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動產質押
動產,廣義上是指能在空間上移動但不會損害其經濟價值和用途的物,本文所指的動產是商業銀行認同的生產或流通領域中有較強變現能力、價格明確且相對穩定的通用商品,并且其權屬明確,借款人對動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動產質押,是指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擁有動產占有權移交債權人,此時該動產即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出現不履行債務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對該動產折價出售或者以拍賣、變賣形式出售該動產,由此所得的價款優先償還債權人。

動產質押的特征
動產質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動產質押是指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擁有動產占有權移交債權人,此時該動產即為債權的擔保,由此可見動產質權是屬于擔保物權的。
動產質權的客體僅以動產為限。
動產質權人必須占有質物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動產質權人須占有質物,且質權自質權人占有質物時設立。
動產質權的內容在于留置質物,并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以質物的價值優先受償:我國《擔保法》和《物權法》的相關條款均明確了質權人應留置質物,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以質物的價值優先受償。
動產質押業務對銀行的作用
利于商業銀行拓展業務經營的綜合化,有效規避風險:我國商業銀行長期以來過度依賴存貸利差的單一盈利模式,隨著利率市場化的趨勢下,這種盈利空間將越來越狹小。單一的盈利模式,加上中間業務等其他模式發展遲緩,隨之帶來就是風險資產的集中度太高,次貸危機就是帶給行業的一個慘痛例子,所以商業銀行尤其要避免同類業務的集中度風險,而開展動產質押業務有助于降低集中度風險。
有利于客戶開發:商業銀行最主要的業務應該是滿足客戶具體的需求和不斷地開發新客戶。通過開展動產質押業務,銀行能夠更好的了解客戶的上下集群,這對開發新客戶是一個很好的途經。比如,銀行可以把客戶開發目標放在產業上游的生產企業、產業鏈中游或下游的貿易企業等,如果能做成一個集群的話,不僅可以拓展銀行客戶群,而且把客戶與其上下游進行利益捆綁,有效防范風險。
信貸產品更加豐富和創新化,提升市場競爭力:對于商業銀行的傳統信貸業務來說,可開展動產質押業務覆蓋的范圍更加廣泛,在動產質押中可用來擔保的物品種類繁多,例如可以是鋼材、汽車、有色金屬、鐵礦砂,也可以是食品、糧食、甚至是廢紙等。銀行可以根據各區域經濟、行業特色和客戶個性化需求,有針對性地設計產品,盡可能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亦有助于改變商業銀行過去以大客戶為主的客戶結構,分散單個客戶集中度的風險,提升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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