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孳(zī)息
孳息是“原物”的對稱,是指因物或權利所生的利益,廣義的孳息包括因物的使用或權利的行使而獲得一切收益,其中包括投資性收益,如公司股票所生之紅利,屬于投資風險所生之利益,非法定孳息而屬于投資利益。

2.孳息包括哪些
羅馬法及法德瑞日等國民法,均有關于物的孳息之規定,羅馬法上按照不同標準將孳息分為:
(1)天然孳息、加工孳息和法定孳息;
(2)未分離孳息和已分離孳息;
(3)實收孳息和應收孳息;
(4)現存孳息和已消耗孳息。
這些區分,對于占有人的善意或惡意的返還義務范圍以及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有實際意義。故后世各國民法多從之。
德國民法由于將物限于有體物,并對物的天然孳息的范圍有所擴張,故其從兩個不同層面對孳息作出區分:一是依據其來源(源于物還是源于權利),二是依據其產生或獲取之方法(直接還是間接)。由此產生四個范疇:直接實物孳息(又譯為物的天然孳息)、間接實物孳息(又譯為物的法定孳息)、直接權利孳息(又譯為權利的天然孳息)、間接權利孳息(又譯為權利的法定孳息)。
我國將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指原物依自然規律產生的收益,如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產的幼畜等;后者指原物依法律關系產生的收益,如借款的利息、住房的租金等。孳息的取得權一般由原物所有人享有,有時也可以由享有收益權和收益權的人享有。
3.法定孳息與天然孳息的區別
(1)性質不同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果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的幼畜。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系所獲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收取的租金、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2)孳息歸屬不同
天然孳息的歸屬: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定孳息的歸屬: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以上梳理了孳息的定義、分類及歸屬,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敬請關注三個皮匠報告的行業知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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