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動兩輪車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電動兩輪車是具有電池、電機、控制器等關鍵零部件,并以蓄電池作為能量來源、電機轉化電能為運動機械能、控制器實現運動方向、運動速度等控制的兩輪車輛。根據 2019 年 4 月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即 2019 年國標,電動兩輪車可劃分為三類: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其中,電動自行車是指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是指由電力驅動,其最高設計車速不大于 50km/h,其電機的最大連續額定功率總和不大于 4kW 的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是指由電力驅動,其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其電機的最大連續額定功率總和大于 4kW 的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