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食品是什么
特殊食品是為滿足特定人群生理需要,或者一些患者的營養需要,按特殊的配方加工生產出的食品。一般一個省特殊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監管工作會由內設的特殊食品安全部門承擔。省局特殊食品處核編7名,主要承擔保健食品、特醫食品、嬰配乳粉等特殊食品以及食鹽的質量安全監管、生產許可備案管理等職責。

2.特殊食品有哪些
特殊食品主要包含三大類: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
(1)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一般可分成營養素補充劑(主要指補充維生素、礦物質類的產品)和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兩類。目前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主要包括:增強免疫力、抗氧化、輔助改善記憶、緩解疲勞、減肥、改善生長發育等27項。
(2)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是指為了滿足人們在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狀態下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適用于0月齡至12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適用于1歲以上人群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該類食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適用于1歲以上人群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又可分成全營養配方食品、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和非全營養配方食品三類。
(3)嬰幼兒配方食品:是指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規定的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即以乳類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或其他成分,僅用物理方法生產加工制成的液態或粉狀產品。適用于0~36月齡正常嬰幼兒食用,其能量和營養成分能夠滿足0~36月齡嬰幼兒的正常營養需要。目前,我國嬰幼兒配方食品的主要類型是嬰幼兒配方乳粉。
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都屬于食品的范疇。與普通食品相比,特殊食品除了特殊在涉及嬰幼兒、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等重點敏感人群外,還有其特殊的規定、特殊的標準和特殊的要求,因而也需要有特殊的對待?!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特殊食品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藥品混放銷售。因此,在藥店、超市、專賣店、母嬰店等食品經營單位,凡銷售特殊食品的都必須統一設置專區或專柜,以明顯區別于普通食品和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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