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兩個交易所的主板被稱為“一級市場”,通常情況下,處于穩定發展階段的企業會選擇在主板上市,主板市場的每天漲跌浮動反映了國家經濟的發展狀況。為了更好地扶持科技創新型企業的發展,推動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建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苿摪逶谏鲜袟l件、審核方式、股票交易、信息披露、持續督導、投資者準入等多個方面都與現有板塊存在差異,具有更強的包容性和針對性。
(1)在上市對象方面。
首發管理辦法規定了主板上市的盈利條件和較高的審核要求,保薦機構通常對于利潤規模較小的企業都不建議申報主板,因為其存在著巨大的風險,因而,能夠在主板上市的企業通常已經處于穩定發展階段,具備較強的盈利能力;而科創板設定了靈活的上市條件,具有更強的包容性和針對性,更加看重企業是否具備科創屬性,對核心技術、業務領域等方面具有要求,這些企業擬上市時不需要擁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的盈利能力,但發展潛力好。
(2)在上市條件方面。
主板市場只參考企業財務指標且對盈利的連續性和絕對金額要求比較高,科創板在這方面針對財務表現不一致,成長階段不同的企業設置五套差異化上市標準,并允許未盈利或存在累計虧損未彌補但具有核心競爭優勢的企業上市,弱化了對盈利性指標的要求,降低了絕對金額的數值,側重于強調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科創板企業的準入門檻。

(3)在信息披露方面。
注冊制改革的重點是強調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因而科創板除了滿足了主板市場相一致的基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外,對申請材料的申報、反饋答復、落實意見函、上會稿、注冊稿等材料中相關責任人的信息披露責任進行了詳致規定。上市申請材料要確保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虛假陳述和遺漏,中介機構則需要對其進行把關,預審員和審核小組則需要對披露的信息進行審核。因此,基于科創型企業的特點,需要對核心技術、市場空間、內部控制、盈利情況等方面進行信息披露,從制度層面和實際操作層面強化保薦機構持續督導職責和交易所信息披露監管職責。
(4)在審核機制方面。
主板審核由證監會發審委進行,企業提交申請材料后,經歷反饋答復、初審會審議和發審會審議等階段,發審會決定企業能否上市;而科創板IPO中證監會只是起到注冊作用,具體的工作由交易所承擔,企業和中介機構做到信息披露不存在虛假陳述和遺漏,交易所對其進行核實,至于能否發行成功主要看投資者是否認可企業。注冊制形式下,雖然弱化了行政的干預作用,但強化了市場的監督作用,企業實則面臨更加嚴格的合規檢查,不僅需要回答監管部門的不斷問詢,還需要面對社會全方面的監督。除滿足發行條件外,科創型企業還需要中介機構通力合作,才能夠“注冊”成功。
(5)在定價機制方面,主板采用直接定價的方式,以窗口指導的23倍PE為限確定發行定價,科創板打破A股市場不高于23倍PE的窗口指導,將機構投資者作為新股定價的參與主體,由信托公司、財務公司等七類專業機構貫穿發行定價的始終,引入綠鞋機制和中介機構“保薦+跟投”機制,確保IPO新股價格更加公允。
(6)在交易機制方面。
為了確保定價更加公允,科創板放開漲跌幅限制,在投資者準入方面,對資金和交易年限有具體的要求,主板則對投資者的賬戶資金沒有要求。因此,漲跌幅限制放開、融資融券擴大的科創板市場,交易靈活度更大。
(7)在持續監管方面,科創板對退市實施更加嚴格的規章制度。
同主板市場相同的是,當觸及重大違法指標、交易類指標、財務類指標和規范類指標中的某一項時,科創企業面臨退市,對于不再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的“空心化”企業,直接啟動退市機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