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些年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推進。2015 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環境條件。2020 年 6 月 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明確了新發展階段我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任務。2020 年 11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新時代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的意見》,指出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對更好服務國家戰略目標、更好適應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指出要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存在的問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聚焦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功能,調整存量結構,優化增量投向,更好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