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的通知》對藥事信息管理、處方點評、發藥管理、抗菌藥物管理、基本藥物監管、藥物物流管理、靜脈藥物配置管理等方面提出信息化建設要求。實現各藥房、自動包藥機、自動發藥機的發藥流程管理以及退藥等功能管理,確保用藥安全,實現藥品的可追溯。
2018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推廣“智慧中藥房”,提高中藥飲片、成方制劑等藥事服務水平。
2018年7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深入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便民惠民活動的通知》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推進“智慧藥房”建設,實現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無縫對接,方便群眾及時取藥
2018年8月,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推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療機
構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鼓勵醫療機構在電子病歷信息化建設工作中,將臨床路徑、臨床診療指南、技術規范和用藥指南等嵌入信息系統,提高臨床診療規范化水平。藥師在線審核處方及配送藥品等。
2018年10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
(2018—2020年)考核指標的通知》藥房自動化設備配置情況作為考核指標之一。
2018年10月,國家藥監局《關于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為目標,以實現“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方向,要求藥品使用單
位通過信息化手段建立藥品追溯系統,實現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全過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
2018年1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探索推進醫院“智慧藥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無縫對接,縮短患者取藥等候時間。
2019年3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修訂)
(征求意見稿)》中醫醫院在藥事管理系統中應設置中藥煎藥管理與質量控制分系統、制劑管理分系統、藥房管理分系統、藥庫管理分系統、合理用藥管理分系統、處方點評審核管理分系統。
2021年6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實施進一步便利老年人就醫舉措的通知》推行門診智慧藥房建設,推動處方系統與藥房配送系統對接,減少患者取藥等候時間。
2021年11月,陜西藥監局發文稱,要在全省開展智能售藥機試點,試點一年后,相關部門研究出臺管理規定,并在全省鋪開。
2021年12月,湖北藥監局印發文件表示,具備“網上藥店”資質的藥品零售企業,可以設置24小時遠程藥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