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建設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的戰略選擇和重點工程,是促進城鄉統籌、社會和諧發展的重大制度創新,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有效途徑,更是有中國特色農民發展道路的現實選擇。
(2)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有助于推進城鄉資源要素平等交換與合理配置。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首要的是勞動力統籌,在讓一批農村勞動力盡快真正融入城市的同時,必須提高農業、農村吸引力,讓一部分高素質勞動力留在農村務農。加快建設現代農業,要求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切實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的重點是農民、農戶,國家政策支持的重點是新型職業農民。
(3)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就是培育現代農業的現實和未來。隨著傳統小農生產加快向社會化大生產轉變,現代農業對能夠掌握應用現代農業科技、能夠操作使用現代農業物質裝備的新型職業農民需求更加迫切。隨著較大規模生產的種養大戶和家庭農場逐漸增多,農業生產加快向產前、產后延伸,分工分業成為發展趨勢,具有先進耕作技術和經營管理技術,擁有較強市場經營能力,善于學習先進科學文化知識的新型職業農民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現實需求。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就是培育現代農業的現實和未來。
(4)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就是培育新型經營體系的核心主體。今后中國農業的從業主體,從組織形態看就是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合作社等,從個體形態看就是新型職業農民。因此,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就是培育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的基本構成單元和細胞,對于加快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將發揮重要的主體性、基礎性作用[4]。
參考資料:
[1]王軍琛.新型職業農民養老保險問題研究——以崇州市為例
[2]田浩華.南陽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政策研究
[3]朱信凱.新型職業農民有何特點?如何培育職業農民?來源《理論周刊》
[4]張勇.什么是新型職業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