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業模式日趨成熟,配套業務環節數字化運營需求涌現。在合規經營的框架下,互聯網金融廠商依據所持有的牌照開展相關業務,其商業模式和內部組織架構已基本成型。同時,業務流程的優化與重構也進一步催生了部分業務環節的外包需求。根據《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141 號文)的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時,嚴禁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P2P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亦不得將客戶信息采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因此,我國互聯網金融企業通?;诮当驹鲂Ш蛷娀瘍炔靠刂频目剂?,針對某些非增值的配套業務,選擇與第三方服務商合作,由其提供相應的數字化運營服務支持,進而得以保持輕量化的組織架構,將資源和精力聚焦于核心業務。部分國內頭部的互聯網金融廠商也在公開報告中披露,其在客戶服務、貸后催收等業務環節采用業務流程外包模式,以提升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