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稅收負擔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按稅負的可轉嫁性劃分,可以把稅收負擔劃分為直接稅負和間接稅負。
直接稅負最直接的特點為不可轉嫁,納稅人即為直接負稅人,所得稅就是一種直接稅。而直接稅負率就指不可轉嫁稅負在同期稅源種占比。
間接稅負則可以進行轉嫁,這種間接稅負的稅負歸宿可能與納稅人不一致,間接稅負包括很多,最典型的間接稅負包括流轉稅稅負等,而間接稅負率就是可轉嫁稅負在同期稅源的占比。
(2)按稅收負擔的層次劃分,可分為宏觀稅收負擔和微觀稅收負擔。
宏觀稅收負擔是從國家層面作為切入點,以整體稅收負擔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作為衡量方式,其反映的是一個國家整體的稅收規?;蚨愗撍?。宏觀稅負又可進一步分為小口徑、中口徑和大口徑。①小口徑宏觀稅負:稅收收入負擔。②中口徑宏觀稅負:所有政府預算內財政收入負擔。③大口徑宏觀稅負:所有政府預算內和預算外收入負擔。
而微觀稅收負擔通常是以自然人或法人來進行觀測,微觀稅負還被稱為狹義稅負,反映稅收負擔在微觀個體中的水平,它有很多的觀測指標,比如商品勞務稅負擔率等。
(3)按負擔的方式劃分,可以分為等量負擔、等比負擔和量能負擔。
①等量負擔,負擔形式為按直接規定的固定單位稅額向征稅對象征稅。由于價格的波動不會影響在等量負擔下的稅額大小,因此財政收入可以趨于穩定。但是,價格不影響稅額時會導致不合理的稅負分配,嚴重影響了納稅人的收益。
②等比負擔,負擔形式為以比例稅方式實行。等比負擔可以促進當下經濟市場的公平競爭,因為它具有公開透明的優勢,且讓更多的商戶來經營。
③量能負擔,負擔形式為以納稅人的負擔水平為判斷基礎實行累進課稅。量能負擔可以促進社會的稅收公平,但與此同時也帶來了消極效應:針對高收入收高稅的行為,對經濟活動的效率起到了負面影響。
(4)另外,稅收負擔還可分為絕對稅負和相對稅負。
絕對稅負指的是在一定的納稅期限內企業實際繳納的稅收金額,是按照貨幣來計量的。相對稅負指的是在一定的納稅期限內企業實際繳納的稅收金額與其稅源的比值,是按照比率來計量的,也稱稅負率。絕對稅負和相對稅負在學術研究中都有使用過,它們在學術研究中有不同的參考價值。
直接稅負的納稅人和負稅人為相同經濟主體,納稅人不能或者難以將稅收負擔轉嫁出去,所得稅稅負屬于直接稅負。間接稅負指法律上的納稅人與經濟上的負稅人為不同經濟主體,納稅人可以通過價格的調整,將全部或者部分稅負轉嫁給其他人來承擔,以減輕自身的稅負,流轉稅稅負屬于間接稅負。
(5)依據具體內容為劃分標準,可以分為名義和實際稅收負擔。
前者是指由法律法規制定的稅率而決定的負擔,實者是指納稅人實際繳納稅款而真正承受的經濟負擔。在現實生活中,由于稅負可轉嫁以及存在減稅、免稅等各種稅收優惠,所以會導致名義負擔與實際負擔相背離的現象,且其常表現為實際稅收負擔低于名義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