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廣告業務復雜,涉及到的參與方也越來越多,根據其不同的特點可以概括如下。
(1)用戶(User):廣告傳播的受體,即從網絡上獲取信息及服務的受眾。
(2)廣告主(Advertiser):廣告的所有者,期望用戶購買其服務或產品。根據其期望得到回報的周期可分為效果類和品牌類。效果類廣告以電商和游戲行業為主,通常比較關注轉化率,投資回報比。品牌類廣告一般是知名度較高的品牌為主,主要是使用重復曝光的手段去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最終促使用戶能在出現需求的第一時間想到相關的服務和產品。
(3)媒體(Publisher):也稱媒體主,在線廣告傳播中的廣告載體媒介,如門戶網站首頁、百度搜索引擎、今日頭條信息流等移動端應用。
(4)代理商(Agency):起到中介的作用,能夠為廣告客戶制定廣告計劃、商業宣傳、制作廣告、創意素材和提供其它促銷工具的一個獨立機構。在沒有代理商之前,每個廣告主需要獨自去跟每個媒體主談判,簽訂合同,排期后廣告才上線,有了中介之后,廣告主只需跟代理商簽訂合同,后面的工作轉移到了代理商,代理商去跟眾多的媒體主打交道,分工過后提升了廣告的交易效率。

(5)需求方(Demand-Side
Platform,DSP):提供實時競價投放平臺,需求方可以在平臺上管理廣告活動及其投放策略,包括目標受眾的定向條件、預算、出價、創意等設置,DSP通過技術和算法自動優化投放效果并提供數據報告。
(6)供應方(Supply-Side
Platform,SSP):供應方平臺,是媒體的廣告投放進行全方位的分析和管理的平臺,是媒體優化自身收益的工具。SSP的主要功能在于幫助媒體對自身不同的廣告位進行管理。部分小的媒體主,沒有能力直接對接廣告交易市場,就會加入到SSP去,通過SSP來變現,就是很多的小廣告主抱團取暖,團結就是力量,有更強的談判議價能力。
(7)數據管理平臺(Data Management Platform,
DMP):把分散的多方數據進行整合納入統一的技術平臺,并對這些數據進行標準化和細分,讓用戶可以把這些細分結果推向現有的互動營銷環境里的平臺。DMP能夠為廣告投放提供人群標簽進行受眾精準定向,并通過投放數據建立用戶畫像,進行人群標簽的管理以及再投放。
(8)互聯網廣告交易平臺(Ad Exchange,
Adx):它聯系著DSP(買方平臺)和SSP(賣方平臺),通過接入SSP匯集大量媒體流量,從而收集處理屬于廣告目標客戶的數據,Adx是實現精準營銷的交易場所。
在線廣告商業活動中各參與方關系位置如圖所示。圖中廣告主(Advertiser)可以直接連接到需求方平臺(DSP),或者一些小的廣告主可以通過4A等廣告代理公司來連接到DSP,DSP給所有廣告主接觸媒體提供了一個統一管理平臺,DSP可以直接接觸一些擁有高流量的媒體(Media),也可以直接通過廣告交易市場(ADX)通過競價來接觸由大型媒體或中小型廣告網站聯盟(AdNetwork)組成的供給方(SSP),或者需求方平臺可以直接與供給方或中小廣告網站聯盟交易。不同的交易場景取決于真實業務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