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是什么意思?
2013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分別提出建設“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合作倡議,一帶一路就是它們的簡稱。
依靠中國和關國家既有的雙多邊機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區域合作平臺,一帶一路旨在借用古代絲綢之路的歷史符號,高舉和平發展的旗幟,積極發展與沿線國家的經濟合作伙伴關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經濟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和責任共同體。

一帶一路有哪些國家
亞洲國家: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緬甸、泰國、老撾、柬埔寨、越南、文萊、菲律賓、伊朗、伊拉克、土耳其、敘利亞、約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門、阿曼、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科威特、巴林、塞浦路斯、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斯里蘭卡、馬爾代夫、尼泊爾、不丹、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格魯吉亞、阿塞拜疆、亞美尼亞。
歐洲國家:希臘、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摩爾多瓦、波蘭、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脫維亞、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亞、克羅地亞、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黑山共和國、塞爾維亞、阿爾巴尼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北馬其頓。
非洲國家:埃及。
截止到2021年的1月30日,中國和171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簽署了205份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
一路一帶政策
2013年9、10月“一帶一路”概念提出,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出訪中亞和東南亞國家期間,先后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重大倡議。
2013年11月《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形成全方位開放新格局。
2014年12月絲路基金設立,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2015年2月中央成立“一帶一路”工作領導小組,各職能機構逐漸建立。
2015年3月《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一帶一路”頂層規劃設計出臺。
2015年10月《標準聯通“一帶一路”行動計劃(2015-2017)》,全面深化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標準化方面的雙多邊務實合作和互聯互通,積極推進標準互認。
2015年12月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正式成立,亞投行初期投資重點領域包括能源與電力、交通和電信、農村和農業基礎設施、供水與污水處理、環境保護、城市發展以及物流等。
2016年3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一帶一路”列入“十三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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