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了“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政策,2020年全面落實因城施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長效管理調控機制。2020年的各項重大政策會議上,中央多次提到并堅定“房住不炒”政策立場。房企再融資政策方面,監管部門管控力度較大,行業融資環境始終處于嚴監管模式,包括企業發債用途限制、地產非標融資規模限制等。2020年8月,住建部、央行等多部委聯合推動房地產融資長效機制的建立,形成了重點房地產企業資金監測和融資管理規則,制定地產企業融資的“三道紅線”。在國家政府的政策調控下,我國房地產將長期穩健發展,居民財富有望向金融資產轉移。
2020年3月3日,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和“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的連續性、一致性、穩定性
2020年4月17日,政治局會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20年5月22日,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帶動作用。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策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20年7月24日,房地產工作座談會,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堅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因城施策、一城一策。
202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20年8月6日,《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堅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的連續性、一致性、穩定性,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
2020年8月20日,住建部、央行聯合召開房地產企談會,為進一步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增強地產企業融資的市場化、規則化和透明度,形成了重點房地產企業資金監測和融資管理規則
2020年12月16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21年1月15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2020年金融統計數據舉行新聞發布會,人民銀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加強房地產金融管理
2021年9月,央行、銀保監會金融機構要配合相關部門和地方共同維護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維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
2021月11月,銀保監會黨委擴大會,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遏制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傾向,健全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業穩定健康發展。2021月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強預期引導,探索新的發展模式。
2021月12月,住建部部長王濛提出過去形成的“高負債、高杠桿、高周轉”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模式不可持續。
2022月2月,住建部副部長霓虹提出堅決有力處置個別房企因債務違約所引發的房地產項目逾期交付風險,以“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為首要目標。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屬地政府管理責任,維護社會穩定,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
2022月3月,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提出2021年重點領域金融風險持續得到控制,宏觀杠桿率下降大約8個百分點,金融體系資產擴張恢復到較低水平,房地產泡沫化、金融化勢頭得到扭轉。
2022月3月,《政府工作報告》,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堅持租購并舉,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2022月3月,國務院金融委會議,及時研究和提出有力有效的防范化解風險應對方案,提出向新發展模式轉型的配套措施。
2022月4月,證監會等三部門,要堅持“房住不炒”,依法依規支持上市房企積極向新發展模式轉型,加強自身風險管理,密切關注市場形勢和行業變化,嚴格防范、妥善化解各類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