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FOF在國際上有幾種常用的分類方法,包括按照管理模式分類、按照基金運作方式分類、按照投資標的類型分類等,具體如下:
(一)按照管理模式分類
(1)“內部管理人+內部基金”:指由基金公司自己擔任FOF管理人,同時FOF所投資的標的也是公司內部的基金。
(2)“內部管理人+全市場基金(含內部、外部)”:指由發行基金公司擔任FOF管理人,FOF所投資的標的不局限于本公司旗下基金,而是將范圍擴展到全市場的基金。
(3)“外部投資顧問+內部基金”:指FOF投資標的為公司內部基金,但FOF的組建和運作由外部的投資顧問負責。
(4)“外部投資顧問+全市場基金(含內部、外部)”:適用于內部投資能力相對欠缺,但擁有強勢渠道的機構。
(二)按照基金運作方式分類
(1)AFOAF——雙重主動管理模式:這種模式表示母基金層面及子基金層面均為主動管理型基金,FOF母基金管理人需要主動進行資產配置、擇時擇基,而FOF所投資的子基金也為主動管理型。
(2)AFOIF——主動管理被動型基金:FOF管理人通過主動管理的方式投資于被動型的基金產品的模式
(3)IFOIF——雙重被動管理模式:被動管理模式通常都是以跟蹤某類指數來構建組合,如果母基金層面的投資標的之間不存在一定差異,就不需要FOF這種雙重架構,管理人在一層架構下就可以做到基礎資產投資;而母基金的配置標的之間差異過大的時候,如何去進行指數化又是一個問題。
(4)IFOAF——被動管理主動型基金:FOF母基金采用模擬指數的方式進行配置,所選成分基金均為主動管理型基金的模式被稱為“IFOAF”。
(三)按照投資標的類型分類
按照所投資標的類型的不同分為7個大類,分別為配置型(Allocation)、股票型(Equity)、另類投資型(Alternative)、固定收益型(Fixed
Income)、貨幣市場型(Money
Market)、商品基金(Commodities)、可轉換證券基金(Convertibles)以及不動產基金(Property)。
(四)根據投資標的的發行人不同,可以將FOF產品細分為內部FOF、外部FOF以及混合FOF。
內部FOF顧名思義,即FOF產品只購買FoF發行人發行的基金,其優點是在費率上相較更為優惠,也在很大程度上收窄了可投資的范圍,有利于投資人熟悉產品。缺點則是發行人作為單一的機構,產品線不夠豐富,導致FoF可形成的風格單一,不利于產品持續發展。
外部FOF則是全部投資于外公司發行的基金產品。外部FOF的可投資范圍非常廣,其優點很明顯,可以形成多種投資風格,滿足各類投資人的需求。相應的缺點則是對投資經理及研究員要求較高,需要掌握各種基金的訊息,調研難度也較大?;旌螰OF則是可同時投資于本發行人及外部發行人的基金。其既可以享受一定的費率優惠,也有較大程度上的風格自由。保險資管公司由于其本身無法發行基金產品,因此其發行的均為外部FOF。
(五)根據投資標的所處的交易場所不同,可以將FOF產品分為場內FOF產品和場外FOF產品。
場內FOF產品是只在場內進行基金的買賣,其優點一般為費率較低,買入和賣出更加市場化,可以實現買入后下一交易日即賣出,使得資金利用率較高,而缺點則是可買賣的基金種類有限,且不能進行基金轉換。場外FOF產品則是只在場外進行基金的申贖,其優點一般為可投資的基金范圍廣,可以進行基金轉換,交易更為靈活。保險資管公司由于受托資金量大,對投資范圍的要求較高,其發行的FOF產品均為場外FOF[1]。