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實施碳盤查的步驟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評估項目實施的可行性;結合其經營發展情況評估實施碳盤查的單位或者企業,是否具備實施碳盤查的條件;
(2)設定盤查邊界;對企業項目評估的基礎上結合企業的經營管理目標和溫室氣體排放的相關指標確定碳盤查的邊界范圍,判斷使用股權比例法還是控制權法來確定組織邊界;
(3)設定基準年;編制基準年的盤查清冊;
(4)認定溫室氣體排放源;由專家對企業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六種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分別進行認定;
(5)計算溫室氣體具體的排放量;對排放源識別和認定之后,就要確定溫室氣體的計算方法,目前最常用的核算方法有質量平衡法,直接監測法和排放系數法。計算方法不一樣,收集數據的難度和計算結果的準確度也不一樣,企業選取哪種方法計算溫室氣體主要取決于企業自身的經營情況以及需要達到的目標情況。
(6)編制GHG清單;通過以上計算過程和結果,總結不同的排放源產生的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根據企業內部相關規定編制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
(7)制作盤查報告書;將前面企業實施整個碳盤查的步驟和溫室氣體相關數據以文件的形式進行整理,并編制盤查報告書,報告書格式的制作要符合ISO14064-1標準。
(8)高層評審;主要包括確認溫室氣體排放源和確認溫室氣體的計算結果,企業要幫助高層對報告書進行評價,確認企業對溫室氣體排放源的認定是否準確,對溫室氣體的計算方法選取和計算結果是否精確,管理層要評估企業是否在堅持溫室氣體減排,達到企業溫室氣體減排的目標[1]。
擴展: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1)排放系數法。依據2006年重新調整的《IPCC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指南》的規定,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就等于企業通過實際統計計算得到的溫室氣體市級排放量乘以其所產生的溫室效應(即:排放系數)。此方法計算相對簡便、并且原理簡單,但在操作中由于排放因子的確定問題以及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統計誤差會造成最終計算結果與實際情況有所差異。
(2)物料平衡法。就是根據質量守恒定理,追蹤溫室氣體相關元素的物質的量變化情況。通常情況下,物料平衡法指的是比較產品或物料的實際用量及其生產過程中的損耗和理論上產品和物料的用量,從而確認物料在生產過程中損耗產生的廢氣廢水中可能產生的溫室氣體。所以使用物料平衡法可以對產品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行計算。
(3)實際測量法。就是對確定的會產生溫室氣體排放源的地方安裝測量溫室氣體的計量儀表,可以持續性安裝進行持續性測量,也可以采取間斷性測量的方式。計量儀表可以準確記錄下來流體的流速和流量等參數,然后我們根據這些測量參數就可以計算得出各個排放源處溫室氣體的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