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行的國標 GB/T32400-2015《信息技術 云計算概覽與詞匯》中有明確說明,云能力類型是根據資源使用情況對提供給云服務客戶的云服務功能進行的分類。這三類能力類型有不同的關注點,即相互之間的功能交叉最少。具體包括有:
(1)應用能力類型。云服務客戶能使用云服務提供者應用的一種云能力類型。
(2)基礎設施能力類型。云服務客戶能配置和使用計算、存儲或網絡資源的一種云能力類型。
(3)平臺能力類型。云服務客戶能使用云服務提供者支持的編程語言和執行環境來部署、管理和運行客戶創建或獲取的應用的一種云能力類型。
同時,此國標中也有明確指出,典型的7種云服務類別包括有: ;
1)通信即服務(CaaS)。為云服務客戶提供實時交互與協作能力的一種云服務類別。  ;
2)計算即服務(CompaaS)。為云服務客戶部署和運行軟件提供配置和使用計算資源能力的一種云服務類別。  ;
3)數據存儲即服務(DSaaS)。為云服務客戶提供配置和使用數據存儲及相關能力的一種云服務類別。
 ;4)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為云服務客戶提供云能力類型中的基礎設施能力類型的一種云服務類別。  ;
5)網絡即服務(NaaS)。為云服務客戶提供傳輸連接和相關網絡能力的一種云服務類別。
6)平臺即服務(PaaS)。為云服務客戶提供云能力類型中的平臺能力類型的一種云服務類別。
7)軟件即服務(SaaS)。為云服務客戶提供云能力類型中的應用能力類型的一種云服務類別。
通常,我們所說的主要是指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平臺即服務(PaaS)以及軟件即服務(SaaS)。此三類服務類別依次向上分層形成堆棧結構

(1)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
基礎設施即服務是最底層的服務類別,提供給用戶虛擬計算機或者物理計算機、存儲磁盤空間、物理網絡或虛擬網絡、網絡安全設施等計算資源;使用者在這些資源以上安裝和運行各類應用程序(如
windows、linux、oracle 和 ESB 等)。 用戶能通過互聯網便捷地獲得如同普通服務器的基礎設施資源。
(2)平臺即服務(PaaS)
平臺即服務是中間層的服務類別,為開發者供給經由網絡開發各類應用的包含操作系統、數據庫、開發工具軟件等基本環境的中間平臺。PaaS 層將這種基本環境以 SaaS
服務的方式呈現給那些開發者用戶。
(3)軟件即服務(SaaS) 軟件即服務也是最頂層的服務類別,云計算 SaaS
供給者按通常按照一些共性開發好相應的服務產品,使用者只需要通過網絡訪問并使用這些服務產品即可。使用者只需要向供給者按需求量租用這些云端上的軟件,來實現自己企業生產運行即可。
針對這三種服務類別更為詳細、通俗的表述及其優弱點和應用范圍,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