阿曼稅務機關每年進行納稅評估,年度稅務稽查頻率
106、較高。轉讓定價調查是每年納稅評估的重點。因此,從轉讓定價的角度來看關聯方交易很可能會作為納稅評估的審查部分。由于無具體的稅法規定,轉讓定價方法將根據實際案情而定。轉讓定價調查作為年度納稅評估的一部分,稅務機關有權從納稅人提交納稅申報表的次年起的 3 年內進行納稅評估。如前所述,阿曼簽署了一項協議以實施雙支柱解決方案來應對經濟數字化的挑戰?!半p支柱”方案包括一項旨在確保大型跨國企業(營業收入超過 7.5 億歐元)就其業務所在各轄區產生的收入繳納最低稅額(支柱二)的計劃。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Global Anti-Base ErosionRules,以下簡稱“GloBE”)是該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107、這一規則規定了一種協調性的稅收制度,即當某個轄區的有效稅率低于 15%這一最低稅率時,納稅人源于該轄區的利潤將被征收補足稅。4.3.4 案例暫無相關公開案例。4.4 預約定價安排4.4.1 適用范圍阿曼所得稅法中沒有預約定價安排的規定。因此,阿曼稅務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4機關不一定會同意納稅人采用預約定價安排。但實操中,稅務局會給予納稅人關于預約定價安排的反饋,并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析。4.4.2 程序無。4.5 受控外國企業阿曼無受控外國企業規則。4.5.1 判定標準無。4.5.2 稅務調整無。4.5.3 案例暫無相關公開案例。4.6 成本分攤協議管理阿曼所得稅法中沒有成本分攤協議的規
108、定。4.6.1 主要內容無。4.6.2 稅務調整無。4.6.3 案例暫無相關公開案例。4.7 資本弱化4.7.1 判定標準阿曼所得稅法規定了支付給公司、機構所有人或受公司或機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5構所有人控制的實體或自然人的利息支出的稅前扣除限額,該利息稅前扣除的規定也適用于常設機構向總公司支付的利息,或由常設機構受控方控制的個人支付的利息支出。具體條款規定在實施細則中列明。滿足以下條件發生的利息費用,準許扣除:(1)支付給公司股東或其他被股東控制的實體或自然人的到期貸款利息支出;(2)企業利用貸款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而非進行資本運作;(3)借款方貸給公司的資金來源于注冊在阿曼的銀行;(
109、4)由公司代表借款方承擔的利息費用。另外,資本弱化條款要求債資比不超過 2:1 的利息可扣除,超過部分利息不能稅前扣除。4.7.2 稅務調整無。4.7.3 案例暫無相關公開案例。4.8 法律責任阿曼沒有具體的轉讓定價罰則,因此也無對應的救濟措施。盡管如此,稅務總署會對個案獨立審查,對于逾期提交納稅申報表的,視情況參考阿曼稅法規定予以不超過 OMR3,000 的處罰。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6第五章中阿稅收協定及相互協商程序截至2022年6月9日,阿曼已與35個國家和地區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2019年11月26日,阿曼成為第135個加入OECD2010年修訂的 多邊稅務行政互助公約的國家。
110、5.1 中阿稅收協定5.1.1 中阿稅收協定中國政府與世界各國及地區簽訂的雙邊稅收協定(安排)以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為兩大核心宗旨,其中尤以避免雙重征稅為重。稅收協定的簽訂與實施使其成為中國稅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避免雙重征稅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對于改善國內投資環境、積極響應“引進來”倡議以及“走出去”倡議具有重要意義。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應當特別關注中阿兩國的稅收協定,理解相關規則,借助于中阿稅收協定的規定,實施更為有效的稅務籌劃和商業安排,有效降低投資的稅務成本和風險??梢哉f稅收協定是一個成功的國際性商業計劃中必須要考慮到的因素。2002年3月25日,中國政府和阿曼政府在馬斯喀特正式簽
111、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曼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以下簡稱協定或中阿稅收協定),2002年7月20日正式生效,并適用于2003年1月1日或以后開始納稅年度中的稅收。中國和阿曼分別于 2017年6月7日和2019年11月26日簽署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中國和阿曼分別于2022年5月25日和2020年7月7日交存了對 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的核準文書。兩國可根據公約規定修改其公約立場。對公約立場的修改可改變公約對協定的影響。協定和公約原法律文本效力優先,作為有法律效力的文本適用。中國居民赴阿
112、曼投資稅收指南47適用于協定的公約條款與協定本身的開始適用的日期不同。公約各條款可能在不同日期開始適用,具體取決于涉及的稅收種類(適用源泉扣繳的稅收或其他稅收)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曼蘇丹國在其公約立場中作出的選擇。公約對該國生效的日期:中華人民共和國:2022年9月1日阿曼蘇丹國:2020年11月1日根據公約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公約條款對本協定適用情況如下:(一)對于支付給或歸于非居民的款項源泉扣繳的稅收,適用于2023年1月1日起發生的應稅事項;(二)對于所有其他稅收,適用于2023年3月1日或以后開始的納稅周期征收的稅收。中阿稅收協定共二十八條,主體部分包括協定的適用范圍、雙重征稅的解決辦
113、法、稅收無差別待遇、協商程序以及稅收情報交換五大內容,其中雙重征稅的解決辦法所占篇幅較大,充分體現稅收協定把消除雙重征稅作為核心的目的和宗旨9。相互協商程序條款是稅收協定中的一項重要條款,其意義在于締約國一方與締約國另一方當局產生納稅爭議后,締約國一方居民可以尋求所在國政府的幫助,有效解決跨國稅務爭議,維護自身權益。該程序對于化解中國居民國際稅務爭議具有重要意義,是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過程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同時國家稅務總局于2013年9月發布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為稅收協定中相互協商程序條款的適用提供了規范依據。中國居民應當特別關注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中的
114、相關規定,理解程序適用的條件,從而有效解決跨國稅收爭議。5.1.2 適用范圍9 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曼蘇丹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8中阿稅收協定的適用范圍比較明確,包括協定適用的主體范圍、客體范圍以及領土范圍等。(1)主體范圍如何確定“居民”身份在本協定中,“締約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締約國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總機構所在地,或者其它類似的標準,在該締約國負有納稅義務的人。本用語也包括該國或其地方當局。雙重居民身份的協調同時為締約國雙方居民的個人,其身份應按以下規則確定:A.應認為是其有永久性住所所在締約國的居民;如果在締約
115、國雙方同時有永久性住所,應認為是與其個人、經濟關系更密切(重要利益中心)所在締約國的居民;B.如果其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國無法確定,或者在締約國任何一方都沒有永久性住所,應僅認為是其有習慣性居處所在國的居民;C.如果其在締約國雙方都有,或者都沒有習慣性居處,應僅認為是其國民所屬締約國的居民;D.如果其同時是締約國雙方的國民,或者不是締約國任何一方的國民,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應通過協商解決。(2)客體范圍適用于由締約國一方或其地方當局對所得征收的所有稅收,不論其征收方式如何。對全部所得或某項所得征收的稅收,包括對來自轉讓動產或不動產的收益征收的稅收以及對資本增值征收的稅收,應視為對所得征收的稅收。亦適
116、用于本協定簽訂之日后征收的屬于增加或者代替現行稅種的相同或者實質相似的稅收。協定最初簽訂時阿曼適用的稅種是:根據皇家修訂法令第47/1981號征收的公司所得稅和根據皇家修訂法令第77/1989號征收的商業和工業利潤稅;中國適用的稅種是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3)領土范圍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49“阿曼”一語是指阿曼領土及其所屬島嶼,包括領海,以及根據國際法和阿曼法律,阿曼擁有勘探和開發海底和底土資源以及海底以上水域資源的主權權利的領海以外的區域?!爸袊币徽Z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用于地理概念時,是指實施有關中國稅收法律的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包括領海,以及根據國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勘
117、探和開發海底和底土資源以及海底以上水域資源的主權權利的領海以外的區域。5.1.3 常設機構的認定(1)認定為常設機構的情形在協定中,“常設機構”一語是指企業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的固定營業場所?!俺TO機構”一語特別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作業場所;礦場、油井或氣井、采石場或者其他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俺TO機構”一語還包括:A.建筑工地,建筑、裝配或安裝工程,或者與其有關的監督管理活動,但僅以該工地、工程或活動連續九個月以上的為限。B.締約國一方企業通過雇員或雇用的其他人員,在締約國另一方為同一個項目或相關聯的項目提供的勞務,包括咨詢勞務,僅以其連續或累計超過九個月的為限。(2)不被
118、認定為常設機構的情形雖有本條上述規定,“常設機構”一語應認為不包括:專為儲存、陳列或者交付本企業貨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設施;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0專為儲存、陳列或者交付的目的而保存本企業貨物或者商品的庫存;專為另一企業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業貨物或者商品的庫存;專為本企業采購貨物或者商品,或者搜集情報的目的所設的固定營業場所;專為本企業進行其他準備性或輔助性活動的目的所設的固定營業場所;專為以上第項至第項活動的結合所設的固定營業場所,如果由于這種結合使該固定營業場所的全部活動屬于準備性質或輔助性質。5.1.4 不同類型收入的稅收管轄中阿稅收協定對不動產所得、營業利潤、國際運輸、聯屬企
119、業、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財產收益、獨立個人勞務、非獨立個人勞務、董事費、藝術家、運動員、退休金、政府服務、教師和研究人員、學生和實習人員、其他所得等方面的所得做出規定。5.1.4.15.1.4.1 不動產所得不動產所得征稅權:締約國一方居民從位于另一方的不動產取得的所得(包括農業或林業所得),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此規定應適用于從直接使用、出租或者任何其它形式使用不動產取得的所得?!安粍赢a”一語應當具有財產所在地國家的法律所規定的含義。該用語在任何情況下應包括附屬于不動產的財產,農業和林業所使用的牲畜和設備,有關地產的一般法律規定所適用的權利,不動產的用益權以及由于開采或有權開采礦藏
120、、水源和其他自然資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權利。船舶和飛機不應視為不動產。上述規定也適用于企業的不動產所得和用于進行獨立個人勞務的不動產所得。5.1.4.25.1.4.2 營業利潤營業利潤征稅權:一方企業的利潤應僅在一國征稅,但該企業通過設在締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1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在另一方進行營業的除外。如果該企業通過設在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其利潤可以在另一方征稅,但應僅以屬于該常設機構的利潤為限。在確定常設機構的利潤時,應當允許扣除其進行營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費用,不論其發生于該常設機構所在國或者其它任何地方。但是,常設機構由于使用專利或其它權利支付給企業
121、總機構或其他辦事處的特許權使用費、報酬或其它類似款項,具體服務或管理的傭金,或者借款給該常設機構所支付的利息,銀行企業除外,都不得作任何扣除(屬于償還代墊實際發生的費用除外)。不應由于常設機構為企業采購貨物或商品,將利潤歸屬于該常設機構。在以上各款中,除有適當的和充分的理由需要變動外,每年應采用相同的方法確定屬于常設機構的利潤。另外,利潤中如果包括本協定其他各條單獨規定的所得項目時,本條規定不應影響其它各條的規定。5.1.4.35.1.4.3 國際運輸國際運輸征稅權:以船舶或飛機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所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總機構所在國征稅。以上規定也適用于參加合伙經營、聯合經營或者參加國際經營機構
122、取得的利潤。5.1.4.45.1.4.4 聯屬企業聯屬企業當:(1)一方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另一方企業的管理、控制或資本;(2)同一人直接或者間接參與一方企業和另一方企業的管理、控制和資本。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下,兩個企業之間的商業或財務關系不同于獨立企業之間的關系,因此,本應由其中一個企業取得,但由于這些情況而沒有取得的利潤,可以計入該企業的利潤,并據以征稅。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2締約國一方將締約國另一方已征稅的企業利潤,而這部分利潤本應由該國企業取得的,包括在該國企業的利潤內,并且加以征稅時,如果這兩個企業之間的關系是獨立企業之間的關系,另一方應對這部分利潤所征收的稅額加以調整,在確
123、定上述調整時,應對本協定其他規定予以注意,如有必要,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應相互協商。5.1.4.55.1.4.5 股息股息“股息”一語是指從股份或者非債權關系分享利潤的權利取得的所得,以及按照分配利潤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締約國法律,視同股份所得同樣征稅的其他公司權利取得的所得。征稅權和協定稅率:締約國一方公司支付給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另一方征稅。然而,這些股息也可以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締約國,按照該締約國法律征稅。但是,如果收款人是股息受益所有人,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股息總額的5%。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應協商確定實施該限制稅率的方式,且不應影響對該公司支付股息前的利潤所征收的公司利潤稅。如果股息
124、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一方居民,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締約國另一方,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或者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固定基地從事獨立個人勞務,據以支付股息的股份與該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上述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應視具體情況適用營業利潤或獨立個人勞務的規定。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從締約國另一方取得利潤或所得,該締約國另一方不得對該公司支付的股息征收任何稅收。但支付給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股息或者據以支付股息的股份與設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除外。對于該公司的未分配的利潤,即使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的利潤全部或部分是發生于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利潤或所得,
125、該締約國另一方也不得征收任何稅收。5.1.4.65.1.4.6 利息利息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3“利息”一語是指從各種債權取得的所得,不論其有無抵押擔?;蛘呤欠裼袡喾窒韨鶆杖说睦麧?;特別是從公債、債券或者信用債券取得的所得,包括其溢價和獎金。由于延期支付的罰款,不應視為本條所規定的利息。征稅權和協定稅率:發生于締約國一方而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然而,這些利息也可以在該利息發生的締約國,按照該締約國的法律征稅。但是,如果收款人是利息受益所有人,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利息總額的10%。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應協商確定實施該限制稅率的方式。雖有上述規定,發生于締約國一
126、方而支付給:(1)在阿曼蘇丹國:阿曼蘇丹國政府及其地方當局;阿曼中央銀行;國家總儲備基金;阿曼發展銀行;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隨時協商同意的,由阿曼蘇丹國政府全部擁有的任何其他金融機構。(2)在中國:中國政府及其地方當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開發銀行;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隨時協商同意的,由中國政府全部擁有的任何其他金融機構,應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一方居民,在利息發生的締約國另一方,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或者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固定基地從事獨立個人勞務,據以支付該利息的債權與該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以
127、上的規定。在這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4種情況下,應視具體情況適用營業利潤或獨立個人勞務的規定。如果支付利息的人為締約國一方政府、其地方當局或該締約國居民,應認為該利息發生在該締約國。然而,當支付利息的人不論是否為締約國一方居民,在締約國一方設有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支付該利息的債務與該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有聯系,并由其負擔利息,上述利息應認為發生于該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所在締約國。此外,由于支付利息的人與受益所有人之間或者他們與其他人之間的特殊關系,就有關債權所支付的利息數額超出支付人與受益所有人沒有上述關系所能同意的數額時,本條規定應僅適用于后來提及的數額。在這種情況下,對該支付款項的超
128、出部分,仍應按各締約國的法律征稅,但應對本協定其它規定予以適當注意。5.1.4.75.1.4.7 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一語是指使用或有權使用文學、藝術或科學著作,包括電影影片、無線電或電視廣播使用的膠片、磁帶的版權,專利、商標、設計或模型、圖紙、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為報酬的各種款項,或者使用或有權使用工業、商業、科學設備或有關工業、商業、科學經驗的情報所支付的作為報酬的各種款項。征稅權和協定稅率:發生于締約國一方而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特許權使用費,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然而,這些特許權使用費也可以在其發生的締約國,按照該締約國的法律征稅。但是,如果收款人是特
129、許權使用費受益所有人,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特許權使用費總額的百分之十。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應協商確定實施該限制稅率的方式。應適用協定營業利潤和獨立個人勞務的情形:如果特許權使用費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一方居民,在特許權使用費發生的締約國另一方,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或者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固定基地從事獨立個人勞務,據以支付該特許權使用費的權利或財產與該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上述規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5定。在這種情況下,應視具體情況適用營業利潤或獨立個人勞務的規定。如果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人是締約國一方政府、其地方當局或該締約國居民,應認為該特許權使用費發生在
130、該締約國。然而,當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人不論是否為締約國一方居民,在締約國一方設有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支付該特許權使用費的義務與該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有聯系,并由其負擔這種特許權使用費,上述特許權使用費應認為發生于該常設機構或者固定基地所在締約國。此外,由于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人與受益所有人之間或他們與其他人之間的特殊關系,就有關使用、權利或情報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數額超出支付人與受益所有人沒有上述關系所能同意的數額時,本條規定應僅適用于后來提及的數額。在這種情況下,對該支付款項的超出部分,仍應按各締約國的法律征稅,但應對協定其他規定予以適當注意。5.1.4.85.1.4.8 財產收益財產收益征稅
131、權:締約國一方居民轉讓“不動產所得”章節所述位于締約國另一方的不動產取得的收益,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轉讓締約國一方企業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營業財產部分的動產,或者締約國一方居民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獨立個人勞務的固定基地的動產取得的收益,包括轉讓常設機構(單獨或者隨同整個企業)或者固定基地取得的收益,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締約國一方居民轉讓從事國際運輸的船舶或飛機,或者轉讓屬于經營上述船舶、飛機的動產取得的收益,應僅在該締約國征稅。轉讓一個公司財產股份的股票取得的收益,該公司的財產又主要直接或者間接由位于締約國一方的不動產所組成,可以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轉讓該條所述以外的其他股票取得
132、的收益,該項股票又相當于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至少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權,可以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6轉讓上述財產以外的其他財產取得的收益,應僅在轉讓者為其居民的締約國征稅。5.1.4.95.1.4.9 獨立個人勞務獨立個人勞務征稅范圍:締約國一方居民由于專業性勞務或者其它獨立性活動取得的所得,應僅在該締約國征稅,除非:(1)在締約國另一方為從事上述活動設有經常使用的固定基地。在這情況下,該締約國另一方可以僅對屬于該固定基地的所得征稅;(2)在有關會計年度中在締約國一方停留連續或累計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在這種情況下,該締約國另一方可以僅對在該締約國進行活動取得的所得征稅?!皩?/p>
133、業性勞務”一語特別包括獨立的科學、文學、藝術、教育或教學活動,以及醫師、律師、工程師、建筑師、牙醫師和會計師的獨立活動。5.1.4.105.1.4.10 非獨立個人勞務非獨立個人勞務征稅權和征稅范圍:除適用協定關于董事費、退休金、政府服務、教師和研究人員、學生和實習人員的規定以外,締約國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資和其他類似報酬,除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活動以外,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活動取得的報酬,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除以上規定外,締約國一方居民因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活動取得的報酬,同時具有以下三個條件的,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1)收款人在有關會
134、計年度開始或終止的任何十二個月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停留連續或累計不超過一百八十三天;(2)該項報酬由非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該雇主支付;(3)該項報酬不是由雇主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所負擔。雖有上述規定,在締約國一方企業經營國際運輸的船舶或飛機上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7從事受雇的活動取得的報酬,應僅在該企業總機構所在締約國征稅。5.1.4.115.1.4.11 董事費董事費征稅權和征稅范圍:締約國一方居民作為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取得的董事費和其他類似款項,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5.1.4.125.1.4.12 藝術家和運動員藝術家和運動員征稅權和征
135、稅范圍:雖有協定獨立個人勞務和非獨立個人勞務的規定,締約國一方居民,作為表演家,如戲劇、電影、廣播或電視藝術家、音樂家或作為運動員,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其個人活動取得的所得,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雖有協定有關于營業利潤、獨立個人勞務和非獨立個人勞務的規定,表演家或運動員從事其個人活動取得的所得,并非歸屬表演家或運動員本人,而是歸屬于其他人,可以在表演家或運動員從事其活動的締約國征稅。雖有上述規定,作為締約國一方居民的表演家或運動員在締約國另一方按照締約國雙方政府的文化或體育交流計劃進行活動取得的所得,在該締約國另一方應予免稅。5.1.4.135.1.4.13 退休金退休金征稅范圍:除適用政府
136、服務中“締約國一方政府或地方當局支付或者從其建立的基金中支付給向其提供服務的個人的退休金,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但是,如果提供服務的個人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并且是其國居民的,該項退休金應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的規定以外,因以前的雇傭關系支付給締約國一方居民的退休金和其他類似報酬,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雖有上述規定,締約國一方政府或地方當局按社會保險制度的公共福利計劃支付的退休金和其他類似款項,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85.1.4.145.1.4.14 政府服務政府服務征稅范圍:締約國一方政府或地方當局對向其提供服務的個人支付退休金以外的報酬,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
137、征稅。但是如果該項服務是在締約國另一方提供、而且提供服務的個人是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并且該居民:(1)是該締約國另一方國民;(2)是僅由于提供該項服務,而成為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居民則該項報酬,應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如果締約國一方政府或地方當局支付或者從其建立的基金中支付給向其提供服務的個人的退休金,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如果提供服務的個人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并且是其國民的,該項退休金應僅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非獨立個人勞務、董事費、藝術家和運動員、退休金的規定,應適用于向締約國一方政府或地方當局舉辦的事業提供服務取得的報酬和退休金。5.1.4.155.1.4.15 教師和研究人員教師和研究
138、人員征稅范圍:任何個人是、或者在緊接前往締約國一方之前曾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主要是為了在該締約國一方的大學、學院、學?;驗樵摼喖s國一方政府承認的教育機構或科研機構從事教學、講學和研究的目的,停留在該締約國一方。對其由于教學、講學或研究取得的報酬,該締約國一方應自其第一次到達之日起,兩年內免予征稅。以上規定不適用于不是為公共利益而主要是為某個人或某些人的私利從事研究取得的所得。5.1.4.165.1.4.16 學生和實習人員學生和實習人員征稅范圍:學生、企業學徒和實習生是、或者在緊接前往締約國一方之前曾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僅由于接受教育或培訓的目的,停留在該締約國一方,對其為維持生活、接受教育或
139、培訓的目的收到的來源于該締約國以外的款項,該締約國一方應免予征稅。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59以上所述學生、企業學徒或實習生取得的不包括在贈款、獎學金和勞務報酬,在接受教育或培訓期間,應與其所停留國居民享受同樣的免稅、優惠或減稅。5.1.4.175.1.4.17 其他所得其他所得征稅范圍:締約國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項所得,不論在什么地方發生的,凡協定上述各條未作規定的,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安粍赢a所得”中規定的不動產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如果所得收款人為締約國一方居民,通過設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在該締約國另一方進行營業,或者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固定基地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從事獨立個人勞務,
140、據以支付所得的權利或財產與該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有實際聯系的,不適用上述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應視具體情況分別適用營業利潤或獨立個人勞務的規定。5.1.5 阿曼稅收抵免政策(1)阿曼居民企業境外所得的稅收抵免辦法阿曼所得稅法規定,阿曼與協定國締結稅收協定的情況下,抵扣方法適用協定中的消除雙重征稅條款。中阿稅收協定第二十三條消除雙重征稅方法,規定如下:在阿曼,消除雙重征稅如下:阿曼居民從中國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協定規定在中國繳納的稅額,無論是直接扣除或計算扣除,都可以在對該居民征收的阿曼稅收中扣除。但是,扣除額不應超過扣除前對歸屬于可以在中國征稅的所得計算的那部分所得稅數額。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提及的在
141、締約國一方應納稅額,應視為包括假如沒有按照該締約國一方為促進經濟發展給予的稅收優惠而本應繳納的稅收。(2)中國居民企業境外所得的稅收抵免辦法在中國,消除雙重征稅如下:中國居民企業從阿曼取得的所得,按照協定規定在阿曼繳納的稅額,按照協定的規定可以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企業所得稅,抵扣額不應超過對該項所得按照中國稅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0法規定計算的中國稅收數額。中國居民企業境外所得抵免具體規定,請參考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8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5.1.
142、6 無差別待遇原則無差別待遇(非歧視待遇)規定締約國兩國居民在另一方從事經營活動時,應享受國民待遇原則。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1)締約國一方國民在締約國另一方負擔的稅收或者有關條件,不應與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在相同情況下,負擔或可能負擔的稅收或者有關條件不同或比其更重;(2)締約國一方企業在締約國另一方常設機構的稅收負擔,不應高于該締約國另一方對其本國進行同樣活動的企業。本規定不應理解為締約國一方由于民事地位、家庭負擔給予該締約國居民的任何扣除、優惠和減免也必須給予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3)除適用協定中聯屬企業、利息或特許權使用費條款中的相關規定外,締約國一方企業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
143、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款項,在確定該企業應納稅利潤時,應與在同樣情況下支付給該締約國一方居民同樣予以扣除。同樣,締約國一方企業對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任何債務,在確定該企業的應納稅財產時,應與在相同情況下首先提及的國家的居民所確定的債務一樣扣除;(4)締約國一方企業的資本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締約國另一方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居民擁有或控制,該企業在該締約國一方負擔的稅收或者有關條件,不應與該締約國一方其他同類企業的負擔或可能負擔的稅收或者有關條件不同或比其更重。5.1.7 在阿曼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手續通常原則上,享受稅收協定待遇需要履行一定的備案或者審批手續,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材料為稅收居民證明。中國居民赴
144、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1根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調整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 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7號,簡化了 稅收居民證明的辦理手續),通常滿足條件的申請人10個工作日后就可以取得稅收居民證明。申請的資料主要包括:證明申請表、與擬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收入有關的合同、協議、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決議、相關支付憑證等證明資料等。若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對稅收居民證明樣式有特殊要求,申請人應當提供書面說明以及稅收居民證明樣式,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規定予以辦理。5.1.7.15.1.7.1 開具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的流程開具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的流程“走出去”企業享受協定待遇時,一般來說,
145、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是享受協定待遇的必要條件。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可降低“走出去”企業境外經營稅收負擔,提高境外經營稅收確定性,幫助企業維護自身合法稅收權益。而在申請中國稅收居民身份時,按照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具 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 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7號)規定,申請人應向主管其所得稅的縣稅務局(以下稱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提交的資料包括:(1)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申請表;(2)與擬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收入有關的合同、協議、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決議、相關
146、支付憑證等證明資料;(3)申請人為個人且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提供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證明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信息、住所情況說明等資料;(4)申請人為個人且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 183 天的,提供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時間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資料;(5)境內、境外分支機構通過其總機構提出申請時,還需提供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2總分機構的登記注冊情況;(6)合伙企業的中國居民合伙人作為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還需提供合伙企業登記注冊情況。上述填報或提供的資料應提交中文文本,相關資料原件為外文文本的,應當同時提供中文譯本。申請人向主
147、管稅務機關提交上述資料的復印件時,應在復印件上加蓋申請人印章或簽字,主管稅務機關核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5.2 阿曼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5.2.1 相互協商程序概述OECD在2008年7月發布的修訂后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關于避免所得和財產雙重征稅的協定范本(以下簡稱“OECD范本”)第25條第5款中建立了某種旨在解決國際稅收爭議的仲裁機制,即相互協商程序,目的是解決兩國主管當局的稅收協定爭議,并建立在雙邊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條款的框架內共同協調磋商的機制。5.2.2 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的法律依據2002年中阿稅收協定第二十五條協商程序條款為兩國主管當局之間的協商解決機制提供了法律依據:(1)當
148、締約國一方居民認為,締約國一方或者雙方所采取的措施,導致或將導致對其不符合本協定規定的征稅時,可以不考慮各締約國國內法律的補救辦法,將案情提交本人為其居民的締約國主管當局如果其案情屬于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可以提交本人為其居民的締約國主管當局。該項案情必須在不符合本協定規定的征稅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3 年內提出。(2)上述主管當局如果認為所提意見合理,又不能單方面圓滿解決時,應設法同締約國另一方主管當局相互協商解決,以避免不符合本協定的征稅。達成的協議應予執行,且不受各締約國國內法律的時間限制。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3(3)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應通過協議設法解決在解釋或實施本協定時所發生的困
149、難或疑義,也可以對本協定未作規定的消除雙重征稅問題進行協商。(4)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為達成協議,可以相互直接聯系。為有助于達成協議,雙方主管當局的代表可以進行會談,口頭交換意見。相互協商程序條款是稅收協定中的一項重要條款,其意義在于締約國一方與締約國另一方當局產生納稅爭議后,締約國一方居民可以尋求所在國政府的幫助,有效解決跨國稅收爭議,維護自身權益。該程序對于化解中國居民國際稅收爭議具有重要意義,是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過程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5.2.3 相互協商程序的適用(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根據中阿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條款規定,當另一方締約國的措施導致或將導致對申請人不符合稅收協定規
150、定的征稅行為時,申請人可以將案情提交至本人為其居民的締約國主管當局。此處需要明確的是,稅收協定中的“居民”一詞所指的是稅收居民身份。中國的實施辦法中也表明中國稅收居民身份為申請啟動程序的前提。實施辦法中所稱中國居民,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在中國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因此,只有在申請人為中國稅收居民的情況下,中方主管當局方可受理其申請并就其所遇到的稅收協定問題與阿曼方主管當局進行相互協商。此外,相互協商程序條款規定,如果案情屬于第二十四條第一款(非歧視待遇),申請人可以將案情提交至本人為其國民的締約國主管當局。此處
151、中國國民,是指具有中國國籍的個人,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2)相互協商程序的方式、時限和具體情形相互協商程序是在稅收協定框架內解決國際稅收爭端的機制,因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4此當事人請求相互協商的事項應屬于稅收協定的適用范圍。在中國對外簽訂的稅收協定中,除相互協商程序條款外,部分協定還在居民、股息、利息、聯屬企業等條款中指明雙方主管當局可以就該條款解釋及適用進行相互協商。但在中國簽訂的某些協定中,雙方僅在少數條款中指明可以就該條款相互協商程序,而在其他的條款中未提及相互協商程序,但根據OECD范本解釋,這并不代表相互協商程序的適用范圍受限,即使締約國雙方未在其他條款中提
152、及主管當局可以就該條款協商,但因相互協商程序獨立條款的存在,雙方仍可以就稅收協定特定條款解釋及適用過程中的問題適用相互協商程序。中國頒布的實施辦法第九條以列舉的方式說明中國居民(國民)可以申請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情形:對居民身份的認定存有異議,特別是相關稅收協定規定雙重居民身份情況下需要通過相互協商程序進行最終確認的;對常設機構的判定,或者常設機構的利潤歸屬和費用扣除存有異議的;對各項所得或財產的征免稅適用稅率存有異議的;違反稅收協定非歧視待遇(無差別待遇)條款的規定,可能或已經形成稅收歧視的;對稅收協定其他條款的理解和適用出現爭議而不能自行解決的;其他可能或已經形成不同稅收管轄權之間重復征稅的
153、。實施辦法規定,申請人應在有關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省稅務機關提出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申請。5.2.4 啟動程序(1)啟動程序時效及條件相互協商程序是通過締約國之間雙邊稅收協定賦予締約國納稅人的權利救濟程序,制定該程序的目的是為保證稅收協定的實施及有效消除國際雙重征稅。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請該救濟程序的權利存在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5期限,根據中阿稅收協定的規定,相互協商申請必須在相關案情不符合中阿稅收協定規定的征稅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3年內提出。關于該期限的開始點,也就是納稅人有權申請啟動協商程序的時間節點如何確定,OECD范本注釋中并未給出明確的界限,該問題一般由各國通過國
154、內法進行規定。關于這一問題,中國也尚未做出明確規定。根據中國實施辦法規定:如果中國居民認為,締約對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經或將會導致不符合稅收協定所規定的征稅行為,可以按規定向省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但如何認定存在“將會導致不符合稅收協定所規定的征稅行為”難以明確。另根據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申請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能夠證實或者不能合理排除締約對方的行為存在違反稅收協定規定的嫌疑”,可以得出當事人對違反稅收協定的事項負有舉證義務。從實務角度出發,通常只有當中國居民從締約對方稅務主管當局接到有違反稅收協定嫌疑的書面意見或通知后(如申請稅收協定優惠待遇被駁回的通知、認定存在常設機構的通知或轉讓定價調整數
155、額初步通知等類似的書面意見或通知),當事人方有充分理由認定將出現不符合稅收協定的征稅行為,相互協商程序的三年期限開始計算,此時當事人方可申請啟動相互協商程序。(2)稅務機關對申請的處理根據OECD范本條款中的用語“上述主管當局如果認為所提意見合理,又不能單方面圓滿解決時,應設法同締約國另一方主管當局相互協商解決”可以看出,一國稅務當局是否應當事人的申請啟動相互協商程序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但稅務當局何時可以拒絕當事人的申請,當事人是否有權訴至法院要求稅務當局啟動該程序,這些問題在OECD范本解釋中并沒有明確的答復,通常情況下這些問題都會留待各締約國通過國內法予以規范。理論上來說,與其他國家就稅收
156、問題展開磋商是涉及國家主權的行為,納稅人可以基于稅收協定中的條款申請主管當局啟動該程序,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6但當主管當局通過審查認為申請理由不夠充分時有權拒絕納稅人申請時,并且納稅人無權通過法院強制要求主管當局執行該程序。如美國國內的相關規定,在美國發起的稅務調查中,稅務局有義務告知納稅人其申請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權利。當納稅人向美國稅務主管當局提交申請時,主管當局有權決定是否批準,并且如果主管當局決定拒絕納稅人的申請,該項決定具有終局性,此后納稅人將無權對該決定提起復議或行政訴訟。受理申請的省稅務機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上報稅務總局,并將情況告知申請人,同時通知省以下主管稅務機
157、關。因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全等原因導致申請不具備啟動相互協商程序條件的,省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申請人補充材料后仍不具備啟動相互協商程序條件的,省稅務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對省稅務機關拒絕受理的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省稅務機關或稅務總局提出異議申請。省稅務機關收到異議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人的材料,連同省稅務機關的意見和依據上報稅務總局。稅務總局收到省稅務機關上報的申請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申請具備啟動相互協商程序條件的,決定啟動相互協商程序,并將情況告知受理申請的省稅務機關,省稅務機關應告知申請人;申請已超
158、過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限,或申請人的申請明顯缺乏事實法律依據,或出現其他不具備相互協商條件情形的,不予啟動相互協商程序,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受理申請的省稅務機關,省稅務機關應告知申請人;因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全等原因導致申請不具備啟動相互協商程序條件的,通過受理申請的省稅務機關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或說明情況。申請人補充材料或說明情況后,再按前兩項規定處理。稅務總局啟動相互協商程序后,可通過受理申請的省稅務機關要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7求申請人進一步補充材料或說明情況,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并確保材料的真實與全面。對于緊急案件,稅務總局可以直接與申請人聯系。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總局可以決定終
159、止相互協商程序,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省級稅務機關,省級稅務機關應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在提交的資料中弄虛作假的;申請人拒絕提供稅務機關要求的、與案件有關的必要資料的;因各種原因,申請人與稅務機關均無法取得必要的證據,導致相關事實或申請人立場無法被證明,相互協商程序無法繼續進行的;締約對方主管當局單方拒絕或終止相互協商程序的;其他導致相互協商程序無法進行、或相互協商程序無法達到預期目標的。在兩國主管當局達成一致意見之前,申請人可以以書面方式撤回相互協商申請。申請人撤回申請或者拒絕接受締約雙方主管當局達成一致的相互協商結果的,稅務機關不再受理基于同一事實和理由的申請。對于相互協商結果,
160、稅務總局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受理申請的省稅務機關,省稅務機關應告知申請人。5.2.5 相互協商的法律效力(1)相互協商程序結果的法律效力國際普遍認為相互協商程序應屬于行政性的爭議解決手段,換言之,其結果只對達成協議的主管當局產生約束,如果當事人對結果不滿,其仍有權通過司法程序尋求救濟。此外,相互協商程序是兩國主管當局就特定問題進行的協商討論,就效力而言,其得出的結論只能對該特定問題生效,而無普遍約束力。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普遍性規則有可能因稅收協定特殊條款存在而產生例外,如根據中國與荷蘭簽訂的議定書第二條規定,雙方認為,如果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通過相互協商,根據上下文就下列將導致雙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
161、收指南68重征稅或雙重免稅的案例形成解決方案:適用第三條第二款對本協定未定義的名詞進行解釋;定性上的差異。在雙方主管當局公布后,該解決方案也應對未來適用本協定規定的其他類似案例具有約束力。(2)相互協商程序與司法判決的關系通常認為,如果兩國主管當局進行協商討論的問題已產生了生效-、和解或司法判決,那么兩國主管當局在進行相互協商時,將只能基于此前認定的事實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而不能改變已生效的和解或判決。(3)保護性措施協商程序條款規定,若納稅人接受相互協商的結果,該結果的執行將不受其本國國內法的限制。因兩國主管當局就相互協商程序能否達成一致具有相當的不確定性,而且該程序通常耗時很長,當納稅人對
162、協商結果不滿或兩國稅務主管當局無法達成一致時,即使納稅人希望通過司法程序解決也很有可能面臨訴訟時效已過期的尷尬局面。因此,當事人在申請啟動協商程序后往往還會選擇同時啟動其他的救濟程序,如行政復議或司法救濟來確保自身權益。5.2.6 阿曼仲裁條款仲裁條款是OECD為提高相互協商程序的效率,確保稅收協定的實施而制定的條款。其一般形式是:如果兩國主管當局在一定時間內(通常為兩年)無法就相互協商的事項達成一致,當事人可以請求將該事項提交仲裁。但迄今中國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中尚未包含有仲裁條款,故本文在此不再做延伸討論。5.3 中阿稅收協定爭議的防范中阿稅收協定爭議是指中阿之間因稅收協定條款的解釋和適用而
163、引發的爭議,從本質上來說,該爭議是一種國際稅務爭議,是兩國因稅收協定適用不明確導致的稅收管轄權沖突。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69從稅收爭議主體上來看,國際稅收爭議中可能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兩國政府就稅收協定適用產生爭議;二是一國政府與跨國納稅人在國際稅收關系中產生爭議。例如,在中國與阿曼間的國際稅收利益分配活動中,兩個主權國家是通過簽訂國際稅收協定的方式來協調彼此之間的國際稅收利益分配關系,中國和阿曼間的國際稅務爭議主要表現為中國和阿曼之間就相互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條款的解釋、執行和使用范圍等問題所產生的爭議10。2013年9月,二十國集團(G20)和OECD聯合發起“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
164、以下簡稱“BEPS項目”),其中第14項行動計劃以“使爭議解決機制更有效”為目標,提出了各種改進相互協商程序的建議。2015年10月,BEPS第14項行動計劃最終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第14項行動計劃報告)正式公布,該行動計劃旨在尋求解決方案,以克服或消除國家或地區間通過相互協商程序解決稅收協定相關爭議的諸多障礙或不利因素。中國政府承諾應對措施將遵循以下原則:確保與相互協商程序有關的稅收協定義務得到全面的善意執行;確保執行程序可以促進避免和解決與稅收協定有關的爭議;確保納稅人在符合資格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進行相互協商程序;若案件進入相互協商程序,則確保案件得到妥善解決。建議納稅人妥善防范和避免中阿稅收
165、協定爭議,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確保稅收協定正確和有效適用,切實避免雙重征稅,消除締約雙方對稅收協定的解釋或適用產生的分歧。10 稅收協定爭議的解決:Gustaf Lindencrona,1994 年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70第六章在阿曼投資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6.1 信息報告風險6.1.1 登記注冊制度阿曼除特定的行業或項目要求,一般可通過參股形式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非阿曼國民如果希望在阿曼經營業務,或希望從阿曼公司的資本中獲得利益,必須獲得工商部門的許可。同時稅務機關要求外國企業在申請成立時提交業務資料和支持文件進行登記。阿曼工商部是負責外國企業注冊的主要部門。為方便投資者設立企業,該部在其辦公
166、場所設立專門的窗口,為投資者在馬斯喀特地區設立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One-stop-shop,以下簡稱“OSS”),工商部、阿曼工商會、馬斯喀特市政局、旅游部、環境保護與氣候事務部、阿曼皇家警察、人力資源部以及銀行等各相關部門均在此派駐辦事人員,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阿曼的增值稅自愿登記門檻為OMR19,250(約50,050美元),強制登記門檻為OMR38,500(約100,100美元)。符合條件的企業有義務及時進行登記。6.1.2 信息報告制度阿曼納稅人需遵循當地稅法要求,按時提交納稅申報表。未能向稅務機關申報收入可能導致核定征收和處罰。逾期繳納所得稅,將對未繳納稅款按每月1%的稅率征收額外
167、稅款。如發生不合規行為,稅務機關可另行對納稅人處以不超過公司應納稅款50%的額外罰款及其他處罰。所有賬冊及記錄需在其所歸屬的稅務年度后至少保存10年。6.2 納稅申報風險中國企業在阿曼設立、日常運營、稅務申報等過程中,必須遵循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71誠信和獨立交易原則,堅持依法納稅。合規性是企業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因為一旦發生合規性風險,將可能會為企業帶來高昂的罰款、行政處罰,造成聲譽損失甚至終止運營。因此中國企業應結合稅收協定中的條款規定,在阿曼進行合規經營,按要求申報。若與阿曼稅務機關在常設機構的判定或常設機構的利潤歸屬等方面存有異議,可根據稅收協定規定,向中國稅務機關申請啟動稅收協
168、定相互協商程序,由中國稅務部門與對方稅務機關協商解決。6.2.1 在阿曼設立子公司的納稅申報風險中國企業若在阿曼設有子公司,應充分考慮退出階段的風險。不論子公司采用何種形式退出,都應充分考慮阿曼所得稅法的規定以及相關的稅務成本和風險,如當地流轉稅等稅種的計算、申報和繳納等。6.2.2 在阿曼設立分公司或代表處的納稅申報風險中國企業若在阿曼設有分公司或代表處,對于企業所得稅費用扣除會受到一些限制,詳細內容請見2.2.1.5。6.2.3 在阿曼取得與常設機構無關的所得的納稅申報風險阿曼稅法規定,向非居民企業支付的服務費、研究和開發活動服務費、管理費適用預提所得稅稅率10%;向非居民企業支付的特許權
169、使用費(包括設備租金)、計算機軟件使用權的對價適用預提所得稅稅率10%。對于與阿曼簽訂雙邊稅收協定的國家,該國居民來源于阿曼的所得有可能享受更低的預提所得稅率。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于阿曼的所得的預提稅須由阿曼企業代扣并上繳稅務機關。6.3 調查認定風險阿曼稅務機關每年進行納稅評估,年度稅務稽查頻率較高。從轉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72讓定價的角度來看,關聯方交易很可能會作為納稅評估的審查部分。由于無具體的稅法規定,轉讓定價方法將根據實際案情而定。6.4 享受稅收協定待遇風險中國企業在前往阿曼投資經營時,需重點掌握阿曼政府與中國政府的稅收協定主要條款。既要遵守當地法律法規,盡可能主動了解阿曼稅收
170、法律情況,也要主動與國內稅務機關取得聯系、保持交流。國內稅務部門也會致力于為“走出去”企業提供權益保障、投資促進、風險預警等更多服務,盡可能幫助企業降低境外稅收風險。下文簡述幾點與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相關的風險:(1)未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導致不能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風險。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是到國外投資的企業享受中國與投資目的地國家所簽署的稅收協定的前提。企業對稅收協定的存在缺乏了解,或對稅收協定相關條款和稅收協定的作用缺乏了解以及對自身境外業務能否享受稅收協定判斷不清,都是導致其未向國內稅務機關申請取得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的原因。稅收協定不受國內稅收法律變動的影響,穩定性強,有利于降低“走出
171、去”企業在東道國的稅負和稅收風險,消除雙重征稅,降低企業稅負。企業應當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國政府與阿曼政府的相關稅收協定,在有意向開展境外投資業務時,及時做好享受稅收協定方面的準備工作。(2)企業未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多繳稅款的風險。企業到境外投資,承擔的是全球納稅義務,應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和境外的所得申報納稅?!白叱鋈ァ逼髽I如果不熟悉稅收協定的規定,就可能導致未正確享受協定稅率,多繳稅款。建議企業開始在阿曼投資經營前,對其稅收制度進行全面、準確的了解,加強對中阿稅收協定及兩國稅法的學習,及時跟進兩國稅制的改革和更新,確保正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3)受益所有人認定風險。享受某些稅收協定優惠首要條件是
172、OECD 范本第四條定義“締約國一方居民”。不是締約國一方居民的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73人可能存在不能享受協定優惠待遇的風險。如前所述,“受益所有人”的引入是為了防止協定濫用等避稅問題。根據中國政府和阿曼政府的稅收協定,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的條款中均強調“受益所有人”為享受協定稅率的條件之一。換言之,如果股息、利息或特許權使用費的收款人并非受益所有人,則可能面臨無法享受協定優惠稅率的風險。6.5 其他風險無。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74參 考 文 獻1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中國駐阿曼大使館經濟商務處、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阿曼(2021
173、年版)2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阿曼蘇丹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阿曼2021年財政總收入達109.4億里亞爾3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阿曼蘇丹國國家概況4 世界銀行:全球營商環境報告5 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Oman-Business and Investment6 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Oman-Corporate Tax7 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Oman-Individual Tax8 Oman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The Law of Income Tax on Companies9 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曼蘇丹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
174、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10 Gustaf Lindencrona:稅收協定爭議的解決,1994年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75附錄阿曼稅收協定網絡股息股息利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國內稅率國內稅率個人,企業個人,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企業0/100/100/1010個人0/10不適用0/1010協定國家協定國家協定稅率協定稅率阿爾及利亞105510白俄羅斯50/51510文萊50/521010加拿大1510103104中國551010克羅地亞050510法國0007匈牙利0/106008印度12.5101015伊朗100/1071010意大利100/5
175、8510日本1051010韓國10558黎巴嫩1051010毛里求斯0000摩爾多瓦55510摩洛哥1051010荷蘭10008巴基斯坦12.55/1091012.5葡萄牙155/1010108塞舌爾50/52510新加坡50/5278斯洛伐克共和國001010南非100/5208西班牙10011 12512812斯里蘭卡107.51010瑞士155135814敘利亞7.551018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76股息股息利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國內稅率國內稅率個人,企業個人,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泰國101010/151515突尼斯00105土耳其1
176、5101010英國0/150/151608烏茲別克斯坦70/72710越南155/10171010也門551010信息來源:IBFD 2023 年 2 月 8 日。*注:上表包含在稅收協定生效日期內向非居民企業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提稅稅率,在特殊情況下,若協定規定稅率高于國內標準稅率,可采用后者。1 屬于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從締約國另一方、中央銀行或任何其他法定機構的股息收益,在股息來源國免予征稅。2 屬于締約國一方政府,包括其列示的法定機構的股息收益,在股息來源國免予征稅。3 享有最優惠利息預提稅率的國家。MFN 條款規定,若加拿大與第三國約定可享受更低的稅率,加拿大應與阿曼協商進一步降低利
177、息預提稅率。4 文學、藝術或科學著作的特許權使用費、使用計算機軟件版權使用費以及使用或有權使用工業、商業、科學設備或有關工業、商業、科學經驗的情報所支付的作為報酬的各種款項在來源國(即,阿曼)免予征稅。5 來源國對股息免稅是基于兩個締約國不對股息征收預提稅的假設達成的?,F在,阿曼開始征收此類預提稅,預計雙方締約國將進行談判,以期按照條約的規定修改第 10條。6 當受益所有人為自然人時,適用較高稅率。7 屬于阿曼中央銀行、國家儲備基金和開發銀行以及阿曼政府全部或主要擁有的任何其他法定機構的股息收益,在伊朗免予征稅。8 阿曼國家一般儲備基金的股息收益,在意大利免予征稅。9 阿曼國家總儲備基金的股息
178、收益,在巴基斯坦適用 5%的預提稅。10 屬于阿曼中央銀行、國家儲備基金和開發銀行以及阿曼政府全部或主要擁有的任何其他法定機構或機構的股息收益適用 5%的預提稅。11 合格境外投資公司取得的股息收益適用 0%的預提稅;屬于締約國一方政府,包括其列示的法定機構的股息收益,在股息來源國免予征稅。12 關于福利的限制,以下情況不適用于第 10 條、第 11 條和第 12 條約定:若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為另一締約國的居民支付股息、利息或特許權使用費,其來自與其他締約國沒有雙重征稅協定的管轄區的收入在第一個締約國免予征稅。13 屬于締約國一方(此處指阿曼)、其中央銀行、國家儲備基金和開發銀行以及政中國居民赴阿曼投資稅收指南77府全部或主要擁有的任何其他法定機構或機構的股息收益股息,在來源國免予征稅。14 享有最優惠特許權使用費預提稅率的國家。15 金融機構(包括保險公司)或締約國政府擔保的貸款或債務索賠收取的利息適用10%稅率。16 除締約國國有的,締約國中央銀行,養老基金或法定機構或全部或主要歸政府所有的其他法定機構所有的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外,其他源于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的股息收益適用于 15%的預提率。17 合格境外投資者 25%至 60%的股息紅利適用 10%的預提率。編寫人員:趙志剛 達琳 田瑋 慕淑娟 朱媛審校人員:雷曉琴 詹海玲 田偉東 鄭杰 張寧芳 鄒菁華 吳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