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體指的是充分利用媒介載體,把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既有共同點,又存在互補性的不同媒體,在內容、渠道、人員、宣傳等方面進行全面整合,實現“資源通融、內容兼融、宣傳互融、利益共融”的新型媒體平臺。
(1)資源通融:就是合理整合新老媒體的人力物力資源,變各自服務為共同服務。首先將廣播與網站合并,將雙方原采編人員打通,組建成立了“融媒體采編中心”。中心記者外出采訪時,將錄音筆和數碼相機兩種采訪設備同時攜帶,為廣播和網絡同時供稿,既保證了雙方新聞稿源,降低了人力成本,又提升了網站新聞稿件的權威性和原創能力。

(2)宣傳互融:建立一種新型和諧互補互信的媒體關系。打造“融媒體”,就是擺正新老媒體關系,分析新老媒體的利弊,以優勢互補、揚優去劣,達到1+1>;2的效果。
(3)利益共融:發展“融媒體”的最終目的,要有利于效益這個根本。而效益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1]。

不同媒體內容、渠道、功能多方共融,形成全新的傳播模式,大眾需要有一個能夠完美詮釋這一媒體概念的新名詞。光明日報總編輯何東平在其《融媒體:締造新型主流媒體》一文中,正式提出“融媒體”的概念,他認為:由新媒體搭建出的豐富傳播方式和渠道,被越來越多的受眾特別是年輕受眾所喜愛。媒體工作者有責任站在技術發展的前沿,為廣大受眾提供最新、最快、最方便的媒體體驗。身處網絡時代,傳統紙媒受眾也開始期待深度互動交流,紙媒與新興媒體的有機結合,保證受眾在獲取信息的速度、數量和質量上達到動態平衡[2]。
中國電信發布的《2020年5G融媒體應用研究報告》指出,“融媒體”概念包括狹義和廣義兩個層面。狹義的融媒體概念,從傳播活動主體的層面而言,主要是指我國在推進媒體融合工作中,對相關媒介機構設立的融媒體中心的簡稱;同時,從傳播活動形式的層面而言,融媒體的概念也涉及技術和媒介形態層面的融合,指各種媒介呈現多功能一體化的趨勢。不同的媒介形態融合在一起,會形成一種新的媒介形態。而廣義的融媒體概念就是對“媒體融合”的代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