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衍生金融資產
衍生金融資產也稱衍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s),是針對基礎性金融工具而言的,意指它是從這些基礎金融工具派生而來。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的確切定義存在著多種不同的表述,其中較為權威的有以下幾種:
根據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的觀點,衍生金融工具就是指遠期、期貨、互換和期權合約,同時也包括其它具有與這些合約類似特征的金融工具。
國內學者對衍生金融工具較為典型的定義為:衍生金融工具是以某種或多種基礎性金融工具的存在為前提,并以這些基礎金融工具為操作對象、其價格也是由此類基礎金融工具決定的金融工具。具體而言,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四大基本形式以及由它們經由各種變化和組合而衍生出來的變形體。

2.衍生金融資產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將衍生金融工具劃分為不同的類別。若以交易對象的形態為標準劃分,可將其劃分為遠期、期貨、期權以及互換四類衍生金融工具;若以其原生資產的類型為標準,可將其劃分為商品類、利率類、匯率類和股權類等四類衍生金融工具;若以衍生金融工具的不同性質,則可將其劃分為遠期類與選擇權類兩類衍生金融工具。
3.衍生金融資產的特點
(1)杠桿性
杠桿性就是以小博大的意思,是指以較少的資金成本博取得較多的投資,從而提高收益的方法。衍生金融工具的價格是以原生金融工具為依據,交易時只要繳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證金,便可進行管理和運作相關資產。因此,交易者利用不同市場價格的差異,從市場低價買入,再在市場中高價賣出而獲取利益。但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成交量成百上千倍放大,因而投機者和套利者將擁有相當可觀的利潤,這使得衍生金融市場更加活躍,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國際金融市場。
(2)價值波動性
傳統意義上的資產,具有相對穩定性,其價值受社會必要勞動量的多少而決定,價格圍繞價值在一定的區間波動,幅度不會太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的產品則有明顯的不同,價值極具波動性。如果某衍生金融工具不能降低某個或者某類基礎工具帶來的風險時,它就沒有價值;但當某項衍生金融工具能明顯降低某個或者某類基礎工具的風險時,其價值也相應提高。也就是說,衍生金融工具能帶來傳統意義上的資產和負債所不具備的利潤或者可能導致巨額損失。
(3)極高的風險性
企業要求“規避風險”是衍生金融工具產生的直接原因,衍生金融工具與風險是缺一不可的。操作得當,衍生金融工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被套期工具上的風險。反之,則會最大限度地增大企業的經營風險。交易者的過度投機以及市場的變幻莫測,致使許多參與者遭受損失甚至破產或者獲得巨額利潤,衍生金融工具涉及的主要風險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結算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
(4)虛擬性
衍生金融工具獨立于現實資本之外,卻能給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90%以上都不構成有關企業的實際資產或負債,成為了名副其實的表外業務。由于在資產負債表內絕大多數衍生金融工具得不到列示,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金融業務中的比重日益增大,使得加強衍生金融工具的管理顯得至關重要。
以上梳理了衍生金融資產的定義、分類及特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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