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行主體
由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農業合作金融機構或其他人民銀行確認的金融機構,是可以展開存款類業務的金融機構,有條件具備同業存單發行市場的資格,才能被認為是同業存單的發行主體。同業存單發行的主體條件包括:市場利率定價自律聯合的成員、有本機構同業存單管理方法、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符合這些條件的同業存單發行的金融機構發行前需要在人民銀行備案同業存單,同業拆借中心對其進行記錄、發布同期發行備案額度以及人民銀行備案后的同業存單年度發行計劃。
(2)限期和種類
同業存單的期限與品種之間存在著緊密的關聯關系,即由發行期限確定發行利率種類,再由利率種類確定其發行品種。2013年的臨時性辦法約定了7檔的限期: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一年、兩年、三年,并規定了由市場決定同業存單的發行利率和價格,包括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這兩類。原則上,固定利率參考同期Shibor定價,發行后利率不再變化,通常是期限在一年期內的同業存單采用;一年期以上的采用浮動利率,以Shibor為基準利率,利率可由股東權益價格模型來確定。但在2017年8月,中央銀行發布通告,金融機構從2017年9月1日開始,發行的同業存單不得超過一年期限,以前發行的一年期(不含)以上的同業存單允許存續到約定日期。不超過1年,為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年的同業存單才能通過金融機構發行,參照上海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定價。
(3)流動性
2013年發布的同業存單暫行辦法沒有對公開發行的同業存單進行限制,但規定了定向方式發行的存單流通轉讓限制于初始投資人。同業存單的流動性體現在債券產品的可交易性,其先決條件是最初產生同業存單市場的允許回購交易的定則,增強了公開發行的同業存單的流動性。
同業存單按照報價與同業存單市場參與機構進行交易,通過市場商業機制,最有實力的商業銀行連續報出買賣雙邊價格。央行將針對同業存單市場的變化發展情況,一步步地擴展市場參與的范圍,強化同業存單在利率市場的價格預測功能,從而提高同業存單市場的總體流動性。同業存單的市場化定價有助于增強金融機構投資主體的投資意向,有利于促進銀行間同業市場的順利運行。存單的持有人可以根據本身的需求和市場條件展開開展再轉讓,來彌補緊缺的流動性,有效緩解市場利率出現大幅波動,也可以便于金融主體對資金的盈缺進行自我調節。
(4)發行收益率
同業存單具有可抵押、可交易的功能,所以具有某種程度上的流動性溢價,與銀行普通的同期定期存款相比,要求的收益率會較低。與此同時,商業銀行對不同期限的同業存單進行了不同比例的資本計提規定,其參考了投資同業存放、拆放的計提情況:期限大于三個月的同業存單計提為25%,期限低于三個月的同業存單計提為20%,尤其是政策性銀行發行的同業存單風險權重占比為0的規定,更好地減少投資方的投入成本,促使投資方放低了對收益的要求。同業存單對比同類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看成是證券市場化的存單項目??傻盅盒越档土藢我环N票據的收益程度的要求,可降低同行存單發行收益率。
(5)會計處置
處理方法中要求金融機構在會計流程中創建獨立的科目,以便開展指標的核算管理。并且,統計指標的核算應反映同業存單的發行及投資。同業存單作為一種特定的資產類別,它與之前的同業業務(包括同業拆借業務、同業存款業務以及各種回購業務)有不同的統計標準,這會深遠的影響未來同業存單的各個方面的運行和監管。在資產負債表中,商業銀行發行的同業存單計入應付債券的科目中。
(6)總量管理
同業存單,要求在每年第一只產品發行前,就向人民銀行備案好全年的年度計劃,以及全年的發行額度。商行需要在在設定好的發行備案額度中,綜合分析市場的現狀,綜合分析同業存款發行的金額、時間乃至收益率。發行存單的單筆金額基本不低于5000萬元。對于報備的發行額度,實施的是余額管理制度,強調同行存款余額不可超過央行當期備案額度的方式,來予以確認具體額度。為此,確保監督管理機構,能夠對同業存款的發行規模與速度擁有準確的定位,從而實現監督與調節的目的。
(7)投資者
涉及的投資者有:1.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成員。2.基金管理公司。關于基金類的產品,可以借助同業存款實現投資。此外,涉及到的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成員——金融機構主體都是以銀行為主,諸如商業銀行、農信社、政策性銀行、財務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正是同業存單,兼具銀行債券發行的特點,能夠利用質押的手段進行回購,再加上,其整體的流動性較好,金融機構能夠實現同業存單的投資,才會收到廣大投資者的喜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