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區別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托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取得自主知識產權并將其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中小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2)評價區別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中實際包含:科研人員(20分)、研發投入(50分)、科技成果(30分)三大類,滿分100分。企業按照評價指標開展綜合評價所得的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可為0分。
高新技術企業:對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有實際的評價指標。包含知識產權(30分)、科技成果(30分)、研發管理(20分)、企業成長性(20分),滿分100分。當中,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分值70分以上)為滿足認定要求。
(3)財務差異
科技型中小企業,對職工總數、年銷售收入、資產總額,有評價要求,而高新技術企業沒有此項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而科技型中小企業沒有此項評價要求,科技型中小企業只要產品含有科技元素就可以了。也就是說,企業是科技型中小企業不一定就是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也不一定是科技型中小企業。
(4)申報優勢
科技型中小企業:
1.“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由制造業享受100%加大到科技型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由75%提高到100%。
2.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3.江蘇省創新券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服務金額25%的比例給予支持,單個企業年度累計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4.根據企業研發費用情況,給予研發資助(以各地政策為準);對入庫企業給予獎勵(以各地政策為準)。
5.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貸款;蘇科貸、蘇微貸、地方科技貸、領軍型人才貸款等金融產品優先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授信;地方出臺的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因開展研發、生產活動而產生的貸款利息進行補貼政策(以各地政策為準)。
高新技術企業:
1.認定為高企之后可以減免所得稅由25%減按15%征收。
2.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具有極大的品牌影響力。
3.各地政府對申報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