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證券化涉及的相關主體眾多,一般來說包括以下幾個。
(1)原始權益人,指進行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的所有者,通過將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出售給特殊目的公司獲得融資。
(2)特殊目的公司,根據所購買基礎資產的預期現金流情況,進行結構化設計包括發行證券分為優先級/次級,還本方式采用固定攤還型或過手攤還型等,發行證券向投資者融資。特殊目的公司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起到一個中介的作用,通過發行證券將原始權益人與投資者聯系在一起,因此在資產證券化中占據核心地位。特殊目的公司的存在是為實現破產隔離的目的。
(3)信用增級機構,是指為資產證券化產品提供信用擔保的機構,可以是第三方機構也可由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擔任。信用增級有內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兩種方式。內部信用增級是指通過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結構化設計如發行優先/次級證券,超額現金流覆蓋,超額抵押等幾種方式。外部信用增級則是由信用增級機構為資產證券化產品提供信用擔保。但外部信用增級也不是必須的,當內部信用增級足夠為資產證券化產品提供信用保證時可以沒有外部信用增級。
(4)計劃管理人,通常由證券公司擔任,對資產證券化項目進行管理。
除了這些直接與資產證券化產品買賣相關的參與主體外,資產證券化涉及的主要主體還包括
(5)信用評級機構,在資產證券化前期進行資料收集,風險監測,后期進行信息披露、持續追蹤;
(6)律師事務所,明確原始權益人及其基礎資產的合法性,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提供法律咨詢,明確參與各方的權力和義務,提供法律合同等;
(7)會計師事務所,分析基礎資產及其現金流,確?,F金流信息完整準確;
(8)登記結算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