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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隨著家庭結構趨于小型化和核心化,老年人與子女同住的比例逐漸下降,調研數據顯示,65.5%的老年人選擇獨立居住(一人獨居或與老伴同住),僅 26.8%的老年人當前居住狀態是與子女同住,甚至在 80 歲及以上高齡群體中,老年人獨立居住比例達 48%。老年人高獨居比例的表面原因是其認為自身身體好,喜歡自由,更根本的原因則是養老觀念的變化和擁有較充足的經濟資源。以 50 后、60 后為代表的這一代老年人,經歷了經濟實力的增強、住房條件的改善和健康狀況的提升,不再僅僅滿足于生存型、基本保障型居住需求,開始逐步追求自由、品質的老年生活,在居住形態上則表現為越來越多老年人開始從被動獨居走向主動獨居。老年人選
2、擇獨立居住并不意味著遠離子女,調查顯示老年人與子女非同住的群體中,21.3%住在同一個社區,60%住在同一個城市,老人與其子女住在不同城市的比例尚不足2 成。80 歲及以上高齡非同住群體中,老人與其子女同住一社區的比例高于其他年齡段,但仍以住在同一城市為主,占比過半。老年人與子女之間的這種居住分離模式,不僅能夠保證老年人獲得及時的照料,又能夠滿足老年人對于隱私和獨立的需求。住房類型方面,44.5%的老年人更傾向于住在普通居民小區,且這種居住偏好在低齡(60-80 歲)老年群體中更明顯;而在 80 歲及以上高齡群體中,33.2%傾向于住在專業的養老公寓,高于低齡老年人,這也體現出高齡老年人對專業
3、養老服務的需求更高。低齡老年人行動相對方便,更愿意選擇在普通小區居家養老,因為他們能夠從自我社區參與中獲得最大化養老需求和心理滿足;而 80 歲及以上的高齡老年人身體的感覺機能和運動系統退化,更需要專業化的服務與照料,故而年齡越大的老年人越傾向于選擇住在專業養老公寓。 居住距離方面,老年人偏好與子女就近居住,49.7%傾向于和子女住在同一社區,32.5%傾向和子女住在同一城市。目前中國城市存量住房建成年份在 2000 年前后的比例約為 3:7,2000 年以前建成的小區距今已有 20 年,在住區設計等方面相對“先天不足”,設施線路等老化問題也可能導致安全隱患。數據顯示3,約 54%的老年人現居
4、房屋建成年數大于 20 年, 尤其是 80歲以上的高齡老年人中有近 60%現居房屋已有 20 年房齡,約 15%現居房屋已有 40 年房齡。老年人住老舊住宅,一部分原因是難以承擔搬家所花費的時間、經濟和精力等成本,另一部分則是由于他們對熟悉的環境產生慣性和依賴,不愿挑戰適應新環境的風險,基于這樣的老年人住房年代現狀,老舊小區的適老化改造對提升老年人居住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現居房屋的建筑類型看,約三成老年人住平房(單層),七成住樓房(兩層及以上),其中約 70%老年人住一般樓房,約 30%住獨門獨戶樓房。受氣候條件和文化等因素影響,老年人住房類型在不同地區體現出不同特征。相較于南方,北方地區有更多老年人居住平房,華北地區老年人住平房的比例最高(40.96%)。南方老年人則更多居住在獨門獨戶樓房中,華南和西南地區住獨門獨戶樓房老年人的比例均超過 40%。華北、東北、西北地區住獨門獨戶樓房的老年人均不足 5%,這些地區的老年人住一般樓房的比例更高,其中東北、西北地區超過 60%。住房類型影響居住密度,形成不同的社區形態,繼而對周邊業態、物業管理等方面都表現出不同的需求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