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金融市場相對繁榮,衍生出不少債券類型,其中,金融債券是債券市場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那么,你知道什么是金融債券嗎?了解其特點嗎?本文將具體介紹。

1.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指等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系的一種憑證。金融債券按法定發行手續,承諾按約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償還本金,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
2.金融債券的特點
(1)流動性
金融債券有一定的投資期限,大多為3至5年,且一般不支持提前支取,因此資金流動性較差。但金融債券可通過債券市場進行買賣,因此變現能力較強。
(2)發行機構
金融債券的發行主體必須為金融機構,例如銀行、證券公司等,并要得到央行的許可。即使是企業發行的金融債券,也需經過銀行或證券公司才能發行。
(3)信用等級
金融機構有嚴格的運營和稽查制度,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在投資者心目中的信譽度也普遍較高。因此金融債券的安全性要高于公司債券。
(4)債券類型
按照記名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兩種類型,其中不記名債券不支持掛失;按照投資期限的不同,金融債券有短期
、中期和長期三種類型;按照利息支付方式還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兩類。
(5)債券利率
金融債券的形式類似于銀行定期存款 ,一般采用固定利率。但金融債券屬于投資行為,其預期預期收益率一般也要高于銀行定期存款。
例如國債就屬于金融債券的一種,按照10月份發行的儲蓄國債利率標準,三年期利率為4.00%,要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3.金融債券與公司債券的區別
公司債券和金融債券兩者區別有:
(1)發行主體不同:公司債券目前僅能由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2)募集資金用途不同
(3)監管機構不同:公司債券的發行實行核準制,中國證監會審核發債公司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律制度規定。
(4)對信息披露要求的差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后,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以上梳理了金融債券的定義、特點及其與公司債券的區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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