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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關于構建資本市場領域會計師事務所過責相當責任機制的研究報告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維權委員會 2024 年 11 月 2 審核審核人人:陳力翃 張小東 執筆執筆人人:陳敏光 譚鵬成 李嘉煒*校對校對人人:陳敏光 *作者簡介:作者簡介:陳敏光,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經濟法學博士;譚鵬成,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李嘉煒,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3 內容摘要內容摘要:近年來,資本市場領域會計師事務所過責失衡問題凸顯,這既與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性質及過高的社會期待有關,更有監管執法趨嚴、法律規則本身方面的因素。過責失衡對資本市場的生態平衡帶來一系列影響。應推動構建過責相當責任機制,在明確基本
2、內涵和價值取向的基礎上,以系統思維推進相關制度的集成,積極借鑒有益的監管執法理念和方式,具體包括:強調對注冊會計師行業回歸理性認知,拓寬、完善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制度渠道,優化監管執法,完善司法裁判規則,推動建立會計師事務所過錯責任的鑒定機制等。關鍵詞關鍵詞:過責失衡;過責相當;監管執法;司法裁判 4 目錄目錄 一、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性質及過高的社會期待.5(一)具有“看門人”屬性的市場主體.5 1.“看門人”屬性.5 2.市場屬性.6 3.角色沖突.7(二)過高的社會期待.8 1.審計的固有局限.8 2.事后評價的偏差.9 二、強監管、嚴執法態勢及其成效.11(一)資本市場的誠信問題依然十分突出.
3、11(二)行政監管、司法追責趨于嚴格.12 1.行政監管層面.13 2.司法層面.14(三)監管執法的成效.16 三、過責失衡問題的凸顯及其對資本市場生態平衡的影響.18(一)監管處罰方面.18 1.一些處罰看似輕微,實則有嚴重的附隨后果.18 2.資格罰的波及面更廣.19(二)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方面.20 1.責任形態:從連帶責任到比例連帶責任,但比例的酌定仍然過高且不夠精確.21 2.主觀過錯:勤勉盡責抗辯的困難.24 3.責任主體:共同侵權主體之間的橫向比較.27(三)過責失衡不利于資本市場的生態平衡.30 1.增加社會總成本.30 2.扭曲市場機制.31 四、構建過責相當責任機制的總體思
4、路.32(一)明確基本內涵和價值取向.32(二)以系統思維推進相關制度的集成.33 1.探索、發展多元化的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減少對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深口袋”依賴.34 2.通過證券侵權制度的整體運作緩解過責失衡問題.35(三)積極借鑒有益的監管執法理念和方式.38 1.倡導有針對性的回應性監管理念.38 2.預防性、包容性的監管方式.39 五、具體建議.42(一)強調對注冊會計師行業回歸理性認知.42(二)拓寬、完善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制度渠道.43(三)監管執法的優化.44(四)司法裁判的完善.45(五)推動建立會計師事務所過錯責任的鑒定機制.45 5 在強監管和證券虛假陳述訴訟多發的
5、背景下,會計師事務所面臨高頻次的監管處罰和證券虛假陳述的巨額賠償,會計師事務所能力的有限性、固有的局限性和社會公眾的期望有著相當的距離,由此而產生的過責不相當問題日益凸顯,市場亦呈現出正反兩方面的反應。構建會計師事務所過責相當責任機制,既能督促其歸位盡責、切實履行好“看門人”責任,也可避免因過責失衡問題而引發“寒蟬效應”,進而促進資本市場生態體系健康發展,是當下面臨的重要課題。本研究報告首先探討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性質及社會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過高期待,指出會計師事務所作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其角色與市場主體之間存在內在沖突。其次,分析了當前強監管、嚴執法的態勢及其成效,指出盡管這種態勢對提升審計
6、質量、規范市場行為有積極作用,但也放大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角色沖突和內在局限,導致過責失衡問題凸顯,對資本市場的生態平衡帶來不利影響。再次,借鑒域外經驗和做法,提出構建過責相當責任機制的總體思路,強調了明確責任自負、過錯與責任相適應的重要性。最后,結合我國實際,提出具體對策建議,包括:對注冊會計師行業回歸理性認知,拓寬、完善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制度渠道,優化監管執法,完善司法裁判規則,推動建立會計師事務所過錯責任的鑒定機制等,以期實現資本市場的長遠健康發展。一、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性質及過高的社會期待(一)具有“看門人”屬性的市場主體 1.1.“看門人”屬性“看門人”屬性 6 1984 年,耶魯大學教授
7、克拉克曼(Kraakman)提出了資本市場的“看門人”理論,認為企業聘請的外部人員(包括外部董事、會計師及證券承銷商等)都可以作為監督企業內部控制及合規的“看門人”,以此彌補國家執法力量在資本市場監管領域的不足1。傳統觀點將公司治理局限于公司內部,“看門人”理論突破了這一點,將視角擴展到公司治理的外部環境,并深入分析了注冊會計師、律師、證券分析師以及資信評級人員等市場中介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作為企業財務報表的審計方,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自然也被賦予了證券市場重要“看門人”的屬性。大體說,注冊會計師行業要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在履行審計職能時發現上市公司不實的財務數據,為資本市場提供準確
8、的信息。另一方面,國家為加強、落實對資本市場的監管,往往將監控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一部分責任分攤到會計師事務所等“看門人”身上,并通過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組成的失職責任體系督促“看門人”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這使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扮演了一定的公共角色。2.2.市場屬性市場屬性 上述“看門人”屬性已成法律所賦予的事實,但同樣不可否認的是,會計師事務所畢竟是市場主體。一方面,“看門人”屬性并未給會計師事務所帶來額外的收益,注冊會計師仍是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對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審核,其收費依舊受到市場的制約。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是需要盈 1 See Reinier H.Kraakman,
9、Corporate Liability Strategies and the Costs of Legal Controls,93 The Yale Law Journal 857,868(1984).7 利的商業單位而非公益機構,必須考慮客源問題,會計師事務所面對客戶時并沒有過多的話語權,尤其在我國審計市場總體處于買方市場的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在上市公司面前往往處于弱勢地位,為爭取業務和收入,會計師事務所往往不得不重視客戶提出的需求,即使這些需求看上去不甚合理。3.3.角色沖突角色沖突 在某些方面,“看門人”屬性和市場主體身份存在內在的角色沖突。其一,從職業角色上看,會計師事務所面臨著義務的
10、沖突。會計師事務所一方面承擔著社會責任,需要通過審計活動監督和審查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防止財務造假,但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也對作為客戶的企業承擔著信義義務,這種信義關系是存在于服務提供者與接受服務的個人之間的獨特關系2。美國曾在 1995 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中引入注冊會計師舉報發行人違法行為的義務,但收效甚微,從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角度看,會計師事務所幾乎不可能積極舉報,這樣的做法會損害會計師事務所與客戶公司之間的信任關系,而這種信任幾乎可以說是審計服務合同關系的基石。其二,從業務特性上看,沒有與“看門人”角色相匹配的權力手段。審計活動受制于服務合同的制約,能否得到有效配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客
11、戶的意愿,而銀行、供應商等合同外第三方主體的配合程度往往更低??梢哉f,作為市場主體的會計師事務所并不具有監管機構那樣的監管資源、權力和手段,如果沒有足夠的法律支持,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活動幾乎沒有強制力可言。盡管它們被譽為“經濟警察”,卻沒有 2 參見邢會強:數據控制者的信義義務理論質疑,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21 年第 4 期。8 相應的審計執法權力、手段,“經濟警察”的類比并不恰當,甚至有一定的誤導。(二)過高的社會期待 財務數據直接影響投資者決策和市場股價,作為公司財務數據審計方的會計師事務所自然很容易暴露在法律追責和輿論風暴之中。但平心而論,審計活動有其固有局限,而社會公眾對其有過高的期待
12、,特別是在市場生態和監管形勢發生變化時,這種期待更為迫切,成為會計師事務所“不能承受之重”。1.1.審計的固有局限審計的固有局限 (1)從審計環境上講,很多審計失敗源自上市公司與相關各方的有意欺瞞,而非審計意愿或能力的不足。受限于審計工作的形式,很多審計證據都需要被審計單位配合提供,在發行人和上市公司有意隱瞞欺騙的情況下,審計人員很難發現舞弊信息。例如,在會計師事務所對某銀行存款業務開展審計時,審計人員發現利益輸送行為往往存在一定難度,因為商業銀行和存款單位有時會采取比較復雜和隱蔽的營銷手段,會對相應證據的提供極為敏感。在發行人、上市公司與供應商甚至銀行串通造假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獲取審計信息
13、的難度更是大大增加。有研究顯示,通過第三方配合上市公司實施收入造假的樣本比例預計超過三分之二3,其中許多配合造假的第三方都以“客戶”或“供應商”的角色配合上市公司進行財務舞弊,甚至形成了財務造假的“生態圈”,3 參見黃世忠、葉欽華:第三方配合財務造假群體特征與審計責任認定分析,載財會月刊2024 年第 11 期。9 具有嚴密的造假鏈條,使得財務舞弊行為更難被發現。例如在金亞科技案中,上市公司通過子公司虛構銷售及采購業務、虛增銷售及管理費用、偽造銀行回單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211.21 億元、利潤 28.16 億元。這種系統性的造假行為涉及眾多客戶和供應商,通過融資性貿易、“空轉”、“走單”等手
14、段構建了一個龐大的造假“生態圈”,極大地增加了舞弊的隱蔽性和識別難度。而審計人員搜集外部信息的重要來源之一恰好是客戶、供應商等第三方,在形成“生態圈”的有預謀財務舞弊中,審計人員很難發現舞弊的跡象。(2)從審計手段上講,限于成本、操作方式和各方配合度方面的因素,審計報告只能提供關于財務數據真實性的合理保證而非絕對保證。不妨以銀行函證為例,對審計手段的缺陷略加說明。首先,很多時候通過銀行函證只能查詢到存款等項目的存在性,而無法核實相關資產的權利與義務,例如上市公司持有的理財產品之上是否存在質押。其次,在當前的會計實務操作中,銀行往往不愿意花費精力配合會計師事務所的函證:一是部分銀行選擇使用自己內
15、部的標準格式來回復函件;二是有些銀行對于會計師事務所對標準模板進行的任何修改都不予回應,尤其是當修改涉及到將理財產品單獨列出,詢問是否設置了質押,或者是否存在其他特定協議等問題時。2.2.事后評價的偏差事后評價的偏差 (1)事后評價的偏差首先表現在“事后諸葛亮”式的苛責。注冊會計師作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其職責在于通過 10 專業的審計服務,為投資者提供可靠的財務信息,以減少信息不對稱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然而,當出現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時,注冊會計師往往成為追責的焦點。在司法裁判和行政處罰實踐中,普遍存在對注冊會計師責任的事后批評現象,這種“事后諸葛亮”式的指責往往忽視了審計當時的具體環境和條件,
16、而是基于事后獲取的完整信息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行為進行評判。這種指責可能源于幾個方面:首先,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具有高信任度和高期望值,導致一旦審計結論與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不符,投資者或債權人蒙受損失時,他們總是希望從其他方面來彌補,而不管錯誤在哪方。這種市場情緒不利于冷靜客觀地看待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在無形中影響了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加大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其次,如前文所述,審計技術、手段以及條件等方面具有局限性,站在審計當時的注冊會計師視角來看,想要準確預判所有風險和問題缺乏現實可能性。但無論社會公眾還是行政、司法機關,都站在事后的角度指出注冊會計師應對某一細節進行特別關注,而這一細節往往
17、在審計時僅僅是海量待審查事項的“冰山一角”,從效率要求和當時的具體情境看,注冊會計師并無必要或不可能對此細節進行深入核查。(2)事后評價的偏差還表現在法律事實(標準)和商業事實(標準)的不同。法律事實指的是在法律程序中被認可和接受的事實,它們是法院作出判決的基礎,法律事實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標準,目的是確保法律的公正和正確實施。而商業事實指的是在商業決策和運營中被認為真實和重 11 要的信息,其目的是支持商業策略、風險評估和日常運營。法律事實通?;谧C據,如證人證詞、文件、物證等,這些證據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嚴格的審查和認證,而商業事實可能基于市場研究、財務報告、消費者行為分析等多種來源,不一定
18、需要法律上的嚴格證據標準。這種差異可能導致會計師事務所在應對司法審判時遭遇“有理說不清”的困境。因為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過程中更多的是對商業事實進行收集、分析與認證,在包括證據的采集和固定、材料的分析、結論的得出等方面采取的標準與司法層面要求的標準存在差距。例如,在批量收集、留存客戶業務合同時,審計實踐中合同封面是掃描版,合同正文部分可能出于審計工作集中、團隊多人同時作業的原因,而采取了拍攝、截屏等方式復制,導致同一份合同雖然完整,但合同內容在載體上可能不完整一致。在缺失原件的條件下,這種情況很可能因其“拼接”的表象,而被認定為不具有法律上的真實性;從審計角度看,雖然這種方式并不理想,但并非罕見,
19、其作為審計證據仍有可能被采納。二、強監管、嚴執法態勢及其成效(一)資本市場的誠信問題依然十分突出 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重大財務造假案件頻發,極大地損害了投資者的信心,加劇了社會公眾的不良觀感,嚴重破壞了資本市場的誠信環境。比較典型的案例如:(1)康美藥業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累計虛增貨幣資金886.8億元,累計虛增營業收入 291.28 億元,累計虛增營業利潤 41.01 億 12 元,這起案件不僅涉及財務造假,還包括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單位行賄罪等多項罪名。(2)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在 2019 年和 2020 年期間,通過提前確認收入的
20、方式實施財務造假,累計虛增收入達 5640 億元,虛增利潤超 920 億元,創下了財務造假的全球歷史之最。其中,2019 年虛增收入 2139.89 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 50.14%,虛增利潤 407.22 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 63.31%;2020 年虛增收入 3501.57 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 78.54%,虛增利潤 512.89 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 86.88%。在這些重大的財務造假案件中,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也被推到風口浪尖上,受到了嚴厲處罰。以康美藥業案為例,康美藥業的審計機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未實施基本的審計程序,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導
21、致康美藥業嚴重財務造假未被審計發現,被判決承擔 100%的連帶賠償責任。同時,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正中珠江被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425 萬元,并處以 4275 萬元罰款,累計罰沒 5700 萬元。2022 年 7 月 21 日,廣東省財政廳宣布注銷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證書,自此正中珠江結束了 41 年的執業歷史。(二)行政監管、司法追責趨于嚴格 誠信問題的缺失和重大財務造假案件的頻發,加之經濟下行的壓力,為提振市場信心、保護投資者,我國對資本市場采取了強監管、重處分、嚴責任的政策態勢。注冊會計師 13 行業也受到了重大影響,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面臨著民行刑事立體化
22、追責。1.1.行政監管層面行政監管層面 會計師事務所成為了政府監管部門樹立強監管態勢的重點對象。(1)無論是監管力度還是處罰數量,都達到了一個高峰狀態。財政部網站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四十五號),其中提到 2023 年各地財政廳(局)對 197 家會計師事務所、509名注冊會計師作出行政處罰,同比分別增長 13.22%、21.77%;根據證監會 2023 年度2023 年度上市公司、掛牌公司審計分析報告,2023 年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對 16 家次會計師事務所及 39 人次執業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對 113 家次會計師事務所及 268
23、 人次執業人員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證券交易場所共對 8 家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采取了 9家次、28 人次的紀律處分,對 22 家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采取了 45 家次、118 人次的監管措施。(2)行政處罰還呈現穿透追責個人或擴大人員處罰面的態勢,無論是簽字注冊會計師還是項目負責人,只要未勤勉盡責,均需承擔相應責任。在康美案中,證監會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請追加中正珠江會計師事務所項目合伙人楊某某為被執行人,并獲得了支持4。在丹邦科技財務造假案中,某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因未勤勉盡責,出具了含有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被深圳證監局處以沒收業務收入及罰款,簽字注冊會計師和 4(202
24、3)京執復 184 號執行裁定書。14 項目經理分別受到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5。(3)證券違法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銜接架構初步形成,嚴重證券違法行為更有可能被移送司法機關并適用刑事懲戒。2021 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強調要“加大刑事懲戒力度”,其中多次提到證券監管部門與司法機關的工作銜接問題,要求“加強中國證監會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和執法合作”,同時,意見 也強調要對證券服務中介機構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意見第 15 條規定,“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存在證券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追究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責任,對參與、協助財務造假等違
25、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同時“加快推進相關案件調查、處罰、移送等工作。依法嚴格控制緩刑適用?!痹谝庖娨笙?,證監會負有將存在嚴重證券違法行為的中介機構人員移交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處理的義務。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犯罪典型案例,證監會在調查了“康美藥業案”涉案注冊會計師在對康美藥業審計過程中故意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嚴重不負責任出具審計報告重大失實等犯罪行為后,向司法機關移交了涉嫌犯罪的案件線索,經公安機關偵查,三名涉案注冊會計師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被檢察院分別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提起公訴。2.2.司法層面司法層面 會計師事務所
26、及注冊會計師同時面臨著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風險。民事責任通常涉及因審計失誤或欺詐行為給 5 詳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7 號。15 投資者造成的損失,而刑事責任則涉及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故意)、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過失)等行為。民事上,會計師事務所面臨著承擔證券虛假陳述連帶責任的巨額賠償風險。根據證監會公開資料顯示,2020 年至2022 年,在已判決的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中,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件共14件,判決賠償總金額達54.9億元6;2022 年度有 4 家會計師事務所涉及民事賠償;2022年綜合評價排名前 50 位的證券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官網披
27、露的 2023 年證券業務信息中的“民事賠償信息”7共有 9 家事務所涉民事賠償。典型案例:康美藥業案中,某會計師事務所被判決對 24.59 億元的賠償款承擔 100%的連帶賠償責任;五洋債案中,某會計師事務所被判決對 7.4 億元的賠償款承擔 100%的連帶賠償責任;華澤鈷鎳案中,某會計師事務所也被判決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 100%的連帶賠償責任。盡管近年來比例連帶責任逐漸得到司法實踐的認可和適用,但會計師事務所仍面臨著較高的承擔全額連帶責任的風險,且即使是比例連帶責任的情況下,在巨額的索賠面前,會計師事務所最終承擔的民事責任依然會達到一個相對較高的水平。同時,近年來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被
28、刑事起訴的情況也有所增加。在裁判文書網中檢索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刑事責任案例共 16 起,其中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4起、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5 起、虛開發票罪 2 起、行賄 6 中國證監會:2022 年度證券審計市場分析報告。7 根據財政部、證監會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財會202011 號)、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信息披露規定(財會202310 號)的相關規定,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在官網首頁等信息載體的醒目位置專門設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年度信息披露”欄目,在該欄目下披露年度相關信息。16 罪 4 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1 起。典型案例:在廈門
29、某會計師事務所、陳某亮等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案8中,被告人陳某亮作為事務所的實際控制人、經營者,以事務所名義低價承攬涉案審計業務,在事務所注冊會計師未對被審計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數據、會計憑證等實際審計核實的情況下,安排被告人徐某國、何某正配合對外出具虛假審計報告,所得利益歸屬于事務所,最終事務所被判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相關負責人也被判處相應的刑事處罰。在某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浙江分所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一案中,兩名現場負責人員為了滿足被審計公司的需要,違反審計準則,在明知存在違規賬目操作的情況下起草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兩名簽字注冊會計師未進行仔細核查便簽字,最終導致被審計公司違規發債
30、且最終無力償還,造成投資者重大損失,兩名現場實際負責人以及未實際參與審計項目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均被認定為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承擔了相應刑事責任。(三)監管執法的成效 資本市場誠信缺失、沉疴已久,針對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保持持續的強監管、嚴執法態勢確有必要,也出現了正面的市場反應。一方面,出具保留意見、無法出具意見的審計報告開始增多:2021 年度,深市共有 1611 家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或鑒證報告,66 家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相比 2020 年總量持平不過,從非標意見的結構來看,無法表 8 參見 2024 年 6 月 26 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財務造假典型案例。17 示意見和否定意見的
31、數量大幅增長9,反映出會計師事務所“看門人”屬性和功能的有效發揮,審計質量有了較大的提高。另一方面,許多會計師事務所開始自發地摸索、強化內控風控機制建設,審計質量管理意識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監管控制體系。許多會計師事務所設置了專門的審計業務質控部門,對審計項目的風險、審計執行的質量、審計現場的具體實施進行全方位的監管。例如,某會計師事務所開展了包括業務質量檢查、第二道防線復核、專項復核和審計文檔檢查在內的項目層面的監控及督導活動,其中 2022 年專項復核項目的重點是收入、非金融資產減值和結構化主體合并,都是證券違法監管的重點領域。另一會計師
32、事務所按照新質量管理準則調整了質量管理職能部門,調整后的質量管理機制涵蓋了質量控制部、專業標準部、稽查監控部、審計創新部、審計業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等部門,構建了包括風險復查、標準制定、現場監督、內部問責機制在內的質量控制體系。其二,健全完善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調研發現,許多會計師事務所都為降低違規風險、加強內部管理、應對監管審查對事務所內控機制進行進一步的完善,重點集中于兩方面:(1)業務承接與執行分離。業務承接人員往往與客戶有較為密切的聯系,可能會因為個人利益及主觀判斷影響審計的客觀性和獨立性,承接與執行分離的機制能夠防止利益 9 楊坪:170 份非標審計意見 揭示審計執業新動向,21 世
33、紀經濟報道2022 年 6 月 13 日,https:/ 年 9 月 19 日訪問。18 沖突,減少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實行人員的影響。(2)承接項目審核。許多會計師事務所都表示所內對承接的項目有嚴格的審查評估程序,在決定承接審計項目前,該項目需要經過一線地面人員的審核、一簽二簽合伙人的審核、項目經理的審核以及風險管控部門的審核。其三,證券市場業務承接評估條件增多,標準提高。為了降低執業風險,國內許多會計師事務所開始在審計項目承接環節嚴格把關,審慎評估項目承接風險。經過走訪調研獲取的信息,有的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目前證券市場業務承接評估主要包括合規性審查、實施風險評估、業務風險評估等,并根據行業類別、
34、企業經營狀況等信息進行風險分級,而對于審計風險較高的項目,會計師事務所可能會進一步加強調查、投入更多審計資源甚至拒絕承接,而有的會計師事務所甚至為管控經營風險,一律拒絕承接審計風險相對較高的行業的企業審計項目。三、過責失衡問題的凸顯及其對資本市場生態平衡的影響 強監管、嚴執法的態勢及其成效值得肯定,但也應注意到: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角色沖突以及內在局限被進一步放大,過責失衡問題開始凸顯。而法律規則是金融市場的內生要素10,過責失衡的法律規則及其運作容易產生過度震懾,對資本市場生態平衡帶來一系列影響。(一)監管處罰方面 1.1.一些處罰看似輕微,實則有嚴重的附隨后果一些處罰看似輕微,實則有嚴重的附隨
35、后果 10 See Katharina Pistor,A legal Theory of Finance,41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013),pp.315-330.19 相比暫停執業資格以及吊銷執照等,警示函、罰款是相對較輕的監管處罰措施是,但其附隨后果容易被忽略。(1)不同于傳統的行政處罰,警示函是監管措施,其直接后果雖然不明顯,但隨意性較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影響不容忽視。除影響會計師事務所聲譽外,監管措施通常會被用作投資者對會計師事務所提起虛假陳述訴訟的證據。法院在處理相關案件時,常傾向于認為受到監管措施的會計師事務所至少存在一定過錯。因此,
36、監管部門在采取監管措施時應更加審慎,同時法律法規也需對此類措施進行明確的規范,以提高監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很多時候,會計師事務所在乎的并不是處罰金額的大小,而是對其后續展業的限制和影響,但監管部門似乎并未充分考量這一因素。根據政府采購法第 22 條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 19 條的規定,受到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的,3 年內不得參加政府采購。實踐中,較大數額罰款常掌握在 200 萬以下,考慮到罰款的倍數(1-10 倍)效應,這一罰款數額很容易達到,且國企的采購業務也比照政府采購執行。這意味著,會計師事務所會因看似數額不大的罰款而在三年甚至更長時間里喪失政府、國企方面的業務。2.2.資格罰
37、的波及面更廣資格罰的波及面更廣 毫無疑問,資格罰是更為嚴厲的處罰,它限制的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包括暫停執業,甚至是吊銷執業許可(相當于宣判了會計師事務所的“死刑”)等。這不僅僅影響會計師事務所本身,直接影響到會計師事務所自身業務的運 20 營,也波及到其他利益相關方。(1)會計師事務所的其他合伙人、員工可能因為資格罰而轉所、離職,這自然有切換成本的問題。很多時候,讓他們承受這樣的后果并不公平,因為,資格罰是因某些項目團隊的審計失敗而引起,其他合伙人、員工本身是無辜的。(2)對原本計劃上市的公司而言,會計師事務所的資格罰可能導致其上市進程暫緩,因為它們需要找到新的審計機構來接手項目,這種變
38、更不僅增加了額外的時間成本,還可能導致項目進度的延誤。在資本市場上,時間往往與商業機會緊密相關,延誤可能意味著錯失重要的市場窗口和投資機會。(3)對已經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會計師事務所無法繼續提供服務,上市公司的正常審計工作被迫中斷,增加投資者對公司財務透明度的疑慮,從而影響公司的股價和市場表現??梢?,資格罰是嚴厲且外部性很強的處罰。能否因為某個項目的問題而讓其他主體承擔不利的后果,既有法律公平性的問題,也存在社會成本問題。對市場整體而言,資格罰固然彰顯了保護投資者的價值和依法治市的決心,但普遍性、高頻次的資格罰是否會滑向過度震懾,進而影響市場信心及其運行,也頗值考量。(二)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方
39、面 責任自負、過責相當是法律的基本原則?;谕顿Y者保護的價值取向,連帶責任成為證券虛假陳述的侵權責任形態,卻也成為責任轉嫁、過責失衡的制度根源。盡管法院將連帶責任調適為比例連帶責任,但比例的酌定仍然過高且不夠精 21 確;且實踐中,勤勉盡責的抗辯十分困難;各責任主體的責任分配、相互追償等方面也存在模糊、不暢和繁瑣等問題??傮w上,司法裁判呈現出一種“毛估估”的觀感,業界曾戲謔地稱:(各被告)來都來了,就都分點(責任)。這固然有些夸大其詞,但映射的問題不容忽視。1.1.責任形態:從連帶責任到比例連帶責任,但比例的酌責任形態:從連帶責任到比例連帶責任,但比例的酌定仍然過高定仍然過高且不夠精確且不夠精
40、確 我國證券法第 85 條、163 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應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責任。單純從文義上看,該條排除了按份責任和補充責任的適用,只要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在主觀上存在故意或過失,就應與發行人對投資者損失承擔連帶責任。按照連帶責任的法理,為充分、及時保護受害人權益,責任人對外承擔的責任是一種“中間責任”,該“中間責任”是全部的、不分份額的;如一方責任人承擔了中間責任,其可請求法院確定各責任人的“終局責任”,并就其超額承擔的部分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故依通常理解,在證券虛假陳述中,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投資者承擔的連帶責任應屬于全部的,而非部分的。但機械地適用連帶責
41、任容易造成過責失衡問題。實踐中,因發行人(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后通常沒有財力對投資者進行賠償,在連帶責任機制的運作下,除非中介機構能證明其勤勉盡責(無主觀過錯)或投資者并不依賴其報告,否則,巨額的全部賠償責任自然會被“轉嫁”到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頭上,而它們向無財力的發行人(上市公司)追償也失去 22 了實際的意義。在涉眾廣泛、利益牽涉較深的證券市場中,連帶責任機制所固有的過責失衡缺陷被進一步放大,引發了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行業和學界的質疑。注冊會計師行業領域的人大代表曾上書建議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明確中介機構在故意情況下與委托人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而在過失情形下,中介機構承擔與
42、過失程度相應的補充責任。11法學學者也普遍認為,連帶責任機制可能會導致只有 1%過錯的中介機構卻要承擔 100%的責任,而最終擔責的效果也異化“深口袋”(deep pocket)現象,即誰口袋里有錢誰擔責,而不是責任之大小12。法院顯然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努力通過司法政策、相關判例調適這種狀態。2019 年出臺的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 和 2020 年頒布的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均強調對中介機構的追責應“將責任承擔與行為人的注意義務、注意能力和過錯程度相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在線解讀2021 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更是直接指出:“人民法院也強調
43、責任追究的過罰相當,責任與過錯相一致,而不是采取一刀切,不問過錯程度一律讓中介機構承擔全部連帶責任?!?32021 年 5 月,上海高院在“中安科案”中開創了中介機構“比例連帶責任”的判法14,此后,11 詳見對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第 3755 號建議的答復,http:/ 年 6 月 15 日訪問。12 參見邢會強:中介機構法律責任配置,載中國社會科學2022 年第 5 期,第 85-86 頁。13 參見中證網:劉貴祥:對“看門人”堅持過錯與責任相一致過罰相當,資料來源:https:/ 年 2 月 14 日訪問。14參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20)滬民終 666 號民事判決書。但準確地說
44、,該判法始于“華澤鈷鎳”案一審判決,只不過后來被二審改判,參見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20)川民終 293 號民事判決書。23“五洋債案”15“康美藥業案”16“美吉特燈都案”17和最近的“樂視網案”18均遵循了該判法,逐漸使“故意全部連帶責任;過失比例連帶責任”成為了一種新的裁判尺度。19 從現有裁判文書看,法院對“比例”的具體認定主要考慮過錯程度、造成投資者損失的原因力等因素。中介機構故意的,原則上應就投資者的全部損失承擔連帶責任,過失情形下則要衡量過失程度的大小來具體認定“比例”。同時,原因力的大小也正相關地影響“比例”的具體確定。新近的案例表明,法院開始把投資者的自我保護能力納入考慮范
45、圍,在首例銀行間債券市場虛假陳述案(藍石資產與興業銀行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中,北京金融法院就認為:專業機構投資者的注意義務有別于普通投資者,在發行人、承銷商和評級機構連續發布債券無法兌付風險的情況下,機構投資者堅持購買的,可以減輕侵權方的賠償責任。20但比例連帶責任也在無形中賦予法院很大的權力,即它有權確定“比例”的大小。事實上,法官只是法律專家,并不是投行、審計、評估業務方面的專家,不具備直接認定過錯程度、原因力大小的能力,其專長在于憑借兩造對抗、證據審核和專家意見做出準確的司法判斷和合理的調適。在相應鑒定標準和機制缺位的情況下,這種酌定往往顯得比較不夠精確。從會計師 15 參見杭州市中
46、級人民法院(2020)浙 01 民初 1691 號民事判決書。16 參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 01 民初 2171 號民事判決書。17 參見上海金融法院(2020)滬 74 民初 1801 號民事判決書。18 參見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 74 民初 111 號民事判決書。19“比例連帶責任”相關內容參見陳敏光:證券虛假陳述比例連帶責任的反思與超越,河北法學待刊。20 參見孫妍:北京金融法院宣判全國首例銀行間債券市場虛假陳述案,來源于“北京金融法院”微信公眾號,2024 年 8 月 31 日訪問。24 事務所角度看,酌定的比例仍然與其過錯、能力不相適應。如中安科案及之后的數案中會
47、計師事務所承擔的責任比例仍然超過 10%,考慮到證券虛假陳述賠償總額往往十分巨大,這樣的責任比例仍會讓會計師事務所不堪其重,不少會計師事務所認為,應將過失情形下的責任比例控制在 5%以下。值得一提的是,2023 年樂視網案一審中,數家會計師事務所分別被判決承擔 0.5%、1%至 1.5%不等的比例連帶責任,體現了法院對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責任比例認定的審慎態度,這對業界來說是一個理性、友好的信號,但該案限于北京地區的探索嘗試,且目前尚處于二審中,結果走向如何仍有待于關注。此外,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收入遠低于證券公司,而其責任比例與券商相比卻沒有實質區別,這也意味著法院關于比例的酌定不夠精細,沒有充分
48、考慮到業務收入與賠償的比例和中介機構橫向比較的公平性問題,不少會計師事務所建議,將業務收入作為衡量、酌定比例的主要因素。同時,令會計師事務所普遍擔憂的是,酌定要素的“顆粒度”過大,判決書中多是僅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存在過失的情況進行列舉,并未針對會計師事務所過錯程度進行進一步的說理,也未提出據以確定責任比例的認定標準或模式,導致會計師事務所難以評估和預見自身責任的大小,從而增加行業經營、注冊會計師執業的風險和不確定性。2.2.主觀過錯:勤勉盡責抗辯的困難主觀過錯:勤勉盡責抗辯的困難 證券法第 160 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勤勉盡責、恪盡職守,按照相關業務規則為證券的交易及相關活動 25 提供
49、服務”,證券法第 163 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和其他鑒證報告等應當“勤勉盡責”,若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造成他人損失,應當與委托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能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的除外。根據上述規定,注冊會計師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可以免責,即雖然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出具了不實報告導致利害關系人遭受損失,但其若能證明自己盡到“勤勉盡責”義務,則能夠滿足“不存在過錯”的免責條件,從而無須擔責。然而,在實務中,會計師事務所在執行勤勉盡責抗辯時面臨著不少困難,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勤勉盡責的標準不明確。雖然證券法提出了勤勉盡責的要求,但并未給出具體的標準或操作指引,審計準則中
50、的大量規則是類似于保持必要職業謹慎這樣的原則性規定,使得會計師事務所在實際操作中難以把握勤勉盡責的具體尺度,這種模糊性導致會計師事務所在抗辯時難以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應有的勤勉義務;(2)舉證責任問題。依據證券法第 163條,若會計師事務所欲免除責任,必須證實自己并無過失。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會計師事務所通常很難拿出足夠的證據來顯示其已經履行了應有的勤勉盡責,特別是在應對那些涉及復雜財務欺詐的案件時,要證實自身完全沒有過錯顯得尤為困難。比如,盡職調查涉及方方面面,調查的程度、方式既受成本、時間和對方配合度的制約,也有執業能力和經驗方面的因素,還與審計所涉行業有關(如涉及到跨領域或新興市場時,調查標
51、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如何判斷是否 26 充分履行盡職調查義務是復雜而專業的工作,且它帶有一定的主觀性。(3)合理信賴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 18 條第 2 款規定:證券服務機構的責任限于其工作范圍和專業領域。證券服務機構依賴對保薦機構或者其他證券服務機構的基礎工作或者專業意見致使其出具的專業意見存在虛假陳述,能夠證明其對所依賴的基礎工作或者專業意見經過審慎核查和必要的調查、復核,排除了職業懷疑并形成合理信賴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沒有過錯。該規定賦予了會計師事務所合理信賴證券公司(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基礎工作或專業意見的權利。但
52、在信賴之前,需要做到何種程度的核查、調查、符合,卻缺乏明確的標準。事實上,保薦、審計、法律、評估、評級等工作往往交織在一起,且財務數據往往是各種工作的基礎性內容,法院也通常難以截然地區分各中介機構的工作范圍和專業領域。因此,會計師事務所關于合理信賴的抗辯往往難度很大,以上規定更多地處于“紙面”階段。實踐中,一旦會計師事務所被行政處罰或采取監管措施,就基本上會被法院認定為未勤勉盡責,以上抗辯更是難上加難。盡管行政處罰、監管措施的認定與民事主觀過錯的審查并不存在直接必然的聯系,但法院通常會高度尊重監管部門的認定。在爾康制藥案件中,某會計師事務所雖被監管約談但仍被認定為勤勉盡責,一個重要的理由是:“
53、經本院向湖南證監局核實,該局在調查處理爾康制藥公司虛假陳述案中,27 對某所的審計行為一并進行了調查,認為某所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保持了必要的職業謹慎,沒有證據表明某所存在未勤勉盡責的情形,故沒有對其立案,也沒有進行處罰?!?1此外,勤勉盡責標準的模糊,加之審計環境、監管形勢的變化等,容易讓法院傾向于以“事后諸葛亮”的標準審查會計師事務所是否勤勉盡責,這是有失公允的。3.3.責任主體:共同侵權主體之間的橫向比較責任主體:共同侵權主體之間的橫向比較 (1)“懲首惡”、“打幫兇”的力度不夠 證券虛假陳述行為是典型的多數人侵權行為22,涉及的責任人包括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內部人、控制人和各中介機
54、構,甚至包括參與財務造假的金融機構、供應商和客戶等。在大多數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并不主動參與財務造假,它們本身就是被欺騙的對象,無非對此負有較小的過失責任。相比之下,內部人、控制人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首惡)”,而參與財務造假的金融機構、供應商和客戶則是“幫兇”。但基于連帶責任的規則優勢,投資者往往選擇更便于被起訴、經濟實力相對雄厚的中介機構作為被告,因為,準確地找到“首惡”和“幫兇”需要成本,且其不一定有實際賠償能力。于是乎,侵權責任更多地落在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頭上,這是典型的“深口袋效應”(Deep Pocket Effect)誰有錢誰擔責,而不問主觀過責大小。21 參見湖南
55、省高級人民法院(2020)湘民終 262264 號民事判決書。22 關于證券虛假陳述的侵權性質,相關司法解釋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 2007 年關于審理涉及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業務活動中民事侵權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 1 條規定:“利害關系人以會計師事務所在從事注冊會計師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審計業務活動中出具不實報告并致其遭受損失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賠償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022 年 1 月新修訂的虛假陳述司法解釋,則將名稱從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明確修改為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突出了證券虛假陳述的民事侵權性質。2
56、8 從司法裁判來看,法院一般會尊重投資者的訴訟對象選擇,并不會主動將“首惡”和“幫兇”列為共同被告,即便在中介機構申請追加的情況下,法院也不必然會追加。因為,從法律角度看,只要能審查確定現有被告的責任即可,“首惡”和“幫兇”并不是民事訴訟法第 135 條所規定的“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投資者完全可以另案起訴他們。其次,從審判角度看,增加共同被告無疑增加了案件的工作量、復雜度,法官需要進一步查明財務造假的具體過程、環節和細節,審查確認更多的侵權責任主體,并在它們之間“切割”具體的責任比例。這種做法固然便利了投資者快速求償,卻沒有及時對“首惡”和“幫兇”進行司法追責。更為有害的是,在不追加共
57、同被告的情況下,法官很難了解財務造假的全貌,他們很可能遺漏責任主體,而僅在現有被告之間考慮侵權責任的具體分配問題。換言之,法官讓現有被告承擔了本應由更多責任主體承擔的侵權責任,現有被告的責任比例在不知不覺中被提高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 20 條、22 條分別進一步明確了“首惡”和“幫兇”的侵權責任,但主要是基于投資者作為原告訴訟的角度做出的規定,對中介機構要求追加它們作為共同被告的,并未明確法院是否必須追加。因此,實踐中這類案例并不多見,還需中介機構后續發起追償之訴,由之后的受理法院在各責任主體內部間再次切割責任比例。這是極為復雜和繁瑣的,更重要的
58、是,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很可能因為在先的判決而資不抵債甚至退出 29 行業,追償之路漫長而困難,法院為何不能一次性解決糾紛并確定最終的責任呢?對于市場主體而言,效率就是生命線,法院金融法訴訟程序、審判機制的改革、優化亦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應有之義。(2)相互追償規則的不清晰 實踐中,法院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民事責任承擔形式由全部連帶責任逐漸轉向比例連帶責任,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介機構的民事責任,但也帶來了新的問題,即各中介機構之間可否相互追償、如何相互追償,對此,學術觀點各異、法院裁判少且不明確。一些學者、法官傾向于中介機構之間不得相互追償,中介機構只能向發行人(上市公司)追償。
59、23有的判決則認為,可以相互追償,在內部責任分配上,按照在先判決確定的責任比例除以所有責任主體的加總責任比例。24假如某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分別被判決承擔 30%、20%的比例連帶責任,發行人、實控人和證券公司等 3 個主體均承擔 100%的連帶責任,董事(獨立董事)、財務人員等 10 名其他責任人承擔的比例連帶責任各為10%,則會計師事務所的最終責任比例為 30%/(30%+20%+100%3+10%10)=1/15。表面看,后一種方式更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其最終承擔的責任比例要小于在先判決。但這種操作方式過于復雜,會導致各中介機構、責任人員之間的“混戰”,訴累不斷,那些真正負有最終責任
60、的“首惡”和其他惡意參與者反而被忽視了,且各系列案件可能由不同地區法院 23 丁宇翔:證券發行中介機構虛假陳述的責任分析以因果關系和過錯為視角,載環球法律評論2021 年第 6 期。24 參見(2022)浙 01 民初 486 號民事判決書。30 或不同法官審理,不利于裁判尺度的統一。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等市場主體而言,增加規則的明確性,盡量一次性的解決糾紛以減少訴累,是更為迫切的需求。從價值導向上看,讓“首惡”等真正的“始作俑者”最終自行承擔責任,是公平正義的基本要求。由此,建議在證券虛假陳述案件中,將所有相關責任人均作為被告,徹底查清財務失真的來龍去脈,明確各中介機構的比例連帶責任是最終的、各
61、中介機構間不可相互追償,但可向“首惡”等責任人進行全額追償。需要明確的是,這里的前提是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沒有主觀造假的故意,否則,它就與“首惡”處于同一層次,應被其他無故意的中介機構追償。這種做法減少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負擔和訴累,有正當的價值導向,亦契合侵權連帶責任的法理,即各個行為人之間存在共同故意、共同的因果關系,依債法原理,義務是同一層次、階段或同一順位的,構成連帶責任。25(三)過責失衡不利于資本市場的生態平衡 1 1.增加社會總成本增加社會總成本 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不會被動地接受過苛的責任,它們會作出相應的博弈。(1)主動剔除高風險客戶或提高收費標準。如此一來,那些風險較高
62、的高科技行業、初創企業就不容易得到證券服務,從而間接影響了國家產業政策的布局和發展。(2)增加內控環節,努力降低責任風險。如對項目承接進行嚴格把關、設置多層的質控機制、增加不必要的執業程序等,這固然有助于防范風險,但也增加了合規成本。25 參見王洪亮:債法總論,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7 年版,第 501 頁。31 上述費用、成本均會由中級機構傳導至發行人處,并轉嫁給投資者,最終推高了社會融資的總成本。2.2.扭曲市場機制扭曲市場機制 中介機構責任制度會影響市場生態。(1)催生檸檬市場效應26。過苛的責任會使證券服務業萎縮,卻給那些無實際承擔能力、缺乏聲譽資本的中介機構以可乘之機,它們“敢于”承
63、接業務、收取高額費用,但毫無聲譽壓力,即便破產也在所不惜。如不加以規制,就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負向激勵,讓劣等服務最終占領市場。(2)屏蔽了保險機制的有益信號。職業責任保險不僅能分散風險,它內含的保費核定機制也能向市場傳遞有益的信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風險大小,對其起到了無形的市場約束作用。而訴訟的激增、過苛的巨額賠償讓保險公司“心有余悸”,導致其做出過激反應:直接拒賠,2020 年以來,在已判決的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中,要求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件有 25 件,已使用職業責任保險進行賠付的僅有 3 件。27職業責任保險沒有發揮審計風險承擔主渠道的作用。28通過
64、大幅提高免賠額(如從 1 萬元提高到千萬乃至 1 億元)、增加數十倍的保費或不當設置追溯期等手段變相地拒保,如某會計師事務所29對永煤控股財報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失敗的發生時間與證監會查明期間隔將近 7 年,超出了保險期與追溯期,導致會計師事務所無法進行索賠。這造成了職 26 檸檬市場效應則是指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往往好的商品遭受淘汰,而劣等品會逐漸占領市場,從而取代好的商品,導致市場中都是劣等品。參見 George A.Akerlof,The Market for Lemons:Quality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The Quarterl
65、y Journal of Economics,Vol.84,No.3.(Aug.,1970),pp.488-500.27 參見高歌:大力發展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市場,中國會計報2024 年 3 月 8 日,第 1 頁。28 參見高歌:大力發展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市場,中國會計報2024 年 3 月 8 日,第 1 頁。29 參見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43 號。32 業責任保險市場的急劇萎縮,也屏蔽了保險機制的有益信號,切斷了證券市場和保險市場的相關性。(3)強化了投資者的過度依賴?!百u著盡責,買者自負”是資本市場的基本理念。根據法律經濟學的解釋,單獨地將責任配置給施害人或受害
66、人一方,既不利于風險防范,也增加了社會總成本;合理的建議是將過錯與當事人的責任聯系起來,引入雙邊預防(bilateral precaution)機制,為加害人和受害人雙方提供有效的預防激勵。30單方面強調中介機構責任不利于投資者風險自擔意識的形成,反而強化了投資者的過度依賴,他們甚至不會盡到任何適當的注意義務,更多地進行高風險的投資,從而誘發和增強了市場的投機性、波動性;一旦投資失敗,卻反過來把司法當做“剛性兌付”的途徑,實踐中不乏一些實力雄厚的機構投資者依賴“對賭協議”投資無法獲償后,試圖借助連帶責任機制,把中介機構拉入作為賠付者。31 四、構建過責相當責任機制的總體思路(一)明確基本內涵和
67、價值取向 過責相當是一項基本的法律原則。一方面,應體現責任自負,行為人只對自身行為承擔最終責任。盡管民事責任有連帶責任的情形,但最終責任仍應通過追償等方式落實到相關行為人。具體到會計師事務所證券侵權責任方面,(比例)連帶責任的“深口袋”效應、“懲首惡”“打幫兇”的力度不 30 美羅伯特考特,托馬斯尤倫:法和經濟學(第 6 版),史晉川等譯,格致出版社 2012 年版,第194-201 頁。31“過責失衡不利于資本市場的生態平衡”相關內容參見陳敏光:證券虛假陳述比例連帶責任的反思與超越,河北法學待刊。33 夠、追償困難等問題已在實際效果上背離了責任自負,有違法律公平。另一方面,過責相當還應體現出
68、過錯程度、責任后果的相適應、相匹配,避免過度震懾或震懾不足,監管執法部門應形成針對性的、具體化、精細化的問責追責體制機制。目前,針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處罰、司法裁判的回應性有待于進一步優化。此外,鑒于審計的公共性以及行業的執業風險,還應賦予會計師事務所通過市場手段分攤社會風險,主要包括市場化、專業化的責任鑒定機制和合理順暢的保險制度等。需要說明的是,構建過責相當責任機制并不是否認會計師事務所的“看門人”屬性或減輕其“看門人”職責,更不是為了減損無過錯投資者的權益。它的基本價值取向是:(1)讓真正的責任人(特別是“首惡”和直接參與財務造假的責任人)最終付出違法代價。(2)給予誠信執業的會計師事務
69、所必要的包容和理解,不使其因執業過失(有時候這種過失是輕微的)而遭受過重的責任,以致于影響其存續和發展。當然,對于唯利是圖而全然不顧及自身“看門人”角色或無視投資者權益的會計師事務所,應采取強有力的監管處罰,讓其承擔更重的民事責任。(3)責任承擔的最終目的不是單純的懲戒或“一罰了之”,而是要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在懲戒的同時,通過理性的溝通教育,幫助其清晰地認識到執業屬性、具體標準和要求,不斷提升自身的執業質量和風險意識。(二)以系統思維推進相關制度的集成 34 審計執業具有相當的涉眾性、公共性,事關金融法律實施,也承載著金融監管的目標和價值,且貫穿民商法、監管法乃至金融刑
70、法。故要構建過責相當責任機制,僅僅局限于部門法或某項具體制度是不夠的,應以系統思維推進相關制度的集成:1.1.探索、發展多元化的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減少對會探索、發展多元化的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減少對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深口袋”依賴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深口袋”依賴 只有投資者權益保護渠道多元、充分,才能在很大程度抵銷深口袋效應,扭轉過責失衡的局面。這方面,美國的公平基金制度值得借鑒。安然事件后,美國在 2002 年通過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中確立了公平基金(FAIR Funds)制度,該法案規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
71、nge Commission,簡稱 SEC)將通過民事訴訟或者依照行政職權向證券市場違法者追繳的違法所得和民事罰款等歸入公平基金,并進而分配給受害人,或者獎勵給舉報人。32公平基金由民事罰款(civil fines)及沒收違法所得兩部分構成。2010 年的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The 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929B 條進一步鞏固和加強了該制度的適用范圍,規定 SEC 即便僅有民事罰款也可以成立公平基金。以戴爾公平基金為例,2007 年戴爾公司及其高管因于 2001 年-2006 年違反
72、重大信息披露規定未向投資者公開,被 SEC 向美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此后雙方達 32 參見黃輝、李海龍:證券投資者保護的公平基金制度:美國經驗及啟示,多層次資本市場研究2019 年第 1 期。35 成和解,約定戴爾公司需向 SEC 支付 1.11 億美元及應計利息。SEC 隨后提交了關于設立公平基金和任命分銷代理的動議;經法院批準了該提議并簽署命令,確定花園城市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分配管理人協助制定分配方案。2012 年 12 月 11日,將編制的分配計劃提交法院批準。2014 年 7 月 28 日,法院下達命令要求分配管理人將公平基金分配給受損投資者。此外,在實踐中美國引入市場化機制管理公平基金
73、,利用外部審計制度加以約束。SEC 依托公平基金制度,以補償投資者為執法激勵,動用強大的行政處罰權,及時有效地保障了投資者權益、提振了資本市場信心,而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責任也因此而得到緩釋。事實上,我國目前也有類似的做法。2022 年 7 月 29 日,證監會、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證券違法行為人財產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有關事項的規定,將違法行為人已繳納的行政罰沒款作退庫處理用于民事賠償。但這種機制是“罰后再賠”而不是“先賠后罰”,程序繁雜且周期較長,如受害人須在判決執行不能后申請,賠付金額要通過證監會轉付,而證監會每半年度才向財政部提出退庫申請,賠付效果不及美國“一案一設”的公平基金制
74、度。2.2.通過證券侵權制度的整體運作緩解過責失衡問題通過證券侵權制度的整體運作緩解過責失衡問題 在證券侵權領域,業界通常將過責失衡問題的焦點集中于責任形態的選擇,呼吁用補充責任、比例責任或限額責任來取代(比例)連帶責任。這種探討不無價值,還應借鑒域外經驗,從以下兩個方面打開視野。36(1)責任形態的動態組合 美國于 1995 年出臺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The 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以下簡稱PSLRA),在實體上用比例責任(proportionate liability)代替了先前的連帶責任,以減輕中介機構的責任。其實,這種比例責任
75、并不純粹,對小額投資者予以了額外的照顧。PSLRA 規定對投資者無法求償部分,其他被告(中介機構)仍要承擔連帶責任,只不過連帶的比例根據其責任比例而定,且不應超過本身責任比例的 50%這一上限。而針對一些小額投資者(即經終局判決之可求償損害超過原告凈資產額 10%,且原告凈資產低于 20 萬美元者),對其無法求償部分,其他被告(中介機構)仍應依其責任比例另行承擔連帶責任,上不封頂、足額賠償。這種精細化的責任設置體現了“公平分擔”(fair share)理念,背后卻反映了投資者保護與中介機構責任之間的利益平衡以及相關力量的博弈。這種精細化的責任設置實際上融合了比例責任、連帶責任、限額責任,體現了
76、“公平分擔”(fair share)理念,背后反映了投資者保護與中介機構責任之間的利益平衡。對我國的啟示是,各責任形態之間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關系,完全可以動態組合,以適用于豐富多樣的場景。將來條件成熟時,不妨采取相應責任的立法思路。33(2)其他實體要件、程序規則方面的調適 33“通過證券侵權制度的整體運作緩解過責失衡問題”相關內容參見陳敏光:證券評級機構債券虛假陳述侵權責任的合理限定,債券2023 年第 3 期;證券虛假陳述比例連帶責任的反思與超越,河北法學待刊。37 證券侵權責任的大小不僅取決于具體的責任形態,還涉及侵權主體、主觀過錯、交易因果關系、損失因果關系、損失(受害人范圍)等實體要件
77、,另外,也與程序法的運行息息相關。單從責任形態來看,(比例)連帶責任通常比補充責任、限額責任、比例責任更大。但從整體運作來看,如果法院對于主觀過錯的認定較為嚴謹細致、對交易因果關系的審查較為嚴格或者收緊受害人的范圍,都會相應地抵銷連帶責任的嚴苛。2006 年英國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06)并未像美國那樣采納比例責任,仍堅持維系連帶責任制。這看似不利于中介機構,實則未必,因為英國在著名的 Caparo 案和 Galoo 案中分別確立了嚴格限制受害人范圍、收緊因果關系認定的態度。這意味著,集體訴訟的聚集效應將被嚴格控制,而原告對因果關系鏈條的舉證也有了更高的門檻,況且,中介機構能
78、獲得充分及時的保險賠付,故此條件下的連帶責任在整體上未必會造成“深口袋效應”,反而能督促中介機構更好地履行“看門人”職責。而一旦引進比例責任,這種態度(嚴格限制受害人范圍、收緊因果關系認定)將不被視為理所當然,法官極有可能轉為同情投資者,進而寬松認定注冊會計師行業責任之成立。34我國臺灣地區的學者也認為,嚴格控制受害人范圍、收緊因果關系的認定本身就考慮到了要盡可能地避免中介機構承擔無法預測、無法限制的賠償責任。用比例責任取代連帶責任反而會讓法官在心證形成上更傾向于保護投資者,進而放寬受害人范圍、因果關系的認定,34 Vanessa Finch&Judith Freedman,Limited L
79、iability Partnerships:Have Accountants Sewn Up the“Deep Pockets”Debate,36 J.B.L.387,393(1997).38 最終效果卻未必限縮了中介機構的責任。因此,注冊會計師行業成功游說立法院引進比例責任于證交法,其實是贏了面子,輸了里子。35程序法上,提高證券集體訴訟的立案門檻會達到類似的效果。如 PSLRA 在程序上則確立特別訴狀規則(special pleading rule),要求原告在案件開始時和證據開示前,必須向法庭陳述“關于欺詐的有力推斷”(strong inference of fraud)的細節性事實,從
80、而提高了原告的舉證門檻。對我國來說,法院亦不必拘泥于責任形態來平衡各方權益,也可從實體要件、程序規則方面做出相應的調適,而各中介機構主體之間相互追償規則的簡化、明晰和順暢,也有助于緩解過責失衡問題。(三)積極借鑒有益的監管執法理念和方式 1.1.倡導有針對性的回應性監管理念倡導有針對性的回應性監管理念 應當認識到,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是豐富具體的,它們的動機、能力、經驗各異,監管部門應因人施策,并盡量地先教后誅:(1)一些會計師事務所有較高的“看門人”意識,主動履職的意愿強,出現審計失敗在于欺詐的隱蔽性太強,監管就不宜苛責,而應以約談、警示或加強培訓為主。(2)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并無有意違法的
81、心態,有較高的“看門人”意識,審計失敗的原因主要在于能力與經驗的不足,監管部門就應優先適用約談、警示函等監管措施,必要時指導、幫助、監督其制定和執行內控風控方面的合規計劃,在 35 陳文智:該會計師享用比例責任制了嗎?評析證券交易法引進比例責任制之正當性,載法學新論2008 年第 1 期,第 73-74 頁。39 整改無效或其拒不改正時,再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分別適用罰款、停業乃至吊銷執照等嚴厲的處罰。(3)極少數會計師事務所單純地以營利為導向,而不顧及“看門人”角色和職責,則可減少執法流程和環節,直接適用嚴厲的處罰,甚至多用資格罰。這是有針對性的回應性監管理念,旨在從根本上強化會計師事務所的“
82、看門人”意識,激發自我規制的內驅力,以此來提高執業質量、增強風險控制能力,并充分體現出監管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之間的良性互動;而非簡單地將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預設為處心積慮逃避處罰的監管客體,進行無休止的、充滿對立性的“貓鼠游戲”。36 2.2.預防性、包容性的監管預防性、包容性的監管方式方式 (1)注重預防性的職業道德監管 作為證券市場和會計師行業最為發達的國家,美國十分重視對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監管。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和全國各州會計委員會聯合會(NASBA)聯合制定了 統一會計師法案(Uniform Accountants Act),要求所有取得會計師
83、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必須參加繼續教育,進行有實際內容的課程學習,通過考核并獲取足夠的學分,以保證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同時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在考核中遵守誠信原則。2022 年 6 月 28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公告稱某會計師事務所部分職員在有關取得與保持注冊會計師職業資格的考試中存在作弊 36 Ian Ayres and John Braithwaite,Reponsive Regulation:Transcending the Deregulation Debat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40 行為,并在 SEC 的調查中拒不提供
84、相關證據,因此對該事務所作出上億美元的罰金處罰,并采取進一步的監管措施:要求該事務所進行自我整改,并聘請兩名獨立的第三方專業顧問來幫助其糾正職業道德缺陷,包括審查該事務所與職業道德和誠信相關的政策與控制程序并提出改進建議,以及審查該事務所所披露的虛假陳述行為(包括是否有任何員工導致該所未能糾正其在調查中進行的虛假陳述),并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和檢查37。SEC 針對該事務所作弊行為的職業道德監管措施的法律依據是:交易法(Exchange Act)第 4C(a)(2)和(a)(3)條38以及委員會行為規則(Commissions Rules of Practice)第 102(e)(1)(ii)和(
85、iii)39條。僅僅因為考試作弊而被處以如此高的罰款,并被采取如此嚴格細致的監管措施,并非小題大做。因為,職業道德注冊會計師的是安身立命之本,更是其行為的初心所在,誰能指望在考試中作弊的注冊會計師能在審計工作中誠實守信,進而履行好“看門人”職責呢?從防患于未然的角度看,這種嚴厲的預防性監管也是正當的。(2)具有包容性的行政執法和解 證券執法和解通過協商方式解決行政爭議,并由當事人交納行政和解金直接補償投資者損失,是一種相對柔性的新 37 參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官網文章:Ernst&Young to Pay$100 Million Penalty for Employees Cheat
86、ing on CPA Ethics Exams and Misleading Investigation,Largest Penalty Ever Imposed by SEC Against an Audit Firm.Last Reviewed or Updated:June 28,2022.38(2)to be lacking in character or integrity,or to have engaged in unethical or improper professional conduct;or (3)to have willfully violated,or willf
87、ully aided and abetted the violation of,any provision of the securities laws or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issued thereunder.39(ii)to be lacking in character or integrity or to have engaged in unethical or improper professional conduct;or (iii)to have willfully violated,or willfully aided and abetted
88、 the violation of any provision of the Federal securities laws or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ereunder.41 型執法模式。40美國 1946 年聯邦行政程序法和 1990 年行政爭議解決法授權聯邦行政機構適用和解程序處理行政糾紛,并制定了相應規則。SEC 為在證券領域適用和解機制,在行為規范(Rules of Practices)第 240 條“和解”中,對證券執法和解的具體操作作出了專門規定。根據SEC 官網數據,美國 90%以上的證券行政執法案件主要通過行政和解完成。根據行為規范(Rule
89、s of Practices),當事人在知悉 SEC 將對其提起執法程序或在 SEC 已經對其提起執法程序后,以書面形式向 SEC 提起和解動議,由 SEC 決定是否接受和解動議。當 SEC 接受和解動議后,便授權具體的執法人員與當事人就和解條件進行談判,達成和解協議。之后,民事程序經由聯邦地區法官批準,或行政程序經 SEC五人委員會通過,和解才能生效,由 SEC 正式簽發和解令并公告。當事人采取執法和解方式,有利于其避免聲譽與經濟罰損失、降低涉訴風險以及節省因涉 SEC 執法程序所產生的時間和金錢成本。而 SEC 則可通過執行和解程序節約執法資源,提高爭議解決效率。2015 年我國開始對行政
90、和解制度進行嘗試,但從證券監管行政和解制度試點以來,直到該制度被明確規定于 2019 年證券法之后,在長時間內行政和解在證券監管領域的適用頻次并不高,2015 年至 2018 年,在公開的證券行政監管案例中,沒有一例適用行政和解的案例,2019 年初,“高盛亞洲案”41才開啟了 A 股市場行政和解先河。2021 年 10 月,40 參見高振翔、陳潔:證券 民事賠償“先賠后繳”實現機制研究以證券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為背景載商法界論集第九卷,第 28 頁。41 詳見證監會公告201911 號。42 國務院頒布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規定,以行政法規的方式確立當事人承諾制度。行政執法當事人
91、承諾制度基于行政和解制度從實踐中發展而來,具有一定的創新性。2023 年的“紫晶存儲案”42和 2024 年的“澤達易盛案”43均是近年來的典型適例,與資格罰相比,當事人承諾制度能夠最大程度減少對業務活動的負面影響,并避免行政處罰記錄對機構聲譽造成的損害。而且,當事人承諾也并不意味著“花錢擋災”,當事人承諾包括自查整改部分,會計師事務所仍需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內部懲戒、風控強化等整改措施,并向監管部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由其核查驗收??傮w看,這一制度的適用正在步入正軌,但仍有待于進一步探索。五、具體建議(一)強調對注冊會計師行業回歸理性認知 要緩解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苛責,首先要對其回歸理性認知。目前
92、,無論是政府、法院還是公眾都對注冊會計師行業期待過高,認為審計應該涵蓋對上市公司所有財務問題的審查,是一種力度很大的審查行為,但事實上審計只能對財務數據進行核查且無法百分百審查出上市公司絕對真實的財務狀況。一些名稱、話語也在無形中增加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壓力。例如,“審計”一詞含有“審查”的意義,可能導致社會對會計師事務所報以過高的期待與要求,而相比之下,香港地區“核數師”的翻譯去除了審查的意味,或許更為恰 42 參見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新聞發布,文章網址http:/ 2024 年 11 月 8 日 15 點 28分。43 參見證監承諾公告20246 號。43 當?!翱撮T人”的提法約定俗成,強調一
93、定的公共性,無可厚非;但“經濟警察”的類比則言過其實,因為會計師事務所并沒有警察那樣大的公共權力、執法手段。在宣傳引導上,會計師事務所的“看門人”屬性固然要強調,但也要實事求是地看待其局限所在。促進資本市場的理性和有效性,有賴于監管執法部門、發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機構、投資者之間的良性互動、各負其責,不能僅僅或主要由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承擔。(二)拓寬、完善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制度渠道 建議:(1)進一步落實關于證券違法行為人財產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有關事項的規定?;谖覈膰鴰熘贫?,罰款必須先繳納至國庫,故先賠后罰、一案一設的公平基金制度并不現實,但可以在操作中更多地適用并加快行政罰款回
94、撥投資者。(2)我國證券法很早就確立了民事賠償責任優先的原則,但因缺乏相應的配套措施,這一原則并沒取得實際效果。據此,可探索建立與行政罰款回撥投資者類似的刑事罰金回撥投資者制度,對于作為“首惡”的實控人來說,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高額罰金乃至沒收其個人財產,優先彌補投資者的損失,都有正當性。(3)理順職業保險機制,分攤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風險。一方面,以保險業對保險要素的規制和實踐作為信號,指引注冊會計師行業規范專業行為。另一方面,保險業應細化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推出更適應當下監管環境的、更合理的責任保險產品;根據審計失敗行政處罰案件時間與審計失敗發生時間的平均間 44 隔期限為依據設計承保期限,并
95、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水平、誠信記錄、規模等實際情況設置更為合理的保險費率等。(三)監管執法的優化 建議:(1)避免為了罰而罰、一罰了之。監管部門應注重事前的檢查、監管,重視會計師事務所內控風控機制的建設,激發和強化會計師事務所誠信為本的意識。區分會計師事務所違法行為的背景、動機、過錯程度的不同,因人施策:對主動履職意愿強、情節輕微的會計師事務所,以約談、警示或加強培訓為主;對主觀過錯不大、能力經驗不足的會計師事務所,除必要的處罰外,應重在幫助其制定、落實內控風控方面的合規計劃;對頑固的或一貫的違法者,可考慮更為嚴厲的處罰措施。(2)探索完善行政執法承諾。合理確定承諾金數額,除發
96、揮懲戒作用外,也要結合當事人的違法情節、過錯大小、責任承擔能力以及業務收入、違法所得等因素對承諾金數額進行調節;注重執法承諾的及時性與效率,并強化后續自查整改監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內部控制的加強、審計程序的改進、人員培訓的加強等,對于未能有效執行自查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采取相應的行政處罰措施,如暫停業務、罰款等,以確保監管的有效性。(3)慎用資格罰。盡量避免某些審計團隊的問題而連帶地對會計師事務所施加資格罰,只有會計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較為普遍、多發,積累到一定程度,致使會計師事務所出現整體性、制度性問題時,再考慮資格罰的適用。在具體 45 適用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外部性問題
97、,根據個案情況合理確定暫停執業的期限,盡量減少資格罰對利益相關人、市場的沖擊和影響;只有出現極其嚴重的情形,才可對會計師事務所適用吊銷執業許可的處罰。(四)司法裁判的完善 建議:在司法解釋或指導案例中明確:(1)證券虛假陳述案件適用必要共同訴訟,應追加所有共同被告,方便查明財務失真的真實原因、合理責任,盡可能地一次性解決糾紛。(2)積極地懲首惡、打幫兇,切實落實實控人、供應商、銀行等主體的證券侵權責任,并加強司法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誠信的市場生態。(3)明確比例連帶責任的性質,細化比例酌定的“顆粒度”,進一步豐富和發展追償規則。具體地,在會計師事務所過失的情況下,其比例連帶責任應是不真正連帶責
98、任,可向發行人、上市公司、雙控人全部追償;比例的確定要考慮會計師事務所過錯的大小,審計行為原因力的大小,以及投資者對審計報告的依賴程度;過失的中介機構處于同一層次主體,不相互追償,應向發行人、上市公司、雙控人和存在主觀故意的中介機構追償。(4)加強能動履職,兼顧市場生態和投資者權益,根據具體案情,中立、公正、審慎地處理集體訴訟立案、交易因果關系、主觀過錯、損失認定等事項。(五)推動建立會計師事務所過錯責任的鑒定機制 我國注冊會計師法修訂草案明確:“國務院財政部門組織成立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職業責任鑒定委 46 員會對存在爭議的、需要進行鑒定的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出具鑒定意見?!鼻颐鞔_區分了一般過失、重大過失、故意等不同過錯性質,為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公平合理、實事求是地承擔法律責任提供了前提性的制度安排。鑒定機制應緊密圍繞認定“過錯”考量的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內容:如何正確認定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在執業活動中是否保持必要的職業謹慎、是否遵循執業準則及是否存在勤勉盡責。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應當對會計師事務所過錯認定設定具體可實施的細則,并圍繞“過錯”重點關注方面進行考察和鑒定,為監管執法、司法裁判提供依據,將職業判斷融入法律判斷,促進自由裁量權的規范化精細化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