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正式起步以來,我國康復醫學事業已取得巨大進步。2010年起,國家首次將運動療法、作業療法等9項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標志康復醫療正式得到政府支持,成為基本醫療服務建設的一部分。為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滿足廣大參保人員對康復醫療的臨床需求,2016年,多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將“康復綜合評定”等20項康復項目也納入醫保,展現了我國對康復醫療價值逐步認可的趨勢。醫保范圍內的康復醫療項目有
2010年
運動療法:限器質性病變導致的肌力、關節活動度和平衡功能障礙的患者,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每日支付不超過2次(包括項目合并計算)。
偏癱肢體綜合訓練: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
腦癱肢體綜合訓練:限兒童,3歲以前每年支付不超過6個月,3歲以后每年支付不超過3個月,總支付年限不超過5年。
截癱肢體綜合訓練: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
作業療法:限器質性病變導致的生活、工作能力障礙,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每日支付不超過1次。
認知知覺功能障礙訓練:限器質性病變導致的認知知覺功能障礙;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
言語訓練:限器質性病變導致的中、重度語言障礙;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每日支付不超過1次。
吞咽功能障礙訓練:限中、重度功能障礙,限三級醫院康復科或康復??漆t院使用,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3個月。
日常生活能力評定:限指定目錄所列康復項目在具體實施中設計的日常生活能力評定,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4次。
2016年
康復綜合評定:有明確的功能障礙,一個住院期間醫保支付不超過三次,兩次評定間隔時間不短于14天。
吞咽功能障礙檢查: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三次。
手功能評定:明確手功能障礙患者,總時間不超過90天,評定間隔時間不短于14天。
平衡試驗:評定間隔時間不短于14天。
平衡訓練:有明確的平衡功能障礙,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90天。
表面肌電圖檢查:有明確的神經肌肉功能障礙,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兩次。
輪椅技能訓練:需長期使用輪椅且能夠自行操作患者,支付不超過30天。
耐力訓練:由于疾病或損傷導致的全身運動耐力下降患者,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90天。
大關節松動訓練:有明確的關節活動障礙,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90天。
徒手手功能訓練:有明確的手功能障礙,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90天。
截肢肢體綜合訓練:上肢訓練支付不超過30天,下肢訓練不超過20天,髖關節或肩關節離斷、高位大腿截肢訓練支付不超過90天。
小兒行為聽力測試:6歲以下疑似聽力障礙的兒童,由取得聽力師或助聽器驗配師資格并經過小兒聽力學培訓的人員操作。
孤獨癥診斷訪談量表(ADI)測評:6歲以下疑似孤獨癥患兒。
日常生活動作訓練:存在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障礙(ADL)的患者,重度患者支付不超過90天,中度患者支付不超過60天,輕度患者支付不超過30天,每14天訓練經功能量表評定后取得明確功能進步才可繼續支付。
職業功能訓練:法定就業年齡段且有就業意愿,經過PARQ醫學篩查適合進行職業功能訓練的患者,支付不超過90天。
精神障礙作業療法訓練:限精神障礙康復期患者。在精神衛生機構或康復醫療機構,由具有資格的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或在其指導下的社工操作,每年支付不超過90天,每天支付不超過一次。
減重支持系統訓:由神經、肌肉、骨骼疾患導致的獨立行走障礙患者,支付不超過30天。
電動起立床訓練:住院期間,以減少臥床并發癥為治療目的或者以直立行動為康復目標,支付不超過30天。
兒童聽力障礙語言訓練:6歲以下聽力障礙兒童,由取得聽覺口語師資格的人員開展,以個別化訓練為主要方式,每周最多支付一次,支付不超過一年。
言語能力篩查:疑似言語功能障礙患者,不包括言語功能不能恢復的患者,一個疾病過程支付不超過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