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月房地產政策的邊際放松
一、中央政策文件及講話表態
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三季度例會通稿
“兩維護”: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維護住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9月29日房地產金融工作座談會
金融機構要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配合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維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
10月15日2021年第三季度金融統計數據新聞發布會
部分金融機構對“三檔四線”管理存在誤解,信貸收縮過緊,主要銀行應準確把握和執行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有序投放。
10月20日2021金融街論壇年會
國務院副總理劉鶴提出,目前房地產市場出現了個別問題,但風險總體可控,合理的資金需求正在得到滿足,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整體態勢不會改變。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指出,近期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及相關的金融市場出現一點波動,這是市場主體在個別企業違約事件出現之后的應激反應。在金融管理部門的預期引導下,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風險偏好過度收縮的行為逐步得以矯正,融資行為和金融市場價格正逐步恢復正常。下一步,金融部門將積極配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地方政府堅定的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維護住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10月21日國新辦第三季度銀行業保險業數據信息暨監管重點工作發布會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將在五個方面落實工作:一是督促銀行落實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監管要求,配合人民銀行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房地產貸款增速穩中趨緩。二是保障好剛需群體信貸需求,在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對首套房購房者予以支持。目前,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中有
90%以上都是首套房貸款。三是因城施策,繼續落實房地產調控及差別化房地產信貸政策,促進各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四是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排查經營貸流入樓市。五是穩妥做好對住房租賃市場金融支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力度。
10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2021年前三季度北京地區貨幣信貸工作通報會
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擔當作為,堅持把服務實體經濟放到更加突出的位臵,增強信貸總量增長的穩定性,確保信貸投放同經濟增速相匹配。繼續做好金融支持穩企業保就業工作,用好央行各項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支持力度。準確把握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政策要求,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業務,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有序投放。
11月1日央行主管的《中國金融時報》發布消息
人民銀行近期在各地已對準確把握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政策要求、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業務和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有序投放等內容進行了傳達,部分地區人民銀行分支行開始對房地產信貸進行窗口指導。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更多機構的房地產信貸調整在總量控制情況下進行跨區域調節。
11月9日中國銀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舉行房企代表座談會
部分參會房企有計劃近期在銀行間市場注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有望通過境內發債的方式為自身輸血。
二、地方相關信號傳遞
10月9日哈爾濱《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在確保房屋抵押物價值的前提下,放寬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房齡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貸款年限與房齡之和不超過50年。允許異地繳存公積金職工在哈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實現異地職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0月20日義烏《關于調整部分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
降低預售條件:取消原有每批次間隔時間不少于3個月的規定;調整“公證搖號”政策:容積率≤1.2的商品住宅小區以及建筑層數≤3層的商品住宅,可以不采用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的開盤銷售方式。
10月22日湖南《關于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
文件內容包含嚴格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增量、控制非住宅供應、促進非住宅商品房租售、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降低公寓居民用戶使用成本等措施,從多個方面推進公寓等非住宅去庫存。
10月24曰《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集中供地第三批)》
降低了對房企“不得聯合報名競買、不和合作開發、限制股權轉讓”等限制,企業開發資質要求也從一級或二級降低到三級。
10月25日蘇州第三批集中供地規則
競得房企首次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比例從60%下降到50%;除園區地塊外,其余地塊均未設臵地塊的市場指導價,取消了因超溢價而需提前支付尾款的要求。
11月2日廣州第三批集中供地規則
集中供地中南沙、黃埔地塊取消了“限房價”的要求,取消“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總價”要求,部分回爐地塊起始價小幅下調。
11月3日杭州第三批集中供地規則
恢復“出讓預公告”和“勾地”制度,同時取消現房銷售、降低封頂溢價率等。
11月8日武漢《關于印發武漢市加快推進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非本市戶籍的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其在限購區域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限購政策限制。
11月9日廣東《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資料來源:安信證券研究中心廳印發關于促進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發布促進城市消費通知,其中提到將商業用地納入年度供應計劃,對涉及民生商業配套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