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O 2023 年修訂后的航運溫室氣體減排戰略進一步趨緊。國際海事組織于 2011 年 7月 15 日通過了第一個提高船舶能源效率(EEDI)的國際強制性措施;此后,IMO 采取了更多行動,2018 年通過了航運溫室氣體減排初始戰略,并于 2023 年通過了修訂后的船舶溫室氣體減排戰略。根據 2023 年國際海事組織修訂后的溫室氣體減排戰略,2050 年前后要實現國際航運溫室氣體凈零排放。分階段看,(1)與 2008 年比,到 2030 年將每項運輸工作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碳強度)減少至少 40%;(2)為 2030 年將船舶排放量減少至少 20%、力爭 30%和 2040年排放量減少至少 70%、力爭達到 80%設定了指示性檢查點;(3)到 2030年船舶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燃料使用率達到 5%,力爭達到 10%。為實現這些目標,IMO 制定或正在制定短期、中期和長期舉措,其中強制性短期措施已于 2023 年生效,要求船舶遵守技術能效和碳強度要求;成員國目前正在討論擬議的中期措施,包括船用燃料標準、規范分階段降低船用燃料的溫室氣體強度,以及基于海上溫室氣體排放定價機制的經濟要素。一旦最終確定,這些措施將于 2025 年通過,預計將于 2027 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