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氣候變化風險管理,項目組參考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等國際主流框架,從氣候風險識別、氣候風險管理流程與措施、氣候風險管理政策設立以及量化測算四個緯度對金融機構的氣候變化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評估。其中量化測算的具體情況請參考【專題研究】章節,這里著重介紹金融機構在風險識別、管理流程和制度設立上的實踐情況。根據研究結果,超過半數的銀行在內部開展氣候風險識別和搭建氣候風險管理流程,保險和證券其次。在氣候風險識別方面,銀行、保險和證券的平均分值分別為2.1、2.1和1.9,高于行業整體水平(1.7分),而氣候風險管理流程方面,三者平均分值分別為2.2、2.2和2.6,高于行業整體水平(2.0分)。其中,已披露相關信息的保險和證券機構數量雖少,但披露的氣候相關信息具有深度和質量并不遜色于銀行。這三個行業基本能夠結合自身業務有針對性地識別氣候風險,評估風險的時間影響范圍與應對的優先性,并明確說明機構資深如何將環境和氣候要素納入盡職調查、風險審批和后續管理等環節。然而,在基金和信托機構的披露報告中,幾乎所有樣本機構僅公開或提及了氣候風險相關描述以及管理承諾,尚未清晰說明機構正在面臨或潛在的氣候風險,以及具體的流程及措施。這也反應了雖然近年來氣候變化相關議題越來越受到各行業的重視,但是在具體實踐和披露深度上,金融機構還存在著一定的參差,甚至內部尚未意識到氣候變化對業務影響的緊迫性與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