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首次公開發行
國內首次公開發行是指一家企業或者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其股份公開向公眾進行出售以獲取資本融資的行為,國內公開發行主要在主板、創業板、中小板及新三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企業間接融資的重要手段之一,而首次公開發行作為過往研究中收益最高的退出方式,一直都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首選退出渠道,其選擇的意義在于公開發行的退出方式可以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收益并且可以為基金管理人贏得良好的商業聲譽。
(2)海外首次公開發行
海外首次公開發行是指中國境內符合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發行股票,并在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有直接上市和間接上市兩種模式。境外上市有著高接受度、簡單的審批程序、更廣范圍的可流通股、方便的股權運作以及豁免稅務等優點。一般境外上市常見的有港交所、紐交所和納斯達克等。
(3)回購
回購即由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或者管理層通過購買對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份額或者回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持有的企業股份實現基金的退出,一般來講回購的退出回報率低,但是投資收益穩定?;刭徱话愦嬖谟趦煞N情況,一種是本身約定了回購的時間和價格,此時的基金運作模式就成為了明為股權投資,實際為債權投資,另外一種為基金管理人在投資之前即與被投資企業管理層簽訂了對賭條款,若未達到對賭條款中約定的利潤或者其他目標,則需要股東對股份進行回購。但是回購需要被投企業管理層能夠找到更好的融資桿杠,否則回購很難達成。
(4)出售(并購)
出售是指基金管理人依法將自己持有的被投企業的股權出售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方式有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區域板或稱四板)掛牌轉讓,協議轉讓等。此方法適用于融資企業很難借助首次公開發行或者達不到首次公開發行條件時使用,或者本次轉讓的收益已經達到了基金管理人對本次投資的回報收益時使用,有的基金并不一定要達到最佳的收益要求才會進行退出,如果說基金已經到期并且已經不能延長時,基金管理人便會使用此方法進行退出。
(5)APO
APO(Alternative Public
Offering),融資型反向收購,是近年誕生的一種新型的、復合型的金融交易模式,在美國應用較為廣泛,指境外(也指我國)擬境外上市的公司完成與全美證券商協會監管的非交易所性質的交易市場(OTCBB)殼公司反向收購交易(買殼上市)的同時,實現向境外投資者定向募集資金,達到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一種模式。APO是介于IPO和反向收購之間的融資程序,特點為方便快捷且費用較低,其有四個要素:一是即公司必須要有SEC(美國證監會)認可的審計公司審計的財務報表;二是要公司準備申報給SEC的相關法律文件;三是公司必須與一家美國上市的殼公司完成反向收購交易;四是在交易結束時投資者的資金通過托管賬戶放款給公司。
(6)海外上市回歸國內股市
根據2018年3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證監會《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相關條款,如果企業屬于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且該企業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同度高這三個特點,并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可以在國內主板首次公開發行中擁有綠色通道。此政策無疑給了很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多一條退出道路,目前已經有360,阿里巴巴等在嘗試這條道路。
(7)清算
投資人最不愿意使用的退出方式,該方式是指對于已經確定項目失敗的創業資本,或者是基金已經到期無法延長,該投資只能采取清算方式退出以盡快盡可能多的收回殘留資本,其操作方式分為虧損清算和虧損注銷兩種。此方式不僅管理人自身的聲譽受損,投資人的投資也會受損[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