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中關于存量改保的內容 從中央層面看,通過土地價款、稅費減免降低開發存量改保成本,充分調動市場存量主體參與保障房供應的積極性。以保租房為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規定,降低稅費負擔,綜合利用稅費手段,加大對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住房租賃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稅負成本下降將有利于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參與保障房建設的積極性,從而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盤活存量住房,改善住房供應結構,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的供需矛盾和錯配問題。 其它 下載Excel 下載圖片 原圖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