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mc運作模式
EMC的合同類型主要包括:能源費用托管型、節能效益保障型和節能效益分享型三類。目前,在我國建筑節能領域,三種合同類型都有各自的特點和適用的領域。

(1)能源費用托管型
業主將整個節能項目交給能服務公司,包括在運營期的建筑節能系統。在簽訂的合同期內,由節能服務公司(ESCO)從節能效益中收獲投資成本和利潤,這種合同類型中的節能效益是不與業主分享的。在ESCO參與下,不僅保證業主建設投資成本降低,向業主提供節能管理服務,還要為業主實現節能監測和維護專業化的管理,此模式為業主方提供一套整體的的節能解決方案。該合同類型要求節能項目有較大的節能潛力,托管期較長的特點。適合適用于產業園區、政府辦公樓、大型公共民用建筑等建筑。
(2)節能效益保證型
通過業主的節能需求或者節能費用的降低程度,ESCO制定節能方案,而項目實施的費用由業主或ESCO承擔,若項目實際達到合同預期承諾的節能量,節能項目費用由業主支付。若沒有達到合同預期的效果,ESCO向業主賠付節能效益達不到預期承諾支付的經濟損失;全部的節能量扣去對業主承諾的節能量剩余的才歸ESCO享有,這種合同形式是業主和ESCO一起分享節能效益,達到共贏的目的。由于該合同類型ESCO在技術上、經驗上、節能機構體制完善上都有很高的要求,而我國合同能源管理起步晚,各方面發展還不夠完善,該合同類型還不是我國主要的運行模式。
(3)節能效益分享型
該合同類型與能源托管型相似,ESCO承擔節能項目投入全部資金、節能方案、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施工實施直至調試完成,項目在建設過程中ESCO與客戶按合同簽訂的規定分享節能效益,不同的是合同期結束后整套的節能設備和全部的節能效益都歸業主享有。這種合同類型一般在經濟發達地區或節能潛力較大的建筑項目采用,節能效益的巨大潛力能夠明顯地彌補投資成本。
2.emc模式運作流程
(1)項目會談
ESCO與用能單位就待改造項目進行初次會談。會談內容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ESCO和用能單位就雙方各自得基本情況作初步了解,包括運營現狀、財務狀況、節能需求等;其次,針對待改造項目,ESCO根據用能單位的基本信息、業務內容、生產工藝、能耗設備使用現狀、能耗特點,向用能單位指出待改造項目的節能潛力,并就此與用能單位進行充分交涉,達成一致意見,以便順利開展后續工作。
(2)編制項目建議書
參與雙方在項目初步會談結束后,若雙方有意進一步展開合作,ESCO需要為用能單位提供待改造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的編制以項目檢測結果為依據。項目檢測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項目質量安全和項目能耗現狀。ESCO以檢測結果為依據,編制項目初步建議書。若用能單位對建議書無異議,則簽署項目建議書。
(3)項目節能評估
項目節能評估是ESCO開展改造工作的重要環節,是進行節能改造的“關鍵第一步”。在這一過程中,ESCO要盡己所能,充分挖掘待改造建筑物的節能潛力,項目節能潛力越大,降低項目能耗的空間越大,也越有利于ESCO獲得更高的收益。ESCO根據用能單位出具的能耗設備資料、歷史能耗數據,實地檢測能耗設備及能耗結構的信息參數,充分了解和掌握用能單位的能源供給、能源消耗、能源管理情況。ESCO還需對待改造項目的改造風險、融資條件、節能空間等進行評估,根據以上兩個方面的評估結果制定項目的節能目標。
(4)合同談判及簽署
在正式簽訂合同之前,參與雙方對合同的初步約定進行談判,包括合同類型、項目節能量、項目節能改造區域等。參與雙方要根據自身條件選擇最有利于項目開展的模式。比如改造對象為政府辦工設施時,為了緩解政府的財政壓力和降低綜合風險,可以選擇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對于能耗嚴重的大型公共建筑,可選擇節能量保證型模式,借助用能單位豐厚的資金實力和多樣的融資渠道,來解決項目的融資問題。
確定合同類型后,進一步明確改造過程中雙方的責權義務、項目節能量復測和驗收方式、效益支付方式等。雙方就以上內容達成一致約定后,由ESCO著手項目的節能改造設計工作。
(5)設計節能方案
節能改造方案的設計要以節能評估結果為依據,同時注重用能單位需求和改造工作對環境的影響。設計工作須以可行性、經濟型、適用性為設計原則,著手對建筑物的能耗設備、外圍護材料、給排水系統進行綜合設計。設計內容及過程要嚴格遵循2015年由國家發布的《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ESCO應該提供多種節能方案供用能單位選擇,經用能單位確定后,ESCO著手項目的改造準備工作。
(6)改造準備工作
ESCO的改造準備工作主要包括項目融資,節能材料及能耗設備的采購。準備工作為節能改造施工提供重要的資金和物資保障。
(7)節能改造施工
施工過程中,ESCO要嚴格按照相關規范以及合同要求進行施工,在保證施工質量和進度的同時不影響建筑物周圍環境、以及用能單位其他區域的正常工作。此外,用能單位可以和ESCO聯合,組織節能服務督察小組,監督和審查整個施工過程,保證節能改造工作在遵循安全、質量、進度、經濟目標的前提下有序推進。
(8)運營維護
在運營維護階段,ESCO按合同約定提供改造后建筑物的管理維護工作,保證能耗設備、維護結構的正常工作。由于用能單位不具備節能項目維護管理經驗,ESCO可利用自身的專業能力,對用能單位相關的管理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增強管理能力,持續保持項目的能源利用效率。作為回報,用能單位可適當延長ESCO的投資回收期,或支付ESCO一定的服務費用。
(9)節能復測及效益分配
節能復測的目的是評估改造后的項目是否達到約定的節能目標。節能復測范圍包括項目外圍護結構、給排水系統、取暖通風系統等的保溫隔熱性能、設備運行情況。
若節能量檢測結果顯示,達到或超出合同約定的節能目標,用能單位可開展項目驗收。如雙方就驗收方式或結果出現分歧,可聘請具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檢測驗收,并出具檢測報告。項目復測結束但仍處于合同期時,ESCO回收項目投資成本并獲得約定效益。合同結束,ESCO將項目全權移交至用能單位,此后用能單位獲得改造后建筑物產生的全部節能效益。
以上梳理了emc運作模式及運作流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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